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9 3.0 8 0C C S P 6 6DB36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3 6/T 1 9 6 9 2 0 2 4公 路 工 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测 技 术 规 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law dete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 in highwayengineering by impact elastic wave method2 0 2 4-0 5-2 3 发 布 2 0 2 4-1 1-0 1 实 施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6/T 1 9 6 9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符 号.25 基 本 规 定.36 检 测 与 结 果 判 定.57 检 测 报 告.9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冲 击 弹 性 波 波 速 标 定.1 0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参 考 色 板.1 1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检 测 现 场 记 录 表 样 式.1 3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检 测 报 告.1 7参 考 文 献.1 8D B 3 6/T 1 9 6 9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江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JX/TC 014)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江 西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江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局、江 西 省 高 速 资 产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江 西 省 天 驰 高 速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四 川 升 拓 检 测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孟 丛 丛、柳 海 龙、谭 显 峰、王 富 强、朱 学 坤、涂 昳 颖、徐 隽 尉、魏 伟、王 立 军、唐 钱 龙、张 远 军、刘 文 灵、王 斯 倩、周 杨。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公 路 工 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符 号、基 本 规 定、检 测 与 结 果 判 定、检 测 报 告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公 路 工 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偏 差、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混 凝 土 结 构结 合 面 缺 陷、钢 管 混 凝 土 脱 空)的 检 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B 50204 混 凝 土 结 构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JJF 1969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 校 准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冲 击 弹 性 波 i m p a c t e l a s t i c w a v e冲 击 作 用 下 的 质 点 以 波 动 形 式 传 播 在 弹 性 范 围 内 产 生 的 运 动,亦 称 应 力 波。3.2冲 击 弹 性 波 法 i m p a c t e l a s t i c w a v e m e t h o d通 过 冲 击 方 式 产 生 瞬 态 冲 击 弹 性 波 并 接 收 冲 击 弹 性 波 信 号,通 过 分 析 冲 击 弹 性 波 及 其 回 波 的 波 速、波 形 和 主 频 频 率 等 参 数 的 变 化,判 断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的 方 法。