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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0 54103洛 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1 0 3/T 1 3 2 2 0 2 4代 替 D B 4 1 0 3/T 1 3 2-2 0 2 1樱桃生产技术规程2 0 2 4-0 7-0 5 发 布2 0 2 4-0 8-0 5 实 施洛 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与 D B 4 1 0 3/T 1 3 2 2 0 2 1 地 理 标 志 农 产 品 新 安 樱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相 比,结 构 和 编 辑 性 没有 改 动,标 准 名 称 修 改 为 樱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具 体 修 改 变 化 如 下:)在“1 范 围”中,删 除“地 理 标 志 农 产 品 新 安”(见 2 0 2 1 年 版 的 1);)删 除“4 地 理 标 志 农 产 品 保 护 范 围”内 容(见 2 0 2 1 年 版 的 4);)在“5.1 温 度”中,删 除“新 安”(见 2 0 2 1 年 版 的 5.1);)在“5.3 土 壤”中,删 除“新 安”(见 2 0 2 1 年 版 的 5.3);)在“5.4 光 照”中,删 除“新 安”(见 2 0 2 1 年 版 的 5.4);)在“1 0.3 化 学 防 治”中,删 除“新 安”(见 2 0 2 1 年 版 的 1 0.3);)在“1 2 包 装、标 识”中,更 改 原 版 内 容,修 订 为“在 产 品 或 包 装 上 标 明 产 品 名 称、数 量、产 地、包 装 日 期、生 产 单 位、保 质 期、产 品 质 量、执 行 标 准 等。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N Y/T 6 5 8 和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包装 和 标 识 管 理 办 法 规 定”(见 1 2,见 2 0 2 1 年 版 的 1 2)。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洛 阳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单 位:洛 阳 市 种 业 发 展 中 心、河 南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和 绿 色 食 品 发 展 中 心、新 安 县现 代 农 业 发 展 中 心、洛 宁 县 农 业 产 业 服 务 中 心、河 南 标 典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田 玉 广、杨 辉、孔 百 联、王 红 波、许 肖 云、王 帅、赵 毓 群、张 琪、吉 江 辉、张丽 娜、齐 慧 颖、张 韶 东。本 文 件 于 2 0 2 1 年 首 次 发 布,2 0 2 4 年 第 一 次 修 订。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1樱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樱 桃 生 产 的 生 态 条 件、建 园、果 园 管 理、花 果 管 理、整 形 修 剪、病 虫 害 防 治、收 获 处理 与 运 输、生 产 台 账、包 装、标 识 等。