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供水站建设导则DB11/T 2271-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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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10.30 CCS P 5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71 2024 村庄供水站建设导则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rural water supply station 2024-06-28发布 2024-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71 2024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要求.2 5 水源与取水构筑物.2 5.1 水源选择.2 5.2 取水构筑物.2 5.3 水源保护.2 6 水质净化和消毒.2 6.1 一般规定.2 6.2 水质净化.3 6.3 消毒.3 7 建筑物.3 7.1 基本要求.3 7.2 建筑分区.3 7.3 建筑构造.4 7.4 室外工程.4 7.5 室内装修.4 8 调节构筑物和管道.4 9 电气自动化.5 9.1 电气.5 9.2 自动化监控与视频安防.5 10 标志标识.6 10.1 标志牌.6 10.2 设备间、构筑物标牌.6 10.3 信息公示牌.7 10.4 制度规程板.7 10.5 警示牌.7 10.6 警示贴线.7 10.7 安全地贴.7 10.8 设备铭牌.8 10.9 控制开关标识.8 10.10 管道标识.8 参考文献.9 DB11/T 2271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 作导则 第 1部 分:标准化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 规 则的 规定 起草。本文件 由北京市 水 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 水 务局组织实施。本文件 起草单位:北京市供 水管 理事务中心、中国 水 利 水电 科学研究院。本文件 主 要 起草人:唐丽、曹 建 武、田金霞、孙迪、郭军、宋卫坤、邬晓梅、费晓轩、张琛、王莹、李金韩、郭雨萱、廖丽莎、栾晓、徐楠楠、刘满苍、殷殷、毛德发、税朋勃、乔光毅、赵佳、康磊。DB11/T 2271 2024 1 村庄供水站建设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村庄供 水 站 建设 的 总体要求 及 水源与取水构筑物、水质净化和消毒、建筑物、调节构筑物和管道、电气自动化、标志标识 等 建设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 村庄供 水 站新 建和 改扩 建工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的 内 容通过 文 中的 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不可少 的 条款。