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DB63/T 2312-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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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 93.080.01 CCS P 66 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23122024 生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 2024-06-19发布 2024-07-25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3122024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总则.2 5 主体工程.3 5.1 路线.3 5.2 路基、路面和防排水.3 5.3 桥梁和涵洞.3 5.4 隧道.4 5.5 路线交叉.4 5.6 交通安全设施.4 5.7 涉路项目.4 6 慢行系统.4 6.1 概述.4 6.2 整体式路基.4 6.3 分离式路基.5 7 景观系统.5 7.1 概述.6 7.2 景观设计.6 7.3 路容景观.7 7.4 资源保护.7 7.5 污染防治.8 7.6 绿化设计.8 7.7 人文景观.9 8 服务系统.9 8.1 服务区.9 8.2 停车休息区.10 8.3 观景台.10 9 管理系统.11 9.1 管养机构.11 9.2 机电设施.11 9.3 智慧交通系统.11 DB63/T 2312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靖、陈红伟、马少卿、李景超、陈孝勇、李鑫、邵世斌、吴中、闫晨、许冰、马丽琴、白学平、袁永顺、陈永霞、厍广顺、武莹、张炜、白生林、黎信棉、祁娟、翟利健、吴坤霞、杨兴华、蒋后春、祁生宝。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DB63/T 23122024 1 生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生态旅游公路设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总则,提供了主体工程、慢行系统、景观系统、服务系统及管理系统设计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一级及以下生态旅游公路的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JTG 33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33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标准 JTG 3365-02 公路涵洞设计规范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D20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T D21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4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T D64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JTG/T D64-01 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 JTG/T D70 公路隧道设计细则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T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 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DB63/T 2010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DB63/T 2082 高寒地区公路隧道保温层设置技术规范 DB63/T 2158 高寒高海拔公路隧道防排水设计指南 DB63/T 23122024 2 DB63/T 2159 公路旅游交通标志设计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旅游公路 以服务旅游业为主的公路。3.2 主体工程 旅游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安设施等。3.3 慢行系统 为旅客提供骑行、步行、观景休闲等功能的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混合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等。3.4 景观系统 旅游公路廊道内为保护生态环境、美化路域景观、展示地域文化、提升旅游体验等而设置的系统。3.5 服务系统 为游客和旅游车辆提供集散、观景、休息、餐饮、购物、住宿、租赁、停车、车辆维修、应急救助和加油、充电等服务功能的系统。3.6 管理系统 服务于公路运营、养护需求,提供应急保障能力,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旅游体验的系统。4 总则 4.1 生态旅游公路设计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交旅融合、系统设计”原则。4.2 设计前期结合区域路网规划、旅游路网专项规划、旅游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基础资料,评价旅游资源,分析功能定位,明确旅游公路建设目标和主题等。