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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3.200A 12L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游 行 业 标 准L B/T 0 6 8 2 0 1 7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对 规 范S t a n d a r d s o f r e s p o n d i n g t o t o u r i s t s c e n i c a r e a d u r i n g p e a k h o u r s2 0 1 7-1 2-1 7 发 布 2 0 1 8-0 5-0 1 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旅 游 局发 布L B/T 0 6 8 2 0 1 7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与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15 应 对 等 级.26 具 体 要 求.27 应 对 要 求.3参 考 文 献.5L B/T 0 6 8 2 0 1 7I I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全 国 旅 游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 A C/T C 2 1 0)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四 川 省 旅 游 发 展 委 员 会,四 川 旅 游 学 院,上 海 师 范 大 学,九 寨 沟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陈 云 川、邱 萍、冉 杰、何 文 俊、司 嵬、陈 加 林、何 中 兴、马 卓 亚、王 瑜、刘 朝文。L B/T 0 6 8 2 0 1 71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对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对 的 总 则、应 对 等 级、基 本 要 求 及 应 对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各 类 景 区。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5 7 6 8-2 0 0 9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G B/T 1 0 0 0 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 部 分:通 用 符 号G B/T 1 0 0 0 1.2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2 部 分:旅 游 休 闲 符 号G B/T 1 8 9 7 3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T 2 6 3 5 5 旅 游 景 区 服 务 指 南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日 最 大 承 载 量 d a i l y c a r r y i n g c a p a c i t y o f s c e n i c a r e a在 保 障 游 客 人 身 安 全、旅 游 设 施 设 备 和 旅 游 资 源 环 境 安 全 的 前 提 下,景 区 日 开 放 时 间 内 能 够 容 纳 的最 大 游 客 数 量。3.2游 客 高 峰 时 段 p e a k h o u r s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 达 到 或 超 过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百 分 之 八 十 的 时 段。4 基 本 要 求4.1 景 区 应 建 立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和 信 息 管 理 系 统。4.2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宜 纳 入 地 方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中,建 立 对 接 机 制,确 保 工 作 顺 畅。4.3 景 区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宜 纳 入 地 方 政 府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中,提 供 准 确、及 时、全 面 的 信 息。4.4 景 区 应 公 布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景 区 日 最 大 承 载 量,制 定 并 定 期 演 练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分 级 应 急 预 案。4.5 景 区 应 做 好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对 准 备 工 作。L B/T 0 6 8 2 0 1 725 应 对 等 级5.1 根 据 景 区 内 游 客 量 达 到 或 超 过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的 百 分 比,将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对等 级 分 为 一 级、二 级 和 三 级,分 别 用 红 色、橙 色 和 黄 色 标 示,一 级 为 最 高 级 别。5.2 三 级 指 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 达 到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的 8 0%及 以 上,用 黄 色 标 示。5.3 二 级 指 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 达 到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的 9 0%及 以 上,用 橙 色 标 示。5.4 一 级 指 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 达 到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核 定 的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的 9 5%及 以 上,用 红 色 标 示。