其 中,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778.5 饮 用 冷 水水 表 和 热 水水 表 第 5部 分:安装要求 GB 5749 生活饮 用水 卫 生 标准 GB 15603 危险 化 学 品仓库储存通 则 GB/T 17219 生活饮 用水 输配 水设备 及 防护 材料 的 安全性 评价 标准 GB 28232 臭氧 消毒 器 卫 生 要求 GB 28233 次氯酸钠 发 生器 卫 生 要求 GB 28235 紫 外线消毒 器 卫 生 要求 GB 28931 二氧 化 氯 消毒 剂 发 生器 安全与 卫 生 标准 GB/T 43824 村 镇 供 水工程 技 术规范 GB 50265 泵站 设 计 标准 GB 50289 城 市 工程管线 综合 规 划 规范 GB 50296 管 井技 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 技 术标准 GB/T 50625 机井 工程 技 术标准 GB 55037 建筑防 火通 用规范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 系统技 术要求 HJ 338 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 分 技 术规范 HJ/T 433 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 技 术要求 HJ 773 集 中 式饮 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环境 保护 技 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村庄供水站 rural water supply station 采 用一 个独立 的供 水 系统给 单 个(或多个)行政 村(或 自 然 村)居民 供 水 的 集 中供 水工程,一般 包 括 水源 及 取水设 施、净化消毒设 施 设备、调节构筑物、输配 水管道 及配 套 建筑物 等。DB11/T 2271 2024 2 4 总体要求 4.1 村庄供 水 站 建设 应 符 合 北京市供 水规 划、区 域 发 展 规 划 总体要求。4.2 村庄供 水 站 建设 应 按照建 大、并中、减小 的 原 则,积极推进 水源 联 通 和管 网联 通,因 地制 宜 提 升单 一 村庄供 水 站 服 务人口 规 模。4.3 村庄供 水 站 水源水质 超 标 且 净水 成 本 较高时,应 优先接入周边 城镇 供 水管 网 或 选择 优 质 替代 水源。4.4 村庄供 水 站 出 厂 水和 末梢 水水质 应 符 合 GB 5749的 要求,供 水水 量、水 压 应 符 合 GB/T 43824的 要求 并 应 充 分考 虑 村庄发 展 用水 需 要。4.5 村庄供 水 站 设 计 防 洪 标准 宜高 于所 在 区 域 的 防 洪 标准一 个等 级。4.6 村庄供 水 站 的 设 计、施 工、竣 工 验收 应 符 合 GB/T 43824的 相 关规定,卫 生 管 理 应 符 合 北京市 生活饮 用水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的 相 关要求,安全 生 产 可 参照 DB11/T 1322.64的 相 关要求。4.7 新 建和 改 造 村庄供 水 站应 24小时 供 水。4.8 新 建和 改 造 村庄供 水 站应 安装水 量 计 量 设 施。4.9 与 生活饮 用水 直接接触 的 管 材、管件、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防 腐 材料、滤 料、化 学 药 剂 和 粘 结 剂等材料 和设备 应 取 得涉 及饮 用水 卫 生 安全 产 品 卫 生 许 可 批 件。4.10 村庄供 水 站应 设 置 工程 及 设 施 设备 名称、管 理 公 告、安全警示和 机 电设备 等 标志标识。4.11 村庄供 水 站应 与 乡 村 环境 相协 调,建筑 风格宜 统 一。4.12 村庄供 水 站改 造 应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供 水设 施 设备,更 新 时 应 按照节 能降耗、降低 成 本 的 原 则,优先采 用 新技 术、新 工 艺。5 水源与取水构筑物 5.1 水源选择 5.1.1 水源选择 应 经 过 充 分 论证,宜 开 展 水文地质 勘测、水质监 测 和 周边 环境 状况 调 查,优先 选择水量充沛稳 定、水质 良好、利 于 施 工、便 于 保护 的 水源。5.1.2 水源水 量、水质 应 符 合 GB/T 43824的 要求。