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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 9.0 8 0CCS W 4 03707潍 坊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地 理 标 志 产 品 昌 邑 丝 绸G e o g r a p h i c a l i n d i c a t i o n p r o d u c t-C h a n g y i s i l k2 0 2 4-0 6-2 7 发 布 2 0 2 4-0 7-2 8 实 施潍 坊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24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范 围.25 分 类.26 原 料 生 产.27 生 产 工 艺.48 要 求.59 试 验 方 法.71 0 检 验 规 则.91 1 包 装、标 志、标 签、运 输 和 贮 存.91 2 其 他.1 0附 录 A(规 范 性)昌 邑 丝 绸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1 1附 录 B(资 料 性)检 验 抽 样 方 案.1 2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潍 坊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山 东 华 晨 彩 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山 东 华 雅 印 染 有 限 公 司、潍 坊 华 腾 织 造 有 限 公 司、昌 邑 市 华 裕 丝 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昌 邑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潍 坊 市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所、山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刘 焕 涛、孙 俊 贵、张 锡 科、孙 连 忠、郭 明 伟、王 启 斌、冯 景 仁、常 立 森、陈 岗、张 晓 霞、李 雪 南、张 宝 武。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昌 邑 丝 绸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昌 邑 丝 绸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地 理 标 志 保 护 范 围、分 类、原 料 生 产、生 产 工 艺、要 求、试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包 装、标 志、运 输 和 贮 存。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昌 邑 丝 绸 的 生 产 和 销 售。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1 7 9 7 生 丝G B/T 2 8 2 8.1 计 数 抽 样 检 验 程 序 第 1 部 分:按 接 收 质 量 限(A Q L)检 索 的 逐 批 检 验 抽 样 计 划G B/T 2 9 1 0(所 有 部 分)纺 织 品 定 量 化 学 分 析G B/T 2 9 1 2.1 纺 织 品 甲 醛 的 测 定 第 1 部 分:游 离 和 水 解 的 甲 醛(水 萃 取 法)G B/T 3 9 1 7.2 纺 织 品 织 物 撕 破 性 能 第 2 部 分:裤 形 试 样(单 缝)撕 破 强 力 的 测 定G B/T 3 9 2 0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摩 擦 色 牢 度G B/T 3 9 2 1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皂 洗 色 牢 度G B/T 3 9 2 2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汗 渍 色 牢 度G B/T 3 9 2 3.1 纺 织 品 织 物 拉 伸 性 能 第 1 部 分:断 裂 强 力 和 断 裂 伸 长 率 的 测 定(条 样 法)G B/T 4 6 6 9 纺 织 品 机 织 物 单 位 长 度 质 量 和 单 