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透翅蛾检疫技术规程DB15/T 3539-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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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CCS B 05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3539 2024 代替DB15/212.2-1995 白杨透翅 蛾检疫技 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Parathrene tabaniformis Rottenberg 2024-07-15 发布 2024-08-15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3539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代替DB15/212.2 1995 森林 植物 检疫 技术 操作规 程 白杨 透翅 蛾,与DB15/212.2 1995相比,除结 构调 整和 编辑 性改动 外,主要 技术 变化 如下:a)标准名 称修 改为 白 杨透 翅蛾检 疫技 术规 程(见 标题,1995 年 版的 标题);b)增加了“前 言”部分(见 前言);c)将“主 题内 容与 适用 范围”更改 为“范围”(见第 1 章,1995 年版 的第 1 章),更 改了“范围”内 容(见 第 1 章,1995 年版 的第1 章);d)将“引 用标 准”更改 为“规范性 引用 文件”(见第 2 章,1995 年版 的第 2 章),更 改了“规范性引 用文 件”内容(见 第 2 章,1995 年版 的第2 章);e)删除了“虫 名、分类 地位、寄主、分 布及 检疫 合格 标准”(见 1995 年 版的 第3 章);f)增加了“术 语和 定义”(见 3、3.1、3.2、3.3);g)增加了“检 疫范 围”(见 第 4 章);h)将“产 地检 疫调 查”更改 为“调 查”(见 5.2,1995 年版 的 4.2);i)将产地 检疫 的“室内 检验”更改 为“检验 鉴定”(见 5.3,1995 年版的 4.3);j)增加了“贮 木场、集 贸市 场 及木材 加工 厂(点)调查”(见 5.2.2、5.2.2.1、5.2.2.2、5.2.2.3);k)删除了“产 地检 疫结 果评 定”(见 1995 年 版的4.4),删 除了“产地 检疫 资 料”(见 1995 年版的4.5);l)增加了 产地 检疫 的“检疫 受理”(见 5.1),增加 了“核 发产 地检 疫合 格证”(见 5.4);m)将产地 检疫 的“室内 检验”更改 为“检验 鉴定”(见 5.3,1995 年版的 4.3);n)将调运 检疫 的“室内 检疫”更改 为“检验 鉴定”(见 6.3,1995 年版的 6);o)增加了 调运 检疫 的“检疫 受理”(见 6.1),增加 了“复 检”(见 6.5);p)删除了“除 害处 理”(见1995 年版 的第9 章);q)将“植 物检 疫证 书 的 签 发”更 改为“核发 植物 检疫 证书”(见 6.4,1995 年 版 的第 8 章);r)将“苗木(苗 圃)检 疫调 查”更 改为“苗 圃繁 育基 地 调查”(见 5.2.1,1995 年 版的 4.2.1),更改了“苗 圃繁 育基 地调 查”的 内容(见 5.2.1,1995 年 版的4.2.1),s)更改了 调运 检疫 检疫 受理、抽样方 式、检 验鉴 定、核发“植 物检 疫证 书”、复检 等 内容(见6.1、6.2、6.3、6.4、6.5,1995 年版 的第5、6、7、8 章);t)删除了“无白 杨透 翅蛾 苗 圃(或苗 木繁 育基 地、采 条圃,以 下同)的 建立”内容(见 1995 年版的4.1),删除 了产 地检 疫计算 苗木 受害 百分 率、调运检 疫计 算苗 木、剪条 受害百 分株 率 的内容(见1995 年版 的4.2.1.5、6.3);u)增加了“检 疫处 理”(见 第 7 章);v)将“样品 保管 和技 术档 案”更 改为“技 术档 案”(见 第 8 章,1995 年版 的第10 章),更 改“技术档案”的 内容(见 第 8 章,1995 年版 的第 10 章);w)增加了 附录 A、附 录 B、附 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 和参 照文 献(见附 录 A、附 录 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 F、参照 文献)。