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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10CCS A 0052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7872024 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 考试机构 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of examination institutions for special equipment operators 2024-03-06 发布 2024-06-01 实施贵州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52/T 17872024 目 次 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3 术语 和定 义.14 组织.15 人员.26 场地.37 设备 设施.38 质量 管理.4附录A(规范 性)实际 操作考 试场 地设 备设 施要 求.6I DB52/T 17872024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贵 州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贵州 省 市场监 管能 力建 设中 心、贵州省 特种 设备 检验 检测 院、六盘 水特 种设 备检验检测所、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广告监测中心、贵州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贵州鼎盛鑫检测有限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王小 庭、张 继胜、赵 飞、刘志 鹏、胡 俊、朱耀、祝 玮、陈小丽、欧 光燚、龚洪宾、龚 飞、袁浩、蔡 李广。II DB52/T 17872024 特 种设备 作业人员 考试机 构基本要 求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特 种设 备作 业人员 考试 机构(以 下简 称“考 试机 构”)的组 织、人员、场地、设 备设施、质 量管 理等。本文件 适用 于特 种设 备作 业人员 考试 机构。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TSG Z6001 特种 设备 作业人 员 考核 规则 TSG Z6002 特种 设备 焊接操 作 人员 考核 细则 DB52/T 1674 特种 设备 作 业人员 考试 机构 质量 管理 体系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DB52/T 1674界定 的以 及下列 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特种设 备作 业人 员考 试机 构 由省级 特种 设备 安全 监督 管理部 门指 定,从事 特种 设备作 业人 员考 试的 机构。来 源:DB52/T 16742022,3.1 3.2 考试管 理人 员 从事日 常管 理和 考务 工作 的人员。3.3 考评人 员 从事考 试成 绩评 定、监考 工作的 人员。4 组织 应依法 成立且 具有 独立法 人资质,在发 证机 关委托 规定的 考试项 目范 围内开 展考试 工作,并 承 担 4.1 相应法 律责 任。应具有 独立 从事 特种 设备 作业人 员考 试管 理工 作的 常设部 门。4.2 从事考 试活动,应 遵守国 家相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遵循公 平公正、诚 实信用 的原则,恪守 职 业 道 4.3 德,承 担社 会责 任。