位 面 积 质 量 的 测 定G B/T 5 7 1 1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四 氯 乙 烯 干 洗 色 牢 度G B/T 5 7 1 3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水 色 牢 度G B/T 6 1 5 2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热 压 色 牢 度G B/T 7 5 7 3 纺 织 品 水 萃 取 液 p H 值 的 测 定G B/T 8 4 2 7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人 造 光 色 牢 度:氙 弧G B/T 8 6 2 8 纺 织 品 测 定 尺 寸 变 化 的 试 验 中 织 物 试 样 和 服 装 的 准 备、标 记 及 测 量G B/T 8 6 2 9 纺 织 品 试 验 用 家 庭 洗 涤 和 干 燥 程 序G B/T 8 6 3 0 纺 织 品 洗 涤 和 干 燥 后 尺 寸 变 化 的 测 定G B/T 1 3 7 7 2.2 纺 织 品 机 织 物 接 缝 处 纱 线 抗 滑 移 的 测 定 第 2 部 分:定 负 荷 法G B/T 1 5 5 5 1 蚕 桑 丝 织 物G B/T 1 5 5 5 2 丝 织 物 试 验 方 法 和 检 验 规 则G B/T 1 7 5 9 2 纺 织 品 禁 用 偶 氮 染 料 的 测 定G B 1 8 4 0 1 国 家 纺 织 品 基 本 安 全 技 术 规 范G B/T 1 8 8 8 6 纺 织 品 色 牢 度 试 验 耐 唾 液 色 牢 度G B/T 2 2 8 6 0 丝 绸(机 织 物)的 分 类、命 名 及 编 号G B/T 2 6 3 8 0 纺 织 品 丝 绸 术 语G B/T 2 9 8 6 2 纺 织 品 纤 维 含 量 的 标 识G B 3 1 7 0 1 婴 幼 儿 及 儿 童 纺 织 产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2F Z/T 0 1 0 2 6 纺 织 品 定 量 化 学 分 析 多 组 分 纤 维 混 合 物F Z/T 0 1 0 5 7(所 有 部 分)纺 织 纤 维 鉴 别 试 验 方 法F Z/T 4 0 0 0 7 丝 织 物 包 装 和 标 志 关 于 发 布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专 用 标 志 比 例 图 的 公 告(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公 告 2 0 0 6 年 第 1 0 9 号)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办 法(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令 第 8 0 号)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2 6 3 8 0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昌 邑 丝 绸 c h a n g y i s i l k以 昌 邑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生 产 的 桑 蚕 丝 为 主 要 原 材 料 加 工 织 成 的 丝 织 物。4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范 围昌 邑 丝 绸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限 于 附 录 A 给 出 的 规 定 范 围 内。5 分 类按 照 G B/T 2 2 8 6 0 的 要 求,结 合 昌 邑 丝 绸 的 特 点,将 产 品 分 为 纱、绉、纺、缎、绫、绢、罗、绡、锦、绨、葛、呢、绒、绸 共 1 4 类。6 原 料 生 产6.1 桑 叶 生 产6.1.1 桑 树 种 植 应 选 择 品 种“选 7 9 2”。6.1.2 桑 园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土 壤 为 褐 土 和 潮 土,p H 值 为 7.0 9.0;b)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不 低 于 1.5%。6.1.3 桑 树 应 在 6 月 1 0 日 2 0 日 绿 枝 扦 插 育 苗。6.1.4 桑 树 应 在 落 叶 后 至 封 冻 前 进 行 栽 植,每 6 6 7 m2栽 种 株 数 为 1 2 0 0 1 5 0 0 株。