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林 业和草 原局 提出 并 归 口。DB15/T 3539 2024 II 本文件 起草单 位:内蒙古 自治区 林业和 草原 有害生 物防治 检疫总 站、通辽市 林业有 害生物 防治 站、鄂尔多 斯市林 业和 草原事 业发展 中心、包头 市林业 和草原 灾害防 控中 心、通 辽市林 业和草 原保 护中心、兴和 县 林业和 草原 事业发 展中心、包头 市林 业和草 原资源 保护站、牙 克石市 林业和 草原事 业发 展中心、呼伦贝 尔市 林业 和草 原事 业发展 中心、巴 彦淖 尔市 林业和 草原 事业 发展 中心、西乌 珠穆 沁旗 林业 事 业 发展中心、乌拉 特前 旗森 林 病虫害 防治 检疫 站、赤 峰 市森林 草原 保护 发展 中心、磴 口县 林业 和草 原有 害 生物防治 检疫 站、和林 格尔 县林业 和草 原保 护中 心、内蒙古 自治 区巴 丹吉 林自 然保护 区塔 木素 管理 站。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白 艳、张泽新、孙彦 楠、贾彩 霞、武文广、井丽 杰、岳玉 超、姚靖波、嘎丽 娃、李志华、闫 洁、赵 万凯、白 文宝、李二 明、菅 美桃、曾 宪海、李艳 秋、王 治国、吴 彩霞、付林 巨、常 桐、白国栋、张 楠、赵霞、王 志平、李宝 山、杨文 波、杨吉玛、吴 国华。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的 文件 的历次 版本 发布 情况 为:1995 年首 次发 布为 DB15/212.2 1995;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15/T 3539 2024 1 白杨透翅 蛾检疫 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白 杨透 翅蛾 寄主植 物及 其产 品的 术语 与定义、检 疫范 围、产地 检疫、调运 检疫、检 疫处理和 技术 档案 等。本文件 适用 于白 杨透 翅蛾 寄主植 物及 其产 品的 产地 检疫、调运 检疫。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3473-2009 林业 植 物及其 产品 调运 检疫 规程 GB/T 26420-2010 林业 检 疫性害 虫除 害处 理技 术规 程 LY/T 1829-2020 林 业植 物产地 检疫 技术 规程 LY/T 2516-2015 林 业有 害生物 监测 预报 技术 规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产地检 疫 quarantine in producing site 对应施 检疫 的林 业植 物及 其产品 在其 繁育、生 产、贮存地(场 所)等进 行的 调查、检疫 检验 和除 害处理等 措施。调运检 疫 transport quarantine 在林业 植物 及其 产品 流通(包括 托运、邮寄、自运、携带、销售 等)过 程中 进 行的防 止应 检疫 的有害生物 传播 和(或)扩散 的调查、检 疫检 验和 除害 处理等 措施。复检 recheck quarantine 调入地 检疫 机构 对调 入的 应施检 疫的 林业 植物 及其 产品进 行再 次核 查和 检疫 的过程。4 检疫范围 DB15/T 3539 2024 2 白杨透 翅蛾 的寄 主植 物及 其产品。5 产地检 疫 检疫受 理 按照LY/T 1829-2020 中第 5 章和第 6 章 的规 定执 行。调查 5.2.1 苗圃繁 育基 地调 查 5.2.1.1 踏查 5.2.1.1.1 时间 苗木出 圃前、秋 季落 叶后 或冬贮 苗木 前,其他 结合 业务需 求适 时开 展检 疫。5.2.1.1.2 方法 以 苗圃 为单 位,采 取 对角线 法、平 行线 法、“Z”字 形法(执 行LY/T 2516-2015 中附 录B的 规定)选取踏查 路线 进行 调查,查 看枝干 部有 无虫 瘿、侵入 孔、羽 化孔、蛹壳、排泄 物或瘤 状突 起,必要 时采 用定点(定株)检 查,确认 是否有 虫情 发生。如 有虫 情发生,进 行标 准地(或 样方)调查,相 关调 查 信 息记入产 地检 疫调 查表(见 附录B)。