4.3 根据功能定位、主题、交通量及组成、路域旅游资源、环境特点和地形条件等,合理确定主体、慢行、景观、管理、服务等系统的技术标准或方案。4.4 主体工程设计宜按 JTG B01 规定执行,按照“区域差异、因地制宜,源头控制、防治并重,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原则,构建旅游公路网络体系。4.5 慢行系统设计遵循“舒适性、经济性、美观性”原则,宜结合主体工程、气候特点、旅游需要及交通组成合理设置。4.6 景观系统设计与工程设计相融合,宜贯穿于设计各阶段。4.7 服务系统设计与景区(点)相结合,宜设置旅游驿站、停车区、观景台、导向及信息系统;既有公路改建为旅游公路时,宜充分利用现有区域路网服务功能及相关设施。4.8 管理系统设计宜结合公路等级、服务水平、沿线服务设施分布、景区管理设施分布合理布局,宜与景区管理设施同址合建,并与互联、共享等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4.9 设计阶段宜考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4.10 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宜按 JTG B05规定执行。DB63/T 23122024 3 5 主体工程 5.1 路线 5.1.1 路线设计宜按 JTG D20规定执行,走廊带尽量串联沿线具有生态旅游价值的景观。5.1.2 选线宜最大限度地保护沿线生态资源,线形与地形相适应、协调,并充分利用和挖掘沿线景观资源,预留景观提升空间。5.1.3 路线设计时,宜考虑沿线原有旅游资源的识别和保护。5.2 路基、路面和防排水 5.2.1 路基设计宜按 JTG D30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路基横断面形式根据公路功能、地形、地质和边坡高度等确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b)重点路段宜结合沿线景观资源,适度加宽路基横断面;c)路基填料选择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d)景观路段边坡宜采用流线形,有条件路段宜采用缓边坡,路肩和坡脚宜采用平滑曲线过渡;e)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坡面的岩石、表土及植被等,以维持自然景观;f)土质挖方边坡坡顶和坡脚宜曲线过渡,修饰成弧形。5.2.2 路面设计宜按 JTG D40、JTG D50 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路面结构根据交通量大小、轴次等合理确定,并考虑行车舒适性;b)根据景观和环保需要,可采用环保型彩色路面、荧光路面等;c)环境敏感或重点保护区,宜采用冷拌或温拌沥青混凝土路面;d)噪声敏感路段宜采用降噪沥青混凝土路面。5.2.3 路基防护、排水设计宜按JTG D30 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边坡防护宜因地制宜,在满足安全稳定的条件下,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宜选用乡土物种,条件允许路段采用原生草皮;条件不具备时可采工程防护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案;b)边坡支挡工程宜采用柔性、轻型和绿色支挡结构;c)挡土墙设计适应边坡地形起伏变化,端部采用弧形,宜控制墙高和视觉体量;墙面处理宜与主题风格相适应,可利用栽植作修景处理;d)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线形宜流畅美观,结合景观、防冲刷等功能可采用草皮防护;e)主体工程、慢行系统、服务系统等设施排水,宜结合工程实际统筹考虑,采用低影响环境的排水系统。5.3 桥梁和涵洞 5.3.1 桥涵、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桥涵地基与基础、涵洞等设计宜按 JTG D60、JTG 3362、JTG 3363、JTG 3365-02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桥梁结构形式宜结合地域特色,并与景观相融合;b)桥涵设计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低碳环保,便于施工和养护;c)桥(涵)址有生态保护要求时,合理选择桥型和施工方案,以减小不利影响。5.3.2 桥梁护栏设计宜按JTG D81、JTG/T D81规定执行,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5.3.3 涵洞兼做动物通道时,还需考虑但不限下列因素:a)洞内分设排水和通行道;b)涵洞进出口设计与自然环境相协调;c)涵长大于 20 m时,适当增大孔径。DB63/T 23122024 4 5.4 隧道 隧道设计宜按JTG D70 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洞口设计宜结合地域特色,并与景观相融合;b)隧道防排水、保温设计宜按DB2158、DB2082规定执行。5.5 路线交叉 公路与公路交叉、公路与其他构造物交叉设计宜按JTG D20、JTG/T D21 规定执行。5.6 交通安全设施 5.6.1 交通标线设计宜按GB 5768.2 规定执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景区内部道路标线,可结合景区主题进行个性化设计;b)需视线诱导的路段宜采用立体标线及突起路标;c)人行横道可结合景区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5.6.2 交通标志设计宜按DB 63/T 2159 规定执行。5.6.3 护栏设计宜按JTG D81、JTG D82规定执行,并考虑护栏形式与生态环境相协调。5.7 涉路项目 与生态旅游公路交叉线路、路侧其他设施等的设置宜按DB 63/T 2010规定执行。