6.1.5 栽 培 管 理:a)种 植 过 程 中 应 按 配 方 施 肥;b)桑 芽 萌 动 前 不 应 浇 水,桑 树 封 冻 前 浇 水 一 次,其 他 时 期 根 据 墒 情 需 要 灌 溉;c)可 通 过 覆 草、地 膜 覆 盖 等 技 术 措 施 改 善 土 壤 结 构、提 高 桑 园 地 温;d)晚 秋 桑 树 落 叶 后 至 次 年 树 液 流 动 前 进 行 剪 梢 和 整 梢。6.1.6 桑 叶 采 摘 应 符 合 表 1 的 要 求。表 1 桑 叶 采 摘名称 采摘期间 采摘部位及要点春叶采摘 1、2 龄 新梢芽上适熟叶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3表 1 桑 叶 采 摘(续)名称 采摘期间 采摘部位及要点春叶采摘3、4 龄 枝 条中下部止芯芽5 龄 先 采止芯芽,后收获新梢芽,并及时夏伐夏叶采摘a1、2 龄 先 采春伐桑新梢上部适熟叶,无春伐时,采夏伐新梢适熟叶3、4 龄 采 摘夏伐桑的疏芽叶5 龄春 伐桑自下而上采去条长的 1/2,夏伐桑每个新梢采基部 3 5 个叶 片,上部留 8 1 0 个叶片秋叶采摘b稚蚕期 新 梢上部适熟叶4 龄及 5 龄两天 枝 条中部桑叶5 龄三天起 自 上而下分批采叶a夏 叶采摘不应摘叶过重,应摘叶留柄,保护腋芽。b中 秋蚕结束后,每枝条上端保留 8 1 0 片桑叶。晚秋蚕结束后每枝条保留 3 4 片桑叶。6.2 家 蚕 养 殖6.2.1 家 蚕 应 选 择 品 种“菁 松 皓 月”“鲁 七 9 2 0 2”。6.2.2 家 蚕 应 以 卵 的 方 式 进 行 繁 殖。6.2.3 养 殖 起 始 时 间 为:a)春 蚕 在 5 月 中 旬 6 月 中 旬;b)夏 蚕 在 7 月 上 旬 8 月 上 旬;c)中 秋 蚕 在 8 月 中 旬 9 月 中 旬;d)晚 秋 蚕 在 9 月 中 旬 1 0 月 中 旬。6.2.4 种 群 密 度 应 为 每 6 6 7 m2成 龄 桑 园 饲 养 春 蚕 不 大 于 1.5 盒,夏 秋 蚕 不 大 于 2 盒,每 盒 不 大 于 2 6 0 0 0头。6.2.5 各 龄 蚕 饲 养 用 叶 要 求 见 表 2。表 2 各 龄 蚕 用 叶 要 求各龄蚕 叶色 叶位 含水率春蚕收蚁当日 黄绿 生长芽最大叶上1 叶 7 8%8 0%1 龄 嫩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 7 7%7 8%2 龄 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下1 3 叶 7 5%7 6%3 龄 较深绿色 止心芽叶或生长芽成熟片叶 7 5%4 龄 深绿色 止心芽叶 7 4%7 5%5 龄 深绿色 成熟片叶全部采摘 7 1%7 3%夏蚕收蚁当日 黄绿 生长芽最大叶上1 叶 7 8%8 0%1 龄 嫩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 7 7%7 8%2 龄 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下1 叶 7 5%7 6%3 龄 绿色 疏芽叶 7 5%4 龄 深绿色 疏芽叶 7 4%7 5%5 龄 深绿色 新条基部4 5 叶 7 1%7 3%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4表 2 各 龄 蚕 用 叶 标 准(续)各龄蚕 叶色 叶位 含水率秋蚕 收蚁当日 黄绿 生长芽最大叶上1 叶 7 8%8 0%秋蚕1 龄 嫩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 7 7%7 8%2 龄 浅绿色 生长芽最大叶下1 叶 7 5%7 6%3 龄 绿色 生长芽6 7 叶 7 5%4 龄 较深绿色 生长芽8 1 2 叶 7 4%7 5%5 龄 深绿色 除顶部6 8 叶外均可 7 1%7 3%6.2.6 喂 养 方 式:a)小 蚕(3 龄 以 下 蚕)喂 养 方 式 为 塑 料 薄 膜 围 帐 炕 床 育。b)大 蚕(四 龄 以 上 蚕)喂 养 方 式 为 春 蚕 用 蚕 台 条 桑 育,其 他 时 期 蚕 用 蚕 台 芽 叶 育。6.2.7 用 于 生 产 昌 邑 丝 绸 的 蚕 茧 解 舒 丝 长 应 不 低 于 7 1 0 m。7 生 产 工 艺7.1 缫 丝7.1.1 茧 粒 数 应 按 以 下 数 量 进 行 配 比:a)2 0/2 2 D 生 丝:8 粒 9 粒;b)2 7/2 9 D 生 丝:1 0 粒 1 1 粒;c)4 0/4 4 D 生 丝:1 6 粒 1 8 粒。7.1.2 生 丝 的 品 质 技 术 指 标 应 不 低 于 G B/T 1 7 9 7 的 要 求,回 潮 率 应 在 9%1 2%。