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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 程建设 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Urban undergrou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database DB22/T 5158-2024 主编部 门:吉林 省建 设标 准化管 理办 公室 批准部 门:吉林 省住 房和 城乡建 设厅 吉林 省市 场监 督管理 厅 施行日 期: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4 长 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 651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标准等 5 项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标准 城 市地 下市 政基 础设 施普查 技术 标准 城市 地下 市 政基 础设施数据 库建 设标 准 预应 力混凝 土桩 基础 技术 标准 公 共建 筑节能设计 标准(节 能 72%)为吉林 省工 程建 设地 方标 准,编 号依 次为:DB22/T 5156-2024,DB22/T 5157-2024,DB22/T 5158-2024,DB22/T 5159-2024,DB22/T 5160-2024,自 发布 之日 起实施。吉林省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 年 6 月 12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下达2023 年 全省工程建 设 地方 标准 制定(修订)计划 的通 知(吉 建设 20232 号)的要求,标准 编制 组会 同有 关单位,经过 调查 研究,总 结实践 经验,参考国 际和 国内 相关 先进 标准,结合 我省 实际 情况,并广泛 征求 意见的基 础上,制 定本 标准。本标准 主要 技术 内容: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 规定;4 数据库结构;5 数据 库建 设;6 数 据库 更新;7 数据 共享 和应用;8 安全与维 护。本标准 由吉 林省 建设 标准 化管理 办公 室负 责管 理,由 长春市 市政工程 设计 研究 院有 限责 任公司 和吉 林建 筑大 学负 责具体 技术 内容的解 释。本标准 在执 行过 程中,请 各单位 注意 总结 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 关意 见和 建议 反馈 给吉林 省建 设标 准化 管理 办公室(长 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 设大 厦,邮编 130051,电子 邮箱:),以供今 后修 订时 参考。本标准 主编 单位:长 春市 市政工 程设 计研 究院 有限 责任公 司 吉林建 筑大 学 本标准 参编 单位:吉 林大 学 长春工 程学 院 长春市 测绘 院 中铁隧 道局 集团 吉林 工程 有限公 司 中国建 筑第 八工 程局 有限 公司东 北分 公司 金海永亮(吉林)地下管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吉林吉 大通 信设 计院 股份 有限公 司 长春市 城乡 规划 设计 研究 院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员:张 会权 刘 慧明 关 文英 李 明 徐征宇 李 宾 林 楠 刘 永吉 王仲峰 杜艳 韬 赵万 慧 李 彪铭 张旭晴 刘江 碧 范文 军 刘 建国 王 峥 王树 胜 田 宇 穆 怀刚 辛伟锁 孙 亮 刘 石 马 永军 王建宇 尹 勇 李 卓 朱 伟刚 崔 利 孔令 令 孙雪 娇 刘 茹飞 邢 茹 王天 昊 孙 欣 本标准 主要 审查 人员:周 毅 陶 乐然 许 超 张靖 波 马栋和 马 辉 陈 利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 规定 4 3.1 一般 规定 4 3.2 普查 单元 编号 5 3.3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 施编码 5 3.4 管线 编号 6 3.5 要 素分 类与 图形 表达代 码 6 4 数据 库结 构 9 5 数据 库建 设 10 6 数据 库更 新 12 7 数据 共享 和应 用 13 7.1 系统 功能 设计 13 7.2 数 据共 享和 应用 14 8 安全 与维 护 15 