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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2 0 0A 1 2L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游 行 业 标 准L B/T 0 6 4 2 0 1 7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基 本 要 求 与 评 价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a n d r a t i n g f o r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h o t e l2 0 1 7-0 8-1 5 发 布 2 0 1 7-1 0-0 1 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旅 游 局发 布L B/T 0 6 4 2 0 1 7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起 草 规 则 编 制。本 标 准 由 国 家 旅 游 局 提 出。本 标 准 由 全 国 旅 游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S A C/T C 2 1 0)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国 家 旅 游 局 监 督 管 理 司、四 川 省 旅 游 发 展 委 员 会、四 川 省 旅 游 饭 店 行 业 协 会、四川 大 学 旅 游 学 院、成 都 西 藏 饭 店。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原、刘 克 智、唐 兵、吴 大 伟、刘 瀛、周 鲲、杨 健、陈 加 林、吕 志 军、王 燕 林、姚 界 平、邹 健、李 艺、鲍 小 伟、安 茂 成、陈 蓉、邹 敏。L B/T 0 6 4 2 0 1 71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基 本 要 求 与 评 价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基 本 原 则、等 级 与 标 识、等 级 评 定 基 本 条 件 及 等 级划 分 条 件。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要 求 创 建 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的 住 宿 企 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4 3 0 8 旅 游 饭 店 星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L B/T 0 0 7 绿 色 旅 游 饭 店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文 化 主 题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依 托 某 种 地 域、历 史、民 族 文 化 的 基 本 要 素,通 过 创 意 加 工 所 形 成 的 能 够 展 示 某 种 文 化 独 特 魅 力 的思 想 内 核。3.2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h o t e l以 某 一 文 化 主 题(见 3.1)为 中 心 思 想,在 设 计、建 造、经 营 管 理 与 服 务 环 节 中 能 够 提 供 独 特 消 费体 验 的 旅 游 饭 店。3.3文 化 主 题 符 号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s y m b o l依 据 某 一 文 化 主 题(见 3.1)特 点 提 炼 形 成 的 创 意 性 符 号。3.4文 化 主 题 产 品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p r o d u c t围 绕 某 一 文 化 主 题(见 3.1)特 点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项 目 和 特 色 商 品。3.5L B/T 0 6 4 2 0 1 72文 化 主 题 活 动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e v e n t围 绕 某 一 文 化 主 题(见 3.1)特 点 提 供 的 文 化 性、参 与 性 和 体 验 性 的 活 动 项 目。