其 中,通 过 分 析 信 号 在 表 层 振 动 信 号 的 卓越 周 期、持 续 时 间 等 参 数 的 变 化,判 断 构 件 表 面 脱 空 情 况 的 方 法,称 之 为 振 动 法。3.3点 标 定 p i o n t c a l i b r a t i o n在 标 定 的 混 凝 土 结 构 表 面 上 布 置 的 测 点,利 用 该 测 点 的 检 测 参 数 作 为 检 测 判 断 基 准。3.4线 标 定 l i n e c a l i b r a t i o nD B 3 6/T 1 9 6 9 2 0 2 42在 标 定 的 混 凝 土 结 构 表 面 上 按 一 定 方 向 布 置 的 测 线,利 用 该 测 线 的 检 测 参 数 作 为 检 测 判 断 基 准。3.5主 频 m a i n f r e q u e n c y在 接 收 回 波 各 频 率 成 分 的 幅 值 分 布 中,振 幅 最 大 处 对 应 的 频 率 值。3.6基 准 主 频 b a s i c m a i n f r e q u e n c y通 过 标 定 获 取 的 主 频,作 为 判 定 的 基 准。3.7检 测 主 频 m a i n f r e q u e n c y d e t e c t i o n通 过 检 测 获 取 的 主 频。3.8卓 越 周 期 m a i n c y c l e冲 击 弹 性 波 在 激 振 面 和 反 射 面 之 间 传 播 一 个 来 回 的 时 间。3.9基 准 卓 越 周 期 b a s i c m a i n c y c l e通 过 标 定 获 取 的 卓 越 周 期,作 为 判 定 的 基 准。3.1 0检 测 卓 越 周 期 m a i n c y c l e d e t e c t i o n通 过 检 测 获 取 的 卓 越 周 期。3.1 1混 凝 土 结 构 结 合 面 c o n c r e t e s t r u c t u r e i n t e r f a c e构 件 新 旧 混 凝 土 结 合 的 部 位。4 符 号下 列 符 号 适 用 于 本 文 件。cf 检 测 主 频,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c j if 第 j 点 第 i 次 检 测 主 频,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sf 基 准 主 频(kHz),通 过 标 定 获 取;D B 3 6/T 1 9 6 9 2 0 2 43s if 第 i 个 有 效 数 据 振 幅 谱 中 构 件 厚 度 对 应 的 频 率 值,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f 频 率 采 样 间 隔,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h 被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单 位 为 毫 米(mm);H 测 区 判 定 厚 度,单 位 为 米(m);0H 标 定 点 厚 度,单 位 为 米(m);jH 第 j 点 检 测 厚 度,单 位 为 米(m);n 每 测 点 有 效 数 据 个 数,且 3;1n 每 测 点 波 速 标 定 有 效 数 据 个 数,且 3;N 测 区 总 测 点 数,且 3;N2 脱 空 检 测 测 区 总 测 点 数;v p 标 定 波 速,单 位 为 千 米 每 秒(km/s);cT 检 测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c j iT 第 j 点 第 i 次 检 测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sT 基 准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通 过 标 定 获 取;s iT 第 i 个 有 效 数 据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测 区 平 均 卓 越 周 期;测 区 平 均 持 续 时 间;T 1 i第 i 测 点 的 卓 越 周 期;T 2 i第 i 测 点 的 持 续 时 间。5 基 本 规 定5.1 一 般 要 求5.1.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时,混 凝 土 强 度 不 宜 小 于 设 计 强 度 的 7 0%。5.1.2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前,应 确 保 检 测 部 位 混 凝 土 表 面 平 整,无 蜂 窝、麻 面、浮 浆等 外 观 质 量 缺 陷。5.1.3 现 场 检 测 时,构 件 表 面 若 有 沟 槽 或 裂 缝,测 点 和 激 振 点 应 位 于 沟 槽 或 表 面 裂 纹 同 侧,激 振 点 到测 点 位 置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预 估 厚 度 的 1/4,测 试 板 式 构 件 时 测 点 距 边 界 不 宜 小 于 预 估 厚 度 的 1/3。