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吉 林省工 程建设地 方标准 城镇智慧燃气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city smart gas construction DB22/T 5164-2024 主编部 门:吉林 省建 设标 准化管 理办 公室 批准部 门:吉林 省住 房和 城乡建 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 期:2024 年 8 月 13 日 2024 长 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 656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等 4 项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 准城市信息 模型基础平 台技术标准 机制砂应用 技术标准 城 建档 案安 全管 理 标准 城 镇智 慧燃 气建 设 技术标 准 为吉林省 工程 建设 地方 标准,编号依 次为:DB22/T 5161-2024,DB22/T 5162-2024,DB22/T 5163-2024,DB22/T 5164-2024,自发布 之日 起实施。吉林省住 房和 城乡 建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 年 8 月 13 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下达2023 年 全省工程建设地 方标 准制 定(修 订)计 划 的通 知(吉 建设 20232 号)文 件 要求,标准 编制 组依据 国 家相 关标 准,经 调查研 究,结合 我省具 体 情况,总结 实践 经验,并在 广泛 征求 意见 的基础 上,编制 本标准。本标准 主要 技术 内容:1 总 则;2 术 语;3 基本 规定;4 数据采集与 信息 管理;5 系统 建设;6 系统 应用;7 运行 维 护。本标准 由吉 林省 建设 标准 化管理 办公 室负 责管 理,由 吉林省 吉规城市 建筑 设计 有限 责任 公司负 责具 体技 术内 容的 解释。本标准 在执 行过 程中,请 各单位 注意 总结 经验,积 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 馈给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 办公室(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邮编:130051,Email:),以供今 后修 订时 参考。本标准 主编 单位:吉 林省 吉规城 市建 筑设 计有 限责 任公司 新智认 知数 字科 技股 份有 限公司 本标准 参编 单位:吉 林省 城乡规 划设 计研 究院 中国市 政工 程东 北设 计研 究总院 有限 公司 长春燃 气热 力设 计研 究院 有限责 任公 司 吉林市 燃气 热力 设计 研究 院有限 公司 吉林省 房屋 征收 经办 中心 辽源市 住房 和城 乡建 设局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员:刘 旭 赵 振兴 郑 振华 张艳 梅 李 政 陈春 荣 王连 波 刘 欣伟 李一楠 刘茂 亮 陈小 华 梁 瑜 顾自诚 夏岱 岱 马 瑞 王 妮 李 静 湛洋 波 周 顺 刘 利民 黄丽文 艾莉 莉 莫秀 丽 单 峰 徐瑞博 赵 巍 蒋昕 宇 郝 馨 赵 晶 赵 凯 夏贵 朋 王 馨玲 赵研宏 李沐 烊 夏 雪 本标准 主要 审查 人员:赵 磊 于立 新 陶 乐然 史 泳 王 刚 李晓 飞 张 黎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 规定.3 4 数据 采集 与信 息管 理.6 4.1 一般 规定.6 4.2 数据 采集.6 4.3 信息 传输.8 4.4 数据 管理.8 4.5 信息 安全.9 5 系统 建设.10 5.1 一般 规定.10 5.2 地理 信息 系统.10 5.3 监 控和 数据 采集 系统.12 5.4 工程 管理 系统.14 5.5 客户 服务 系统.16 5.6 管网 运营 系统.18 5.7 厂站 管理 系统.20 5.8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22 5.9 智慧 燃气 监管 系统.26 6 系统 应用.29 6.1 一般 规定.29 6.2 厂站 管理.30 6.3 设备 设施 管理.31 6.4 巡检 管理.31 6.5 管网 运营 管理.31 6.6 远程 值守 管理.33 6.7 完 整性 管理.33 6.8 应急 管理.34 6.9 用户 管理.34 6.10 智慧 调度.35 7 运行 维护.36 7.1 日常 管理.36 7.2 维护 保障.36 7.3 应急 预案.37 本标准 用词 说明.38 引用标 准名 录.39 附:条文 说明.41 1 1 总则 1.0.1 为 规范 城镇 燃气智 慧化建 设,提高城 镇燃 气 智慧化 管理 水平,做 到安 全供 气、运行 稳定、经济 合理,制 定本 标准。