3.6文 化 主 题 氛 围 c u l t u r a l t h e m e a t m o s p h e r e依 据 某 一 文 化 主 题(见 3.1)所 营 造 出 的 饭 店 独 特 情 调 和 气 氛。4 基 本 要 求4.1 传 承 发 展 要 求应 深 入 挖 掘 文 化 主 题 的 丰 富 内 涵,通 过 体 验 感 受,在 饭 店 中 展 示 中 华 文 化 的 独 特 魅 力,传 承 和 弘 扬优 秀 文 化。4.2 独 特 创 意 要 求应 本 着 创 新 的 精 神,在 饭 店 设 计 建 设、经 营 管 理 与 服 务 等 环 节 突 出 文 化 主 题,赋 予 产 品 更 独 特 的 体验 价 值,满 足 宾 客 多 元 化 需 求。4.3 舒 适 安 全 要 求应 遵 循 饭 店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的 基 本 规 律,满 足 顾 客 消 费 舒 适 性 要 求,强 化 安 全 保 障,提 升服 务 品 质。4.4 系 统 协 调 要 求应 关 注 饭 店 内 外 环 境 及 硬 软 件 建 设 的 系 统 性,风 格 统 一,整 体 协 调,提 升 饭 店 及 所 在 区 域 旅 游 形 象。5 等 级 与 标 识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分 为 金 鼎 级 和 银 鼎 级 两 个 等 级。金 鼎 级 为 高 等 级,银 鼎 级 为 普 通 等 级。等 级 越 高表 示 接 待 设 施 与 服 务 品 质 越 高。6 等 级 评 定 基 本 条 件6.1 饭 店 建 筑、附 属 设 施、服 务 项 目 和 运 行 管 理 在 安 全、消 防、卫 生、文 物 保 护、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应 符合 国 家 相 关 要 求。6.2 饭 店 应 正 式 开 业 一 年 以 上。6.3 客 房 数 应 不 少 于 1 5 间(套)。6.4 近 三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及 重 大 以 上 安 全 责 任 事 故。6.5 经 营 者 应 定 期 向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统 计 调 查 资 料,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上 报 突 发 事 件 等 信 息。7 等 级 划 分 条 件7.1 金 鼎 级7.1.1 文 化 主 题 构 建L B/T 0 6 4 2 0 1 737.1.1.1 应 有 创 意 策 划,市 场 分 析 到 位,资 源 评 价 准 确;文 化 主 题 阐 释 清 晰、健 康、特 色 鲜 明,符 合宾 客 的 审 美 需 求 和 消 费 需 要。7.1.1.2 应 有 发 展 规 划,体 系 完 整,切 实 可 行。7.1.1.3 应 有 设 计 建 设 方 案,完 整 专 业,具 有 可 操 作 性。7.1.1.4 应 有 组 织、制 度、经 费、营 销 等 系 统 的 保 障 机 制。7.1.2 文 化 主 题 氛 围7.1.2.1 建 筑 外 观 应 具 有 特 色,内 外 装 修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要 求,格 调 高 雅。7.1.2.2 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选 址 应 考 虑 周 边 环 境 资 源 条 件。7.1.2.3 文 化 主 题 符 号 应 使 用 得 当,艺 术 品 应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内 涵 要 求,装 饰 效 果 良 好。7.1.2.4 应 有 文 化 主 题 展 示 或 有 文 化 主 题 体 验 博 物 馆、陈 列 室、展 示 区 等 场 所。7.1.2.5 各 功 能 区 域 名 称、标 牌 应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特 点 设 计,风 格 独 特 优 美。7.1.2.6 店 内 艺 术 品、灯 饰、绿 色 植 物 盛 器 等 应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风 格,装 饰 感 强。7.1.2.7 公 共 区 域 装 饰 风 格 应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特 点,营 造 浓 郁 体 验 氛 围。7.1.2.8 前 厅 应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内 涵 精 心 设 计,装 修、装 饰 风 格 鲜 明,文 化 氛 围 浓 郁。7.1.2.9 客 房 区 域 装 修 应 依 据 文 化 主 题,风 格 鲜 明,感 受 舒 适。7.1.2.1 0 餐 饮 区 域 装 修 应 依 据 文 化 主 题,风 格 突 出。