7.2 织 造7.2.1 工 艺 流 程 包 括:a)织 前 准 备:1)经 丝:原 料 检 验 浸 渍 络 丝 整 经 浆 经;2)纬 丝:原 料 检 验 浸 渍 络 筒 并 丝 捻 丝 定 型 倒 筒 摇 纡。b)纹 制 设 计:组 织 设 计 图 案 意 匠 砸 花 试 样。7.2.2 工 艺 要 求 包 括:a)泡 丝 时,不 应 使 用 化 工 染 料 上 色;b)浸 泡 后 适 度 脱 水 烘 干,回 潮 率 应 在 弱 捻 9%1 2%,强 捻 1 1%1 3%;c)在 丝 绸 织 造 过 程 中,生 产 车 间 温 度 应 控 制 在 1 8 3 0,相 对 湿 度 7 5%8 5%。7.3 漂 练7.3.1 工 艺 流 程 包 括:a)纺、绉、缎 类 织 物:挂 架 浸 泡 水 洗 初 练 水 洗 复 练 高 温 水 洗 中 温 水 洗 低 温 水 洗 轧 水 打 卷;b)纱、绡 类 织 物:缝 绸 浸 泡 精 练 第 一 次 水 洗 第 二 次 水 洗(酸 洗)脱 水 缝 头。7.3.2 漂 练 后 应 对 丝 绸 进 行 整 理。7.4 染 色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5工 艺 流 程:平 经 平 纬 类 织 物:练 白 绸 打 卷 卷 染 机 染 色 水 洗 固 色 单 辊 整 理 车 烘 燥 呢 毯 机 整 理 码 尺 成 品 检 验;绉 经 绉 纬 类 织 物:练 白 绸 绳 状 机 染 色 湿 堆 呢 毯 机 整 理 小 布 铗 拉 幅 码 尺 成 品 检 验。7.5 印 花工 艺 流 程:设 计 绘 稿 制 版 试 样 调 色 手 工 台 板 印 花 或 机 器 印 花 蒸 化 水 洗 退 浆 整 理 码 尺 成 品 检 验。8 要 求8.1 等 级昌 邑 丝 绸 的 等 级 按 照 内 在、外 观 质 量 中 的 最 低 等 级 项 目 评 定,分 为 优 等 品、一 等 品 和 合 格 品。8.2 感 官 要 求昌 邑 丝 绸 的 感 官 要 求 见 表 3。表 3 感 官 要 求产 品 种 类 感官要求纱 手 感 米 糯,富 有 弹 性,悬 垂 性 能 良 好绉 绉 效 果 明显,富 有 弹 性,抗 皱 性 强纺 手 感 细 腻、爽 滑,光 泽度 好,绸 面 平挺、细 密缎 手 感 光 滑柔 软,具 有 珠玉 般 光 泽绫 光 泽 亮 丽,斜 向 纹 路 清晰绢 绸 面 平 整、挺 括、丰 满,光 泽 柔 和罗 罗 组 织 效 果 明 显绡 轻 灵,飘逸,较 薄 透 孔,亚 光 泽锦 外 观 瑰 丽,多 彩,花 纹精 致 高 雅绨 质 地 厚 实,表 面 较 粗 糙葛 经 细 纬 粗,经 密 纬 疏,横 向 条 纹 明 显,质 地 厚 实呢 组 织 变 化丰 富,质 地 丰厚,少 光 泽绒 手 感 柔 软,光 滑,绒 面丰 满绸 绸 面 平 滑,光 泽 感 强、纹 理 清 晰8.3 安 全 性 能昌 邑 丝 绸 的 基 本 安 全 性 能 应 按 照 G B 1 8 4 0 1 和 G B 3 1 7 0 1 的 规 定 执 行。8.4 内 在 质 量 分 等 规 定昌 邑 丝 绸 的 内 在 质 量 分 等 规 定 见 表 4。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6表 4 内 在 质 量 分 等 规 定项目指标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密度偏差率/%2.0 3.0 4.0质量偏差率/%2.0 3.0 4.0断 裂 强 力/N2 0 0撕 破 强 力/N7.0纰裂程度/m m 5 5 g/m2以上,6 7 N 1.5 N5 65 5 g/m2及以下或 6 7 g/m2以上的缎类织物,4 5 N 1 N水洗尺寸变化率/%-2.5+1.0-3.5+1.0-4.0+1.0色 牢 度/级 耐洗变色 3 4 3沾色 3耐水变色 3 4 3沾色 3耐汗渍变色 3 4 3沾色 3耐干摩擦 3耐湿摩擦深色 3 2 3 2浅色 4 3 4 3耐干洗变色 4 3 4沾色 4 3 4 3耐唾液变色 4沾色 4耐热压 4 3 4耐光深色 4 3浅色 3 2p H 值 6.8 7.5 6.5 7.5 6.0 7.5可分解致癌 芳香胺染料/(m g/k g)禁用异味 无甲 醛 含 量/(m g/k g)2 0 5 0 6 0纤维含量 符合 G B/T 2 9 8 6 2 的要求注1:纱、绡类织物、经过特殊后整理工艺的桑蚕丝织物或纤度(D)与密度(根/1 0 c m)之乘积不大于2 1 0 4时,其断裂强力、撕破强力不按本 标准考核。注2:纱、绡类织物、质量 4 5 g/m2及以下 的纺类织物、6 7 g/m2及以下的缎类织物不考核纰裂。注3:每平方米 重量大于 6 0 g 的纺类织 物,每平方米重量 大于 8 0 g 的绉类、绫类织物,经、纬 均加强捻的绉织物、纱、绡类织物以及有特殊工艺 要求的织物,水洗尺寸变化率不按本标准考核。注4:个别色、雕印的染色牢度按合同或协议考核。