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樱 桃 露 地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质 量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6 5 8 绿 色 食 品 包 装 通 用 准 则农 业 部 农 产 品 包 装 和 标 识 管 理 办 法 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生 态 条 件4.1 温 度樱 桃 适 宜 种 植 在 年 平 均 气 温 1 0 1 4 的 地 区,萌 芽 期 适 宜 的 温 度 是 8 1 0,开 花 期 为 2 0 2 5,果 实 成 熟 期 为 2 5 3 0。休 眠 期 需 冷 量(7 以 下)8 0 0 h 1 5 0 0 h。4.2 水 分适 宜 年 降 水 量 6 0 0 m m 8 0 0 m m 的 地 区 生 长。4.3 土 壤樱 桃 适 宜 于 土 质 疏 松、透 气 良 好、保 水 力 强 的 壤 土、沙 壤 土 和 砾 质 土 壤 上 栽 培。适 宜 种 植 于 微 酸 性的 土 壤,P H 值 为 6.0 7.5,含 盐 量 0.1%。4.4 光 照樱 桃 为 喜 光 树 种,全 年 日 照 时 间 应 在 2 6 0 0 h 以 上。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25 建 园5.1 园 地 选 择樱 桃 怕 旱、怕 涝。选 择 土 壤 比 较 肥 沃,透 气 性 较 好 的 中 性 或 偏 酸 性 沙 壤 土、壤 土 和 轻 黏 土 地 块 建 园。园 地 要 地 势 高,雨 季 不 易 积 水。园 区 有 灌 溉 水 源,干 旱 时 能 及 时 浇 水。最 好 选 择 背 风 向 阳 的 半 坡,不 能选 择 山 沟 沟 底 里,否 则 早 春 容 易 遭 到 霜 冻。环 境 应 符 合 N Y/T 3 9 1 要 求。5.2 砧 木 与 品 种 选 择5.2.1 砧 木嫁 接 的 砧 木 要 与 品 种 亲 合 力 强,不 带 病 毒 或 抗 病 毒 病,根 系 发 达,抗 逆 性 强,如 大 青 叶、吉 塞 拉(G i s e l a)系 列 等。5.2.2 品 种选 用 丰 产、优 质、高 效、抗 逆 性 强 的 品 种,如 澳 红、齐 早、美 早、早 大 果、布 鲁 克 斯、黄 蜜、艳 阳、萨 米 脱 等。5.2.3 种 苗苗 木 高 度 1.3 m 以 上,嫁 接 部 位 以 上 5 c m 处 直 径 达 到 1,中 部 以 上 侧 芽 饱 满,无 损 伤。侧 根 3 5 条,须 根 较 多。5.3 授 粉 品 种 选 择保 证 授 粉 品 种 与 主 栽 品 种 授 粉 亲 和 力 强,花 期 相 遇。一 般 应 有 2 3 授 粉 品 种,授 粉 树 比 例 2 0%3 0%,如 先 锋、拉 宾 斯 等。5.4 土 地 整 理 与 定 植5.4.1 土 地 整 理栽 植 前 平 整 土 地,山 丘 地 外 高 内 低,坡 地 和 宽 幅 梯 田 地 起 垄 栽 植。沿 定 植 行 挖 宽 0.8 m、深 0.6 m 的栽 植 沟,或 长、宽、深 各 0.8 m 栽 植 穴。将 沟 土 与 肥 料 拌 匀 后 回 填 沟(穴)内,并 灌 水 沉 实,以 备 栽 植。施 腐 熟 有 机 肥 3 0 0 0/6 6 7 m2左 右。5.4.2 定 植以 春 栽 为 主(3 月 上 中 旬),秋 栽 应 在 土 壤 封 冻 前,栽 后 根 茎 部 埋 土 防 寒。根 据 立 地 条 件、土 壤 肥力、苗 木 类 型、品 种 特 性 等 确 定 栽 植 密 度。一 般 情 况 下,小 冠 疏 层 树 型 株 行 距 为 3 m 3.5 m 4 m,定植 5 0 株/6 6 7 m2 5 5 株/6 6 7 m2;采 用 纺 锤 形 树 型 株 行 距 为 2 m 3 m 4 m,定 植 5 6 株/6 6 7 m2 8 4 株/6 6 7 m2。