应实施 考培 分离,不 得从 事与考 试相 关的 培训 信息 发布、考前 培训、推 荐考 试机构 等活 动。4.4 应依法 履行 各项 职责,建 立相关 考试 管理 制度,并 符合以 下考 试流 程:4.5 1 DB52/T 17872024 a)制定并 报送 年度 考试 计划;b)接收考 生;c)组织开 展考 试工 作;d)公布并 上报 考试 成绩。5 人员 人员管 理 5.1 5.1.1 应具有 从事 日常 管理 和考 试工作 相适 应的 人员。5.1.2 应与其 人员建 立合 法合规 的劳动 关系;法律 法规对 人员执 业资格 或禁 止从业 另有规 定的,依 照其规定 执行。5.1.3 人员受 教育程 度、专业技 术背景 和工作 经历、资质 资格、技术能 力应 当符合 工作需 要,并 应 明确各岗 位职 责、任职 要求 和工作 关系。5.1.4 应对人 员资 格确 认、岗前 培训、任用、授 权和 能力 保持等 进行 规范 管理。5.1.5 技术负 责人 应具 备相 关专 业中级 及以 上技 术职 称。5.1.6 应建立 相关 考试 项目 的考 评人员 专家 库。5.1.7 考试管 理人 员和 考评 人员 每年应 不少 于4 个学 时的 考核工 作相 关专 题培 训。5.1.8 人员不 得从 事和 参与 与考 试项目 相关 的培 训、辅导 活动。人员配 置及 要求 5.2 5.2.1 专职人 员 5.2.1.1 能 满 足工 作需 求且 不少于3 人,应为 考试 机构 全职 工作人 员。5.2.1.2 主要负 责考 试项 目组 织、实施、资料 核查、成 绩档 案、信 息系 统等 相关 管理 工作。5.2.2 考试管 理人 员 5.2.2.1 配备数 量应 满足 工作 需求,可由 专职 人员 担任。5.2.2.2 承担日 常的考 试组 织管理 工作,办理报 名、考试的 组织实 施、档 案管 理、与 发证部 门衔 接 等考务工 作。5.2.3 考评人 员 5.2.3.1 每个考 试项 目配 备的 考评 人员应 不少 于 2 人。理论知 识 考场每 30 名考 试人 员应至 少配 备 1名考评 人员,但 同一 考场 不得少 于 2 名考 评人 员。5.2.3.2 应具有 大专 及以 上学 历和 本专 业 5 年 及以 上工 作经历,具备 相应 考试 项目 的特 种 设备 作业人员资格,熟 悉考 试程 序、考试管 理、考试 内容 及评 分要求。5.2.3.3 不 应在 2 个 及以 上考 试机 构从事 考评 工作,进 行考 评的考 试项 目不 应超 过3 项。5.2.3.4 可由外 聘专 家担 任。5.2.3.5 应具备 理论 知识 考试 和实 际操作 考试 相关 的命 题、监考与 阅卷 等工 作的 能力。5.2.3.6 实际操 作考试 应按 分组(场次)的方式 进行,每组(场次)安排 的考 评人员 数量应 根据 考 试人员数 量、考场 空间 和考 试相关 设备 数量 进行 合理 配置,且应 满足:a)应设置 1 名考 评组 长,其 应在考 试开 始前 对实 际操 作考试 所需 的评 定标 准和 记录等 资料 进 行确认,按考 试程 序要 求分 发给各 考评 人员;b)同一分 组(场次),至少 配备2 名考 评人 员;2 DB52/T 17872024 c)考试期 间,考 评人 员应按 照规定 的考试 内容 及评定 标准进 行监考,密 切关注 考试人 员实 际 操作的规 范性 与安 全性,并 适时进 行时 间提 醒;d)对考试 人员 的考 试过 程及 成绩,至少 应 有2 名 考评 人员签 字确 认;e)考评人 员应 对违 规违 纪人 员进行 处理。5.2.4 其他人 员 5.2.4.1 理论考 试现 场应 配备 负责 计算机 和网 络支 持的 人员。5.2.4.2 从事焊 接考 试项 目的 考试 机构人 员配 置及 要求 还应 符合TSG Z6002 的规 定。人员回 避 5.3 5.3.1 考试管 理人员 如有 近亲属 参加当 次考试 的,应回避 接触试 卷、答 案等 材料,不应参 加该次 考 试相关的 命题、监 考与 阅卷 工作。5.3.2 考评人 员如 有近 亲属 或属 同一单 位人 员参 加当 次考 试的,应回 避相 关考 试人 员的考 评工 作。5.3.3 发证机 关或 考试 机构 认为 需要回 避的 其他 情形。