6 具 体 要 求6.1 组 织 管 理6.1.1 景 区 应 成 立 应 急 指 挥 机 构,宜 在 地 方 政 府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统 一 领 导 下 开 展 工 作。6.1.2 景 区 宜 按 照 景 区 主 管 部 门 和 地 方 政 府 要 求 与 安 排,配 合 公 安、消 防、医 疗、卫 生、环 保 等 相 关部 门,构 建 应 急 管 理 系 统。6.1.3 景 区 宜 建 立 健 全 联 席 会 议 制 度,及 时 通 报 情 况、分 析 研 判 形 势、安 排 部 署 工 作、协 调 解 决 问 题,同 时 参 加 政 府 组 织 的 联 席 会 议。6.1.4 景 区 应 聘 请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等 方 面 的 专 家,提 供 应 急 管 理 决 策 咨 询,并 开 展 应 急 能 力 培 训。6.1.5 景 区 应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调 整 售(检)票 窗 口 数 量 和 售(检)票 时 间,适 当 控 制 游 客 等 候 时 间。6.1.6 景 区 应 采 取 网 络 预 约、电 话 预 约 等 多 种 售 票 方 式 有 效 控 制 景 区 接 待 的 游 客 数 量 和 接 待 时 间。6.1.7 景 区 应 制 定 科 学 的 游 客 分 流 方 案 和 游 览 疏 导 路 线。6.1.8 景 区 主 要 游 览 点、游 客 密 集 地 段 应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负 责 秩 序 维 护、游 客 疏 导 和 安 全 应 急 等 事 宜。6.1.9 景 区 应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加 大 对 经 营 场 所 的 监 管 力 度,确 保 高 峰 时 段 经 营 场 所 运 营 正 常。6.2 设 施 设 备6.2.1 景 区 应 配 置 安 全、救 援 等 应 急 设 施 设 备,定 期 检 查,确 保 高 峰 时 段 能 正 常 启 用。6.2.2 景 区 应 对 用 于 高 峰 时 段 应 急 处 理 的 特 种 设 备 加 强 维 护 和 保 养。6.2.3 景 区 应 配 合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分 别 在 景 区 内 外 主 要 游 客 集 散 点 配 置 信 息 采 集、信 息 咨 询、线 路 指 引、紧 急 救 助、通 讯 调 度、交 通 换 乘 等 设 施 设 备。6.2.4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增 设 的 导 向 标 识,宜 按 G B/T 1 0 0 0 1.1 和 G B/T 1 0 0 0 1.2 建 设。6.2.5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增 设 的 临 时 停 车 场 所,宜 按 G B 5 7 6 8.1-2 0 0 9 建 设。6.2.6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增 设 的 临 时 厕 所,宜 按 G B/T 1 8 9 7 3 建 设。6.3 信 息 管 理6.3.1 景 区 宜 配 合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利 用 高 速 公 路、港 口、机 场、车 站、景 区 出 入 口 等 景 区 内 外 游 客 通 道及 游 客 集 散 点 的 信 息 显 示 屏,加 强 信 息 发 布。6.3.2 景 区 宜 开 设(增 设)旅 游 在 线 咨 询 服 务,提 前 发 布 门 票 预 订(售)、出 游 提 示、游 览 预 警、票价 调 整 等 信 息。6.3.3 景 区 宜 通 过 大 数 据 等 技 术 手 段 对 游 客 流 量 进 行 预 测,实 行 分 级 管 理,为 应 对 预 案 的 启 动 提 供 准确 依 据。L B/T 0 6 8 2 0 1 736.3.4 景 区 宜 采 用 票 务 门 禁 系 统、景 区 一 卡 通 联 动 系 统、景 点 实 时 监 控 系 统 等 技 术 手 段,做 好 景 区 游客 分 布 监 测。6.3.5 景 区 出 现 紧 急 重 大 事 件,应 立 即 向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汇 报。6.3.6 景 区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所 有 数 据、资 料 应 按 规 范 留 存、备 查。6.4 人 员 保 障6.4.1 景 区 应 有 人 力 资 源 储 备,能 够 依 据 分 级 应 对 要 求 为 各 部 门 或 岗 位 配 备 足 够 的 人 力。6.4.2 应 急 预 案 启 动,景 区 工 作 人 员 应 按 规 定 到 岗,实 施 应 急 方 案。6.4.3 景 区 工 作 人 员 的 服 务 应 符 合 G B/T 2 6 3 5 5 规 定。6.5 资 金 保 障6.5.1 景 区 应 保 证 用 于 游 客 高 峰 时 段 应 急 所 需 的 资 金,用 于 高 峰 时 段 应 急 所 需 的 设 施 设 备、应 急 演 练、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等。6.6 物 资 保 障6.6.1 景 区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储 备 能 满 足 高 峰 时 段 应 对 所 需 的 物 资。6.6.2 在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过 程 中,当 储 备 物 资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时,景 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向 地 方 政 府 提 出 申请,争 取 政 府 应 急 物 资 支 持。7 应 对 要 求7.1 三 级(黄 色)应 对 要 求7.1.1 景 区 应 启 动 黄 色 应 急 预 案,进 入 应 对 准 备 状 态。7.1.2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由 景 区 主 导,履 行 值 守 应 急、信 息 汇 总 和 综 合 协 调 职 责,并 由 分 区 应 急 协 调 小组 负 责 现 场 的 应 急 处 理 工 作。7.1.3 景 区 应 实 时 监 测 客 流,进 行 数 据 研 判 与 预 测 预 警。7.1.4 景 区 应 向 区 内 游 客 公 布 客 流 量 状 况 及 应 对 办 法,引 导 游 客 合 理 选 择 景 点 和 游 览 道 路。7.1.5 景 区 所 有 游 客 通 道 应 全 部 开 放。