栽 植 时,把 苗 木 放 在 定 植 穴 内,使 根 系 自 然 舒 展,填 土 过 程 中,要 将 苗 木 略 微 上 提 使 根 伸 直 并 与 土壤 密 接,然 后 踏 实。栽 植 深 度 与 苗 木 在 苗 圃 中 原 来 生 长 深 度 相 同 或 略 深。最 后 将 余 土 填 平,浇 水 封 穴,并 在 苗 基 部 培 成 3 0 c m 左 右 高 的 土 堆。栽 植 后 1 5 d 2 0 d 内 如 天 气 干 旱 要 浇 一 次 水。6 果 园 管 理6.1 土 壤 管 理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3土 壤 瘠 薄 的 果 园,采 取 深 翻 扩 穴 的 方 法,使 活 土 层 达 到 6 0 c m 以 上。沙 地 果 园 采 取 抽 沙 换 土 或 客 土。黏 土 果 园 采 取 客 土 参 沙 等 措 施。实 施 果 园 内 人 工 生 草。种 植 白 三 叶、混 播 草 等,高 度 3 0 c m 左 右 时 刈 割 覆 盖 或 翻 压。种 植 毛 叶 苕 子、油 菜、豌 豆 等 绿 肥 的,在 开 花 前 刈 割 还 田,每 年 冬 季 进 行 翻 压。禁 止 间 作 高 杆 作 物。免 耕 自 然 生 草。杂 草 高 度 3 0 c m 左 右 时,在 距 离 地 表 1 0 c m 左 右 刈 割,覆 盖 于 树 盘 内。6.2 水 肥 管 理6.2.1 灌 水 与 排 水樱 桃 怕 旱、怕 涝,保 证 旱 时 能 浇 水,涝 时 能 排 水。浇 好 花 前 水、硬 核 水、采 前 水 和 采 后 水。当 天 气干 旱、土 壤 含 水 量 降 到 田 间 最 大 持 水 量 的 6 0%以 下 时,要 及 时 灌 水。灌 水 方 式 以 畦 灌、穴 灌、沟 灌 为 主,有 条 件 的 果 园 采 用 滴 灌 或 微 喷。在 雨 季 来 临 前 挖 好 排 水 沟,及 时 排 出 园 内 积 水。6.2.2 基 肥做 好 秋 施 基 肥。秋 季 落 叶 前(9 月 中 旬 至 1 0 月 份),以 腐 熟 有 机 肥 为 主,加 少 量 复 合 肥。盛 果 期 果园 施 腐 熟 有 机 肥 2 0 0 0 k g/6 6 7 m2 3 0 0 0 k g/6 6 7 m2、复 合 肥 2 5 k g/6 6 7 m2,以 沟 施 或 穴 施 为 主,施 肥 部 位 在 树冠 投 影 范 围 内。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3 9 4 规 定。6.2.3 追 肥果 实 成 熟 前 追 肥 以 氮 肥 为 主,后 期 以 磷 钾 肥 为 主,采 用 沟 施 或 穴 施,沟 深 1 5 2 0 c m,追 肥 后 及 时灌 水。施 肥 量 以 盛 果 期 树 为 例,全 年 3 4 次。第 一 次 在 萌 芽 前 后,以 氮 肥 为 主,复 合 肥 1 5 k g/6 6 7 m2。第二 次 在 果 实 膨 大 期,以 磷 钾 肥 为 主,氮 磷 钾 混 合 使 用,复 合 肥 2 5 k g/6 6 7 m2。第 三 次 在 果 实 生 长 后 期,以钾 肥 为 主,复 合 肥 5 0 k g/6 6 7 m2。第 四 次 施 肥 是 在 果 实 采 收 后、花 芽 分 化 时 期 进 行,施 肥 量 结 合 前 三 次 施肥 总 量 确 定。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3 9 4 规 定。7 花 果 管 理7.1 授 粉7.1.1 壁 蜂 授 粉开 花 量 达 到 5 0%释 放,不 少 于 1 0 0 头/6 6 7 m2。7.1.2 人 工 授 粉人 工 采 集 先 锋、拉 宾 斯 等 与 主 栽 品 种 亲 和 力 好 品 种 的 铃 铛 花,阴 干,收 集 花 粉,当 主 栽 品 种 中 心 花开 放 4 0%,进 行 人 工 喷 粉,按 照 1:1 0 1:5 0 的 比 例 加 入 滑 石 粉 或 淀 粉,用 喷 粉 机 进 行 喷 粉。喷 粉 应 在 上午 1 0 时 前 或 下 午 4 时 后 无 风 的 情 况 下 进 行。