7.1.2.1 1 餐 桌、餐 椅、餐 柜 等 家 具 应 依 据 餐 厅 整 体 风 格 配 置,营 造 出 浓 郁 的 文 化 氛 围。7.1.2.1 2 台 布、口 布、椅 套、餐 具 等 应 符 合 菜 式 与 餐 厅 整 体 风 格 要 求。7.1.2.1 3 员 工 服 饰 宜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特 点 设 计,符 合 工 装 基 本 要 求,方 便 员 工 工 作。7.1.2.1 4 服 务 指 南、价 目 表、提 示 卡 等 应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设 计,制 作 精 美。7.1.2.1 5 员 工 区 域 应 有 本 饭 店 文 化 主 题 的 相 关 宣 传。7.1.3 文 化 主 题 产 品7.1.3.1 应 有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前 厅 服 务。7.1.3.2 应 有 自 行 开 发 的 特 色 饮 食 品。7.1.3.3 应 提 供 文 化 主 题 导 览 服 务。7.1.3.4 应 有 类 型 多 样 的 文 化 主 题 客 房 及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的 创 意 性 服 务。7.1.3.5 应 配 置 文 化 主 题 餐 厅,服 务 程 序 与 规 范 有 助 于 文 化 主 题 展 示。7.1.3.6 应 有 适 应 文 化 主 题 特 点 的 康 体、休 闲 服 务。7.1.3.7 应 有 依 据 本 饭 店 文 化 主 题 自 行 开 发 的 特 色 菜 品。7.1.3.8 应 有 依 据 本 饭 店 文 化 主 题 自 行 开 发 的 主 题 宴 会 产 品。7.1.3.9 应 有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自 行 开 发 的 特 色 商 品 服 务。7.1.4 文 化 主 题 活 动7.1.4.1 应 有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节 庆 活 动。7.1.4.2 宜 有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演 艺 活 动。7.1.4.3 宜 有 深 度 体 验 文 化 主 题 的 互 动 性 体 验 活 动。7.1.5 基 本 功 能 与 服 务7.1.5.1 建 筑 与 空 间7.1.5.1.1 建 筑 物 结 构 与 空 间 布 局 应 合 理,流 线 清 晰,方 便 宾 客 活 动 和 服 务 提 供。7.1.5.1.2 内 外 装 修 材 料 应 符 合 环 保 要 求。7.1.5.1.3 导 向 标 志 应 清 晰、实 用、美 观。L B/T 0 6 4 2 0 1 747.1.5.1.4 应 符 合 G B/T 1 4 3 0 8-2 0 1 0 中“表 A.4”7.1、7.2 和 7.3 的 要 求。7.1.5.1.5 建 筑 外 立 面、辅 助 建 筑、设 施 设 备 与 外 部 环 境 应 做 到 维 护 保 养 与 清 洁 卫 生 良 好。7.1.5.1.6 应 有 全 店 覆 盖 的 W I F I 配 置 及 服 务 区 域 的 互 联 网 接 入 服 务。7.1.5.1.7 3 层 以 上 建 筑(含 3 层)应 有 满 足 需 要 的 客 用 电 梯。7.1.5.1.8 应 有 方 便 特 殊 人 群 使 用 的 设 计、设 施 配 备 和 相 应 服 务。7.1.5.2 前 厅7.1.5.2.1 前 厅 面 积 适 宜,区 域 划 分 应 合 理,并 应 设 有 宾 客 免 费 休 息 区。7.1.5.2.2 总 服 务 台 或 接 待 区 位 置 应 合 理,应 提 供 2 4 h 接 待、问 询、总 账 单 结 账、国 内 和 国 际 信 用 卡 结算、行 李 及 物 品 寄 存 等 服 务。7.1.5.2.3 应 2 4 h 接 受 包 括 电 话、传 真 或 网 络 等 渠 道 的 客 房 预 订。7.1.5.2.4 应 有 管 理 人 员 2 4 h 在 岗 值 班。7.1.5.2.5 应 配 置 男 女 分 设、方 便 宾 客 使 用 的 公 共 卫 生 间。7.1.5.3 客 房7.1.5.3.1 应 符 合 G B/T 1 4 3 0 8-2 0 1 0 中“表 A.4”有 关 客 房 的 要 求(“3.1”、“3.3”、“3.1 6”和“3.1 7”除 外)。7.1.5.3.2 应 符 合 L B/T 0 0 7-2 0 1 5 中 9.2.2、9.2.4、9.2.8 和 9.2.1 0 的 达 标 要 求。7.1.5.3.3 在 不 降 低 舒 适 度 的 前 提 下,客 房 用 品 使 用 应 符 合 L B/T 0 0 7-2 0 1 5 的 相 关 要 求。7.1.5.3.4 客 房 配 置 应 类 型 多 样,面 积 适 宜,宽 敞 舒 适。7.1.5.3.5 客 房 应 配 置 高 品 质 的 盥 洗 用 品 与 电 吹 风,冷 热 水 出 水 速 度 快,水 温 适 宜,水 压 适 当。