6 慢行系统 6.1 概述 6.1.1 慢行系统宜单侧设置,按照其与主体工程横断面的关系分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根据其功能分为步行道、骑行道、混合道。6.1.2 坚持“标准适当、规模适度”的原则,根据旅游资源分布、地形地质条件、客流量等因素,选择整体式或分离式慢行道,合理确定规模。6.1.3 慢行系统提取和发掘区域文化内涵,宜根据旅游资源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统筹设计,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主体工程、景观资源、交通量特点等,宜单侧布设;b)慢行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宜与旅游公路景观相协调,并与所处路段整体设计风格保持一致;c)宜采用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确保长期使用性能和景观效果;d)采用彩色铺装时宜有明确的骑行(人行)等引导标志。6.1.4 标志、标线、导向及服务等设施设计宜按 GB 5768.7 规定执行;与其他道路衔接、路线交汇区域设置预告或警示标识,可采用彩色路面。6.1.5 无障碍设施设计宜按 GB 50763规定执行。6.1.6 考虑与主体工程及服务系统、景区(景点)之间的联通、接驳、换乘,方便使用。6.2 整体式路基 6.2.1 慢行系统平纵线形指标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6.2.2 慢行系统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涵、隧道构造物宜与主线相同。6.2.3 整体式路基断面设计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DB63/T 23122024 5 a)主线设计速度大于 40 km/h 时,机动车道与慢行系统实体分隔,分隔设施与机动车道和慢行道之间均设路缘带;b)主线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 40 km/h 时,机动车道与慢行道可采用标线分隔,机动车道与慢行道之间设机动车道路缘带。6.2.4 根据自行车和行人交通需求、地形和环境等灵活确定慢行系统宽度,其最小宽度见表 1,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同一路段慢行系统宽度保持一致;b)宽度根据自行车道数和单条自行车道宽度确定,自行车道数宜不少于 2 条,单条自行车道净宽为1.00 m。表1 慢行系统宽度 标线分隔设置 实体分隔、分离或独立设置 设置方式 步行道、自行车道(单车道)步行道、自行车道(双车道)自行车道、步行道 混合道 宽度(m)1.25 2.25 2.50 3.50 注:宽度包括慢行道路缘带宽度。6.3 分离式路基 6.3.1 慢行系统路线设计在保护沿线生态资源的前提下,顺应地形,保证填挖平衡,利用主体工程坡脚选线,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设计速度:骑行道(混合道)城镇路段宜采用15 km/h20 km/h,郊野路段宜采用20 km/h30 km/h;圆曲线最小半径见表2;b)横坡:骑行道(混合道)宜采用0.5%2%;最小超高根据横坡确定,最大超高宜采用2%,但不宜超过 4%;c)纵坡:骑行道(混合道):城镇路段宜小于3.5%,郊野路段宜小于5%;受限时,纵坡不超过8%;纵坡为2.0%4.0%时,连续长度不宜超过4 km;纵坡为4.0%8.0%时,连续长度不宜超过2 km;不满足要求时,宜设置休息平台或水平车道,并配套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步行道:最小纵坡不宜小于0.3%,最大不宜超过12%,大于8%时,辅以梯步调整高差,并设置无障碍通道。表2 自行车道圆曲线最小半径 设计速度(km/h)30 25 20 15 圆曲线半径(m)30 20 12 8 6.3.2 路基设计宜采用低路堤设计方案,宽度见6.2.4。6.3.3 在临水亲水、山坡较陡、起伏较大和跨越山谷等路段,根据功能需要和地形条件设置桥梁,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按慢行系统桥涵设计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低碳环保,便于施工和养护;b)景观造型、色彩及质感宜与环境相协调,充分考虑安全、建筑美学等要求;c)设计荷载宜按 JTG 3362或JTG D64或 JTG D64-01验证。d)结合降雨量、道路结构、交通量等因素,可采用过水路面。7 景观系统 DB63/T 23122024 6 7.1 概述 7.1.1 充分挖掘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质,围绕设计主题,使生态旅游公路各组成要素与沿线环境相融合,形成具有整体视觉和旅游价值的景观系统。7.1.2 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自然条件,对各路段景观资源采取造景和借景等设计,保持同一路段内视觉景观协调一致。7.1.3 沿线景观资源不足、景观及空间结构缺乏时,景观分区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结合旅游公路、场地条件营造特色景观;b)选择乡土植物或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植物,复层群植塑造景观特色;c)原生植物群落有破坏时,按自然形态恢复;影响景观品质时,可适当改植或移植;d)路侧景观不良时,通过复层群植进行遮蔽或改善。7.1.4 沿线人文、自然景观连续时,景观分区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弱化主体工程在环境中的视觉体量,突出路侧视觉景观资源;b)主体工程、慢行系统、服务系统等融入自然环境时,宜避免对环境造成干扰;c)绿化景观以利用乡土植物群落为主,按自然式种植,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d)路侧范围内有观景需求时,宜采用分枝点较高的乔木或灌木,保持通透。