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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7.020 CCS A50 1502 包头市地方标准 DB 1502/T 025.5 2024 诚信计量 管理规范 第5 部分:眼镜验 配企业 Specification for trustworthiness metrology management Part 5:Enterprises of optometry and assembling of spectacles 2024-06-24 发布 2024-07-24 实施 包头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1502/T 025.5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组织 与管 理.1 4.1 总则.1 4.2 职责.2 4.3 管 理制 度.2 4.4 法 定计 量单 位.2 5 计量 器具.2 5.1 配备.2 5.2 使用.3 5.3 建档.3 5.4 量 值溯 源.3 6 诚信 服务.3 6.1 诚 信计 量自我 承诺.3 6.2 诚 信计 量示范.3 6.3 投 诉纠 纷.3 附录A(规范 性)眼镜 验 配企业 计量 器具 配备 要求 及检定 周期/校 准间 隔.5 附录B(资 料性)计量 器 具台帐 参考 格式.6 附录C(资 料性)诚信 计 量自我 承诺 书.7 附录D(资 料性)投诉 处 理记录.8 DB 1502/T 025.5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 1502/T 025 诚信计 量管 理规 范 第5 部 分。DB 1502/T 025 已经 发 布了以 下部 分:第1部 分:集贸 市场;第2部 分:商场 超市;第3部 分:加油 站;第4部 分:巡游 出租 汽 车;第5部 分:眼镜 验配 企 业;第6部 分:医疗 卫生 机 构;第7部 分:餐饮 企业。本文件 由包 头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包 头市 检验检 测中 心、包头 市眼 镜行业 协会。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高俊 杰、李 建兰、郭 华、高君 斌、耿 洪燕、丁 志军、杨 鹿、盛 金、何宇、武 丽娜、苏 娜。DB 1502/T 025.5 2024 III 引 言 为进一 步推 进诚 信计 量体 系建设,营 造诚 信经 营市 场环境,根 据 商业 服务 业 诚信计 量行 为规 范、服务 业诚 信计 量监 督管 理制度 建设 指南 等 文件 要求,在集 贸市 场、商场 超市、加油 站、巡游 出 租 汽车、眼 镜验 配企 业、医疗 卫生机 构、餐饮 企业 等与 人民群 众密 切相 关的 服务 业领域,制 定诚 信计 量 管 理规范地 方标 准,引导 企业 提升诚 信计 量管 理水 平和 工作能 力。拟由 七个 部分 构成。第1 部分:集贸 市场。目的在 于引导 集贸 市场落 实主体 责任,开展 诚信计 量制度 建设,规范 诚信计量 行为,践行 诚信 计 量自我 承诺,持续 提升 计 量保证 能力 和诚 信计 量管 理水平,营造 公平交易市 场环 境,保护 消费 者的合 法权 益。第2 部分:商场 超市。目的在 于引导 商场 超市落 实主体 责任,开展 诚信计 量制度 建设,规范 诚信计量 行为,践行 诚信 计 量自我 承诺,持续 提升 计 量保证 能力 和诚 信计 量管 理水平,营造 公平交易市 场环 境,保护 消费 者的合 法权 益。第3 部分:加油 站。目 的在于 引导加 油站 落实主 体责任,开展 诚信 计量制 度建设,规范 诚信 计量行为,践行 诚信 计量 自 我承诺,持续 提升 计量 保 证能力 和诚 信计 量管 理水 平,营造 公平 交易市场环 境,保护 消费 者的 合法权 益。第4 部分:巡游 出租 汽 车。目 的在于 引导 巡游出 租汽车 行业落 实主 体责任,开展 诚信计 量制 度建设,规 范诚 信计 量行 为,践行诚 信计 量自 我承 诺,持续提 升计 量保 证能 力和 诚信计 量管 理水平,营 造公 平交 易市 场环 境,保 护消 费者 的合 法权 益。第5部 分:眼 镜验 配企 业。目的 在于 引导 眼镜 验 配企业 落实 主体 责任,开 展诚信 计量 制度 建设,规范诚 信计 量行 为,践 行 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持 续 提升计 量保 证能 力和 诚信 计量管 理水 平,营造公平 交易 市场 环境,保 护消费 者的 合法 权益。