附录A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 施要素 分类 代码 16 附录B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 施要素 分层 28 附录C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 施数据 29 附录D 设 施类 别代 码及颜 色 72 附录E 普 查区 域级 元数据 74 附录F 地区编 码 75 附录G 道路 级别 编码 76 本标准 用词 说明 77 引用标 准名 录 78 附:条文 说明 79 1 1 总则 1.0.1 为 统一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 础设 施数 据库 建设 的技 术 要求,满足城市地 下市 政基 础设 施信 息化综 合应 用管 理需 要,制定本 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 市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的建设、更新、应用和 维护。1.0.3 城市地下市政基 础 设施数据库的建设,除应 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 家现 行有 关标 准的规 定。2 2 术语 2.0.1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urban undergrou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为满足 生产 和生 活等 需求,在地 表以 下开 发、建 设和 利用的 地下管线、综 合管 廊、地 下 通道、地下 公共 停车 场等 地下建(构)筑物及其 附属 设施。2.0.2 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ancillary facilities 各种敷 设于 地下 的不 同用 途的金 属、非金 属管 道和 线缆 的 总称,主要包 括给 水、排水、燃 气、热 力、电 力、通 信、工业等 系统 的专用管线 及其 附属 设施。2.0.3 综合 管廊 utility tunnel 建于地下 用于集 中敷设 两 类及以上 管线的 专用隧 道 及其附属设施,可分 为干 线综 合管 廊、支 线综 合管 廊和 缆线 综合管 廊等。2.0.4 干线 综合 管廊 main utility tunnel 容纳城 市主 干工 程管 线,采用独 立分 舱方 式 建设 的综 合 管廊。2.0.5 支线 综合 管廊 branch utility tunnel 容 纳 城市 配给 工程 管线,负责 将 各种 供给 从干 线综 合管 廊 分配、输送至 各直 接用 户,采用 单舱或 双舱 方式 建设 的综 合管廊。2.0.6 缆线 综合 管廊 utility tunnel for cable 用于放 置电 力电 缆和 通信 电缆的 管廊。采用 浅埋 沟道 方式建 设,设有可 开启 盖板,但 其内 部空间 不能 满足 人员 正常 通行要 求,不设置通风、消 防等 附属 设施。2.0.7 地下 通道 underground passage 建于地 下用 于行 人通 行、车辆通 行的 地下 建(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主 要包 括地 下人 行通道、地 下车 行通 道等。2.0.8 地 下停 车场 underground parking 建于地 下用 于车 辆停 放的 地下建(构)筑 物及 其附 属设施。2.0.9 地 下公 共停 车场 underground public parking 3 独立占地 的或由 建筑物 代 建不独立 占地的 面向不 特 定公众服务的地 下停 车场。2.0.10 特 征码 feature code 用来表 示地 图要 素类 别、级别等 分类 特征 和其 他质 量、数 量特征的代 码。2.0.11 名称 对象 denomination object 标识地 形图 上无 实体(或 图形)对象 对应 的地 理名 称注记 或名称说明 性注 记的 点、线或 面对象。2.0.12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undergrou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database 组织、存储 和管 理地 下市 政基础 设施 数据 的仓 库,以一系 列特定结构 的文 件形 式组 织在 计算机 存储 介质 上,数 据元 素相互 之间 存在一种 或多 种特 定关 系。2.0.13 地下市政基础设 施管理信息系统 undergrou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将地下 空间 信息 按照 地理 空间分 布及 属性,应用 计算 机进行 存储、显 示、检 索、制 图、综 合分析、更 新和 管理 应用 的计算 机信 息系统。