7.1.5.3.6 应 有 全 店 覆 盖 的 免 费 W I F I 配 置,信 号 强 度 好,速 度 快。7.1.5.3.7 客 房 内 应 有 不 间 断 电 源,宜 配 置 一 键 式 总 控 开 关 和 床 头 电 源 插 座。7.1.5.3.8 客 房 内 提 供 适 量 的 饮 料,并 备 有 饮 用 器 具 和 价 目 单。提 供 免 费 茶 叶 或 咖 啡。提 供 冷 热 饮 用水,可 应 宾 客 要 求 提 供 冰 块。7.1.5.3.9 可 应 宾 客 要 求 提 供 可 出 借 的 熨 斗 与 熨 板。7.1.5.4 餐 饮7.1.5.4.1 餐 饮 功 能 配 置 应 满 足 消 费 需 要。7.1.5.4.2 各 餐 厅 应 布 局 合 理。7.1.5.4.3 餐 具 应 按 习 惯 配 置,光 洁、卫 生,无 破 损 磨 痕。7.1.5.4.4 厨 房 配 置 应 满 足 需 求,管 理 到 位,干 净 卫 生。7.1.5.4.5 冷 菜 间、面 点 间 应 独 立 分 隔,有 足 够 的 冷 气 设 备。冷 菜 间 内 应 有 空 气 消 毒 设 施 与 二 次 更 衣场 所 及 设 施。7.1.5.4.6 应 做 到 粗 加 工 间 与 其 他 操 作 间 隔 离,各 操 作 间 温 度 适 宜,冷 气 供 应 充 足。7.1.5.4.7 应 有 必 要 的 冷 藏、冷 冻 设 施,生 熟 食 品 分 柜 置 放。应 有 干 货 仓 库。7.1.5.4.8 应 设 置 食 品 留 样 机 制。7.1.5.4.9 应 有 专 门 放 置 临 时 垃 圾 的 设 施 并 保 持 其 封 闭,排 污 设 施(地 槽、抽 油 烟 机 和 排 风 口 等)保持 畅 通 清 洁。7.1.5.5 其 他7.1.5.5.1 设 施 设 备 应 维 护 保 养 良 好,并 确 保 清 洁 卫 生。7.1.5.5.2 应 有 应 急 照 明 设 施 和 应 急 供 电 系 统。7.1.5.5.3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应 有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L B/T 0 6 4 2 0 1 757.1.5.5.4 应 有 节 能 减 排 方 案 并 付 诸 实 施。7.1.5.5.5 应 有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的 应 急 预 案 和 应 急 演 练 年 度 实 施 计 划,并 定 期 演 练。7.1.5.5.6 应 管 理 规 范 有 序,员 工 培 训 到 位。7.1.5.5.7 应 有 健 全 的 经 营、管 理 制 度,经 营 效 益 良 好。7.2 银 鼎 级7.2.1 文 化 主 题 构 建7.2.1.1 饭 店 应 主 题 定 位 准 确,特 色 突 出。7.2.1.2 应 有 设 计 建 设 方 案,完 整 专 业,具 有 可 操 作 性。7.2.1.3 管 理 制 度、操 作 流 程 和 服 务 规 范 等 应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旅 游 饭 店 建 设 需 要。7.2.1.4 服 务 项 目 和 产 品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体 验 性。7.2.2 文 化 主 题 氛 围7.2.2.1 建 筑 物 外 观 有 特 色,内 外 装 修 应 符 合 文 化 主 题 风 格。7.2.2.2 宜 使 用 文 化 主 题 符 号,艺 术 品 装 饰 效 果 良 好。7.2.2.3 应 有 文 化 主 题 的 展 示 场 所。7.2.2.4 各 功 能 区 域 名 称、标 牌 宜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特 点 设 计。7.2.2.5 店 内 艺 术 品、灯 饰、绿 色 植 物 盛 器 等 宜 有 文 化 主 题 特 点,装 饰 效 果 良 好。7.2.2.6 公 共 区 域 装 修 装 饰 宜 依 据 文 化 主 题 设 计,具 有 特 色。7.2.2.7 前 厅 装 修 应 特 色 鲜 明,风 格 突 出。7.2.2.8 客 房 区 域 装 修 应 有 文 化 氛 围,感 受 舒 适。7.2.2.9 餐 饮 区 域 装 修 应 有 特 色,氛 围 良 好。7.2.2.1 0 餐 桌、餐 椅、餐 柜 等 家 具 应 有 特 色。7.2.2.1 1 台 布、口 布、椅 套、餐 具 等 应 符 合 餐 厅 整 体 氛 围。7.2.2.1 2 员 工 服 饰 宜 有 特 色,方 便 员 工 工 作。7.2.2.1 3 服 务 指 南、价 目 表、提 示 卡 等 宜 有 特 色。7.2.2.1 4 员 工 区 域 应 有 相 应 的 文 化 主 题 宣 传。7.2.3 文 化 主 题 产 品7.2.3.1 应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前 厅 服 务。