7.2 景观设计 7.2.1 旅游公路总体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景观需求,注重主体工程与景观系统相协调,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根据沿线生态和景观布局可采用不同的公路技术标准,满足行车安全和景观协调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可采用低指标;b)平原微丘优先采用低路堤,力求环境协调与景观融合;c)在路线设计基础上,划分主要景观节段和景观节点,结合工程设计凸显景观设计主题。7.2.2 路基景观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水土保持方案,采用借景、造景相结合方式进行边坡绿化;b)防护工程与植被防护相结合,弱化边坡交界轮廓;c)结构物装饰宜提取周边环境中的元素,与周围自然和人文特色相协调;d)有条件的路堑、矮墙等工程防护宜采用攀岩植物绿化覆盖;e)填挖交界处采用耐寒、耐旱及常绿乔(灌)木,靠近路肩区域不宜栽植浅根性和落果等树种;f)植被生长困难地区,路基宜采用低路堤缓边坡。7.2.3 桥梁景观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自然景观、人文历史、艺术造景等,体现桥涵艺术美感;b)选择合适的桥跨和墩高,使桥涵景观与周围景观带协调统一;c)通过造型、尺度、质感、色彩等视觉控制要素,改善和丰富桥涵景观;d)桥梁景观通过装饰性材料、灯光等,配合地方特色建筑元素,宜与文化、风情等地域元素相呼应。7.2.4 隧道景观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洞门通过材质对比、色彩弱化、仿石饰面等措施减少端墙的压抑感;b)合理过渡洞口光线,弱化“黑洞”效应;c)洞内在满足照明和安全需求的前提下,通过人文、景观投影等增加视觉体验感。7.2.5 交叉景观设计以交通诱导功能为主、美化环境为辅,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交叉视距三角区路侧,宜采用透景方式进行绿化,可栽植低于60 cm 灌木或地被植物;DB63/T 23122024 7 b)有特殊景观需求、且具备条件的交叉口,可增设景观小品。7.2.6 服务设施景观设计结合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地方特色等因素,突出设计主题,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根据功能、布局及场地条件进行合理布局;b)建筑风格宜结合设计主题、历史底蕴、文化特征和地域风格,各路段民风民俗及文化特色设置不同的文化主题;c)结合建筑美学进行建筑造型、体量及材质选择,并与环境相协调;d)建筑外墙色彩宜根据区域特色、自然景色和气候条件确定;e)场地布置充分利用自然地貌和原生植被;f)服务设施内游径和步道合理布局,融于自然;g)附属设施设计宜围绕主题,体现整体风格,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h)利用既有建筑时,保护和修缮具有现代或历史风貌部分,改扩建工程与整体风格相协调。7.2.7 取(弃)土场生态恢复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路侧:可结合周围环境改造为观景台等设施;水源充足、地势较低的取土区域改造利用,形成新的景观或活动场所;b)距路线较远:在视线范围内时,采用植被恢复方案或临路侧设置景观屏障;不在视线范围内时,与地方农林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并采用生态恢复或复耕等措施。7.3 路容景观 7.3.1 特色景观 遵循“一路一景、以景引路、串景成线”原则,增强公路的生态环境特点及可识别性,注重对原有景观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采用借景、透景、障景、添景、诱导等方式使旅游公路与自然融为一体,特色景观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将沿线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引入路容景观,形成风景视窗效应;a)透景绿化段较长时,栽植高大乔木进行点景;b)回头曲线内侧路段栽植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以透景绿化;c)环境不良的路段以及学校、医院、矿区等敏感区路段,采用障景形式、栽植防噪和防尘的植物,种植范围根据敏感区长度和场地等确定;d)沿线景观资源价值不高或景观空间结构缺乏变化时,采用补景措施,提升视觉体验;e)视距不良路段,在弯道内侧种植植物诱导视线。7.3.2 景观设施 景观设施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山水风光禀赋和特色文化底蕴,充分挖掘沿线历史、红色、边塞、古建等特色文化,形成与当地旅游资源协调统一的景观设施;b)以公路主体设施为载体,通过建筑形式、绘画、雕刻、勒石、标识等形式展现沿途文化、精神和特色,提升观赏体验。7.4 资源保护 7.4.1 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和荒滩等进行绿化、防护林(带)和景观提升;b)慢行系统充分利用既有路改造;DB63/T 23122024 8 c)合理选择建设方案,减少公路用地和取(弃)土场用地;d)临时用地宜选择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对路外临时用地和取(弃)土场进行复垦恢复。