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7注5:1 0 0 0 捻/m 以上的织物按绉类织物考 核。注6:耐唾液色牢度 仅考核婴幼儿织物。8.5 外 观 质 量 分 等 规 定昌 邑 丝 绸 的 外 观 质 量 分 等 规 定 见 表 5。表 5 外 观 质 量 分 等 规 定项目指标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色差(与标 准样对比)/级 4 3 4幅宽偏差率/%1.5 2.0 3.0外观疵点评分限度/(分/1 0 0 m2)1 5.0 3 0.0 5 0.08.6 外 观 疵 点 评 分按 照 G B/T 1 5 5 5 1 的 规 定 执 行。8.7 开 剪 拼 匹 和 标 疵 放 尺 的 规 定8.7.1 允 许 开 剪 拼 匹 或 标 疵 放 尺,两 者 只 能 采 用 一 种。8.7.2 开 剪 拼 匹 各 段 的 等 级、幅 宽、色 泽、花 型 应 一 致。8.7.3 平 均 每 1 0 m 及 以 内 允 许 标 疵 1 次。每 3 分 和 4 分 的 疵 点 允 许 标 疵,每 处 按 疵 点 实 际 长 度 标 疵 放尺,但 不 得 少 于 1 0 c m。标 疵 后 的 疵 点 不 再 计 分。局 部 性 疵 点 的 标 疵 间 距 或 标 疵 疵 点 与 绸 匹 端 的 距 离 不得 少 于 4 m。9 试 验 方 法9.1 感 官 要 求 的 测 定以 手 感 和 目 测 进 行 测 试。目 测 可 采 用 自 然 光 照 或 灯 光 照 明,照 度 不 低 于 6 0 0 L x。9.2 内 在 质 量 试 验 方 法9.2.1 密 度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1 5 5 5 2 的 规 定 测 试。9.2.2 质 量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4 6 6 9 的 规 定 测 试。9.2.3 断 裂 强 力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3 9 2 3.1 的 规 定 测 试。9.2.4 撕 破 强 力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3 9 1 7.2 的 规 定 测 试。9.2.5 纰 裂 程 度 的 测 定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8按 照 G B/T 1 3 7 7 2.2 的 规 定 测 试,试 样 宽 度 尺 寸 采 用 7 5 m m,负 荷 的 设 定 见 表 4。9.2.6 水 洗 尺 寸 变 化 率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8 6 2 8、G B/T 8 6 2 9、G B/T 8 6 3 0 的 规 定 测 试。纱、绡 类 织 物 洗 涤 程 序 采 用 4 H 程 序,其 他 采用 4 G 程 序。干 燥 采 用 A 法(悬 挂 晾 干)。9.2.7 色 牢 度 的 测 定9.2.7.1 耐 洗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3 9 2 1 的 规 定 测 试,试 验 条 件 选 用 A(1)的 方 法。9.2.7.2 耐 水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5 7 1 3 的 规 定 测 试。9.2.7.3 耐 汗 渍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3 9 2 2 的 规 定 测 试。9.2.7.4 耐 摩 擦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3 9 2 0 的 规 定 测 试。9.2.7.5 耐 干 洗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5 7 1 1 的 规 定 测 试。9.2.7.6 耐 唾 液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1 8 8 8 6 的 规 定 测 试。9.2.7.7 耐 热 压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6 1 5 2 的 规 定 测 试,采 用 潮 压 法,温 度 1 1 0。9.2.7.8 耐 光 色 牢 度 按 照 G B/T 8 4 2 7 的 规 定 测 试,晒 至 2 阶 段。9.2.8 p H 值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7 5 7 3 的 规 定 测 试。