5.2.1.2 标准地(或 样方)调 查 按照LY/T 1829-2020 中7.3.3 的规 定执 行,将调 查数 据记入 产地 检疫 调查 表(见附录B)。5.2.2 贮木场、集 贸市 场及 木材 加工厂(点)调 查 5.2.2.1 采伐现 场调查,在 采伐期 间进行。贮木 场、木材加 工场(点)及 木材 集贸市 场随时 都可进 行调查。5.2.2.2 抽样方 法按 照 LY/T 1829-2020 中 7.4 的 规定 执行。5.2.2.3 检查受 检物表 面有 无瘤状 突起、羽化孔、蛹 壳、排 粪孔及 新鲜的 纤维 状虫粪 等。解 剖枝干 或枝条查 看有 无白 杨透 翅蛾 的卵、幼虫 或蛹。将 调查 数据记 入产 地检 疫调 查表(见附 录 B)。检验鉴定 5.3.1 根据形 态特 征,在野 外可 直接认 定的,进 行现 场鉴 定。5.3.2 野外无 法直接 鉴定 的,将 采集样 品连同 发现 的可疑 有害生 物一起 带回 实验室,采取 镜检或 人 工饲养方 法养 至成 虫后 鉴定,并向 报检 单位(个人)出具产 地检 疫采 样凭 证单(见附 录 F 中表F.1)。当地检疫 机构 无法 鉴定 的,应送有 资质 的鉴 定机 构进 行鉴定。核发产 地检 疫合 格证 经产地 检疫,未 发现 白杨 透翅蛾 的认 定为 合格,由 林业植 物检 疫员 或兼 职林 业植物 检疫 员签 发产 地检疫合 格证(见 附录C);经产地 检疫 不合 格的,开 具除害 处理 通知 书(见附 录D),对带 疫寄 主植 物及其产品 经除 害处 理,杀虫 效果达 到100%的 可认 定为 合格。6 调运检 疫 DB15/T 3539 2024 3 检疫受 理 按照GB/T 23473-2009 中4.1.1 的规 定执 行。需要 实施现 场检 验的,通 知报 检单位(个 人)。抽样方 式 按照GB/T 23473-2009 中 附录C 中C.1 的 规定 执行。检验鉴 定 6.3.1 现场检 验 对发现 的可 疑苗 木、原木 及其制 品等 应进 行解 剖检 查,查 看是 否有 羽化 孔、坑道、虫粪、木屑,以及幼虫、蛹 或成 虫,取出 虫体,进行 鉴定。填 写调 运检疫 调查 表(见附录E)。6.3.2 检验检 疫 现场无 法鉴 定的,按照5.3.2 进行 鉴定,并 填写 调运 检疫采 样凭 证单(见 附录F 中表F.2)。核发植 物检 疫证 书 6.4.1 经检疫 认定 合格 的,核发 植物检 疫证 书。6.4.2 经检疫 认定 为不 合格 的,停止调 运并 做除 害处 理,向报检 单位(个 人)下达 检疫处 理通 知书。6.4.3 经除害 处理,杀 虫效 果达 到 100%的 可认 定为 合格,核发植 物检 疫证 书。复检 6.5.1 复检检 疫检 验方 法 同 6.3。6.5.2 复检结 果处 理,按 6.4 的 规定执 行。7 检疫处 理 按照GB/T 26420-2010 中第 5 章和第 6 章 的规 定执 行。8 技术档 案 产地检 疫资 料 8.1.1 产地检 疫申请 表、产地检 疫调查 表、产 地检 疫采样 凭证单、产地 检疫 合格证、产地 检疫处 理 通知书等 有关 资料。8.1.2 检疫检 验过 程中 的抽 样方 法、数 量、原始 记录,以 及室内 检疫 检验 方法 等。8.1.3 除害处 理方 法以 及处 理效 果、检 疫结 果记 录等。8.1.4 检疫和 除害 过程 的影 像资 料。8.1.5 其他有 关资 料。调运检 疫资 料 8.2.1 植物检 疫证书(副本)、森 林植物 检疫报 检单、调运 检疫调 查表、调运 检疫采 样凭证 单、检 疫 处理通知 书等 有关 资料。8.2.2 按照8.1.2 8.1.5 中相 关 规定执 行。DB15/T 3539 2024 4 检疫资 料归 档 依据档 案管 理办 法,进行 规范化 管理。DB15/T 3539 2024 5 A A 附录A(资料 性)白杨透 翅蛾 的形 态特 征及 生物学 特性 A.1 形态特 征 成虫:体长 11 mm 20 mm,翅 展22 mm 38 mm,青 黑色。头和 胸之 间 有 橙色 鳞片围 绕,头顶 有1束黄色 毛簇,胸 部背 面有 青黑色 而有 光泽 的鳞 片覆 盖。中、后 胸肩 板各 有 2 簇橙黄 色鳞 片,前翅 窄长,褐黑色,中 室与 后缘 略透 明,后 翅全 部透 明。腹部 青黑色,有 5 条 橙黄 色环 带。雌 蛾腹 末有 黄褐 色 鳞 毛1 束。成虫 羽化 时,遗留 下的蛹 壳经 久不 掉.卵:黑 色,椭圆 形,长 0.6 mm 0.95 mm,表面 微凹 入,有 灰白 色不 规则 的多 角形刻 纹。幼虫:体长 30 mm 33 mm,初 龄幼 虫淡 红色,老熟 时黄白 色。