7.2 果 实 管 理生 理 落 果 结 束 后,疏 去 小 果 和 畸 形 果。采 收 前 适 当 摘 除 果 实 附 近 的 遮 光 叶 片,促 使 果 实 全 面 均 匀 着色,可 以 在 果 实 采 收 前 在 树 冠 下 铺 反 光 膜。8 整 形 修 剪8.1 修 剪 原 则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4冬 季、夏 季 修 剪 主 要 调 整 主 枝 角 度,充 分 利 用 空 间,调 控 树 体 长 势,改 善 光 照 条 件,促 进 花 芽 分 化形 成。保 持 树 型,疏 除 过 密 主 枝、侧 枝、背 上 较 大 枝 组,控 制 树 体 高 度。8.2 小 冠 疏 层 型夏 季 修 剪 在 4 8 月 期 间,应 用 抹 芽、刻 芽、拉 枝、摘 心、扭 梢、剪 梢 等 技 术。冬 季 修 剪 应 在 1 2 元月 期 间,根 据 树 体 生 长 发 育 状 况,采 取 疏 枝、缓 放、短 截、回 缩 等 方 法,剪 口 用 愈 伤 防 腐 膜 及 时 封 闭,保 护 伤 口 愈 合 组 织 生 长。注 意 剪 除 病 虫 枝。8.3 纺 锤 形 树 型夏 季、冬 季 修 剪 在 4 8 月、1 2 2 月 期 间,保 持 中 心 干 优 势 生 长,其 上 配 1 0 1 5 个 左 右 单 轴 延 伸 主枝,分 层 或 螺 旋 着 生,主 枝 角 度 近 水 平,树 高 3 m 左 右。9 病 虫 害 防 治9.1 农 业 防 治合 理 轮 作、加 强 肥 水 管 理 等 措 施,调 整 果 树 营 养 状 况,提 高 树 体 抗 病 能 力,抑 制 病 虫 害 发 生。9.2 物 理 防 治根 据 害 虫 生 物 学 特 性,采 取 人 工 扑 杀、树 干 缠 草 把 和 杀 虫 灯、粘 虫 板、性 诱 剂 等 诱 杀 方 法 防 治 害 虫。9.3 化 学 防 治根 据 各 时 期 病 虫 发 生 种 类、程 度 等,科 学 合 理 选 用 农 药 进 行 防 治。在 加 强 病 虫 害 的 预 测 预 报 的 基 础上,做 到 有 针 对 性 的 适 时 用 药。农 药 使 用 符 合 N Y/T 3 9 3 规 定。樱 桃 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 见 附 录 A(资 料 性)。9.3.1 休 眠 期结 合 冬 季 修 剪 树 干 涂 刷 3 5 石 硫 合 剂 或 涂 白,防 治 穿 孔 病、叶 斑 病、褐 斑 病 等 叶 部 病 害。萌 芽前 1 5 d 2 0 d 用 1 0%吡 虫 啉 乳 油 4 0 0 0 6 0 0 0 倍 液 喷 雾,或 用 5%吡 虫 啉 乳 油 2 0 0 0 3 0 0 0 倍 液 喷 雾 清 园,防治 越 冬 蚜 虫、介 壳 虫、大 青 叶 蝉 等 害 虫。9.3.2 萌 芽 期萌 芽 前 全 园 喷 一 遍 3 5 石 硫 合 剂,强 化 防 治 越 冬 蚜 虫、介 壳 虫 等 虫 害 和 穿 孔 病、叶 斑 病 等 叶 部病 害。9.3.3 开 花 期花 后 用 1 0%高 效 氯 氰 菊 酯 乳 油 1 5 0 0 倍 液 喷 雾 防 治 梨 花 网 椿、金 龟 子 等 虫 害。9.3.4 花 芽 形 成 期 和 新 梢 旺 长 期雨 后 及 时 喷 一 遍 1 0%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1 0 0 0 倍 液,或 7 7%氢 氧 化 铜 8 0 0 倍 液、2 0%噻 唑 锌 悬 浮剂 7 5 0 倍 液 或 1 0%中 生 菌 素 1 0 0 0 倍 液 交 替 用 药 防 治 穿 孔 病、叶 斑 病、褐 斑 病、白 腐 病 等。用 4 5%结 晶 粉石 硫 合 剂 2 0 3 0 倍 液 喷 雾,防 治 螨 类、黄 刺 蛾 等 害 虫。用 5%噻 螨 酮 悬 浮 剂 3 0 m l/6 6 7 m2 l 5 5 m l/6 6 7 m2,加 水 进 行 喷 雾 或 5%唑 螨 酯 悬 浮 剂 2 0 0 0 3 0 0 0 倍 液 均 匀 喷 雾,防 治 螨 类。