7.4.2 在保护沿线生物资源的前提下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路线避让生物群落,难以避让时可设置专用通道;b)路线横穿动物迁徙路线时,按5.3.3采取工程措施,为动物提供迁徙条件;c)路线通过林地时,对可移植的林木移植利用;d)对可利用地表植被和腐殖土采取工程保护措施。7.4.3 在保护沿线水体资源的前提下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路线距温泉区或居民集中区饮用水体较近时,采取水体资源保护措施;b)路线通过湖泊、水库、湿地等地表径流汇水区时,确保水系径流连通;c)路线横穿沟谷、河流路段时,采用桥涵跨越,沿溪线不宜改变水流自然形态,不可避免时按自然形态予以修复;d)弃土场远离湖泊、水库等影响区域。7.4.4 既有公路改扩建时,宜充分利用既有公路,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对废弃路段进行复垦恢复或设置服务设施;b)回收挖除的材料、设施构件宜再生利用;c)无法利用的废弃材料宜统一回收、集中处理。7.5 污染防治 7.5.1 沿线水污染防治宜按 GB 3838 规定执行;对有污染水源的渗(排)水构造物不宜设置在饮用水或地下水源保护区内。7.5.2 沿线设施的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宜按 GB 8978 规定执行,用于农田灌溉时宜按 GB 5084 规定执行。7.5.3 沿线噪声防治宜按GB 3096 执行规定,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旅游公路中心线距医院和学校等宜大于 200.0 m;b)公路距噪声敏感区较近、用地受限且环境噪声超标5 dB 时,宜采用声屏障降噪,形式和色彩与环境相协调。7.5.4 结合区域气候和水土等条件,可种植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植物。7.6 绿化设计 7.6.1 绿化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充分保护山体、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群落;b)合理利用乡土植物,灵活运用孤植、列植、丛植、群植等方式进行路侧绿化,形成自然植物景观;c)根据防护要求优选边坡绿化植物,采用乡土植物恢复;采用移植草皮、撒播混植、客土喷播、植生袋、植被纤维毯、厚层基质喷附等措施进行边坡生态恢复;d)结合不同区域气候和水土条件,选择适应地形、地貌、耐寒、耐旱、耐贫瘠、不易诱发病虫害、适应粗放管养、苗源充足的非侵入性植物及自然植生空间的植物;e)因地制宜的配置植物,考虑空间层次、色彩搭配、季相变化、生态习性等因素,合理配置基调树种和骨干树种,株距根据树种特性、规格、景观等要求确定。7.6.2 景观利用段绿化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绿化种植不影响观赏公路沿线景观;b)景观风貌路段不另外配置绿化种植,对沿线受破坏的原生植物进行恢复;DB63/T 23122024 9 c)自然环境条件特殊的路段,体现周边自然景观为主,且人工种植植被覆盖度与自然植被覆盖度相近。7.6.3 景观营造段绿化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优选路段区域种植较多的乡土植物;b)利用植物树形、花色、叶色、常绿性或落叶性等生长习性,塑造公路景观,有条件时形成植物主题特色;c)利用具有代表性或象征性的植物突出区域主题;d)种植方式优先采用复层群植方式,适度遮盖路侧不良景观。7.7 人文景观 7.7.1 人文景观的营造宜充分调动沿线资源,宜与旅游活动体验、旅游文创及宣传推广相结合。7.7.2 结合地理文化资源,体现特色文化内涵,人文景观设计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与旅游公路主题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及建筑风格相协调;b)选用经济、耐久、体现乡土特色的建筑材料。8 服务系统 8.1 服务区 8.1.1 宜具备休息补给、信息服务以及拓展功能,为车辆、旅客提供休息、信息获取、购物等服务。8.1.2 选址宜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设有游客中心和休息区等服务设施时,可合址设置;b)设置于旅游公路门户、旅游组团入口、特色村镇、重要旅游资源附近和重要交通节点等;c)结合土地、环保要求,少占耕地、林地、草地,减少填挖,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d)场地具备水、电、通信及排污等基础条件。8.1.3 间距布置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公路功能和旅游需求合理设置;b)沿线城镇分布稀疏,水、电供给困难的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c)结合游客中心和休息区等服务设施综合设置。8.1.4 根据服务功能、需求及建设规模等确定配套设施,见表 3。表3 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 旅游公路功能 停车场 厕所 休息区 餐厅 便利店 加油(气)站 充电桩 旅游拓展功能区 车辆维修站 应急医疗点 旅游信息服务设施 干线公路 集散公路 专线公路 注:“”为宜设置;“”可不设置。8.1.5 一级公路时服务区宜两侧设置;因观景需要或条件受限、二级及以下公路时可单侧设置。DB63/T 23122024 10 8.1.6 设计宜包括场地分析、功能分区、交通分析及整体效果图模拟,包括主要使用区域、次要使用区域及拓展功能区域;结合运营管理模式综合确定用地、建筑规模和停车场车位数,停车区无障碍停车位宜不少于2 个。8.1.7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宜按GB 50966规定执行。