1.0.2 本标 准适 用于 新建、扩建和 改建 的城 镇燃 气智 慧化系 统的 规划与设 计、建设、运 行维 护。1.0.3 城镇 燃气 的智 慧化 建设和 运行 维护 除应 符合 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 行有 关标 准的 规定。2 2 术语 2.0.1 智慧 燃气 smarter gas supply systems 以 提 升城 镇燃 气供 应的 安全 性、环保 性、适应 性、经济 性 等为目 标,综合 应用 信息 感知、数字 信息 技术、网 络通讯 技 术和 工业 控制,实 现城 镇燃 气智 慧运 行和管 理的 过程。2.0.2 智慧 管网 intelligent city gas network 在城镇 燃气 物理 气网 的基 础上,通过 智能 化技 术实 现可感 知、可记忆、可 判断、自学 习、自适 应、自 控和 可表 达 的,以 达到 便捷用能服 务、安全 可靠 及能 效优化 运行 的城 镇燃 气供 应系统。2.0.3 地理 信息 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在计算 机软 件和 硬件 系统 支持下,对 整个 或部 分地 球表层(包括大 气层)空间 中的有 关地 理分 布数据 进行 采集、储 存、管理、运算、分析、显 示和 描述 的技术 系统,简 称为GIS 系统。2.0.4 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具有远 程监 测控 制功 能,以 多工作 站的 主站 形式 通过 网络实 时交换信 息,并可应 用遥 测技 术进行 远程 数据 通信 的模 块化、多功 能、多层分 布式 控制 系统,简 称为SCADA系 统。2.0.5 客户 服务 系统 customer service system 以自然 语言 处理 和智 慧人 机交互 等多 种人 工智 慧技 术为基 础,使 用 即时 通讯、网页、短信 等 表现 形式,以拟 人化方 式 与用 户进 行实时交 互的 系统。2.0.6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 bottled liquefied gas management system 由采集、存储 和 管理 等要素 构 成的,能为 瓶装 燃气经 营、流通提供全 过程 追溯 的信 息管 理系统。2.0.7 远程 值守 remote duty 通过信 息化 手段 实现 远程 监控、设施 自动 运行,提高 厂站的 运行效率 与安 全性。3 3 基本规定 3.0.1 城镇 智慧 燃气 建设 应根据 供应 规模、用 户需 求、输 配系 统工艺和运 行安 全等 要求 进行 整体规 划,并应 遵循 技术 标准化、信 息一体化和 功能 模块 化的 建设 原则。3.0.2 城镇 智慧 燃气 建设 技术架 构可 按表3.0.2 构 建。表3.0.2 城镇智慧燃气建设技术架构 序号 层级 内容 1 感知层 信息采集与感知 条形码/二维码 智能终端 射频识别 多媒体采集 传感技术 定位系统 无线传输 4G、5G 等 NFC 蓝牙/星闪 2 数据层 数据库 采集 传输 管理 安全 3 系统层 地理信息系统 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 工程管理系统 客户服务系统 4 续表 3.0.2 序号 层级 内容 3 系统层 管网运营系统 厂站管理系统 瓶装燃气管理系统 智慧燃气监管系统 4 应用层 厂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 巡检管理 管网运营管理 远程值守管理 完整性管理 应急管理 用户管理 智慧调度 3.0.3 智慧 燃气 系统 基础 设施的 建设 应满 足安 全性、可靠 性、实时性、通 用性、扩 展性、经 济性的 要求。3.0.4 数据 应根 据智 慧燃 气应用 的需 求建 设,以安 全、高效 为目 标,优化数 据的 格式 和质 量。