6 场地 办公场 地 6.1 6.1.1 考试机 构对办 公场 地应具 有完全 的支配 使用 权。租 赁的应 签订租 赁合 同,租 赁期限 应满足 考 试服务需 求且 不少 于 5 年。6.1.2 应具有 固定 办公 场地,满 足办公 及资 料存 放等 需求。6.1.3 应设立 专门的 档案 资料专 用储存 场地,且满 足考试 档案存 放要求,存 放资料 包括考 试人员 名 单及成绩、考 试试 卷、实际 操作技 能考 试记 录、考试 现场记 录(含考 试现 场影 像)和 考试 试件 等。考试场 地 6.2 6.2.1 考试机 构对考 试场 地应具 有完全 的支配 使用 权。租 赁的应 签订租 赁合 同,租 赁期限 应满足 考 试服务需 求且 不少 于 5 年。6.2.2 考试场 地面 积应 满足 理论 知识考 试和 实际 操作 技能 考核的 要求。6.2.3 考试场 地应 分别 设立 考试 区域和 待考 区域,应 设置 便于观 察的 标识 且互 不干 扰。6.2.4 因 特 殊原 因,需要 利用 非本考 试 机构 的考 试场 地进 行考 试 的,应事 先取 得发 证机关(委托 部门)书面同 意。6.2.5 考试场 地环境 应满 足考试 要求,包括照 明、通风、用电、水源、网络、安全 防护、警示标 识、噪音、温度、湿 度或 天气 等。6.2.6 理论考 试场 地应 满足:a)应具有 计算 机考 场及 相应 空间;b)考试人 员座 位间 距应 不小 于0.8 m。不 满足 间距 要求时,应 采用 加装 间隔 挡板、防窥 膜、嵌入式电脑 桌等 布置 措施。6.2.7 焊工考 试机 构的 考试 场地 还应符 合 TSG Z6002 的要 求。7 设备设 施 所有考 试所 需设 备设 施应 为考试 机构 自有 资产,不 得租借。7.1 3 DB52/T 17872024 理论考 试场 地和 实际 操作 考试场 地应 配备:7.2 a)信息化 人证 比对 系统,应 具备考 试现 场对 考生 身份 证和人 脸识 别确 认的 功能;b)覆盖考 试区 域的 视频 监控 系统和 影像 存储 系统。理论考 试设 备设 施应 符合 以下要 求:7.3 a)机房应 配备 不少 于 30 台计算 机;b)考试计 算机 应具 备在 考试 时禁止 互联 网查 询的 功能;c)考试计 算机及 其系 统应具 备在考 试结束 后能 够及时 清除考 试相关 信息、保证 考试信 息安 全 不泄露的 功能;d)考试机 位应 设置 自动 视频 抓拍系 统;e)理论知 识考 试系 统应 具备 相邻考 试人 员试 卷不 同的 功能。实际操 作考 试场 地设 备设 施要求 应符 合附 录A 的规 定。7.4 焊工考 试机 构还 应符 合 TSG Z6002 的要 求。7.5 所有设 备设 施的 检定 证书、校准 证书、检 测报 告应 在有效 期内。7.6 8 质量管 理 体系建 设 8.1 质量管 理体 系的 建设 应按DB52/T 1674 的规 定进 行。风险防 控 8.2 8.2.1 应建立 健全考 试安 全管理 制度、风险识 别防 控机制 和工作 责任体 系,根据考 试安全 形势和 考 试发展变 化情 况,有针 对性 的调整 完善 制度 措施 和工 作机制。8.2.2 应与参 与考 试相 关工 作的 人员或 机构 签订 安全 保密 责任书 或协 议,遵守 有关 保密规 定。8.2.3 应具备 保证 考试 相关 网站 和应用 系统 安全 运行 的能 力,保 证网 络安 全。8.2.4 对于下 列重大 问题,考试 机构应 建立应 急预 案。一 旦发生,应查 明情 况,采 取措施,并立 即 报告发证 机关,必 要时 重新 考试:a)有组织、大 规模 考试 作弊;b)损害发 证机 关公 信力 的考 试舆情;c)因管理 不当,造 成考 试大 面积中 断、批量 答题 数据 丢失、群体 性纠 纷等;d)其他严 重问 题或 重大 安全 隐患。信息发 布及 管理 8.3 8.3.1 应通过 网站、信 息平 台等 途径对 外发 布报 考情 况、考务安 排、考试 结果 等考 试相关 信息。8.3.2 应具备 保证 考试 相关 网站 和应用 系统 安全 运行 的能 力。8.3.3 应建立 信息 发布 审批 制度,确保 对外 发布 的考 试相 关信息 真实、准 确。