臀 节略 骨化,背面 有 2 个 深褐 色刺,略向背 上前 方钩 起。蛹:体长 12 mm 23 mm,纺锤形,褐 色,腹部 第 2 7 节 背面 各有横 列的 刺2 排,910 节背 面 有横列倒 刺1 排。腹末 有臀 棘。A.2 生物学 特性 1年发 生1代,以 幼虫 在枝 干虫道 内越 冬,翌年4月 下 旬恢复 取食。5 月末 开始 化 蛹,幼 虫化 蛹时 先在距羽化 孔约5 mm 处 吐丝 把 坑道封 闭,并在 坑道 末端 做圆筒 形蛹 室,6 月 初成 虫 开始羽 化,羽化 后蛹 壳仍留于羽 化孔 处,成虫 喜光,飞翔 力很 强。羽 化当 天 即交尾 产卵,卵 量很 大,卵多单 产于12 年生 幼树 的叶腋、叶柄 基部、伤 口、树皮裂 缝等 处。卵期8 d 17 d,幼 虫多 在组 织幼 嫩、易于 咬破 的地 方蛀 入树皮下,在木 质部 和韧 皮部 之间钻 蛀虫 道危 害,被害 处形成 瘤状 虫瘿,随 着幼 虫的发 育钻 入髓 部,开 凿 隧道,9 月下 旬开 始越 冬。A.3 虫态特 征及 危害 状 见图A.1 A.4。图A.1 白杨 透翅 蛾成 虫 DB15/T 3539 2024 6 图A.2 白杨 透翅 蛾幼 虫 图A.3 白杨 透翅 蛾蛹 及被 害状 图A.4 白杨 透翅 蛾羽 化后 遗留 的 蛹壳 DB15/T 3539 2024 7 B B 附录B(规范 性)产地检 疫调 查表 产地检 疫调 查表 见表B.1。表B.1 产地 检疫 调查 表 年 月 日 单位填写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手机/座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住址 联系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调查地点 经营地址 其他情况 植物 名称 来源 有害生物 名称 面积 总数量 被害 数量 虫害率/%虫口密度 发生程度 感病指数 备注 轻 中 重 注 1:“来源”:植物来源需注明生产地,植物产品来源需注明加工地。注 2:“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千克、立方米、株、件、公顷。报检单 位(个人):检 疫员(签 名):调查单 位:DB15/T 3539 2024 8 C C 附录C(规范 性)产地检 疫合 格证 产地检 疫合 格证 见表C.1。表C.1 产地 检疫 合格 证 省(自 治区、直 辖市)旗 县市 区 林 草产 检字:单位填写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手机/座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住址 联系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植物名称 品名(或材种)规格 单位 数量(质量)备注 检疫结果:经检疫检验,上列植物(产品)中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补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产地检疫合格。签发机关(植物检疫机构专 用章)检疫员(签名):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本证一式两份,一份交 受检单位(个人),一份存签证 机关。注 2:调运检疫时,植物检疫 机构凭本证确认合格后可直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 3:数量(质量)单位根据 实际情况选填千克、立方米、株、件、公顷。注 4:植物种类较多时,可另 加附页,但需加盖植物检疫机构专用章。DB15/T 3539 2024 9 D D 附录D(规范 性)除害处 理通 知书 除害处 理通 知书 见表D.1。表D.1 除害 处理 通知 书 省(自 治区、直 辖市)旗 县市 区 林 草产 检字:单位填写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手机/座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住址 联系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植物名称 数量(质量)处理地点 经检疫检验,上列植物(产品)中发现有以下有害生物: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 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将上列职务(产品)必须做销毁/检疫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后再检疫检验,直至全部合格。