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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 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584 2024 黄河灌区 农田排水 种养循环 利用技术 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recycling of farmland drainage planting and breeding in Yellow River irrigation area 2024-07-15 发布 2024-08-15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3584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础资 料收 集.1 5 循 环利 用技 术流 程.2 6 排 水蓄 水养 殖.2 7 养 殖水 利用.3 8 循 环系 统管 理.3 DB15/T 3584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农 牧厅提 出。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农 业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 20)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农业大 学、鄂尔 多斯 市农 牧技术 推广 中心、中 国农 业大学、内 蒙古 农业 大学、鄂 尔多 斯市 农牧 技术 推广中 心、中国 农业 大学、山西 省煤 炭地 质水 文勘 查研究 院、通辽 市农 业 技 术推广中 心、呼 和浩 特赛 罕 区农技 推广 中心、鄂尔 多 斯市农 牧业 生态 与资 源保 护中心、巴彦 淖尔 市农 牧 业科学研 究所。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屈忠 义、高 晓瑜、郝永 河、刘 霞、王 丽萍、张栋 良、杨 威、姬 佳琪、李俊 杰、王祥、郝永 艳、王雅 君、徐文俊、高 连枝、董 永清、米志 蓉。DB15/T 3584 2024 1 黄河 灌区 农田排 水 种养循环 利用 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内 蒙古 黄河 灌区高 标准 农田 建设 过程 中农田 排水 种养(南 美白 对虾)循环 利用 的基 础资料收 集、循环 利用 技术 流程、排水 蓄水 养殖、养 殖水利 用与 循环 系统 管理。本文件 适用 于内 蒙古 黄河 灌区,包括 巴彦 淖尔 市、鄂尔多 斯市、乌 海市、阿 拉善盟、包 头市、呼和浩特市 黄河 灌区。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84 农田 灌溉 水质 标 准 GB 11607 渔业 水质 标准 GB/T 20014.13 良 好农 业 规范 第13 部分:水 产养 殖 基础控 制点 与符 合性 规范 GB/T 50288 灌 溉与 排水 工程设 计标 准 HJ 1217 地方 水产 养殖 业 水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制 订技术 导则 SL/T 4 农 田排 水工 程技 术规范 DB15/T 3577 黄河 灌区 盐 碱地向 日葵 水肥 一体 化节 水减肥 技术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排水种 养循 环利 用 use drainage for planting and breeding cycles 农田暗 管排 水结 合水 产养 殖的水 分循 环再 利用 技术。4 基础资 料收 集 地形地 貌 调查工 程区 及周 边区 域的 地形地 貌及 土地 利用 现状,确定 蓄水 池及 虾塘 位置。气象 收集暗 管排 水工 程区 历年 降雨量、蒸 发量、风 速等 气象要 素。水利基 础设 施 DB15/T 3584 2024 2 调查暗 管排 水工 程区 灌排 渠系现 状及 水工 建筑 物的 分布,暗管 分布 及蓄 水池 位置。确定暗 管排 水工 程区 的排 水方式。确定农 田系 统与 养殖 系输 水方式(水 泵抽 提或 铺设 地下管 道)。确定暗 管区 排水 量及 相关 水质要 求。5 循环利 用技 术流 程 农田排 水种 养循 环利 用技 术流程 见图1。图1 农田排 水种 养循 环流 程图 6 排水蓄 水养 殖 蓄水池 选址 与规 格 6.1.1 设置在 排水 口附 近的 空旷、地势 低洼 的地 段,按 照SL/T 4 规 定执 行。6.1.2 蓄水池 规格根 据排 水农田 的排水 量确定,一 般采用 梯形断 面,边 坡系 数根据 土壤特 性确定,按照GB/T 50288 规定 执行。虾塘选 址与 规格 选址按 照GB/T 20014.13。根据蓄 水池 蓄水 量确 定虾 塘的面 积,虾塘 的深 度应 为2.5 m 3 m。虾塘养 殖 6.3.1 虾塘水 水质 水质氨 氮含 量要 求低 于0.3 mg/L,亚硝 态氮 小于0.1 mg/L,溶解 氧大 于5 mg/L,pH值 控制 在7.5 8.5,其他 相关 水质 指标 要 求应符 合GB 11607 的 相关 规定。6.3.2 养殖水 深 养殖水 深维 持在2 m 2.5 m。6.3.3 养殖密 度 养殖密 度不 超过6000 尾/667 m2。DB15/T 3584 2024 3 6.3.4 换水 养殖初 期单 位面 积换 水量 应不超 过70 m3/667 m2,养 殖中后 期每 次换 水量 应低 于总养 殖水 量的10%。在换水 前后 进行 水质 的加 密检测,20 d 25 d 换水 一次。7 养殖水 利用 沉淀 灌溉前 沉淀1 d 3 d;具 体标准 按照HJ 1217 规定 执 行。水质 水质经 过滤 达到 灌溉 标准,按照GB/T 5084 规 定执 行;若矿 化度 超标,采 用黄 河水混 合虾 塘水 使 其淡化达 到标 准。灌溉 按照DB15/T 3577 规 定执 行。8 循环系 统管 理 在蓄水 池周 围进 行加 装围 栏,设 置警 示标 志,每年 对蓄水 池进 行1 次清 淤与 防 渗漏维 护。每年开 塘之 前要 对虾 塘进 行清淤;检 查边 坡覆 网破 损程度,及 时更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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