2.0.14 数据 安全 data security 采 用 技术 和管 理措 施来 保护 数 据的 保密 性、完 整性 和可 用性等。2.0.15 政务 信息 共享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haring 因履行职 责需要 使用其 他 政务部门 信息资 源和为 其 他政务部门提供 政务 信息 资源 的行 为。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 规定 3.1.1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数 据库 的基 准系 统 应符 合 如下 要求:1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普 查 应采用 2000 国家 大地 坐标系,3 度带 高斯-克吕 格正 形投 影;高 程系 统应 采用 1985 国 家 高程 基准;2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采用非国家统一的坐标和 高程系统时,应与 2000 国家 大地 坐标 系 统和 1985 国 家高 程基准 系 统建 立联系;3 标准图幅的分幅与编号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国 家基本比例尺地 形图 分幅 和编 号GB/T 13989 的规 定;4 数据 日期 应采 用公 元纪 年,时 间应 采用 北京 时间。3.1.2 地下 空间 的位 置数 据和属 性数 据应 同步 采集 或更新,数据 采集的几 何精 度和 属性 精度 应与数 据源 保持 一致。3.1.3 地下市 政基 础设施 数据对象 之 间除 应建 立正确 的 几何 拓扑关系外,尚 应建 立联 通、从属、时间 等关 系。3.1.4 地下 市政基 础设 施 数据对 象应与 其关 联的 地 上空间 对象 之间建立 数据 衔接 关系。3.1.5 地下 市政基 础设 施 数据库 应确保 数据 处于 有 效保护 和合 法利用的 状态,以 及具 备保 障持续 安全 状态 的能 力。3.1.6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据库 应采 用 GDB 通用 格式 进 行数 据组织与存 储。3.1.7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据库 除应 包含 地下 空间 数据外,宜同 步建立普 查区 域级 元数 据(元数据 表结 构应 符合 本标 准附 录 E),基础地理 信息 要素 分类 编码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基础 地理信 息要 素分类与 代码 GB/T 13923 规定。5 3.2 普查 单元 编号 3.2.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普查单 元编 号采 用四 层 11 位 层 次码 结构,由 4 位 地区 编码+2 位行 政 区编码+1 位 道路 级别 编码+4 位 道路 编码,地下市 政基 础普 查单 元编 号结构 图见 图 3.2.1,地区 编码见 续表 F,道路级 别编 码应 符合 本标 准附 录 G。图 3.2.1 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 施普查单元编号结构图 3.2.2 普查 单元 编号 应在 普查区 域内 唯一。3.3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 施编码 3.3.1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编 码应 采用2层13 位层次 码 结构,分别为普 查单 元编 号和 设施 编码,结构 图见 图3.3.1。图 3.3.1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编 码结构图 1 左 起第 1 位至 11 位为 普查单 元编 号;2 左起 第 12 位至 13 位为 设施代 码,设施 代码 应符 合本标 准附录 D。XXXXXXXXXXX XX 普查单元编号 设施编码 XXXX XX X XXXX 道路编号 道路级别编码 行政区编码 地区编码 6 3.3.2 城市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编 码应 在普 查区 域内 唯一。3.4 管线 编号 3.4.1 管 线点 点号 采用 17 位三段 组合 结构 进行 编号,前 11 位 为普查单元 编号,第 12 至 13 位为设 施编 码,第 14 位 至第 17 位为 管线点的流 水号,管 线点 点号 结构图 见 图 3.4.1。