7.1.6 景 区 应 增 设 临 时 接 待 服 务 点 或 志 愿 者 服 务 站,加 强 景 区 内 主 要 游 客 集 散 点 的 疏 导 工 作。7.1.7 景 区 宜 增 调 车 辆,保 障 所 需。7.1.8 景 区 应 增 设 临 时 医 疗 急 救 服 务 站,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及 相 应 设 施 设 备。7.1.9 景 区 应 增 设 现 场 投 诉 受 理 点,快 速 有 效 处 理 游 客 投 诉。7.1.1 0 出 现 紧 急 事 件,应 急 所 需 物 资、设 备、工 具 应 迅 速 调 集 到 位,并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应 对。7.1.1 1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在 综 合 分 析 各 方 面 信 息 的 基 础 上,适 时 宣 布 终 止 预 案。7.2 二 级(橙 色)应 对 要 求7.2.1 景 区 应 在 满 足 三 级(黄 色)应 对 规 范 的 基 础 上,启 动 橙 色 应 急 预 案。7.2.2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由 主 管 部 门 主 导,景 区 配 合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共 同 履 行 值 守 应 急、现 场 处 置、信 息汇 总 和 综 合 管 理 协 调 职 责。L B/T 0 6 8 2 0 1 747.2.3 景 区 应 向 区 内 及 周 边 游 客 公 布 客 流 量 状 况 及 应 对 办 法,配 合 交 管 部 门 启 动 游 客 分 流 工 作。7.2.4 景 区 应 加 强 信 息 发 布、信 息 汇 总 及 处 理,及 时 向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统 计 信 息。7.2.5 景 区 宜 有 针 对 性 地 启 动 交 通 运 力 动 态 调 整 预 案,协 调 相 关 部 门 通 过 周 边 道 路 管 控、区 内 停 车 控制、车 辆 调 度 控 制 等 措 施 引 导 客 流。7.2.6 景 区 宜 启 用 临 时 停 车 场 所,停 车 场 根 据 需 要 增 加 工 作 人 员,保 证 车 辆 进 出 及 停 放 有 序。7.2.7 景 区 应 启 动 售 票、检 票 控 制 方 案,调 控 进 入 景 区 的 游 客 数 量。7.2.8 景 区 应 合 理 设 计 游 客 排 队 等 候 的 方 式 和 途 径。7.2.9 景 区 应 通 过 分 时 入 园、区 内 道 路 单 向 通 行 等 方 式,控 制 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引 导 游 览 秩 序。7.2.1 0 景 区 宜 根 据 需 要 增 设 临 时 服 务 点,提 供 基 础 医 疗、投 诉 受 理 及 信 息 咨 询 等 服 务。7.2.1 1 景 区 宜 启 用 临 时 厕 所,满 足 游 客 需 求,缩 短 游 客 排 队 如 厕 时 间。7.2.1 2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在 综 合 分 析 各 方 面 信 息 的 基 础 上,适 时 宣 布 终 止 预 案。7.3 一 级(红 色)应 对 要 求7.3.1 景 区 应 在 满 足 二 级(橙 色)应 对 规 范 的 基 础 上,启 动 红 色 应 急 预 案,向 地 方 政 府 报 告,并 向 社会 公 告。7.3.2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配 合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履 行 值 守 应 急、现 场 处 置、信 息 汇 总 和 综 合 协 调 职 责。7.3.3 景 区 应 向 旅 游 地 游 客 公 布 客 流 量 状 况 及 应 对 办 法,配 合 交 管 部 门 启 动 游 客 分 流、限 流 工 作。7.3.4 景 区 应 根 据 情 况 及 时 增 调 人 员 应 对,引 导 当 地 群 众 参 与 保 障 工 作。7.3.5 景 区 应 配 合 交 通 管 理 部 门,对 景 区 外 围 重 点 区 域 和 路 段 及 时 采 取 分 流、疏 堵、限 入、劝 返、单循 环 等 交 通 管 制 措 施,保 障 道 路 通 畅。7.3.6 景 区 内 重 点 区 域 和 点 位 应 采 取 分 流、限 行、单 向 通 行 等 措 施,在 险 要、易 拥 堵 路 段 安 排 专 人 从事 引 导 和 疏 散 工 作,确 保 游 客 游 览 安 全。7.3.7 景 区 应 启 用 景 区 备 用 进 出 口。7.3.8 出 现 游 客 滞 留 时,景 区 应 做 好 游 客 的 服 务 和 安 抚 工 作。7.3.9 景 区 游 客 量 接 近 或 达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时,应 启 动 限 流 方 案,做 好 限 流 工 作。7.3.1 0 景 区 内 游 客 数 量 达 到 日 最 大 承 载 量 时,应 立 即 停 止 售 票,向 游 客 发 布 告 示,做 好 解 释 和 疏 导 等相 关 工 作。7.3.1 1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应 在 综 合 分 析 各 方 面 信 息 的 基 础 上,适 时 宣 布 终 止 预 案。L B/T 0 6 8 2 0 1 75参 考 文 献 1 G B/T 1 7 7 7 5-2 0 0 3 旅 游 景 区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 2 L B/T 0 1 1-2 0 1 1 景 区 游 客 中 心 设 置 与 服 务 规 范 3 L B/T 0 1 3-2 0 1 1 景 区 公 共 信 息 导 向 系 统 设 置 规 范 4 L B/T 0 3 4-2 0 1 4 景 区 最 大 承 载 量 核 定 导 则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游 法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2 0 1 3 年 4 月 2 5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第 3 号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2 0 0 7 年 8 月 3 0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主 席 令 第 6 9 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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