5.2 取水构筑物 5.2.1 管 井、大 口 井 的 建设、设 计、施 工和 验收 应 符 合 GB/T 50625、GB 50296的 有 关规定。5.2.2 具 有 测量 水 位 条 件 的 地 下 水水源,应 设 置 水 位 量测 装 置。5.2.3 管 井应 具 有 防 止 地 面污 水 渗入 和地 下 水 串 层 污 染 的 措 施,并 封堵非 开 采 含 水 层。5.2.4 大 口 井、泉 室 应 加盖 且 有通 气 措 施,泉 室 的 进 水 侧 应 设 置 反 滤 层,其 他侧 应 封闭。5.3 水源保护 5.3.1 村庄供 水 站 水源保护区(范围)划 定 应 符 合 HJ 338的 有 关规定,水源保护区(范围)的 界 标、交 通 警示牌和 宣传 牌 等 标志设 置 应 符 合 HJ/T 433的 有 关规定。5.3.2 村庄供 水 站 水源保护 措 施 应 符 合 HJ 773的 有 关规定。6 水质净化和消毒 6.1 一般规定 6.1.1 生活饮 用水 应 经 消毒 处 理。DB11/T 2271 2024 3 6.1.2 采 用化 学 消毒 剂 消毒 时,应 设 置 清 水 池 或 高 位 水 池 等 调节构筑物,消毒 剂 和水 接触时 间、消毒剂 余 量 应 符 合 GB 5749的 要求。6.1.3 村庄供 水 站 内 应 设 置 水源水和 出 厂 水水质 采 样 口,采 样 口的 设 置符 合 以 下 要求:a)水源水 采 样 口 应 设 置在 取水 主 管道 上;b)出 厂 水 采 样 口 应 设 置在 消毒设备 后 的 配 水 干 管 上。6.2 水质净化 6.2.1 水质净化 方 式 根据 水源水水质 及 季 节性 变 化 情 况、供 水规 模、制水 成 本、运 行 管 理 条 件 等 因 素综合 确 定,针 对不 同 水质 情 况 可 优先 选择 以 下 工 艺:a)当浑浊 度 超 标 时,依据 超 标 情 况 可采 用 常 规净水、砂 滤、超滤 膜法 等 处 理 工 艺;b)当 地 下 水水源 中 铁、锰 超 标 时,可采 用 接触 氧 化 法、曝 气 氧 化 法 等 处 理 工 艺;c)当 地 下 水水源 中 氟 超 标 时,可采 用 吸附法、反 渗 透膜法、电 渗 析 等 处 理 工 艺;d)当 地 下 水水源 中 砷 超 标 时,可采 用 吸附法 等 处 理 工 艺;e)当 地 下 水水源 中 硝 酸 盐 超 标 时,可采 用 离子交换法、反 渗 透膜法 等 处 理 工 艺;f)当 地 下 水水源 中 总 硬 度 超 标 时,可采 用 纳 滤 膜法、离子交换法 等 处 理 工 艺;g)当 有 异 臭 异味 时,可采 用 活 性 炭吸附 等 处 理 工 艺。6.2.2 水质净化工 艺 的 设 计应 符 合 GB/T 43824的 要求。采 用 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处 理 工 艺时,应 妥善处 置 再 生 废液;采 用 纳 滤 膜法、反 渗 透膜法、电 渗 析 等 处 理 工 艺时,应 妥善处 置 浓缩废液。6.3 消毒 6.3.1 消毒 方 式应 根据 原 水水质、出 水水质要求、消毒 剂或 原 料 来 源 方 便 程度 及 运 输储存 要求、消毒副 产 物、水质净化工 艺,以 及 供 水规 模、管 网 条 件、运 行 管 理 条 件 等合 理 确 定。6.3.2 化 学 消毒 剂 的 投加点 应 设 置在 调节构筑物 的 进 水管 上;紫 外线消毒设备 应 安装 在 配 水 干 管 上。6.3.3 采 用 次氯酸钠 发 生器 消毒 时,次氯酸钠 发 生器应配 备 排氢 气 系统。次氯酸钠 发 生器应 符 合 GB 28233的 规定。6.3.4 采 用 二氧 化 氯 消毒 时,所有 原 材料 严禁 相 互 接触,应 分 别 储存 在 分 类 的 原 料 间内,储 放槽 应 设置 隔离墙。二氧 化 氯 消毒 剂 发 生器应 符 合 GB 28931的 规定。6.3.5 采 用 臭氧 消毒 时,氧 化 系统 中 应 使 用 高 溶 气 效率 的 气水 混 合 元 件,并 设 置 臭氧 尾 气消 除 装 置。臭氧 消毒设备 应 符 合 GB 28232的 规定。