图 3.4.1 管线点点号结构图 3.4.2 管线 管段 编号 应由 管线起 终点 点号 组合 表示,编号 方式 为“管线 起点 点号-管线终 点 点号”。3.4.3 管线 点、管段 的编 号应在 普查 单元 内唯 一。3.5 要 素分 类与 图形 表达代 码 3.5.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要素分 类代 码沿 用现 行国 家标准 基础 地理信息 要素 分类 与代 码GB/T 13923 的规 则。当不能 满 足实 际应用 需 求时,可根 据城 市地 下市 政 基础 设施 的管 理实 际需 要 进行扩充。3.5.2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要素分 类采 用线 分类 法,按 从属关 系分 别归类到 对应 基础 地理 信息 要素分 类中 的大 类、中 类、小 类和 子类。当本规 范提 供的 要素 分类 代码仍 不能 满足 图形 表达 需要时,可进 行扩充。3.5.3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要素分 类代 码的 扩充 应在 同级分 类的 基XXXXXXXXXXX XX XXXX 普查单元编号 设施编码 管线点流水号 7 础上逐 级进 行,以 其主 要功 能及主 要特 征为 分类 依据,按照一 致性、稳 定 性、完 整性、适用 性的 原 则,要 素的 小类、子类 应 在同 级的 分类上进 行扩 充,扩充 的小 类和子 类应 归入 相应 的中 类和小 类,同时应在相 关数 据中 说明,但 码位不 应扩 充。3.5.4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要素分 类代 码应 采用 10 位十 进 制数 字码,分别为 按数 字顺 序排 列的 要素分 类码、几 何特 征 码和 图 形特 征码,具体代 码结 构见 图 3.5.4。图 3.5.4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要 素分类代码结构 1 左起第一位为大类码,包括:水系、居民地及设 施、交通、管线、境 界与 政区 等;2 左起 第二 位为 中类 码,在 大 类基 础上 细分 形成 的要 素 类;3 左起 第三、四 位为 小类码,在中 类基 础上 细分 形成 的 要素 类;4 左起 第五、六 位为 子类码,在小 类基 础上 细分 形成 的 要素 类;5 左 起第 七位 为要 素码,在子类 基础 上细 分形 成的 要素;6 左起 第八 位几 何特 征码用 于 标识 要素 的几 何特 征;7 左 起第 九、十位 为图 形 特征码,用 于标 识要 素的 图形特 征。几 何 特征 码与 图形 特征 码应 按 组合 使用,表达 方法见 表 3.5.4。地下市 政基 础设 施要 素分 类代码 应符 合本 标准 附 录 A。X X XX XX X X XX 大类码 中类码 小类码 子类码 要素码 几何特征码 图形特征码 8 表 3.5.4 几何特征码和图形特 征码组合表 类型 几何特征码 图形特征码 点 1、2 01、02、03、04、05、06 线 3、4 11、12、13、14、30、40、50、51、52、53、54、85 面 5 00 注记 9 99 9 4 数据库结 构 4.0.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据按 设施 的功 能、主要 特征、实体 要素几 何 特征,采用 面向 对象的 方 式进 行组 织,分 类、分 层 存储,分层应符合 本标 准附 录 B 的规定。4.0.2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据应 按照 实体 要素 几何 特征分 为点、线、面层,图层 别名 采用 6 位 英文字 母表 示,分别 为图 层名称 首字 母和要素类 的几 何类 型标 识码,几何 类型 及标 识码 见 表 4.0.2。表4.0.2 几何类型及标识码 序号 几何类型 标识码 1 点 PT 2 线 LN 3 面 PY 4.0.3 地下 市政基 础设 施 数据库 应采用 空间 数据 库 管理几 何数 据和属性 数据。4.0.4 地 下市 政基 础设 施数 据 属性 表结 构设 计时,应确 定 字段 数量、字段名 称、字 段类 型、字段 长度、小 数位 数、完整 性约 束、域值 等。数据表 结构 应符 合本 标准 附录 C。4.0.5 地下市 政基 础设施 数据属 性字段 数量 可根 据 实际需 要在 现有基础 上扩 展,扩 展的 字段 名称或 其语 义不 应与 所在 数据表 中已 有的字段 名称 或语 义重 复,已有的 字段、字段 类型 不 应重新 定义,已有字段 的字 段长 度、小数 位数可 根据 实际 需要 扩充。4.0.6 地下 市政 设施 类别 代码及 颜色 应符 合本 标准 附录 D。