9.2.9 可 分 解 致 癌 芳 香 胺 染 料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1 7 5 9 2 的 规 定 测 试。9.2.1 0 异 味 的 测 定按 照 G B 1 8 4 0 1 的 规 定 测 试。9.2.1 1 甲 醛 含 量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2 9 1 2.1 的 规 定 测 试。9.2.1 2 纤 维 含 量 的 测 定纤 维 定 性 分 析 按 照 F Z/T 0 1 0 5 7(所 有 部 分)的 规 定 测 试,定 量 分 析 按 照 G B/T 2 9 1 0(所 有 部 分)、F Z/T 0 1 0 2 6 的 规 定 测 试。9.3 外 观 质 量 试 验 方 法9.3.1 色 差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1 5 5 5 2 的 规 定 测 试。9.3.2 幅 宽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1 5 5 5 2 的 规 定 测 试。9.3.3 外 观 疵 点 的 测 定按 照 G B/T 1 5 5 5 1 的 规 定 测 试。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91 0 检 验 规 则1 0.1 检 验 分 类检 验 分 为 型 式 检 验 和 出 厂 检 验(交 收 检 验)。型 式 检 验 时 机 根 据 生 产 厂 实 际 情 况 或 合 同 协 议 规 定,一 般 在 转 产、停 产 后 复 产、原 料 或 工 艺 有 重 大 改 变 时 执 行。出 厂 检 验 在 产 品 生 产 完 毕 交 货 前 执 行。1 0.2 检 验 项 目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产 品 标 准 的 全 项。出 厂 检 验 项 目 为 产 品 标 准 要 求 中 的 外 观 质 量、密 度 偏 差 率、质 量偏 差 率、水 洗 尺 寸 变 化 率、色 牢 度、p H、异 味 项 目。1 0.3 组 批型 式 检 验 以 同 一 品 种、花 色 为 同 一 检 验 批。出 厂 检 验 以 同 一 合 同 或 生 产 批 号 为 同 一 检 验 批,当 同 一检 验 批 数 量 很 大,需 分 期、分 批 交 货 时,可 以 适 当 再 分 批,分 别 检 验。1 0.4 抽 样1 0.4.1 纬 向 密 度 偏 差 率、外 观 质 量 项 目 逐 匹 检 验,其 他 项 目 按 批 抽 样 检 验。1 0.4.2 样 品 应 从 经 工 厂 检 验 的 合 格 批 产 品 中 随 机 抽 取,抽 样 数 量 按 G B/T 2 8 2 8.1 中 一 般 检 验 水 平 规定,采 用 正 常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参 见 附 录 B。内 在 质 量 检 验 用 试 样 每 批 随 机 抽 取 各 3 块,但 甲 醛 含 量、p H、可 分 解 芳 香 胺 染 料、色 牢 度 试 样 应 按 花 色 各 抽 取 1 份。每 份 试 样 的 尺 寸 和 取 样 部 位 根 据 方 法 标 准 的规 定,一 般 取 试 样 量 为 3 m。1 0.4.3 当 批 量 较 大、生 产 正 常、质 量 稳 定 情 况 下,抽 样 数 量 可 按 G B/T 2 8 2 8.1 中 一 般 检 验 水 平 规 定,采 用 放 宽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参 见 附 录 B。1 0.5 检 验 结 果 的 判 定1 0.5.1 纬 向 密 度 偏 差 率 和 外 观 质 量 按 匹 评 定 等 级,其 他 项 目 按 批 评 定 等 级,以 所 有 试 验 结 果 中 最 低 评等 评 定 样 品 的 最 终 等 级。1 0.5.2 试 样 内 在 质 量 检 验 结 果 所 有 项 目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时,判 定 该 试 样 所 代 表 的 检 验 批 内 在 质 量 合 格。批 纬 向 密 度 偏 差 率 和 外 观 质 量 的 判 定 按 G B/T 2 8 2 8.1 中 一 般 检 验 水 平 1 I 规 定 执 行,接 收 质 量 限 A Q L 为2.5 不 合 格 品 百 分 数。批 内 在 质 量 和 外 观 质 量 均 合 格 时 判 定 为 合 格 批,否 则 判 定 为 不 合 格 批。