5.2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D B 3 6/T 1 9 6 9 2 0 2 445.2.1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 应 具 有 信 号 采 集 与 数 据 分 析 功 能。信 号 采 集 应 包 括 信 号 激 振、信 号 拾 取、信号 放 大、模 数 转 换 等 装 置;数 据 分 析 宜 包 括 数 字 信 号 显 示、存 储、分 析、成 像 等 功 能。5.2.2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 应 具 备 波 速、幅 值、时 域、频 率、相 位 等 分 析 功 能。5.2.3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 的 信 号 激 振 装 置 应 能 激 发 出 不 同 频 率 的 冲 击 弹 性 波。激 振 装 置 宜 采 用 锤 头 直径 不 同 尺 寸 的 实 心 钢 球 作 为 冲 击 器,且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激 振 锤 特 性 要 求型号 直径/mm激励纵波波长/m质量/g 材质D6 6 0.05 0.10 0.8不锈钢D10 10 0.10 0.20 4.0D17 17 0.20 0.30 20.0D30 30 0.30 0.55 110.0D50 50 0.55 0.80 510.0注:激励波长为理论计算值,供需要考虑激振锤激励波长时参考5.2.4 针 对 不 同 厚 度 的 混 凝 土 结 构,宜 参 考 表 2 选 择 适 宜 的 激 振 锤;实 际 检 测 时,应 根 据 现 场 反 射 信号 识 别 度 进 行 选 取。表 2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激 振 锤 选 取 参 考 表构件厚度(mm)b200 200 b600 600 b1000 b 1000锤头直径(mm)5.0 20.0 15.0 30.0 25.0 50.0 现场测试确定5.2.5 信 号 拾 取 装 置 宜 采 用 加 速 度 传 感 器,且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传 感 器 应 根 据 检 测 对 象、检 测 目 的、检 测 方 法 等 进 行 选 择,且 频 响 范 围 满 足 检 测 要 求;b)可 自 检 测 灵 敏 度、线 性 度 和 稳 定 性 等 指 标,以 确 保 传 感 器 的 准 确 性 和 可 靠 性;c)可 采 用 其 他 有 助 于 提 升 信 噪 比 的 信 号 拾 取 装 置;d)钢 管 混 凝 土 检 测 宜 采 用 带 磁 性 座 的 加 速 度 传 感 器。5.2.6 信 号 放 大 装 置 的 增 益 倍 率 宜 为 1 100 倍,频 带 应 大 于 传 感 器 的 有 效 频 响 范 围。5.2.7 模 数 转 换 装 置 分 辨 率 不 应 小 于 12 Bit,并 应 适 用 于 单 通 道 和 双 通 道 数 据 采 集 模 式。单 通 道 工 作模 式 下,最 大 采 样 率 不 应 小 于 500 kHz;双 通 道 工 作 模 式 下,每 个 通 道 最 大 采 样 率 不 应 小 于 250 kHz。5.2.8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 的 校 准 周 期 不 宜 超 过 1 年,校 准 方 法 应 按 照 JJF 1969 的 规 定。当 存 在 下 列 情况 之 一 时,应 校 准 冲 击 弹 性 波 检 测 仪:a)新 仪 器 启 用 前;b)在 更 换 信 号 转 换 配 件,如 采 集 信 号 的 传 感 器、信 号 放 大 器 等 可 能 影 响 测 试 性 能 的 装 置 时;c)超 过 校 准 有 效 期;d)其 他 需 要 校 准 的 情 况。5.2.9 冲 击 弹 性 波 仪 应 能 在 现 场 环 境 温 度-4 40、相 对 湿 度 小 于 70%的 环 境 条 件 下 正 常 工 作。不宜 在 机 械 振 动 和 高 振 福 电 噪 声 干 扰 环 境 下 使 用。5.3 工 作 要 求5.3.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宜 按 图 1 进 行。D B 3 6/T 1 9 6 9 2 0 2 45图 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流 程5.3.2 资 料 收 集 包 括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a)委 托 方 和 相 关 单 位 的 检 测 目 的 和 具 体 要 求;b)设 计 资 料、施 工 资 料、监 理 资 料、养 护 与 维 修 加 固 资 料;c)结 构 技 术 状 况、相 应 检 测 条 件 信 息 等;d)辅 助 现 场 检 测 和 数 据 判 断 的 其 他 资 料。