6.3.6 采 用 紫 外线消毒 时,宜 采 用化 学 消毒 剂对 管 网 每 隔 15 d30 d进 行 一 次 维 护性消毒,汛 期或有水 污 染 风 险 时 应 加 大 维 护性消毒频 次。维 护性消毒 后,消毒 剂 余 量 应 满 足 GB 5749的 要求。紫 外线消毒设备 应 符 合 GB 28235的 规定。7 建筑物 7.1 基本要求 7.1.1 建筑 结 构设 计 使 用 年限 应不 小 于 50年,安全 等 级 应不 低 于二 级。7.1.2 抗震 设防 烈 度 应不 低 于 8度。7.1.3 耐 火等 级 地 上 部 分 应不 低 于二 级,地 下 部 分 应不 低 于 一 级。7.1.4 屋 面 防水 等 级 应不 低 于 级,地 下 室防水 等 级 应不 低 于 级。7.1.5 泵 房承载力 稳 定 变 形 应 符 合 GB 50265的 有 关规定。7.2 建筑分区 DB11/T 2271 2024 4 7.2.1 根据 供 水工 艺 合 理 设 计 建筑分区,一般 包括 水源 井泵 房、净化设备间、消毒设备间、配 水 泵 房和 原 料 间 等,具 体分区 可 根据 设 施 设备 配 套 等 实 际 情 况进 行 调 整,分区 空 间 应 满 足 设 施 设备安装、运 行管 理、安全 生 产 等 要求。7.2.2 采 用 次氯酸钠、二氧 化 氯或臭氧 消毒 时,消毒设备间 应 单 独 设 置,且 与 其 他 功 能 区 互 不 连 通。7.2.3 存储 消毒 剂 原 料 时,应 单 独 设 置原 料 间,并 符 合 GB 15603的 有 关规定。7.3 建筑构造 7.3.1 外 门均 应采 用防 火 防 盗门、向 外开 启,门 净 宽 应 满 足 GB 55037的 要求。7.3.2 外 窗 应 具 备防 盗功 能,向阳 面 窗户 宜 有 遮阳 设 施。7.3.3 建筑 首 层 室内地 面 标 高 应 高 出 室外地 坪 不 小 于 30 cm。7.3.4 当 建设地 下或 半 地 下式泵 房 时,地 下 墙 体 部 分 应 布 置 垂 直 防 渗 体。7.3.5 建筑外 墙 表 面 和 屋 面 应 设 置 保 温 隔 热 层,室内 应有采 暖 设 施。消毒设备间 冬 季 环境 温 度 应不 低 于 5。7.3.6 与消毒 原 料或 反 应生成 物 接触 的 建筑构件和 墙 地 面 应 做 防 腐 处 理。7.3.7 应合 理 设 置 排 水 沟、集 水 坑 等 排 水设 施,地 下或 半 地 下式泵 房 宜 设 置 排 水 泵,地 面 散 水 不应 回 流至 水 井 内。7.3.8 管 井井 管 应 至 少 高 出 所 在 室内地 坪 20 cm,周 围 浇 筑 混 凝土 井 台 应 与 井 管 齐平,并 安装 不 锈钢井 盖。水源 井泵 房、净化设备间、配 水 泵 房 内 明露 管道 及 附 属 管件 应 进 行 防 腐 处 理。7.3.9 水源 井泵 房 井 口 上方 屋顶 处 宜 设 置 吊 装 孔。7.3.10 消毒设备间 的 建设 符 合 以 下 要求:a)消毒设备间 应 具 备 良好 的 通 风 条 件。采 用 次氯酸钠、二氧 化 氯 消毒 时,通 风 孔 应 设 置在 外 墙 下 方,配 备 排 风 扇 等通 风 设备;采 用 次氯酸钠 发 生器 消毒 时,应 设 置高 位 通 风 设备 排放氢 气;b)消毒设备间 应 设 置高 出 室内地 坪 20 cm的 混 凝土 基 础台 放 置 消毒设备;c)消毒设备 周边 应采 取防 泄漏 措 施。7.4 室外工程 7.4.1 室外 台阶 或 坡 道总 高 度 超 过 70 cm时,应 在 临空 面 采 取防护设 施。7.4.2 建筑外 墙 四 周 地 坪 上 应有 一定 坡 度 的 散 水。7.4.3 建筑外围 宜 设 置 围 栏。有 围 栏 围 合 的供 水 站,场 地范围内 宜 绿 化,人 行 道 路 宜 透 水 铺 装。7.5 室内装修 7.5.1 室内 墙 壁 宜 贴 浅色陶瓷砖 或 涂刷 防水防 霉涂 料,配 水 泵 房 内 墙 宜 采 取 降 噪 措 施。7.5.2 室内地 面 应 铺 设防 滑砖。7.5.3 室内 顶棚 应有 装 饰 面 层。7.5.4 室内 门 应 满 足 防 火、防 腐 要求。门 口 应 设 置高 度 不 低 于 40 cm的 防 小 动物 挡 板。