10 数据准备 数据入库 入库前检查 有问题 无问题 有问题 数据处理 无问题 成果数据入库 更新 5 数据库建 设 5.0.1 数据库建设一般按 数据准备、数据 入库前检 查、数据处理、成果数据入库及更新等步骤实施,具体流程可参考图 5.0.1 执行。图5.0.1 数据库建设流程图 5.0.2 按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 据库 设计 要求,数据 准备 应 包括 设施普查整 理的 各类 调查 信息 表、图 形数 据和 附件。5.0.3 数 据处 理应 包括 资料 整 理、图 形转 换及 分层、构面 处理、属性赋值 等内 容:入库后检查 11 1 资料 整理 包括 空间 数据和 属 性数 据整 理;2 对原始图形数据进行转 换及分层,分层应符合本 标准附录B 要求;3 对转 换后 的面 状要 素数据 进 行构 面处 理;4 对要 素进 行属 性赋 值及编 码,编 码应 符合 本标 准附 录 A 要求。5.0.4 数据 检查 包括 数据 入库前 检查、数 据入 库后 检查,具体 应按下列规 定执 行:1 数据入库前检查:按数 据库设计要求对每类数据 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学 基础、数据格式、属性结 构、空间位置、命名规 范等。对 不符 合建 库要求 的数 据,按照 一定 工作程 序和 质量要求进 行修 改;2 数据入库后检查:数据 是否存放在规定的数据表 中,数据完整性 检查,几何 精度、属性精 度、逻 辑一 致性 和 完整性 等进 行检查,数 据是 否重 复入 库和 数据拼 接 是否 无缝 等内 容。5.0.5 数据入库应包括将 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等结 构化数据入库;应保证数据库运行正常,统计、查询无误;入库可 选用人工或自动化批 量入 库,完成 后应 记录入 库日 志。12 6 数据库更 新 6.0.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数据库 更新 包括 图形 数据、属性内 容和 元数据等 信息 的更 新维 护,以及历 史数 据的 管理。6.0.2 地 下市 政基 础设施 数据更 新单 位应及 时提 交 符合本 规程 要求的数 据。6.0.3 基础设 施数 据应按 照本规 程要求 进行 数据 处 理后更 新原 数据库,更新 时应 保留 历史 数据并 形成 历史 数据 库版 本。6.0.4 各设 施权 属单 位宜 新建或 改造 已有 信息 系统,按照信 息系 统汇交数 据要 求,实 现与 当地 地下市 政基 础设 施管 理信 息系统 的数 据传输。6.0.5 地下 市政 基础 数据 的维护 应按 信息 管理 的要 求集中 管理,同时符合 国家 关于 地理 信息 保密要 求,由 数据 管理 部门 统一存 放所 有数据,集 中入 库与 管理,负责日 常的 管理、维护、数据库 备份 与恢复 的 容灾 处理,确保 数据的 一 致性 和准 确性,保证数 据 安全,为政府管理 提供 服务。6.0.6 为了 保证 数据 库的 正确性 和现 势性,应及 时搜 集地理 信息 的变 化、掌握 用户 的需 求,制 定 更新 维护 计划,确保数 据 库的 持续 更新和维 护。其内 容包 括数据 库 中各 子库、要素、属性 和 其他 信息 的更新维 护,以及 更新 和修 改前历 史数 据的 管理。6.0.7 数据 库数 据的 更新 应遵循 下列 原则:1 及时性原则:根据实际 需求或发展需要及时更新 数据及数据库,保证 数据 库的 现势 性;2 一致性原则:更新数据 应保证与数据库数据在空 间关系、属性关 系、分类 代码 等方 面一致;3 安全性原则:数据库的 更新不应降低数据库系统 安全保密等级。13 7 数据共享 和应用 7.1 系统 功能 设计 7.1.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 管理信 息系 统是 各市、县(市、区)地下市政基 础设 施普 查、竣工 测量和 动态 更新 的重 要组 成部分,各 地应建立符 合管 理和 应用 需求 的系统,并建 立系 统和 数据 的维护 更新 机制。7.1.2 系统 应具 有地 理信 息基础 管理 功能,实现 地下 市政基 础设 施位置、内部 结构、附属 设 施等对 象的 浏览、查 询、统计、漫游 和专题输出 等功 能,提供 人机 交互界 面。7.1.3 系统 应具 有碰 撞分 析、纵 横剖 面分 析等 功能,宜具有 三维 立体分析、事 故处 理分 析、开挖分 析等 分析 功能。7.1.4 系统应具有基于数据库,绘制城 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包括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地下市 政基础设施隐患 分析管控、地 下市 政基 础设 施监测 等功 能。