5.3.3 检 测 方 案 应 根 据 实 际 被 测 对 象 进 行 制 定,包 括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a)工 程 概 况;b)检 测 目 的 及 委 托 方 的 检 测 要 求,包 括 检 测 范 围、检 测 数 量 等;c)检 测 依 据 包 括 检 测 标 准、相 关 技 术 文 件 等;d)检 测 方 法 及 检 测 数 据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时 处 理 措 施;e)检 测 人 员 和 仪 器 设 备 情 况;f)检 测 工 作 进 度 计 划。5.3.4 数 据 管 理 要 求 如 下:a)检 测 数 据 应 真 实、可 靠,并 做 好 数 据 备 份;b)现 场 检 测 时 应 记 录 测 试 对 象 的 相 关 信 息,信 息 应 详 细、准 确。在 条 件 允 许 时,宜 记 录 测 试 现 场的 地 理 坐 标 信 息;c)检 测 数 据 宜 用 数 据 库 管 理,应 具 备 远 程 数 据 传 输、储 存、检 索、回 溯 以 及 对 比 等 功 能。6 检 测 与 结 果 判 定6.1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偏 差6.1.1 检 测 要 求D B 3 6/T 1 9 6 9 2 0 2 466.1.1.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前,应 按 附 录 A 规 定 对 冲 击 弹 性 波 波 速 等 基 准 参 数 进 行 标定。6.1.1.2 构 件 的 测 区 和 测 点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a)每 个 构 件 测 区 数 不 宜 少 于 3 个,相 邻 两 测 区 间 距 应 控 制 在 2 m 以 内,每 个 测 区 面 积 不 宜 大 于1m2,测 区 布 置 参 见 图 2;b)每 个 测 区 不 应 少 于 3 个 测 点,每 个 测 点 的 有 效 检 测 数 据 条 数 不 应 少 于 3 条,测 点 在 测 区 内 宜 均匀 分 布,测 点 应 避 开 预 埋 件 和 不 易 处 理 的 表 观 缺 陷。图 2 厚 度 测 定 测 区 布 置 示 意 图6.1.2 数 据 分 析6.1.2.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各 测 点 厚 度 的 数 据 分 析 应 按 式(1)进 行 计 算:1 11 12 2n np p c j iji ic j iv v THn f n.(1)式 中:jH 第 j 点 检 测 厚 度,单 位 为 米(m),保 留 三 位 小 数;n 每 个 测 点 有 效 数 据 个 数,且 3;pv 标 定 波 速,单 位 为 千 米 每 秒(km/s);c j if 第 j 点 第 i 次 检 测 主 频,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c j iT 第 j 点 第 i 次 检 测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6.1.2.2 每 个 测 点 检 测 信 号 的 检 测 卓 越 周 期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平 均 值 的 15%,当 不 满 足 这 一 要 求 时,应 予以 剔 除,若 剔 除 后 有 效 信 号 少 于 3 个,该 测 点 应 按 照 5.3 工 作 流 程 规 定 进 行 重 测。6.1.2.3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各 测 区 厚 度 按 式(2)进 行 计 算:11 NjjH HN.(2)式 中:H 测 区 判 定 厚 度,单 位 为 米(m),保 留 三 位 小 数;D B 3 6/T 1 9 6 9 2 0 2 47N 测 区 总 测 点 数,且 3。6.1.3 结 果 判 定6.1.3.1 按 照 GB 50204 判 定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偏 差。6.1.3.2 判 定 结 果 不 符 合 设 计 厚 度 要 求 时,宜 采 用 原 位 钻 孔、取 芯 等 方 式 进 行 实 体 验 证。6.2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6.2.1 检 测 要 求6.2.1.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前,应 按 附 录 A 的 规 定 对 冲 击 弹 性 波 波 速 等 基 准 参 数进 行 标 定。6.2.1.2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时,宜 采 用 测 线 或 测 区 的 布 置 方 式。