考试成 绩 8.4 8.4.1 理论知 识考 试成 绩应 以考 试系统 评判 为准,禁 止通 过系统 改动 考试 成绩。8.4.2 实际操 作考 试的 考评 人员 应有统 一的 评判 尺度,实 际 操作技 能成 绩评 定以 考试 评定标 准为 依据,对考试 人员 的知 识掌 握、操作过 程等 逐项 认真 审定。8.4.3 成绩上 报和 公布 应在 考试 结束 后 20 个 工作 日内 完成。4 DB52/T 17872024 档案管 理 8.5 8.5.1 应制定 具体的 档案 管理制 度和操 作程序,建 立考试 信息形 成、核 查、使用和 存储的 内控机 制,并组织 相关 业务 培训,保 证考试 信息 安全、完 整、准确。8.5.2 考试场 地的 视频 监控 影像 资料保 存期 应不 少 于 3 年。8.5.3 其他档 案资 料的 保存 期限 应符 合 TSG Z6001、TSG Z6002 的要 求。5 DB52/T 17872024 A A 附录A(规范 性)实际操 作考 试场 地设 备设 施要求 表A.1 规 定了 实际 操作 考试场 地 设备 设施 的配 置要 求。表A.1 实际操 作考 试场 地设 备设 施要求 序号 种类 考试项 目 项目代 号 设备设 施要 求及 数量 1 锅炉 作业 工业锅 炉司 炉 G1 锅炉实 物或 模拟 机2 台(至 少包含2 种 以上炉 型),包含锅炉 本体、附 属设 备、安全附 件、阀门 等。电站锅 炉司 炉 G2 锅炉实 物或 模拟 机1 台,以 及模型3 台(包括 但不 限于高压自 然循环 燃气 锅炉、高压循 环流化 床锅 炉、亚 临界控制 循环 燃煤 锅炉)。锅炉水 处理 G3 a)化 学试 剂标 准溶 液的 制 备设备1套;b)各 类水 质指标 测定 设备1 套,包含 检测pH值、电导率、磷 酸盐、浊度、铜、铁、钠、二氧 化硅、联 氨、碱度、硬度、氯离 子、溶 解氧等 仪器设 备实 物、试 剂及玻璃 器皿 若干;c)离子 交换 器、反渗 透、除 碳 器、除氧 器等 水处 理设备。2 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 式压 力容器操 作 R1 a)快开 门式 压力 容器 实物或 模 拟机2 台(至 少包 含2 种以上常 见快 开门 式压 力容 器类型);b)安 全阀、压 力表、联 锁 装置等 零部 件实 物。移动式 压力 容器充装 R2 a)移动 式压 力容 器实 物或模 拟 机2台(至少 包含2种以上常见 设备 类型);b)紧急 切断 阀、安全 阀、压 力 表、爆破 片等 零部 件实物。氧舱维 护保 养 R3 a)氧舱 实物 或模 拟机1套;b)测氧 仪、照度 计、声级计、泄漏 电流 检测 仪、耐压测试仪、绝 缘电 阻表 等仪 表;c)安 全阀、压 力表 等零 部 件及氧 舱内 部结 构图 片。3 气瓶 作业 气瓶充 装 P 模拟机 或实 物气 瓶充 装机 组1套(需具 备单 独存 放气瓶的场所),配备1组无 缝气瓶、焊接 气瓶、纤 维缠 绕气瓶、低 温绝 热气 瓶及 内装 填料气 瓶等 实物 气瓶。6 DB52/T 17872024 表A.1 实际 操作 考试 场地 设备设 施要 求(续)序号 种类 考试项 目 项目代 号 设备设 施要 求及 数量 4 电梯 作业 电梯修 理 T a)曳 引驱 动乘 客电梯、自 动扶梯(或 自动 人行 道)实物各1台,内部 机械 构造 直接可 见,可模 拟操 作,可设置 故障;b)常用 量具,围 挡,三角钥 匙、水平 仪、万用 表、钳形电 流表、绝 缘电 阻表、声级 计、转速 表、尖 嘴钳、卡簧 钳、手拉 葫芦、千斤顶、游标 卡尺、卷 尺等工具;c)零部 件实 物;d)常 用应 急救 援装 备。5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机 指挥 Q1 配备吊 具、索具、吊 物的 绑扎器 具、安全 标志(包括禁止 标志、警 告标 志、指令标 志、提示 标志)、吊 运 指挥 信号 器具(包 括指 挥 旗、指挥 哨、小功 率对讲机 等)1套。起重机 司机 Q2 a)配 备与 考试 类别相 应的 起重机(含 驾驶 室)各1台及配 套装 置全 套;b)配备 高、大、长形 物件和 不 规则 吊物、吊 具、零部件 等装 置;c)常 用应 急救 援装 备。