3.0.5 城镇 燃气企 业信 息 平台及 通信应 能支 撑智 慧 燃气应 用的 建设、运 行和 管理,以 保障 智慧燃 气应 用系 统安 全和 可靠的 运行。3.0.6 信息 安全 应与 智慧 燃气建 设同 步规 划、同步 建 设、同 步实 施。3.0.7 智慧燃气应用应 能 提升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 性、运行效率、准确性 和及 时性。3.0.8 城镇燃气智慧化 系 统运行环境应满足对防震、防爆、防火、防雷、防尘、防 水、防腐、防电 磁干 扰、防第 三方 侵入的 要求。5 3.0.9 智慧燃气监管系 统 分为省、市(州)、县(市)三个层级,县(市)级及 以上 管道 燃气 企业汇 交数 据推 送应 满足 地下管 网 智 能 监测系 统及 智慧 城市 汇交 数据推 送接 口相 关规 范、标准的 要求。3.0.10 智慧燃气建设 宜借 助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 降低智慧燃气应用的 建设 费用 和运 行成 本,并满 足气 源接 收、输 配、存储、终端利用各 环节 的客 户服 务、生产运 行、辅助 决策 和 政府 监 管等 需求。6 4 数据采集 与信息 管理 4.1 一般 规定 4.1.1 数据采集与 信息管理建设 应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支持 信息共享。4.1.2 数据 采集 应遵 循国家 或 行业 内的 规范 及准 则,保 证 数据 的准确性、可靠 性、保密 性和 安全性,以 及数 据的 一 致性 和 可追 溯性。4.1.3 燃气 企业应建立与燃气监管 系统相适应的信息系统,汇集燃气服 务相 关数 据并 实时 上传至 燃气 监管 系统。4.2 数据 采集 4.2.1 城镇燃气 供应系统基础 数据的建设应 满足信息化 和智慧化的要求,并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1 数据对 象应 覆盖 城镇 燃 气供应 系统 的气 源、输配 及应用;2 设备设 施的 数据 内容 应 包含空 间拓 扑关 系数 据、属 性数据、过程管 理数 据、运行 工况 数据;3 供气 工艺 系统的 分类 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城镇 燃气设 计规范GB 50028 的有 关规 定。4.2.2 数据 采集 应明 确来源、内 容、范 围、采集 方式、数据 质量 核查与异 常处 理、数据 规整 等要求,并 应符 合以 下规 定:1 数据 应适 时进 行采 集,并应建 立持 续更 新机 制;2 采集 的数 据应 包含 时间 标签;3 数据 采集 过程 中注 意规 避数据 的缺 失和 遗漏;4 数据采 集应 记录 并保留 归集过 程中 历史数 据的 变 化和移 动情况,确保 数据 采集 的可 追溯性;7 5 应如实 准确 处理 并记录 采集的 数据,不应 存在 异 常或错 误数据,不应 虚构 或篡 改数 据,确 保数 据的 准确 性;6 对采集 数据 进行 分级分 类管理,并 根据数 据安 全 措施和 技术手段,对数 据采 集过 程 进行有 针对 性的 保护,个 人信息、敏感 数据和重 要数 据应 加强 安全 管控措 施;7 应对数 据采 集传 输过程 中的敏 感数 据进行 检测,应对公 共数据进 行加 密传 输,加 密算 法应符 合国 家密 码相 关法 律、法 规要 求。4.2.3 建 设数 据采 集与 信 息管理 系统,应 安装 前端 感知设 备,运用巡查巡 检、入 户安 检及 维 护、安全 宣传 等方 式,采 集燃气 管网 及厂站信息、设 施运 行情 况等,并依据 要求 将数 据信 息上 传至燃 气监 管系统。4.2.4 数据 采集 与信 息管理 系 统应 实时 采集 门站、储配 站、气化 站、调压站、加 气站、调压 箱/柜等站 点的 工艺运 行参 数,实现 对燃 气管网和 工艺 设备 运行 情况 进行自 动、连续的 监视、管 理和数 据统 计。4.2.5 城镇 燃气供应 系统 设备设施的 属性数据 应覆 盖全生命周 期。4.2.6 城镇 燃气供应 系统设 备设施 的过程管 理数据应 包括运 行巡检、生 产作 业的 计划 和执 行记 录、事件 日志 等,并应 符合 下 列规定:1 过程 管理 的数 据保 留时间 应 大于 5 年;条件 许可 时,宜 长期保存;2 过程 管理 的数 据内 容应含 有 时间 或时 间段 标签。4.2.7 运行 工况 数据 应包 括下列 内容:1 燃气的组分、流量、压 力、温度、热值、加臭数 据,气源供气工 况、客户 的用 气工 况数据;2 设备 设施 工况 数据。