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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008.10 2024 ICS 03.080.20 CCS A 10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008.10 2024 代替 DB11/T 3008.12 2018 DB11 人力资源 服务规范 第10 部分:劳务派 遣服务 Specification for human resources service Part 10:Labor dispatch service 2024-07-15 发布 2024-10-01 实施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1/T 3008.10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1 5 服 务内 容.1 6 服 务流 程.2 7 时 点控 制.3 8 竞 业限 制.4 9 执 行安 全保 密要 求.4 10 服 务评 价与 改进.4 参考文 献.5 DB11/T 3008.10 2024 II 前 言 为推进 京津 冀协 同发 展战 略实施,北京 市市 场监 督 管理局、天津 市市 场监 督 管理委 员会、河北 省市场监督 管理 局共 同组 织制 定本地 方标 准,在京 津冀 区域内 适用,现 予发 布。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部分 是DB11/T 3008的第10部分。DB11/T 3008 已 经 发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 分:基本 要求;第2 部 分:招聘 服务;第3 部 分:高级 人才 寻访 服务;第4 部 分:职业 指导 服务;第5 部 分:人力 资源 测评 服务;第6 部 分:人力 资源 培训 服务;第7 部 分:人力 资源 管理 咨询服 务;第8 部 分:流动 人员 人事 档案管 理服 务;第9 部 分:人力 资源 服务 外包;第10 部分:劳 务派 遣服 务。本文件 代替DB11/T 3008.12 2018 人 力资 源服 务规 范 第12部 分:劳 务派 遣,与DB11/T 3008.12 2018 相 比,除结 构调 整和 编辑性 修改 外,主要 技术 变化如 下:删 除了“术 语和 定义”的部 分内 容(见2018 年 版的3.2);更改了“基 本要 求”的部 分内容(见 第4 章,2018 年版的 第4 章);增 加了“服 务内 容”(见第5章);更 改了“服务 流程”的 部分内 容(见 第6章,2018 年版的5.1、5.2、5.3、5.5.1、5.5.5、5.7);更 改了“派 遣员 工招 聘流程”的 部分 内容(见6.4.1,2018 年版 的5.4.1);更 改了“告知 用工单 位与派 遣员工 签订 岗位管 理或服 务约定 时”的部分 内容(见6.5.4,2018年版的5.5.5);增 加了“劳 动合 同的 续 订”(见6.7);增 加了“应 急处 理”(见6.10);更 改了“时 点控 制”的部分 内容(见 第7 章,2018 年版 的6.1、6.2、6.3、6.5);更 改了“竞 业限 制”的部分 内容(见 第8 章,2018 年版 的6.4);更 改了“执 行安 全保 密要求”的 部分 内容(见 第9章,2018 年 版的6.6);更 改了“服 务评 价与 改进”的部 分内 容(见第10 章,2018 年版 的第7 章);更 改了“参 考文 献”的部分 内容(见 参考 文献,2018 年版 的参 考文 献)。本文件 由北 京市 人力 资源 和社会 保障 局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由北 京市 人 力 资源 和社会 保障 局组 织实 施。本文件 起草 单位:北京 市 人力资 源和 社会 保障 局、天津市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局、河 北省 人力 资源和社会 保障 厅、北京 市公 共人力 资源 服务 中心、中 国北方 人才 市场、北 京人 力资源 服务 行业 协会、河 北冀联人 力资 源服 务集 团有 限公司、河 北兴 冀人 才资 源开发 有限 公司、北 京东 方慧博 人力 资源 顾问 股 份 有限公司。DB11/T 3008.10 2024 III 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张宇 泉、石 晓明、巫嫕、周启 阳、郭 文波、王守 成、刘 芳、范 小虎、张望 红、谢琳、于丽、陈 丽、李青、杨惠 贤、于浬 博、沈 志 歈、闫 华、孙大 元、吴晓 军、张 玉涛。