7.1.5 系统 应具 有下 列成 果信息 输出 功能:1 道路 普查 单元 基本 信息表;2 街区 普查 单元 基本 信息表;3 给 水(再生 水、原水)管线及 其附 属设 施普 查信 息表;4 雨水(污 水、合流)管线 及 其附 属设 施普 查信 息表;5 热力(工 业)管线 及其附 属 设施 普查 信息 表;6 燃气 管线 及其 附属 设施普 查 信息 表;7 电力(通 信)管线 及其附 属 设施 普查 信息 表;8 综合 管廊 普查 信息 表;9 地下 停车 场普 查信 息表。7.1.6 系 统应 具有 历史 数据 版 本管 理和 维护 功能,实现 历 史数 据库 14 的建立、删 除、修改,以 及历史 数据 查询、统 计和 分析功 能。7.1.7 系 统应 具有 提供 元数 据 注册、编辑、修 改和元 数 据查 询、统计、分析、输 出等 功能;元 数据与 其对 应的 基础 地理 信息数 据应 建立关联,应 能实 现与 其对 应的基 础地 理数 据进 行同 步更新。7.1.8 系 统应 具有 用户 管理、权 限管 理、日 志管 理、事务 管理、数据库备 份和 恢复 功能。7.1.9 地下 市政基 础设 施 数据库 更新数 据管 理单 位 应具备 完善 的网 络 和系 统安 全保 密管 理措 施,保证 数据 传输 和管 理过 程 中的 安全,并及时 进行 数据 备份。7.1.10 针对地下基础 设施 更新数据、定期修补测等 数据,应实现结果检 查、数据 更新、导 入、版 本控 制等 功能。7.2 数 据共 享和 应用 7.2.1 在满足信息安全 保 密前提下,实现地下市政 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与设施设计、建设、权属、运营单位 间的信息共享,提供数 据发 布服 务,政务 信息共 享可 参照 现行 国家 标准 信息 安全技术 政务 信息 共享 数据 安全技 术要 求GB/T 39477 进 行政 务信息共享 及交 换。7.2.2 数据 库建 设完 成后,根据使 用情 况应 适时 合理 调整相 应参 数和配置,以 保证 数据 库系 统的高 效运 行。7.2.3 数 据库 建设 完成 后,宜 结合 城市 CIM 平台,开展地 下基 础设施 CIM+应用。15 8 安全与维 护 8.0.1 数据库 建库 后应建 立和充 分运用 符合 数据 库 保护等 级要 求的身份 鉴别、访 问控 制、数据保 护、安全 审计 等安 全防护 机制。8.0.2 数据库 建立 后应每 天或每 周对数 据库 运行 状 态进行 日常 巡检,按 月或 季度 对数 据库配 置 进行 可用 性、可 靠性、安全 性和 性能方面的 检查 和策 略调 整。8.0.3 数据 库建 立后 应严 格控制 操作 和访问 数据 库的 路 径。8.0.4 数据 库建 立后,严禁 通过后 台语 句直 接对 数据 库进行 数据 的增、删、查、改 等操 作。如需直 接访 问数 据库 的,应提出 申请,管理部门 受理,并进 行充 分 的风险 评估,经领 导审 批 后,由数 据库 管理部门 操作,并 对处 理过 程形成 工作 记录。8.0.5 数据 库建 立后,应根 据应急 程度 分别 拟定 对应 的应急 预案 或子 预 案,应 包括 启动 预案条 件、应急 处理 流程、系统 恢 复流 程,应急培训 等内 容。8.0.6 数据 库数 据更 新原 则应符 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基 础地理 信息 城市数据 库建 设规 范GB/T 21740 的规 定。8.0.7 数 据安 全的 技术要 求可参 照现行 国家 标准 信息安 全技 术 政务信 息共 享数 据安 全技 术要求 GB/T 39477 的规定。16 附录A 地下市政 基础设施 要素分 类 代码 A.0.1 地下 市政 基础 设施要 素 分类 代码 数据,见表 A.0.1。表 A.0.1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要 素分类代码表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3000000 居民地及设施 3200000 工矿及其设施 3210000 液、气贮存设备 3210000104 液、气贮存设备(点)GXSSPT 3210000350 液、气贮存设备(轮廓线)GXFSLN 3211000 工业塔形、塔类建筑 3211010104 散热塔(点)GXSSPT 3211010350 散热塔(轮廓线)GXFSLN 3211040104 水塔(点)GXSSPT 3211040350 水塔(轮廓线)GXFSLN 3211050104 水塔烟囱(点)GXSSPT 3211050350 水塔烟囱(轮廓线)GXFSLN 3400000 公共服务及其设施 3405000 公共传媒与通信 3405040104 电视发射塔(点)GXSSPT 3405040350 电视发射塔(轮廓线)GXFSLN 3405050104 移动通信塔(点)GXSSPT 3405050350 移动通信塔(轮廓线)GXFSLN 3405070104 无线电杆(点)GXSSPT 