6.2.1.3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a)当 采 用 测 线 进 行 内 部 缺 陷 检 测 时,每 条 测 线 不 应 少 于 6 个 测 点,且 测 点 间 距 宜 介 于 50mm 200mm,测 点 布 置 参 见 图 3;图 3 采 用 测 线 检 测 测 点 布 置 示 意 图b)当 采 用 测 区 进 行 内 部 缺 陷 检 测 时,测 区 由 测 线 构 成,采 用 网 格 式 布 置,且 行、列 测 线 各 不 少 于5 条,测 线 间 距 相 等,宜 介 于 50mm 200mm,每 条 测 线 不 宜 少 于 6 个 测 点,且 测 点 间 距 宜 介于 50mm 200mm,测 点 布 置 参 见 图 4;图 4 采 用 测 区 检 测 测 点 布 置 示 意 图D B 3 6/T 1 9 6 9 2 0 2 486.2.2 数 据 分 析6.2.2.1 根 据 检 测 结 果 频 谱 图,找 出 检 测 主 频 f c 或 检 测 卓 越 周 期 T c,与 基 准 主 频 f s 或 基 准 卓 越 周 期 T s进 行 比 较,结 合 被 检 测 构 件 形 状、预 埋 件 位 置 等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判 断,确 定 内 部 缺 陷 位 置。6.2.2.2 频 谱 或 能 量 图 像 可 采 用 等 值 线、灰 度、色 谱 等 图 示 方 法 显 示,根 据 频 谱 或 能 量 的 分 布 规 律,结 合 基 准 主 频 或 基 准 卓 越 周 期 进 行 判 定 和 解 释。6.2.2.3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检 测 判 定 参 考 色 板 见 附 录 B。6.2.3 结 果 判 定6.2.3.1 当 检 测 频 率 f c 为 单 峰 形 态,且 检 测 主 频 f c 与 基 准 主 频 f s 比 较,两 者 的 差 值 不 超 过 2 f,可 判定 混 凝 土 密 实 无 缺 陷;6.2.3.2 当 检 测 频 率 f c 为 多 峰 形 态,或 检 测 主 频 f c 与 基 准 主 频 f s 比 较,检 测 频 率 f c 向 低 频 偏 移,且 偏移 值 超 过 2 f,判 定 混 凝 土 内 部 存 在 缺 陷。6.2.3.3 判 定 结 果 存 在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时,宜 采 用 原 位 钻 孔、取 芯 等 方 式 进 行 实 体 验 证。6.3 混 凝 土 结 构 结 合 面 缺 陷6.3.1 检 测 要 求6.3.1.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结 合 面 质 量,应 采 用 测 区 布 置 方 式,检 测 测 试 面 应 平 行 于 结 合面。6.3.1.2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结 合 面 质 量,测 区 应 布 置 在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一 面。6.3.1.3 测 区 布 置 应 采 用 网 格 式 布 置,行 或 列 间 隔 宜 为 50mm 100mm,单 个 测 区 面 积 不 宜 大 于 1m2。6.3.2 数 据 分 析6.3.2.1 根 据 检 测 卓 越 周 期 T c 与 基 准 卓 越 周 期 T s 的 比 较,结 合 被 检 测 构 件 形 状、预 埋 件 位 置、频 谱 或能 量 的 分 布 规 律 等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判 断,确 定 结 合 面 质 量 差 的 位 置。6.3.2.2 频 谱 或 能 量 图 像 可 采 用 等 值 线、灰 度、色 谱 等 图 示 方 法 显 示;图 像 应 标 记 结 合 面 质 量 差 的 部位 及 区 域。6.3.3 结 果 判 定6.3.3.1 检 测 卓 越 周 期 T c 与 基 准 卓 越 周 期 T s 基 本 一 致 时,判 定 结 合 面 良 好。6.3.3.2 检 测 卓 越 周 期 T c 明 显 长 于 或 短 于 基 准 卓 越 周 期 T s 时,判 定 结 合 面 存 在 分 层、空 鼓。6.3.3.3 判 定 结 果 存 在 混 凝 土 结 构 结 合 面 质 量 缺 陷 时,宜 采 用 原 位 钻 孔、取 芯 等 方 式 进 行 验 证。6.4 钢 管 混 凝 土 结 构 脱 空6.4.1 检 测 要 求6.4.1.1 钢 管 混 凝 土 结 合 面 质 量 检 测 宜 采 用 振 动 法。6.4.1.2 振 动 法 检 测 钢 管 混 凝 土 脱 空 宜 采 用 带 磁 性 座 的 加 速 度 传 感 器。6.4.1.3 钢 管 混 凝 土 脱 空 检 测 应 采 用 测 区 判 定 解 释,测 区 范 围 不 应 小 于 预 估 缺 陷 的 区 域;测 点 宜 呈 网格 状 布 置,间 距 不 宜 大 于 20cm。