本文件 所代 替的 文件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为:2007 年首 次发 布为 DB11/T 494.12 2007,2013 年 为第一 次修 订,2018 年 为 第二次 修订;2018 年第 二次 修订 时,为 京津冀 区域 协同 标准;本次为 第三 次修 订。DB11/T 3008.10 2024 IV 引 言 为了更 好贯 彻落 实 京津 冀协同 发展 规划 纲要,推动京 津冀 人力 资源 市场 协同发 展,完善 人力 资源服务 标准 体系,促进 三 地人力 资源 服务 业标 准化 建设,提 升人 力资 源服 务 机构服 务质 量和 效率,获 得人力资 源服 务业 最佳 秩序,按 照国 家法 律法 规的 有 关规定,遵循 人力 资源 服 务国家 标准 的相 关内 容,在调查和 测试 验证 的基 础上,针对 近几 年贯 标中 出现 的实际 问题 进行 了修 订。DB11/T 3008拟由10 个部 分 构成。第1 部 分:基本 要求。目 的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 服务 机构开 展人 力资 源服 务的 服务场 所、从业人员、规章 制度、服 务内 容、服 务要 求、数字 化建 设及服 务评 价与 改进;第2 部 分:招聘 服务。目 的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 服务 机构开 展招 聘服 务的 基本 要求、服务 流程、服 务评 价与 改进;第3 部 分:高级 人才 寻访 服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服 务机 构开 展 高 级人 才寻访 服务 的基本要求、服 务流 程、服务 评价与 改进;第4 部 分:职业 指导 服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 服务机 构开 展 职 业指 导 服 务的基 本要 求、服务内 容、服务 流程、服 务评价 与改 进;第5 部 分:人力 资源 测评 服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服 务机 构开 展 人 力资 源测评 服务 的基本要求、服 务内 容、服务 流程、服务 要求、服 务评 价与改 进;第6 部 分:人力 资源 培训 服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服 务机 构开 展 人 力资 源培训 服务 的基本要求、培 训内 容、服务 流程、服务 评价 与改 进;第7 部 分:人力 资源 管理 咨询服 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资 源服 务机 构开 展 人 力资源 管理 咨询服务 的 基本 要求、服 务内 容、服 务流 程、服务 评价 与改进;第8 部 分:流动 人员 人事 档案管 理服 务。目的 在于 规范从 事流 动人 员人 事档 案管理 服务 的人力资源 服务 机构 开展 流动 人员人 事档 案管 理服 务的 机构和 从业 人员、档 案管 理范围、服 务内容及要 求、档案 统计、档 案管理 服务 信息 化、服务 评价与 改进;第9 部 分:人力 资源 服务 外包。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服 务机 构开 展人力 资 源服务 外包 的基本要求、服 务内 容、服务 流程、服务 评价 与改 进;第10 部分:劳 务派 遣服 务。目的 在于 规范 人力 资源 服务机 构开 展 劳 务派 遣服 务 的基 本要求、服 务内 容、服务 流程、时点 控制、竞 业限 制、执行安 全保 密要 求、服务 评价与 改进。DB11/T 3008.10 2024 1 人 力资源 服务规范 第 10 部分:劳务派 遣服务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劳 务派 遣服 务的基 本要 求、服务 内容、服务 流程、时 点控 制、竞业限 制、执行 安全 保密要求、服 务评 价与 改进。本文件 适用 于人 力资 源服 务机构(以 下简 称“服务 机构”)开 展 的 劳务 派遣 服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DB11/T 3008.1 人 力资 源 服务规 范 第1部 分:基本 要求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劳务派 遣服 务 labor dispatch service 人 力资 源服 务机 构依 法与 劳动者 签订 劳动 合同,按 照协议 将劳 动者派 至 用工 单位工 作,由用 工单 位对劳动 者的 劳动 过程 进行 指挥、监督 和管 理的 一种 用工形 式。