4.2.8 物联 数据 采集 应遵 循统一 的物 联数 据采 集标 准,数据 采集 包括:接入设备分类(类型、编码、名称)、量测点(编码、名称)、数据类 型、单位、采 集频 率及精 度,告警 规则 的制 定等信 息。8 4.3 信息 传输 4.3.1 信息 系统 的传 输网络 设 计应 具备 一定 的灵 活性,能 够适 应不同的需 求和 变化 的环 境,采用适 当的 加密 和身 份验 证机制,以 保护系统在 传输 过程 中免 受未 授权访 问和 数据 泄露 的风 险。4.3.2 信息 系统 的传 输网络 应 满足 可靠 性指 标要 求,关 键 设备 及链路 采 用冗 余及 容错 机制,确保 系 统在 单点 故障 情况 下仍 可 正常运行。4.3.3 信 息系统 的传输 网 络应满 足终端 与平台 之间 信息传 递要求,应实现 不同 厂商 及规 格设 备或系 统间 的兼 容性 要求。4.3.4 信 息系 统的 传输 网 络应保 证业 务高 峰期 传输 质量,相关 设备带 宽 利用 率高 峰期 不高于 80%,设 备处 理器、内存、存储等 硬件 利用 率 不高于 80%。4.3.5 信息系统中使用的相关网络设备,需满足国家对于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对硬件产品的安全要求,优先选择国产化产品。4.3.6 信 息系 统应 使用 VPN、专线、白名 单等能 够 确保网 络安全的技术 方式 将数 据上 传至 燃气监 管信 息系 统。4.3.7 信息 通信 应符 合下 列规定:1 接口协议 应保 证传 输内 容的完 整性、独 立性、安 全性;2 关键 站点 和设 备设 施信 息通信 应具 有冗 余的 信道。4.4 数据 管理 4.4.1 数据管理应建立数据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 实现 量化 考核;2 应能对数据的创建、利用、变更、销毁的过程实现质量管控。4.4.2 数据 对象 命名 及编 码宜以 对象 物理 构成、空间 位置及 生命 周期为依 据;数据 对象 的编 码应是 唯一 的,并应 满足 资源数 量增 加的要求。4.4.3 数据 库存 储结 构应 具有扩 展性。9 4.4.4 城镇 智慧 燃气 信息 系统数 据存 储应 满足 以下 要求:1 数据 存储 应具 有良 好的、可靠 的系 统恢 复与 数据 恢复 能 力,选型时 优先 选择 国产 或开 源数据 库软 件;2 数据库的设计(表、字 段、键等)和数据库的管 理(数据的读取、校 验、审核 等)应保证 数据 的一 致性、完整 性 和安 全性;3 对敏 感涉 密数 据应 加密存 储 并按 要求 设置 访问 权限;4 应对用户的系统访问动作在日志中进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5 数据 需要 有定 期备 份机制,确保 数据 的可 用性。4.4.5 数 据管 理应 采用 基于国 产 商用 密码 算法 的产 品。4.5 信息 安全 4.5.1 燃气 供应 系统 的信 息 安全应 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信息 安全 技术工业 控制 系统 安全 控制 应用指 南GB/T 32919 的 规定。4.5.2 根据 不同 系统 的特 点 确定网 络安 全等 级,且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标准 信息 安全 技术 网络 安全等 级保 护定 级指 南GB/T 22240 的规定。4.5.3 系统 应采 用有 效的 防 火墙、入侵 检测 技术 及病 毒防护 技术 进行信息 安全 防护。4.5.4 系统 应强 化权 限管理 功 能,并 具有 多级 安全机 制,且应 针对各级人 员不 同的 权限 进行 分配,开放 相应 的权 限许 可,并 根据 人员变动情 况进 行权 限变 更或 撤销。4.5.5 对进 入系 统的 用户 应进行 身份 标识 和鉴 别,身份标 识应 具有唯一性,且 鉴别 信息 应满 足复杂 度要 求并 定期 更换。10 5 系统建设 5.1 一般 规定 5.1.1 系统建设应根据燃气企业自身信息化需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5.1.2 企业 智慧 燃气 系统 建设应 符合 表 5.1.2 的 规定。表 5.1.2 企业智慧燃气系统的配置 序号 系统 管道燃 气 瓶装燃 气 应选项 可选项 应选项 可选项 1 地理信 息系 统-2 监控和 数据 采集 系统-3 工程管 理系 统-4 客户服 务系 统-5 管网运 营系 统-6 厂站管 理系 统-7 瓶装燃 气管 理系 统-5.1.3 燃气 企业 应按 经营 燃气的 企业 类型,依 据本 标准 第 5.1.2 条规定建 立智 慧燃 气系 统,汇 集燃气 相关 数据 并按 需上 传至燃 气监 管信息系 统。