1 0.6 复 验如 交 收 双 方 对 检 验 结 果 有 异 议 时,可 执 行 一 次 复 验,复 验 按 首 次 检 验 的 规 定 执 行,以 复 验 结 果 为 准。1 1 包 装、标 志、标 签、运 输 和 贮 存1 1.1 包 装 和 标 志应 按 照 F Z/T 4 0 0 0 7 的 规 定 执 行,且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专 用 标 志 应 符 合 关 于 发 布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专 用标 志 比 例 图 的 公 告 的 规 定,使 用 应 符 合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1 1.2 标 签应 标 注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名 称、原 料 名 称 和 产 地,以 及 其 他 需 要 特 殊 标 注 的 内 容。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1 01 1.3 运 输 和 贮 存1 1.3.1 丝 绸 在 运 输 时,应 避 免 挤 压、暴 晒、破 损、污 染 等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因 素。1 1.3.2 丝 绸 贮 存 应 防 潮,并 应 采 取 防 蛀 措 施。1 1.3.3 丝 绸 在 仓 库 内 堆 放 时,库 房 应 阴 凉、干 燥、通 风 及 清 洁。1 2 其 他对 昌 邑 丝 绸 的 品 质、包 装 和 标 志 另 有 特 殊 要 求 的,供 需 双 方 可 另 订 协 议 或 合 同,并 按 其 执 行。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1 1附 录 A(规 范 性)昌 邑 丝 绸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地 理 标 志 产 品 昌 邑 丝 绸 保 护 范 围 限 于 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关 于 批 准 对 昌 邑 丝 绸 实 施 地 理标 志 产 品 保 护 的 公 告(质 检 总 局 2 0 0 6 年 第 1 2 4 号 公 告)批 准 的 昌 邑 市 行 政 区 域 内,见 图 A.1。图 A.1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昌 邑 丝 绸 辖 区 行 政 区 域 图D B 3 7 0 7/T 1 0 7 2 0 2 41 2附 录 B(资 料 性)检 验 抽 样 方 案根 据 G B/T 2 8 2 8.1,采 用 一 般 检 验 水 平,A Q L 为 2.5 的 正 常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 如 表 B.1 所 示。表 B.1 A Q L 为 2.5 的 正 常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批量N 样本量字码 样本量n 接收数Ac拒收数Re2 8 A 2 0 19 1 5 B 3 0 11 6 2 5 C 5 0 12 6 5 0 D 8 0 15 1 9 0 E 1 3 1 29 1 1 5 0 F 2 0 1 21 5 1 2 8 0 G 3 2 2 32 8 1-5 0 0 H 5 0 3 45 0 1 1 2 0 0 J 8 0 5 61 2 0 1 3 2 0 0 K 1 2 5 7 83 2 0 1 1 0 0 0 0 L 2 0 0 1 0 1 1根 据 G B/T 2 8 2 8.1,采 用 一 般 检 验 水 平,A Q L 为 2.5 的 放 宽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 如 表 B.2 所 示。表 B.2 A Q L 为 2.5 的 放 宽 检 验 一 次 抽 样 方 案批量N 样本量字码 样本量n 接收数Ac拒收数Re2 8 A 2 0 19 1 5 B 2 0 11 6 2 5 C 2 0 12 6 5 0 D 3 0 15 1 9 0 E 5 1 29 1 1 5 0 F 8 1 21 5 1 2 8 0 G 1 3 1 22 8 1-5 0 0 H 2 0 2 35 0 1 1 2 0 0 J 3 2 3 41 2 0 1 3 2 0 0 K 5 0 5 63 2 0 1 1 0 0 0 0 L 8 0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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