来源:GB/T 33529 2017,定义11.1 竞业限 制 competition restrictions 在劳动 合同 终止 或者 解除 后的一 定期 限内,劳 动者 不应到 与用 工单 位生 产或 者经营 同类 产品、从 事同 类 业务 的 有竞 争 关系 的其 他 用人 单 位工 作,或 者自 己 开业 生 产或 经 营与 用工 单 位有 竞 争关 系 的同类产品或 者业 务的 限制 性行 为。4 基本要 求 服务机 构除 符合DB11/T 3008.1 的 相关 规定 外,还应 具备如 下条 件:a)取得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相关 资质;b)有不少 于5 人的 专职 服务 团队;c)派遣业 务运 营管 理规 范;d)有业务 系统 或技 术工 具,对派遣 业务、派 遣员 工实 行信息 化管 理。5 服务内容 劳务派 遣服 务包 括但 不限 于:合 规用 工建 议、人员 接 转、劳 动关 系管 理、项目 管 理和其 他辅 助服 务。DB11/T 3008.10 2024 2 6 服务流 程 需求评 估与 洽商 6.1.1 服务机 构核验 用工 单位的 基本情 况,对 用工 单位的 服务需 求情况 进行 分析评 估,提 供用工 服 务方案。6.1.2 服务机 构与 用工 单位 进行 合作洽 商,确定 服务 方案、报价 及执 行细 节。签订劳务 派遣 协议 与用工 单位 签订 劳务 派遣 协议,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 双方权 利和 义务、收 费标 准、付 费方 式、服务 周期、违 约责 任及 争议 处理 等内容。制定方 案 根据用 工单 位确 认的 服务 需求,服务 机构 制定 履约 工 作方案,明 确招 聘需 求、薪 资标准、流 程节 点、风控规 则等 内容。确定派 遣员 工 6.4.1 派遣员 工招 聘应 符合 下列 流程:a)与用工 单位 确认 招聘 简章、筛 选标 准、招聘 流程、时 间节点 要求 等信 息,并 对 招聘信 息进 行 合规审核;b)通 过 服务 机 构自 身或 用 工单 位 指定 的 渠道 进行 派 遣候 选 人员 信 息搜 寻,根 据用 工 单位 的 招 聘要求及 空编 情况,用 线上 线下的 手段,提 供招 聘补 员服务;c)按照事 先 约 定,对搜 寻到 的派遣 候选 人员 进行 筛选 和审查;d)确认拟 派遣 员工 基本 信息 真实有 效,身体 健康;e)通知用 工单 位以 书面 形式 确认派 遣员 工。6.4.2 培训和 调整。服务 机构配 合用工 单位对 已确 定入职 的派遣 员工进 行入 职培训。经培 训无法 满 足用工单 位岗 位要 求的,进 行岗位 或人 员调 整。确认劳 动关 系 6.5.1 按照法 律法规 要求 与派遣 员工签 订纸质 或电 子劳动 合同。劳动合 同中 应明确 派遣员 工的工 作 岗位、工 作地 点、劳动 报酬、福利 待遇、合 同期 限、工时制 度等 要素。6.5.2 对派遣 员工 进行 入职 培训。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a)管理要 求;b)办事流 程;c)服务内 容;d)劳动纪 律;e)相关政 策。6.5.3 发放员 工手 册。内容 包括 但不限 于:a)入职与 离职 注意 事项;b)人事档 案、组织 关系 的转 递与管 理;c)工资及 福利 待遇;d)社会保 险、住房 公积 金缴 纳;e)劳动纪 律。DB11/T 3008.10 2024 3 6.5.4 告知用 工单 位与 派遣 员工 签订岗 位管 理或 服务 约定 时,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派遣员 工自 愿;b)用工单 位岗 位需 要;c)不应与 服务 机构 和派 遣员 工签订 的劳 动合 同内 容相 悖;d)服务机 构按 照法 律法 规、规章制 度、政策 文件 要求 对派遣 员工 进行 安全 生产 宣教,协同 用工 单位进行 安全 生产 管理。6.5.5 工资发 放与 社会 保险 缴纳,应符 合以 下要 求:a)按照劳 动合 同约 定按 时发 放派遣 员工 的工 资;b)为派遣 员工 按时 缴纳 社会 保险费 用;c)为派遣 员工 按时 缴纳 住房 公积金;d)代扣代 缴个 人收 入所 得税。劳动合 同的 变更 6.6.1 用工单 位提 出变 更 服务机 构接到 用工 单位要 求变更 劳动合 同相 关条款 时,应与 派遣 员工协 商一 致 后,在 约定的 时间 内处理完 毕。6.6.2 派遣员 工提 出变 更 服务机 构接到 派遣 员工 要 求变更 劳动合 同相 关条款 时,应以 书面 形式与 用工 单 位协商 一致后,在 约定的时 间内 处理 完毕。劳动合 同的 终止 与解 除 用 工 单 位与 派 遣员 工 终止或 解 除 劳动 合 同时,服务机 构 与 派遣 员 工按 政 策规定 办 理 相关 劳 动合 同终止或 解除 手续。劳务派 遣协 议的 终止 与解 除 服务机 构与 用工 单位 就劳 务派遣 协议 的终 止与 解除 协商达 成一 致,并根 据协 议履行 相关 手续。