7.5.5 采 用 次氯酸钠、二氧 化 氯 消毒 时,消毒设备间 及 原 料 间 出 入 口 附 近 应配 备 淋浴 器 和 洗眼 器,消 毒设备间内 应配 备 橡胶手 套、防护 面 罩 等个 人 防护用 品。7.5.6 室内 应配 备文件 柜,存 放 村庄供 水 站 运 行 管 理 相 关规 章 制度、运 行 维 护 记录、许 可 批 件、电气控制线 路 图、水质 检 测 报 告 等 资 料。8 调节构筑物和管道 8.1 村庄供 水 站 调节构筑物和 输配 水管 网 不应 与 非 饮 用水 相 通。DB11/T 2271 2024 5 8.2 调节构筑物 的 建设 符 合 以 下 要求:a)调节构筑物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按照 GB/T 43824的 相 关要求 确 定,可 按 最 高 日 用水 量 的 40%60%取 值,分 格 数 不 宜 少于 2个,并 能 单 独 工 作 和分 别 泄空;b)调节构筑物 的 容 积大 于 50 m3时 应 设 置 导 流 墙;c)调节构筑物 的 内 壁 材 质 应 符 合 GB/T 17219的 要求;d)调节构筑物 应 加盖,设 置进 水管、溢 流 管、出 水管、排 空 管、通 气 孔 和 检 修 孔,有 防 止 雨 水、杂物、动物 等 进入 池 内 的 措 施,且周 围 应 设 置 围 栏;e)调节构筑物 应采 取防 冻 措 施。8.3 输配 水管线 及 附 属 设 施 布 置 和管 材 选择 应 符 合 GB/T 43824的 相 关要求。8.4 室外管道 上 的 空 气 阀、减压 阀、控制 阀、泄 水 阀、水 表、测压 表等应 设 置在 阀 门(表)井 内,并有 防 冻、防 淹、防 坠落 措 施。8.5 水 表 安装 符 合下列 要求:a)取水 主 管道 上 应 安装取水 量 总 表;b)配 水 干 管 宜 安装 供 水 量 总 表;c)进 户 支 管 上 应 安装分 户 水 表,有条 件 的 可采 用 远 传 水 表或 IC卡 水 表等 智 能 化水 表;d)水 表 的 安装 应 符 合 GB/T 778.5的 相 关要求。8.6 管道设 计 内 径 应 根据 设 计 流 量 和设 计 流 速 确 定,设 置 消 火 栓 的 管道内 径 不 宜小 于 100 mm。8.7 管道 的 敷 设 符 合 以 下 要求:a)管道 应 埋 设 于 地 下,管 顶 最 小 覆 土 深 度 应 位 于最 大 冻 土 深 度 以 下 0.15 m;b)穿越 道 路、农 田 或 沿 道 路 敷 设 时,管 顶 覆 土 不 宜小 于 1.0 m;c)石山 区管道管 顶 覆 土 深 度 达 不 到 防 冻 要求 或 露 天敷 设 时,宜 采 用 金 属 管道,应采 用保 温 材料包 裹和(或)电 伴 热 的 方 式 防 冻;d)管道 不 宜 穿河、跨河敷 设。确 有必 要 穿河、跨河 时,应 符 合 防 洪 标准、岸 线规 划 和 河 道管 理 规定,可采 用 沿现 有 桥梁架 设 或 从河底穿越 等 方 式,且 有 防 冻 措 施;e)供 水管道与建(构)筑物、铁 路 和 其 他 管道 的 最 小 水 平 净 距 应 符 合 GB 50289的 相 关规定。9 电气自动化 9.1 电气 9.1.1 供 电 等 级宜 采 用 二 级 负荷,当 电 网 条 件 难 以 满 足 时,可 按 三 级 负荷 供 电。9.1.2 采 用化 学 消毒 时,消毒设备间 及存 放 危险 化 学 品 的 原 料 间 应 安装防 爆灯 具。9.1.3 防 雷 接 地 系统 符 合下列 要求:a)室内 应 装设保护 人 身 和设备安全 的 接 地装 置;b)建筑 应采 取防 雷 措 施,根据 建筑 屋 面 材 质设 置 满 足 规范要求 的 接 闪 器。9.1.4 电 缆敷 设 符 合下列 要求:a)室内电 缆 应采 用 穿 管 暗敷 或 者桥架敷 设 方 式,电 缆 严禁 未 经 任何 保护 直接 暴 露 在 空 气 中;b)电 力 电 缆 与控制电 缆 严禁 共 管 敷 设;沿 同 一 桥架敷 设 时,电 缆桥架 应 带 隔 板分 隔。