6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 道修 理 S1 a)客 运索 道实 物或 仿真 设 施(含 索道 电控 柜)1台,可 模拟 操作,可 设置 故障;b)T型架 救护 绳、钢丝 绳测 量 仪、固定 抱索 器、通用 制 动器、电接 点压 力表、电 器 元件 实物、万用 表、游标卡 尺、力矩 扳手 等工 具;c)机械 图、电气 图、液压图 各3 套 及以 上;d)常 用应 急救 援装 备。客运索 道司 机 S2 7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 乐设 施 修理 Y1 a)配 备考 试类 别相 应的 游 乐设施 或模 拟机2台;b)手拉 葫芦、千 斤顶、力矩 扳 手、水准 仪、经纬仪、万 用表、钳 形电 流表、绝缘 电阻 测试 仪、接地电阻测 试仪、水 平仪 等工 具;c)大 型游 乐设 施机 械图、电气图3套及 以上;d)安全 带、安全 压杠 及其他 安 全保 护装 置实 物;e)常 用应 急救 援装 备。大型游 乐设 施 操作 Y2 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叉车司 机 N1 考试专 用叉 车1 台,满 足额 定起重 量不 小于2 t、带离 合 器的 机械 传动 的内 燃平 衡 重式 叉车,货叉 长度限定为1.0 m1.3 m。观光车 和观 光列车司 机 N2 10座及 以上 带离 合器 的机 械传动 考试 专用 观光 车1台。7 DB52/T 17872024 表A.1 实际 操作 考试 场地 设备设 施要 求(续)序号 种类 考试项 目 项目代 号 设备设 施要 求及 数量 9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 校验 F a)安 全阀 在线 校验 设备、离线校 验设 备各1台;b)满足 校验 压力 的介 质供应 设 备(空 气压 缩机、压缩气瓶及 储气 罐)1套;c)拆 装、测量 工具、研 磨 设备及 相关 耗材1套;d)各类 安全 阀实 物若 干。10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金属焊 接操 作 a)焊接设备:金属类焊接考试设备5台及以上(包括焊条电 弧焊、钨 极气 体保 护焊、熔化 极气 体保 护焊 等3种及以上焊接方法),其附属仪表应经检定,并在 检定合格 有效 期内;b)烘干 设备:应配 备满 足考 试 需要 的焊 材烘 干保温设备;c)加工 设备:应配 备满 足考 试 和结 果评 定需 要的试件和试样 加工 设备(至 少包 括车、刨、钻、锯等);d)工装 夹具:应配 备满 足考 试 需要 的工 装夹 具(如固定试件位置、焊缝背面气体保护、防止薄板变形工 装等);e)焊缝 外观 测量 器具:应配 备 满足 结果 评定 需要的焊缝检验 尺、放大 镜等;f)检测 设备 设施:应配 备满 足 结果 评定 需要 的射线透照设备、检验设备和测量工具,并在检定(校准)合格有效 期内;g)金检 试验 设备 及设 施:应 配 备满 足结 果评 定需要的弯曲试验装置等,需检定的设备应经检定,并在检 定合格有 效期 内;h)满 足要 求的 焊材、工 具 库房及 射线 曝光 室。非金属 焊接 操作 a)焊接设备:非金属类(PE)焊接考试设备5台及以上(包括热熔对接法与电熔连接法,其附属仪表应 经检定,并在 检定 合格 有效 期内;b)加工 设备:应配 备满 足考 试 和结 果评 定需 要的试件和试样 加工 设备;c)辅助 工具:应配 备满 足考 试 需要 的辅 助工 具(如校圆器、辊轮 支架、平 板刮 刀、固 定夹 具等);d)试验 设备:应 配备 满足结 果 评定 需要 的挤 压剥 离、拉伸剥 离、撕裂 剥离 等试 验装置;e)满 足要 求的 焊材、工 具 库房。8 DB52/T 178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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