第6部 分:医 疗卫 生机 构。目的 在于 引导 医疗 卫 生机构 落实 主体 责任,开 展诚信 计量 制度 建设,规范诚 信计 量行 为,践 行 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持 续 提升计 量保 证能 力和 诚信 计量管 理水 平,营造健康 发展 的医 疗环 境,保护患 者的 合法 权益。第7 部分:餐饮 企业。目的在 于引导 餐饮 企业落 实主体 责任,开展 诚信计 量制度 建设,规范 诚信计量 行为,践行 诚信 计 量自我 承诺,持续 提升 计 量保证 能力 和诚 信计 量管 理水平,营造 公平交易市 场环 境,保护 消费 者的合 法权 益,助力“光 盘行动”的 实施。DB 1502/T 025.5 2024 1 诚信计量 管理规 范 第5 部分:眼 镜验配企 业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眼 镜验 配企 业诚信 计量 管理 的术 语和 定义、组织 与管 理、计量 器具和 诚信 服务。本文件 适用 于眼 镜验 配企 业的诚 信计 量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计量 metrology 实现单 位统 一、量值 准确 可靠的 活动。3.2 诚信计 量 ntegrity measurement 基于诚 实守 信的 计量 行为。3.3 眼镜验 配企 业 enterprises of optometry and assembling of spectacles 由法人 单位 或者 自然 人经 营的,向消 费者 提供 验光、配镜 服务 等经 营活 动的 组织。3.4 验光 optometry 用仪器 及辅 助设 备对 消费 者眼睛 的屈 光状 态及 双眼 单视功 能进 行定 性定 量分 析,并 出具 验光 处方 的行为。3.5 配镜 assembling of spectacles 以矫正 视力 为目 的,装配、定制 或选 配眼 镜的 行为。4 组织与 管理 4.1 总则 4.1.1 眼 镜 验 配 企 业 应 具 有 符 合 相 关 执 照 或 许 可 证 所 规 定 的 经 营 条 件,并 保 持 有 效。DB 1502/T 025.5 2024 2 4.1.2 眼 镜 验 配 企 业 应 建 立 计 量 管 理 制 度,明 确 职 责,确 保 计 量 准 确 可 靠。4.1.3 眼 镜 验 配 企 业 应 公 开 诚 信 计 量 自 我 承 诺,主 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4.2 职责 4.2.1 眼 镜 验 配 企 业 应 配备 计 量管理 负责人、专(兼)职计量 管理人 员。以连锁 模式经 营的眼 镜 验配企业,可 由总 部配 备计 量管理 负责 人,分公 司或 分店配 备计 量管 理人 员。4.2.2 计量管 理负 责人 的职 责至 少应包 括以 下内 容:a)全面 负责 计量 管理 工作;b)负 责处 理有 关计 量 投诉。4.2.3 计量管理人 员 的 职责 至少 应包括 以下 内容:a)负责 落实 日常 计量 管理 工作;b)负 责计 量器 具配 备、使用 和维 护等 管理 工作;c)负责 计 量器 具的 检 定与校 准管 理工 作。4.2.4 计量管理人员应接受计量知识培训并保存记录。4.3 管理制 度 计量管 理制 度应 包括 但不 限于以 下内 容:a)计 量管 理职 责:明确 计 量管理 责任 部门、计 量管 理相关 人员 的职 责;b)计 量器 具管 理制 度:明 确计量 器具 的配 备、使用、检定/校 准和 维护 管理 要 求;c)诚 信计 量自 我承 诺制 度:明确 诚信 计量 自我 承诺 的内容 及其 管理 要求;d)计 量投 诉处 理制 度:明 确计量 投诉 处理 程序、计 量失准 赔付 和违 规惩 戒等 管理要 求。4.4 法定计 量单 位 在经营 活动 中应 正确 使用 国家法 定计 量单 位。计量 单位要 求见表 1。表1 眼镜 验配 企业 计量 单 位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位符号 1 顶焦度 屈光度 m-1 或 D 2 棱镜度 棱镜度 cm/m 或 3 瞳距、瞳高、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等长度 毫米 mm 4 轴位、棱镜基底取向等角度 度 5 计量器 具 5.1 配备 5.1.1 眼镜验 配企 业应 配备 以下 计量器 具:a)焦 度计;b)验 光仪;c)验 光镜 片箱;DB 1502/T 025.5 2024 3 d)视 力表;e)瞳 距仪/瞳距 尺。