7.2.3.2 应 提 供 特 色 饮 食 品。7.2.3.3 应 提 供 文 化 主 题 导 览 服 务。7.2.3.4 应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创 意 性 客 房 服 务。7.2.3.5 应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餐 饮 服 务。7.2.3.6 应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菜 品。7.2.3.7 应 提 供 特 色 康 乐 服 务。7.2.3.8 可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特 色 商 品。7.2.4 文 化 主 题 活 动7.2.4.1 开 发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节 庆 活 动。7.2.4.2 可 提 供 展 示 文 化 主 题 的 演 艺 或 体 验 活 动。7.2.5 基 本 功 能 与 服 务7.2.5.1 建 筑 与 空 间L B/T 0 6 4 2 0 1 767.2.5.1.1 建 筑 物 空 间 应 布 局 合 理,方 便 宾 客 在 饭 店 内 活 动。7.2.5.1.2 内 外 装 修 材 料 应 符 合 环 保 要 求。7.2.5.1.3 导 向 标 志 应 清 晰、实 用、美 观7.2.5.1.4 建 筑 外 立 面 与 外 部 环 境 应 做 到 维 护 保 养 与 清 洁 卫 生 良 好。7.2.5.1.5 应 有 免 费 的 W I F I 配 置。7.2.5.1.6 4 层 以 上 建 筑(含 4 层)应 有 满 足 需 要 的 客 用 电 梯。7.2.5.1.7 应 有 方 便 特 殊 人 群 的 相 应 服 务。7.2.5.2 前 厅7.2.5.2.1 前 厅 应 面 积 适 宜,区 域 划 分 合 理,设 有 宾 客 免 费 休 息 区。7.2.5.2.2 总 服 务 台 或 接 待 区 应 位 置 合 理,应 提 供 1 8 h 接 待、问 询、总 账 单 结 账、国 内 和 国 际 信 用 卡 结算、行 李、物 品 寄 存 等 服 务。7.2.5.2.3 应 2 4 h 接 受 包 括 电 话、传 真 或 网 络 等 渠 道 的 客 房 预 订。7.2.5.2.4 应 有 管 理 人 员 2 4 h 在 岗 值 班。7.2.5.2.5 应 有 男 女 分 设 的 公 共 卫 生 间。7.2.5.3 客 房7.2.5.3.1 应 符 合 G B/T 1 4 3 0 8-2 0 1 0 中“表 A.3”的 要 求。7.2.5.3.2 符 合 L B/T 0 0 7-2 0 1 5 中 9.2.2、9.2.4、9.2.8 和 9.2.1 0 的 相 关 要 求。7.2.5.3.3 在 不 降 低 舒 适 度 的 前 提 下,客 房 用 品 使 用 符 合 L B/T 0 0 7-2 0 1 5 标 准 的 相 关 要 求。7.2.5.3.4 客 房 配 置 应 类 型 多 样,面 积 适 宜。7.2.5.3.5 客 房 应 有 质 量 良 好 的 盥 洗 用 品,冷 热 水 应 出 水 速 度 快,水 温 适 宜,水 压 适 当。7.2.5.3.6 应 有 全 店 覆 盖 的 W I F I 配 置,信 号 强 度 好,速 度 快。7.2.5.3.7 客 房 内 应 有 不 间 断 电 源,宜 配 置 一 键 式 总 控 开 关 和 床 头 电 源 插 座。7.2.5.3.8 客 房 内 应 提 供 免 费 茶 叶 或 咖 啡。提 供 冷 热 饮 用 水。7.2.5.3.9 可 应 宾 客 要 求 提 供 可 出 借 的 熨 斗 和 熨 板。7.2.5.4 其 他7.2.5.4.1 厨 房 应 有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到 位,清 洁 卫 生 良 好。7.2.5.4.2 设 施 设 备 应 维 护 保 养 良 好,并 确 保 清 洁 卫 生。7.2.5.4.3 应 有 应 急 照 明 设 施。7.2.5.4.4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应 有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7.2.5.4.5 应 有 节 能 减 排 方 案 并 付 诸 实 施。7.2.5.4.6 应 有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的 应 急 预 案 和 应 急 演 练 年 度 实 施 计 划,并 定 期 演 练。7.2.5.4.7 应 管 理 规 范 有 序,员 工 培 训 到 位。7.2.5.4.8 应 有 健 全 的 经 营、管 理 制 度,效 益 良 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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