3405070350 无线电杆(轮廓线)GXFSLN 17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3405090104 公用电话(电话亭)(点)GXSSPT 3800000 其他建筑物及其设施 3803000 地下建筑物 3803012205 地下建筑物出入口(出入口标识)QTSSPT 3803013205 地下建筑物出入口(点)QTSSPT 3803020205 地下建筑物天窗 QTSSPT 3803030104 地下建筑物通风口 QTSSPT 3803050314 地下建筑物应急通道 QTSSLN 3805000 街道设施 3805010104 路灯(点)GXSSPT 3805021104 照射灯杆式(点)GXSSPT 3805022104 照射灯桥式(点)GXSSPT 3805022351 照射灯桥式(范围线)GXFSLN 3805023104 照射灯塔式(点)GXSSPT 3805040104 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屏(点)GXSSPT 3805040414 宣传橱窗、广告牌、电子屏(线)GXFSLN 3805050104 喷水池(点)GXSSPT 3805050350 喷水池(轮廓线)GXFSLN 3805070104 摄像头(监控器)GXSSPT 3805110104 地灯 GXSSPT 3805120104 街头游园景观小品 GXSSPT 3805130104 艺术景观灯 GXSSPT 4000000 交通 4500000 道路构造物及附属设施 4501000 服务设施 18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4501040105 加油(气)站 DXTDPT 4501050105 停车场(点)DXTCPT 4508000 地下人行通道 4508000500 地下人行通道(面)DXTDPY 4508000330 地下人行通道(名称对象线)DXTDLN 4510000 公路标志 4510061104 车道信号灯 GXSSPT 4510062104 人行横道信号灯 GXSSPT 4510110104 电子眼(监控设施)、交通测速器 GXSSPT 4512000 地下车行通道 4512000500 地下车行通道(面)DXTDPY 4512000330 地下车行通道(名称对象线)DXTDLN 4512010500 建筑中地下车行通道(面)DXTDPY 4513000 地下停车场 4513010500 地下公共停车场(外轮廓面)DXTCPY 4513011500 地下公共停车场(分层外轮廓面)DXTCPY 4513020500 地下社会停车场(外轮廓面)DXTCPY 4513021500 地下社会停车场(分层外轮廓面)DXTCPY 4513110500 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区(面)DXTCPY 4513120500 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区(面)DXTCPY 5000000 管线 5100000 长输输电管线 5101000 高压输电线 5101010311 高压输电线架空线 GXSSLN 5101020311 高压输电线地下线 GXSSLN 19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5101031204 高压输电线入地口 GXSSPT 5102000 配电线 5102010311 配电线架空线 GXSSLN 5102020311 配电线地下线 GXSSLN 5102030204 配电线入地口 GXSSPT 5103000 附属设施 5103010104 电杆 GXSSPT 5103020314 电线架 GXFSLN 5103030204 电线塔(铁塔)(点)GXSSPT 5103030350 电线塔(铁塔)(轮廓线)GXFSLN 5103040204 电缆标 GXSSPT 5103060104 电缆交接箱 GXSSPT 5104000 变电设备 5104010104 变电站(所)(点)GXSSPT 5104020204 变压器(点)GXSSPT 5104020311 变压器(线)GXFSLN 5200000 长输通信管线 5201000 陆地通信线 5201010311 陆地通信线地上 GXSSLN 5201020311 陆地通信线地下 GXSSLN 5201030204 陆地通信线入地口 GXSSPT 5201060104 架线杆 GXSSPT 5201070104 通信交接箱 GXSSPT 5202000 海底光缆 5202000314 海底光缆 GXSSLN 20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5300000 长输油、气、水输送主管道 5301000 油主管道 5301010414 油主管道地上管道 