5.1.2 眼镜验 配企 业根 据工 作需 要可选 配以 下计 量器 具:a)综 合验 光仪;b)角 膜曲 率计。5.1.3 所备计 量器 具的 基本 技术 要求应 符合 附 录 A 的 规定。5.1.4 以连锁 模式 经营 的眼 镜验 配企业 所属 分公 司或 分店 应分别 配备 相应 的计 量器 具。5.2 使用 5.2.1 属于强 制检 定的 计量 器具 应经法 定计 量检 定机 构检 定合格 后,方可 投入 使用。5.2.2 不应擅 自改 动、拆装 计量 器具,不应 擅自 更换 或调 换会对 测量 结果 造成 影响 的计量 器具 部件。5.2.3 计量器 具应 在规 定的 环境 条件下 使用。使 用前 应检 查计量 器具,确 认其 是否 处于正 常工 作状 态,操作时 按照 操作 规程(或 说明书)进 行。5.2.4 发现计 量器具 异常,应立 刻停止 使用,并加 贴停用 标识,经调修 并检 定合格 后方可 重新投 入 使用。对 存在 缺陷、示 值不 稳定、无法 调修 的计 量器 具应及 时进 行更 换。5.2.5 应加强 计量 器具 的日 常维 护,正 确运 输、存放、使 用和保 养,并做 好记 录。5.2.6 应加强 计量器 具检 定/校 准 证书的 管理,确保 检定/校 准证书 与在用 计量 器具相 对应,并在有 效期内。5.2.7 应确保 计量 器具 的铭 牌及 检定/校准 标识 完好,防 止 非授权 人的 调整。5.3 建档 眼镜验 配企 业 应 建立 计量 器具台 帐。计量 器具 台帐 应 包括计 量器 具名 称、型号 规 格、唯 一性 标识(如出厂编 号)、制 造单 位、检定/校准 日期、现 行状 态、检定/校 准周 期、使用 地 点,格 式可 参照 附 录 B。5.4 量值溯 源 5.4.1 属于强 制检定 的计 量器具 应向法 定计量 检定 机构申 请周期 检定。非强 制检定 的计量 器具应 由 具备开展 计量 检定/校 准资 格 的计量 技术 机构 实施 检定/校准。受 检率 应达 到 100%。检 定/校 准周 期应 符合附录A 的规 定。5.4.2 对新增、更 换或 维修 后的 强制检 定计 量器 具,应及 时向法 定计 量检 定机 构申 请检定。6 诚信服 务 6.1 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 眼镜验 配企 业 应 当建 立诚 信计量 自我 承诺 制度,遵 守计量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在经营 场所 显著 位置 粘贴诚 信计 量自 我承 诺书。诚 信计 量自 我承 诺书 格式可 参照 附录C。6.2 诚信计 量示 范 6.2.1 推荐眼 镜验 配企 业积 极创 建和申 报诚 信计 量示 范单 位。6.2.2 连锁经 营的 眼镜 验配 企业 宜开展 诚信 计量 评比 活动,营造 诚信 计量 良好 氛围。对失信 的分 公司、分店,应进 行失 信警 示及 公布。6.3 投诉纠 纷 DB 1502/T 025.5 2024 4 6.3.1 眼镜验 配企业 应建 立和公 开投诉 举报渠 道,如设立 投诉意 见箱、电子 邮箱和 电话,方便消 费 者的投诉 和举 报。6.3.2 眼镜验 配企 业应 有专 人负 责计量 投诉 的受 理、协调 和处理 工作。6.3.3 眼镜验 配企 业应 建立 计量 投诉处 理制 度,及时 公正 处理计 量投 诉纠 纷。6.3.4 眼镜验 配企业 应积 极配合 计量行 政主管 部门 处理计 量投诉,提供 真实 可靠的 信息,保证计 量 纠纷调解 工作 顺利 进行。6.3.5 眼镜验 配企 业应 做好 计量 投诉处 理记 录与 归档 保存 工作,投诉 处理 记录 可参 照附 录 D。DB 1502/T 025.5 2024 5 A A 附录A(规范 性)眼镜验 配企 业计 量器 具配 备要求 及检 定周 期/校准 间 隔 眼镜验 配企 业计 量器 具配 备要求 及检 定周 期/校准 间 隔见表A.1。表A.1 眼 镜验 配企 业计 量 器具配 备要 求及 检定 周期/校准间 隔 计 量 器具 基 本 技术 要 求 检 定 周期/校准间隔 焦度计 用 于 验光 的 焦 度 计 的顶 焦 度 分 辨 力 应优 于 0.12 m-1,用 于 配 镜 的 焦度 计 的 顶 焦度 分 辨力 应 优 于 0.02 m-1。测 量 范围:顶 焦 度-20 m-1+20m-1,棱镜度0 cm/m 5cm/m。1 年 验光仪 顶 焦 度分 辨 力 应 优 于 0.25 m-1。测 量 范围:球 镜 度-15 m-1+15m-1,柱 镜 度 绝 对值 0 m-16m-1。1 年 验 光 镜片 箱 具 备 规格 齐 全 的 球 镜、柱 镜、棱 镜 和辅 助 验 光 镜 片。