9.3.5 新 梢 缓 慢 生 长 期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5用 5 0%辛 硫 磷 乳 油 1 0 0 0 倍 液 喷 雾 防 治 大 青 叶 蝉 成 虫。1 0 采 收 处 理 与 运 输1 0.1 采 收 时 期根 据 果 实 成 熟 度、用 途 和 市 场 需 求 综 合 确 定 采 收 期。就 地 消 费 应 在 果 实 九 分 成 熟 时 采 收。长 途 运 输或 贮 藏 保 鲜 的 应 在 8 9 分 熟 时 采 收。成 熟 不 一 致 的 品 种,应 分 期 分 批 采 收。1 0.2 采 收 方 法采 用 人 工 采 摘,以 晴 天 傍 晚 采 收 为 好。采 摘 下 来 的 果 实,存 放 于 园 中 干 净 阴 凉 处,及 时 剔 除 病 果、僵 果、烂 果,要 进 行 分 级,外 运 樱 桃 进 入 预 冷 库 预 冷。1 0.3 产 品 运 输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干 燥、卫 生、无 异 味、无 污 染,运 输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防 止 日 晒、雨 淋 及 通 风 散 热 工作,严 禁 与 有 毒、有 害、有 异 味、易 污 染 的 物 品 混 装、混 运。1 0.4 生 产 台 账在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设 专 人 做 好 生 产 记 录。记 录 包 括 生 产 地 点、农 产 品 名 称,土 壤 耕 作,施 肥(药)名 称、方 式、时 间、施 用 量,产 品 采 收、仓 储、销 售 等 的 日 期、方 式、数 量 等。1 1 包 装、标 识在 产 品 或 包 装 上 标 明 产 品 名 称、数 量、产 地、包 装 日 期、生 产 单 位、保 质 期、产 品 质 量、执 行 标 准等。包 装 标 识 应 符 合 N Y/T 6 5 8 和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包 装 和 标 识 管 理 办 法 规 定。D B 4 1 0 3/T 1 3 2-2 0 2 46附 录 A(资 料 性)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 见 表 A.1表 A.1 病 虫 害 防 治 措 施防治对象 防治时期 农药名称使用剂量(倍液)施药方法安全间隔期天数(d)蚜虫介壳虫大青叶蝉休眠期 石硫合剂 3 5 喷雾或涂白-发芽前1 0%吡虫啉乳油5%吡虫啉乳油4 0 0 0 6 0 0 0 倍液 2 0 0 0 3 0 0 0 倍液喷雾 1 0穿孔病叶斑病萌芽期 石硫合剂 3 5 喷雾-梨花网椿金龟子开花期 1 0%高效氯氰菊酯乳油 1 5 0 0 倍液 喷雾 7穿孔病叶斑病褐斑病白腐病花芽形成期和新梢旺长期1 0%多菌灵可湿性灵粉剂 8 0 0 1 0 0 0 倍液 喷雾 2 17 7%氢氧化铜 8 0 0 倍液 喷雾 1 41 0%中生菌素 1 0 0 0 倍液 喷雾 72 0%噻唑锌悬浮剂 7 5 0 倍液 喷雾 1 4螨类黄刺蛾花芽形成期和新梢旺长期4 5%结晶粉石硫合剂 2 0 3 0 倍液 喷雾-5%噻螨酮悬浮剂3 0 m l/6 6 7 m2l 5 5m l/6 6 7 m2喷雾 3 05%唑螨酯悬浮剂 2 0 0 0 3 0 0 0 倍液 喷雾 1 5大青叶蝉新梢缓慢生长期5 0%辛硫磷乳油 1 0 0 0 倍液 喷雾 3 0注:农药使用以最新版本 N Y/T 3 9 3 的规定为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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