GXSSLN 5301020411 油主管道地下管道 GXSSLN 5301030204 油主管道出入口 GXSSPT 5301040414 油主管道架空管道 GXSSLN 5302000 天然气主管道 5302010414 天然气主管道地上管道 GXSSLN 5302020411 天然气主管道地下管道 GXSSLN 5302030204 天然气主管道出入口 GXSSPT 5302040414 天然气主管道架空管道 GXSSLN 5303000 水主管道 5303010414 水主管道地上管道 GXSSLN 5303020411 水主管道地下管道 GXSSLN 5303030204 水主管道出入口 GXSSPT 5303040414 水主管道架空管道 GXSSLN 5304000 其他主管道 5304010414 其他主管道地上管道 GXSSLN 5304020411 其他主管道地下管道 GXSSLN 5304030204 其他主管道出入口 GXSSPT 5304040414 其他主管道架空管道 GXSSLN 5305000 附属设施 5305010204 管道墩架(点)GXSSPT 5305010350 管道墩架(轮廓线)GXFSLN 5400000 城市管线 21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5401000 不明管线 5401000311 不明管线 GXSSLN 5401010104 不明管线检修井 GXYJPT 5402000 废弃管线 5402000314 废弃管线 FQGCLN 5402000500 废弃管线(面)FQGCPY 5402010104 废弃管线检修井 FQGCPT 5403000 管线附属设施(通用符号)5403010104 一般管线点 GXSSPT 5403020104 预留口 GXSSPT 5403030104 非普查 GXSSPT 5403040104 出地 GXSSPT 5403050104 变径 GXSSPT 5403060104 进水口 GXSSPT 5403070104 出水口 GXSSPT 5403080104 管帽 GXSSPT 5403090104 阀门 GXSSPT 5410000 电力线 5410000311 电力管线 GXSSLN 5410010104 电力检修井(点)GXSSPT 5410010350 电力检修井(轮廓线)GXFSLN 5410020104 电力手孔 GXSSPT 5410030104 电缆交接箱 GXSSPT 5410040104 配电室(环网柜)GXSSPT 5411000 供电线 22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5411000311 供电管线 GXSSLN 5412000 照明线 5412000311 照明管线 GXSSLN 5413000 电车线 5413000311 电车管线 GXSSLN 5414000 交通信号线 5414000311 交通信号管线 GXSSLN 5420000 通信线 5420000311 通信管线 GXSSLN 5420010104 通信检修井(人孔)(点)GXYJPT 5420010350 通信检修井(人孔)(轮廓线)GXFSLN 5420020104 通信检修井(手孔)GXYJPT 5420030314 通信管线(共通)GXSSLN 5421000 电信管线 5421000311 电信管线 GXSSLN 5422000 移动管线 5422000311 移动管线 GXSSLN 5423000 联通管线 5423000311 联通管线 GXSSLN 5425000 监控管线 5425000311 监控管线 GXSSLN 5426000 电力通讯管线 5426000311 电力通讯管线 GXSSLN 5427000 广播电视管线 5427000311 广播电视管线 GXSSLN 23 续表 A.0.1 要素代码 要素名称 要素图层 5428000 保密专用线 5428000311 保密专用线 GXSSLN 5430000 给水管线 5430010311 给水管线地上管线 GXSSLN 5430020311 给水管线地下管线 GXSSLN 5430030314 给水管线架空管线 GXSSLN 5430050104 给水管线检修井(点)GXYJPT 5430050350 给水管线检修井(轮廓线)GXFSLN 5430070104 消火栓 GXSSPT 5430090104 水表(井)GXYJPT 5430100104 阀门孔 GXSSPT 5430110104 测压点 GXSSPT 5430120104 测流点 GXSSPT 5430130104 水质监测点 GXSSPT 5430140104 排气阀 GXSSPT 5430150104 排污阀 GXSSPT 5431000 原水管线 543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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