签发机关(植物检疫机构专 用章)检疫员(签名):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个人):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注 1: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 交受检单位(个人),一份存签 证机关。注 2:数量(质量)单位根据 实际情况选填千克、立方米、株、件、公顷。DB15/T 3539 2024 10 E E 附录E(规范 性)调运检 疫调 查表 调运检 疫调 查表 见表E.1。表E.1 调运 检疫 调查 表 省(自 治区、直 辖市)旗 县市 区 林 草产 检字:单位填写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手机/座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住址 联系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调查地点 经营地址 其他情况 植物名称 品名(或材种)规格 单位 数量(质量)抽样数量 合计 检疫结果及意见 本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机关(植物检疫机构专用章)检疫员(签名):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人)签字:年 月 日 注 1:本证一式两份,一份交 受检单位(个人),一份存签证 机关。凭此调查表在有效期内到本表签发机关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注 2:数量(质量)单位根据 实际情况选填千克、立方米、株、件、公顷。DB15/T 3539 2024 11 F F 附录F(规范 性)采样凭 证单 F.1 产地检 疫采 样凭 证单 见 表F.1。表F.1 产地 检疫 采样 凭证 单 编号:年 月 日 单位填写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姓名 手机/座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住址 联系人填写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座机 报检单编号 植物名称 来源 采样地点 总数量(总质量)采样量 备注 怀疑带有:检疫员(签字):(采样人)年 月 日 报检人(签字):年 月 日 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检单位(个人),一份植物检 疫机构留存。DB15/T 3539 2024 12 F.2 调运检 疫采 样凭 证单 见 表F.2。表F.2 调运 检疫 采样 凭证 单 编号:年 月 日 报检人(单位)报检单编号 植物或植物产品名称 产地 数量 重量 采样量 怀疑带有:检查结果:检疫员(签字):(采样人)年 月 日 报检人(签字):年 月 日 注:本凭证一式两份,第一联交托运人,第二联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留存。DB15/T 3539 2024 13 参考文 献 1 萧 刚柔 等.中国 森林 昆 虫M.北京:中 国林 业出 版社,1991.404-405.2 马 爱国 等.林业 有害 生 物防治 历M.北 京:中国 林业出 版社,2010.292-293.3 那 顺勿 日图,赵胜 国,吴秀花 等.通辽 主要 林业 有害生 物防 治技 术M.哈 尔滨:哈尔 滨工 业 大学出版 社,2022.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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