应急处 理 为用工 单位 提供 劳务 派遣 项目中 的突 发情 况、群体 事件、劳动 争议 等的 协助 处理。7 时点控 制 服务机 构在服 务过 程中,应按法 律法规、规 章制度、政策 文件规 定的 时点要 求履行 相应服 务。重要服务 时点 包括:a)在劳动 合同 中明 确工 资发 放时点;b)根据属 地政 策要 求按 时汇 总社会 保险、住 房公 积金 相关数 据、完成 申报 手续;c)自派遣 员工 用工 之日 起 30 日内与 其签 订劳 动合 同,订立劳 动合 同的 期限 不应 少于二 年;d)劳动合 同即 将到 期时,服 务机构 至少 提 前30 日征 询 用工 单 位及 派遣 员工 续订/终止意 向,在 劳动合同 到期 前完 成续 订/终 止手续;e)派遣员 工劳 动合 同解 除的 情况,服务 机构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要 求执 行时 点控 制;DB11/T 3008.10 2024 4 f)服务机 构在 解除 或者 终止 劳动合 同 后15 日内 为派 遣 员工办 理档 案和 社会 保险、住房 公积 金 关系转移 手续;g)在派遣 员工 发生 工伤 后,根据属 地政 策要 求进 行报 备、提 报工 伤认 定申 请材 料;h)对结束 劳动 关系 的派 遣员 工,其 劳动 合同 及相 关资 料的保 管期 不少 于二 年。服务机 构在 服务 过程 中,应根据 管理 制度 要求 提供 高质量 的履 约服 务。常见 的服务 时点 包括:a)派遣员 工的 增减,在 当月 末报表 中体 现;b)派遣员 工发 生工 伤、群体 事件等 突发 事件,从 接报 到介入 处理 时间 不超 过 12 小时;c)派遣员 工与 用工 单位 发生 纠纷,从接 报到 介入 处理 时间不 超 过48 小时;d)派遣员 工或 用工 单位 投诉,从接 报到 介入 处理 时间 不超 过 3 个 工作 日;e)服务机 构至 少在 派遣 员工 到达法 定退 休年 龄 前6 个 月通知 其准 备材 料,进行 退休手 续预 审;f)服务机 构每 年至 少进 行一 次客户 满意 度调 查,包 括 服务满 意度、服务 质量、服务反 馈速 度、问题解决 能力、意 见建 议等。8 竞业限 制 根据用 工单 位需 求,服 务 机构确 认派 遣员 工有 关竞 业限制 的期 限、范 围及 竞 业限制 补偿 等事 项,履行竞业 限制 相关 的告 知、手续签 订等 服务。9 执行安 全保 密要 求 服务机 构建 立信 息安 全相 关制度,除 符合DB11/T 3008.1 的 相关 规定 外,执行 安全保 密要 求还 应 满足下列 要求:a)对劳务 派遣 业务 运行 中涉 及的用 工单 位、派遣 员工 及运行 信息 进行 安全 保密 管理;b)服务机 构妥 善保 管派 遣服 务过程 形成 的文 件、资料,不应泄 露用 工单 位、派遣 员工相 关信 息。10 服务评 价与 改进 除符合DB11/T 3008.1 的 相 关规定 外,服务 评价 与改 进还应 满足 下列 要求:a)定期 开 展客 户满 意度 调查;b)及时处 理客 户 投 诉,向当 事人反 馈处 理结 果;c)用工单 位对 服务 机构 的投 诉率控 制 在2%以内。DB11/T 3008.10 2024 5 参考文 献 1 GB/T 33529 2017 人力资 源服 务术 语 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劳 动合同 法 2007 年6 月29 日第十 届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务 委员 会第 二十 八次会议 通过 根据2012 年12 月28 日第 十一 届全 国人 民 代表大 会常 务委 员会 第三 十次会 议 关于 修改 的决定 修 正 3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社 会保险 法 2010 年10月28 日第十 一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常 务委 员会 第十七次会 议通过 根据2018 年12月29 日第十 三届 全国人 民代表 大会常 务委 员会第 七次会 议关 于修 改 中华人民 共和 国社 会保 险法 的决 定 修正 4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劳 动合同 法实 施条 例2008 年9月18 日 国务 院令 第535 号 5 劳务 派遣 暂行 规定 2014 年3 月1 日 人 社部 令 第22号 6 工 伤保 险条 例 2003 年4 月27 日 国 务院 令第375 号公 布 根据2010 年12 月20日 国务 院关 于修改 工伤 保险 条例 的 决定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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