各 种 适用 瞳 距 的 试 架镜。2 年 综 合 验光 仪 顶 焦 度分 辨 力 应 优 于 0.25 m-1。测 量 范围:球 镜 度-15 m-1+15m-1,柱 镜 度 绝 对值 0 m-15m-1。1 年 视力表 视 力 表应 按 说 明 书 中规 定 的 标 准 距 离使 用。纸 质 视力 表 和 投 影 式视 力 表 等 直 接 照明 的 背 景 区 域照 度 应 大 于 300 lx。灯 箱 式 视 力 表 和 屏 幕 显 示 式 视 力 表 等 后 部 照 明 的 背 景 区 域 亮 度 应 大 于 200 cd/m2。1 年 角 膜 曲率 计 连 续 显 示 式 角 膜 曲 率 计 的 曲 率 半 径 分 辨 力 应 优 于 0.1 mm,角 膜 屈 光 度 分 辨 力应优于 0.25 m-1,轴 位分 辨 力 应 优于 5。数 字 显示 式 角 膜 曲 率计 的 曲 率 半 径 分辨 力 应 优 于 0.02 mm,角 膜 屈光 度 分 辨 力应优于 0.13 m-1,轴 位分 辨 力 应 优于 1。测 量 范围:曲 率 半 径6.5 mm9.4mm,角膜 屈 光 度36 m-152m-1,轴 位0 180。1 年 瞳距仪/瞳距尺 瞳 距 仪:测 量 范围 50 mm80mm,应 包 含 无 穷远、2 m、1 m、50 cm、40 cm、30 cm 等测 量 档位。最 大 读 数步 进 值 应 不 大 于 0.5 mm。瞳 距 尺:测 量 范围 50 mm 80mm,读 数 分 辨 力应 不 大 于 1 mm。1 年 DB 1502/T 025.5 2024 6 B 附录B(资料 性)计量器 具台 帐参 考格 式 计量器 具台 帐参 考格 式见 表B.1。表B.1 计量器 具台 帐参 考格 式 序号 计 量 器具名称 规 格 型号 出 厂 编号/管 理 编号 制 造 单位 检定/校准日期 现 行 状态 检定/校准周期 使 用 地点 1 2 3 4 5 DB 1502/T 025.5 2024 7 C C 附录C(资料 性)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书 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书 见表C.1。表C.1 诚信计 量自 我承 诺书 眼 镜 验配 企 业 诚 信 计量 自 我 承 诺 书 编号:为 营 造诚 信 经 营 市 场环 境,保 护 消 费者 合 法 权 益,本 单 位 郑 重 承 诺如 下:一、自 觉 遵 守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法 消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眼 镜 制 配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等 法 律 法 规规 定,认 真 执行 诚 信 计 量管 理 规 范 第 5 部分:眼 镜验 配 企 业 等 要 求。二、严格 遵 守 商 业服 务 业 诚 信 计 量行 为 规 范,建 立 健 全 和 落 实各 项 计 量 管 理制 度。三、规范 眼 镜 验 配 经营 行 为,科 学 开展 验 光 配 镜,保 证 计 量 器 具 和眼 镜 验 配 的 准确。四、配 备 和 使 用 合 格 的 计 量 器 具,不 使 用 未 经 检 定、检 定 不 合 格 或 者 超 过 检 定 周 期 的 计 量 器 具,不 破 坏 计 量 器 具准 确 度和 伪 造 数 据,不 进 行 任 何 形 式的 计 量 作 弊。五、正确 使 用 国 家 法定 计 量 单 位。六、积极 处 理 有 关 计量 投 诉。七、(其 他 承 诺内 容)。本 单 位严 格 履 行 以 上承 诺,如 有 违 反,愿 意 承 担 相应 的 法 律 责 任,欢 迎 社 会 各 界监 督。企 业 监督 电 话:投 诉 举报 电 话:12345 承 诺 单位 盖 章:法 定 代表 人(负 责 人)签 名:时间:年 月 日 DB 1502/T 025.5 2024 8 附录D(资料 性)投诉处 理记 录 投诉处 理记 录见 表D.1。表D.1 投 诉处 理记 录 投 诉 者姓 名 联 系 方式 眼 镜 验配 企 业 地点 计 量 投诉 事 由 投 诉 要求 处 理 过程 处 理 结果 被投诉人(代表)签名:结 果 反馈 投诉人(代表)签名:承办人 日 期 计 量 管理 负 责 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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