6.4.2 数 据 分 析D B 3 6/T 1 9 6 9 2 0 2 496.4.2.1 对 已 知 密 实 位 置 的 检 测 数 据 进 行 分 析,确 定 该 测 点 位 置 的 卓 越 周 期 T1 与 持 续 时 间 T2;6.4.2.2 测 点 的 脱 空 指 数 S i、期 望 值-S及 标 准 偏 差s 应 分 别 按 式(3)、(4)、(5)确 定;1 21 2i iiT TST T.(3)2121NiiS SN.(4)22121()NS iiS SN.(5)式 中:N2 脱 空 检 测 测 区 总 测 点 数;1T 测 区 平 均 卓 越 周 期(ms);2T 测 区 平 均 持 续 时 间(ms);1 iT 第 i 测 点 的 卓 越 周 期(ms);2 iT 第 i 测 点 的 持 续 时 间,取 值 宜 为 信 号 衰 减 到 振 幅 最 大 值 的 0.05 对 应 的 时 间(ms)。6.4.2.3 按 式(6)计 算 各 测 点 Si 与 期 望 值-S的 距 离 Li:iiSS SL.(6)6.4.3 结 果 判 定根 据 各 测 点 L i 进 行 脱 空 判 断:L i 大 于 2.33 时 为 明 显 脱 空;L i 介 于 2.33 1.65 为 疑 似 脱 空,宜 采 用其 他 方 法 进 一 步 验 证;L i 小 于 1.65 为 无 脱 空。7 检 测 报 告7.1 检 测 工 作 完 成 后 应 出 具 检 测 报 告,检 测 报 告 应 结 果 明 确、用 词 规 范、文 字 简 练,对 容 易 混 淆 的 术语 和 概 念 应 以 文 字 解 释 或 图 例、图 像 说 明。7.2 检 测 现 场 记 录 表 内 容 及 样 式 参 见 附 录 C。7.3 检 测 报 告 内 容 及 样 式 参 见 附 录 D。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0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冲 击 弹 性 波 波 速 标 定A.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前,应 对 冲 击 弹 性 波 波 速Pv、基 准 主 频s if和 基 准 卓 越 周 期s iT进 行 标 定。1接收传感器;2被测构件;3激振锤;h被测混凝土结构厚度(单位:mm)图 A.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示 意 图A.2 应 在 混 凝 土 厚 度 已 知 的 实 体 构 件、同 养 试 块 或 取 芯 芯 样 上 进 行 标 定。A.3 波 速 标 定 不 宜 少 于 3 个 测 点,每 测 点 不 应 少 于 3 个 有 效 数 据,且 每 测 点 测 试 结 果 与 平 均 值 之 差 不应 大 于 平 均 值 的 5%,否 则 应 予 以 剔 除,不 足 3 个 有 效 数 据 应 复 测,最 终 结 果 取 多 次 测 试 结 果 的 平 均 值,作 为 标 定 结 果,冲 击 弹 性 波 标 定 波 速Pv应 按 式(A.1)进 行 计 算:ni s inis i PTHnH fnv1 12 121.(A.1)式 中:Pv 标 定 波 速,单 位 为 千 米 每 秒(km/s);1n 每 测 点 波 速 标 定 有 效 数 据 个 数,且 3;H 标 定 点 厚 度,单 位 为 米(m),保 留 三 位 小 数;s if 第 i 个 有 效 数 据 振 幅 谱 中 构 件 厚 度 对 应 的 频 率 值,单 位 为 千 赫 兹(kHz);s iT 第 i 个 有 效 数 据 卓 越 周 期,单 位 为 毫 秒(ms)。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1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参 考 色 板B.1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无 缺 陷混 凝 土 材 质 均 匀,检 测 范 围 内 未 见 明 显 提 前 反 射 或 者 延 后 反 射 的 情 况(见 图 B.1 和 图 B.2)。121 构件底部之前无明显反射信号;2 构件底部反射信号平直图 B.1 混 凝 土 内 部 完 好 的 频 谱 图1 构件底部之前无明显反射信号;2 构件底部反射信号平直图 B.2 混 凝 土 内 部 完 好 的 云 图B.2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可 疑 缺 陷: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存 在 可 疑 缺 陷 的 情 况(见 图 B.3 和 图 B.4)。