对 非 阻燃 性分 层 敷 设 的 电 缆 层 间 应采 用 耐 火 极 限 不 小 于 0.5 h的 隔 板分 隔;c)为 保护电 缆 线 路 及 人 身 安全,应 根据 主 要设备 负荷 容 量 合 理 配 备保护 断 路 器;d)电 缆 沟 应 设 置 强 度 高、质 量 轻、便 于 移 动 的 防 火 盖 板。9.2 自动化监控与视频安防 DB11/T 2271 2024 6 9.2.1 村庄供 水 站 宜 配 套相 应 的 在 线监 测 设备,在 线监 测 内 容 宜符 合表 1要求,当 设备 运 行 异常 时 应能 自动 报 警。监 测 设备 应 设 置在 方 便 维 护、有 安全保 障 措 施的 场 所。表 1 村庄供水站在线监测内容 监测环节 监测内容 水源 水 位、流 量、水 压 水源水 泵机 组(运 行/停 止/故障)净化和消毒 净化设备(运 行/停 止/故障/运 行 参 数)消毒设备(运 行/停 止/故障/运 行 参 数)消毒 剂 余 量 配 水 水 位(有 调节构筑物 时)配 水水 泵机 组(运 行/停 止/故障)9.2.2 村庄供 水 站应 安装水 泵 自动化控制 系统,实 现 水源水 泵 根据 调节构筑物水 位 变 化自动 启 停、消毒设备与水源水 泵 联 动 启 停、消毒 剂 变 量 投加。自动化控制内 容 宜符 合表 2要求。表 2 村庄供水站自动化控制内容 控制环节 控制内容 水源 水源水 泵机 组(启/停)净化和消毒 净化设备(启/停)消毒设备(启/停/变 量 投加)配 水 恒 压/稳压 供 水设备(启/停)(变 频 供 水设备)配 水水 泵机 组(启/停)9.2.3 设备 运 行 工 况 数 据、安防 数 据、消防 数 据 等应 具 备 上传 至 信息化管 理 平台 的 条 件,传 输 设备 应 具 备一 点 多 发 功 能。9.2.4 村庄供 水 站应 设 置 视频安防 系统,视频安防监控 系统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GB 50348和 GA/T 367的 相关要求外,还 符 合下列 要求:a)安防设备 应包括 视频安防 系统、门 禁 系统等 设备;b)视频安防监控 系统应 连 续 监控 录像,监控 点 摄像 机应 具 有 夜 视 功 能,现 场 异 动 报 警信 号 应及 时上传 至 管 理 平台、管 理人 员手 机;c)摄像头 监控范围 应 覆 盖 井 口、净化消毒设备、调节构筑物 等 关 键 部位 和安全保护范围。9.2.5 村庄供 水 站应 设 置 消防监控 系统,安装 烟感、温 感 等 监 测 设备,配 备 灭 火器。10 标志标识 10.1 标志 牌 10.1.1“北京 水 务”标志牌 应 安装 于 建筑外 部 醒目 位 置。10.1.2 标志牌 骨 架 材 质 宜 为 304不 锈钢,面 板 材 质 宜 为 亚克 力。10.1.3 标志牌 尺寸 宜 为 直 径 80 cm,厚 度 6 cm。10.2 设 备间、构筑物标 牌 DB11/T 2271 2024 7 10.2.1 设备间 门 上 应 设 置 附 着 式 标牌,标牌 上 沿距 门 上 沿 10 cm。蓄 水 池 或 高 位 水 池 的 显著 位 置 应 设 置 附 着 式 标牌。10.2.2 标牌 材 质 宜 为 1 mm厚 304不 锈钢。10.2.3 设备间、构筑物标牌 尺寸 宜 为 24 cm 10 cm,折 边 0.8 cm。10.3 信息公示牌 10.3.1 信息公示牌 应 安装 在 围 栏 外 部 或 建筑外 部 明 显 位 置,内 容包括 供 水 站 名称、概 况、负 责 人、供水 服 务 热 线、责 任 单位、责 任 人、职责、电 话 等。10.3.2 公示牌 材 质 宜 为 1 mm厚 304不 锈钢。10.3.3 信息公示牌 尺寸 宜 为 80 cm 60 cm,折 边 2 cm。10.4 制 度 规程 板 10.4.1 根据 村庄供 水 站不 同 功 能 分区 及 设备,结 合 内 部 装修 布 局,在 内 墙 明 显 位 置 应 悬挂 相 应 规 章 制 度,应 符 合表 3的 要求。表 3 不同功能 分区 悬挂的 规 章 制 度 功能分区 制度内容 水源 井泵 房 水 泵 操 作 规程、卫 生 管 理 制度、供 水工 艺 流 程 图、管 网 平 面 布 局 图 净化设备间 净化设备 操 作 规程 消毒设备间 消毒设备 操 作 规程 配 水 泵 房 水 泵 操 作 规程 原 料 间 药 剂 安全管 理 制度 10.4.2 制度规程板 材 质 宜 为 1 mm厚 304不 锈钢。