8.2 停车休息区 8.2.1 停车休息区设计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停车区可按观景需求设置,结合地形环境灵活布置停车区,停车区设于路外时与旅游公路之间设置出入匝道或连接线;b)配套设施包括导览图、景点宣传牌、厕所。8.2.2 港湾式停车区设计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结合地形、沿线旅游资源的分布情况和临时停车需要灵活设置;b)停车方式:小型车位采用平行式和倾斜式,大型车采用平行式,停车位宽度不小于 3.5 m,停车位与机动车道间预留 1.0 m的距离,并采用标线区分;倾斜式停车位车头朝向行车道。8.2.3 根据服务功能、需求及建设规模等确定配套设施,见表 4。表4 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 旅游公路功能 停车场 厕所 休息区 餐厅 便利店 加油(气)站 充电桩 旅游拓展功能区 车辆维修站 应急医疗点 旅游信息服务设施 干线公路 集散公路 专线公路 注:“”为宜设置;“”可不设置。8.3 观景台 8.3.1 结合沿线景观资源和旅游规划,设置在视野开阔、利于眺望及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段,避开危险边坡、视距不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等路段。8.3.2 根据地形和观景条件等确定平面布置,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场地为狭长地形时,观景台与停车场可按线性布置;场地受限时,观景台与停车场可集中布置;b)停车场设于路外时,与公路之间的腹地宜设隔离绿带或缓冲区;c)观景台与停车场之间宜设置步行道。d)立面布置在满足观景条件的同时,顺应地形,避免破坏自然地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e)场地较为平坦且视野开阔时,观景台可采用水平型布置方式;f)场地为起伏的丘陵或坡地时,观景台可采用出挑或高架平台等垂直型布置方式。g)停车位的数量可结合观景台布置形式和场地条件灵活确定,无障碍停车位宜不少于 2 个。8.3.3 观景台宜设置安全护栏、户外休息设施、遮雨(雪)棚及景观介绍牌,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DB63/T 23122024 11 a)护栏设置宜按执行JTG D81、JTG D82规定执行;b)设置户外休息设施,宜设置于合适位置;c)场区腹地开阔时,可设置遮雨(雪)棚或休憩凉亭,造型宜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并体现地域特色;d)景观介绍牌根据观景台的材质和型式选择,并设置在合理位置,包括游憩景点、所在位置、生态环境等信息。8.3.4 在安全、简洁、耐用的前提下选用本地天然材料,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9 管理系统 9.1 管养机构 9.1.1 根据管理和养护需求,结合旅游服务,管养机构设置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可与公路管理或服务设施同址合建;b)宜具备统一的视频巡控、事件预警、智能分析,为旅游公路提供应急管理服务;c)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养护站(点)与管理机构用房按需设置。9.2 机电设施 9.2.1 监控系统宜满足交通及游客安全、营运管理和应急救援需求,获取的信息,实时处理后结合旅游信息采用电子信息板等导向设施及时发布。9.2.2 通信设施宜满足监控、监测、导向设施和系统管理平台等需求,结合路网规划统一设置,且与旅游景区等有关设施相协调。9.2.3 供配电设施宜根据系统规模、负荷性质、用电量、电源条件及电网发展规划,结合旅游公路功能、技术等级及旅游景区,合理确定外部电源、自备应急电源的供配电系统方案;有条件时,可利用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9.2.4 照明设施宜按照明需求考虑设置,但不限于下列因素,有慢行系统时,长度大于 100 m 的隧道宜设置照明。9.3 智慧交通系统 9.3.1 系统建设遵循“安全性、标准化、开放性”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提升旅游体验。9.3.2 充分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和空间信息等技术,获取旅游公路及周边路网、旅游景区、服务设施及自然环境等数字化静态数据,并实现与气象、旅游、消防、应急、通讯等部门的信息交互。9.3.3 数据处理系统具有数据集成、处理和管理功能。宜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对获取的各类数据进行自动清洗、加工、反馈、存储、分发、挖掘和提取等。9.3.4 智能服务系统在满足旅游公路的安全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具备内外部用户与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及输出等功能,并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a)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可视化展示平台,通过电子信息板、手机终端和车载终端等,为游客提供相关服务;b)有条件时利用手机应用软件,为游客提供实时信息服务;c)在旅游公路门户、服务设施设置 LED 信息发布屏,根据需要在慢行系统沿线设置 LED 信息发布屏;d)加强公路全生命期数字化统筹,提升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出行。DB63/T 2312202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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