21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21 构件底部反射信号;2 疑似缺陷部位的延后反射信号图 B.3 混 凝 土 内 部 存 在 可 疑 缺 陷 频 谱 图1 构件底部反射信号;2 疑似缺陷部位的延后反射信号图 B.4 混 凝 土 内 部 存 在 可 疑 缺 陷 云 图2112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3C C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检 测 现 场 记 录 表 样 式C.1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检 测 现 场 记 录 表表 C.1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厚 度 现 场 记 录 表记录编号 第 页/共 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验编号 检测日期检测依据 浇筑日期使用仪器名称、编号设计厚度 设计强度构件信息标定波速测区编号 测点数量(N)备注检测测区布置示意图备注校核人员 检测人员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4C.2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现 场 记 录 表表 C.2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部 缺 陷 现 场 记 录 表记录编号 第 页/共 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验编号 检测日期检测依据 浇筑日期使用仪器名称、编号标定波速 设计强度构件信息现场描述测区(线)编号 测区(线)布置点数 测区(线)测点间隔检测测区布置示意图备注校核人员 检测人员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5C.3 混 凝 土 结 合 面 质 量 现 场 记 录 表表 C.3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结 合 面 质 量 现 场 记 录 表记录编号 第 页/共 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验编号 检测日期检测依据 浇筑日期使用仪器名称、编号标定波速 设计强度构件信息结合面上下层尺寸测区编号 测区布置点数(行 列)测区测点间隔检测测区布置示意图备注校核人员 检测人员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6C.4 钢 管 混 凝 土 脱 空 现 场 记 录 表表 C.4 冲 击 弹 性 波 法 检 测 钢 管 混 凝 土 脱 空 现 场 记 录 表记录编号 第 页/共 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验编号 检测日期检测依据 浇筑日期使用仪器名称、编号标定波速 设计强度构件信息结合面上下层尺寸测区编号 测区布置点数(行 列)测区测点间隔检测测区布置示意图备注校核人员 检测人员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7D D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检 测 报 告D.1 报 告 内 容检 测 报 告 包 括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a)工 程 概 况,包 括 工 程 名 称、结 构 型 式、规 模 及 现 状 等;b)委 托 单 位、设 计 单 位、施 工 单 位 及 监 理 单 位 名 称;c)检 测 单 位 名 称、检 测 依 据、设 备 型 号 及 编 号 等;d)检 测 原 因、检 测 目 的、检 测 项 目、检 测 方 法、检 测 位 置、检 测 数 量 等;e)检 测 结 果、评 判 结 论,如 检 测 结 论 判 定 为 存 在 缺 陷,应 给 出 相 关 检 测 或 处 理 建 议;f)检 测 日 期、报 告 完 成 日 期;g)主 检、审 核 和 批 准 人 员 的 签 名;h)异 常 情 况 说 明 等 附 件。D.2 报 告 大 纲检 测 报 告 大 纲 参 考 见 表D.1。表 D.1 检 测 报 告 大 纲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述(二)主要技术标准二、检测目的及依据(一)检测目的(二)技术依据三、检测实施(一)检测方法(二)检测位置(三)抽检数量(四)检测内容(五)数据整理四、结果分析评定五、结论附图D B 3 6/T 1 9 6 9 2 0 2 41 8参 考 文 献1 JGJ/T 411 冲 击 回 波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缺 陷 技 术 规 程;2 SL 713 水 工 混 凝 土 结 构 缺 陷 检 测 技 术 规 程;3 CECS 21 超 声 法 检 测 混 凝 土 缺 陷 技 术 规 程;4 DB35/T 1638 公 路 混 凝 土 桥 梁 预 应 力 施 工 质 量 检 测 评 定 技 术 规 程。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