10.4.3 制度规程板 尺寸 宜 为 80 cm 120 cm,折 边 2 cm。10.5 警示牌 10.5.1 调节构筑物 四 周 和 楼梯 平台 等 临空 部位 应 设 置“注 意 安全、当 心 坠落、禁 止 翻 越、禁 止 抛 物”等 标识;设备间 的 墙 壁 上 应 设 置“严禁 烟 火”标识;用电设备 附 近 应 设 置“当 心 触 电”标识;围 栏 外 或 建筑外 墙上 应 设 置“非 工 作人 员 禁 止入 内”标识;灭 火器 上方墙 面 应 设 置“灭 火器”标识;消毒间 及 消 毒 药 剂储 藏 间 应 设 置“危险 化 学 品、严禁 烟 火”等 标识。10.5.2 安全警示牌 材 质 宜 采 用 5 mm厚亚克 力。10.5.3 安全警示牌 单组 尺寸 宜 为 20 cm 20 cm,厚 度 0.5 cm。10.6 警示贴 线 10.6.1 灭 火器 固 定 放 置 区 域 应 设 置 标 有“灭 火器 设 置 点”的 长 方 形 黄 色、黑 色 间 隔 警示地贴。10.6.2 变 频 柜、消毒设备 等 设备 周边 危险 区 域 应 设 置 黄 色、黑 色 间 隔 警示线。10.6.3 警示地贴、警示线 材 质 宜 为 PVC。10.7 安 全 地 贴 10.7.1 设备间地 面 上 应 贴“小 心 地 滑”安全地贴;楼梯 的第 一 步 台阶 和 最 后 一 步 台阶 的 踏 面 应 贴“小心 台阶”安全地贴。10.7.2 安全地贴 应 防水 耐 磨,材 质 宜 为 PVC。DB11/T 2271 2024 8 10.7.3 安全地贴 尺寸 宜 为 30 cm 10 cm。10.8 设 备铭牌 10.8.1 设备 明 显 的位 置 应 设 置 设备铭牌。10.8.2 铭牌 的 内 容应包括生 产厂 商、产 品 名称、规 格、生 产 日期或 批 号、产 品 的主 要 技 术参 数、产 品执 行 标准 号 等。10.9 控制 开关 标识 10.9.1 控制开关标识 应 标 明每 个 开关 对应 的 设备,宜 贴 在 开关 下 方。10.9.2 控制开关标识 材 质 宜 为 亚克 力。10.9.3 控制开关标识 尺寸 宜 为 3.5 cm 1 cm,厚 度 0.1 cm,标识 尺寸 可 根据 实 际 进 行 调 整。10.10 管道标识 10.10.1 水源 井泵 房、净化设备间、配 水 泵 房 内 主 要 明露 供 水管道 颜 色 应 为 蓝 色,药 剂 管道 可 为 管 材 实 际 颜 色。10.10.2 在 明露 供 水管道、药 剂 管道 表 面 醒目 位 置 应 设 置 箭 头 标识,标 明 水 流 方 向 等。10.10.3 标识 材 质 宜 为 反 光 不 干 胶 贴 膜,标识 尺寸 可 根据 管 径 确 定。DB11/T 2271 2024 9 参考 文 献 1 DB11/T 1322.64 安全 生 产级 评 定 技 术规范 第 64部 分:城镇 供 水 厂 2 北京市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北京市 生活饮 用水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Z.2016 3 住 房 城 乡 建设 部.国 家 卫 生 和 计划生 育委 员 会.生活饮 用水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Z.2016 4 北京市 水 务局.北京市 河 湖 水 系及 水 利 工程标识标牌设 置 导则 Z.2019 5 北京市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北京市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Z.202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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