5.1.4 燃气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应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信息共享。5.2 地理 信息 系统 5.2.1 地 理信 息系 统应 保证 燃 气厂 站、燃气 管道 本体及 附 属设 施等数 据 信息 完整,满足 城镇 燃气 企 业的 数据 管理、展示、维 护 等需要。11 5.2.2 地理 信息 系统 应提 供基础 信息 管理、管 网数 据分析、智 能应用等功 能满 足管 理需 要。5.2.3 地 理信 息系 统应使 用国家 规定 的、统 一的 坐 标系,宜采 用2000 国 家大 地坐 标系,使用 其 他坐 标系 的,应与 2000 国 家大 地坐标系建 立转 换关 系,高程 基准应 采 用 1985 国家 高程基 准。5.2.4 地理 信息 系统 建设 应符合 现行 国家 标准 地 理 空间框 架基 本规定 GB/T 30317 以及 地理信 息公 共平 台基 本规 定 GB/T 30318的要求。5.2.5 地 理信 息系 统的 功能 应 符合表 5.2.5 的规 定。表5.2.5 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基础信息管理 支持基础信息地图、管道图、附属设施、管道企业等数据在地图上展示-2 能够根据不同压力级别管道,用不同线形、颜色表示-3 能够依据坐标,将场所、风险点、维修队伍等关注数据展示到地图正确位置,并用不同图标区分展示-4 能够将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基本信息等基础数据导入系统或者从系统导出-5 对企业、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等基础数据,能够具备快速查找出满足条件的能力-6 能够通过坐标,查出附近的管道、附属设施等信息,并展示出其详细信息-7 管网数据分析 能够对管网基本信息进行分析,按照不同维度统计出各类管线的总长度-8 能够将管段数据按不同管龄、管材划分等级,并通过不同颜色展示,统计出老旧管网分布-12 续表 5.2.5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9 智能应用 以关注 点为 中心,通 过影响 距 离为半径画圆,查找 出范 围内 的管道 本 体及附属设施等数据-10 爆管分析功能,能够分析出管段爆裂后,影响的管段以及需要关闭的阀门-11 根据当 前位 置以 及突 发事件 位 置,提供出最近 的路 线,使工 作人员 快 速到达指定位置-12 可以实现孤立管道以及孤立设备的查找,排 查出 有问 题的 管段、设 备等基础数据-5.3 监 控和 数据 采集 系统 5.3.1 监控 和数据 采集 系 统是生 产过程 控制 与远 程 调度相 结合 的自动化系统,可应用于门 站、储配站、气化站、调压 站、加气站、调压箱/柜等多 种燃 气场 景。5.3.2 监控 和数 据采 集系 统应由 监控 系统、通信 系统 和数据 采集 系统 组 成,系 统功 能包 括数据 采 集与 显示、系统 通信状 态 诊断、运行工艺监 视与 控制、报 警管 理、在 线组 态、事件 及日 志管理 等。5.3.3 监 控和 数据 采集 系统 应 统一 管理 设备 数据,设备 编 号应 按照一定的 规则 进行 编码,编 码包含 设备 类型 信息、位 置信息、序列 号信息、厂商 信息 等;5.3.4 监控 和数据 采集 系 统的数 据传输 频率 应根 据 实际需 求进 行设置,且最 低应 符合 现行 国家标 准 信息 安全 技术 网络安 全等 级保护安全 设计 技术 要求 GB/T 25070 中 第二 级系 统安全 保 护环 境设计要求。13 5.3.5 监控和 数据 采集系 统应对 各燃气 厂站 实施 远 距离的 数据 采集、监 视控 制、安全 保护 和统一 调度 管理。5.3.6 监控 和数 据采 集系 统的功 能应 符合 表 5.3.6 的 规定。表 5.3.6 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数据采集与显示 显示全部站点参数,以便于操作员查询系统的实时数据-2 工程师站和各操作员站参数列表显示功能-3 报警数据显示方式应明显区别于正常数据,方便操作人员及时发现处理报警-4 参数列表显示方式应采用统一标准制定,做到调度部门和各个站控系统显示一致-5 数据通讯状态诊断 调度控制中心系统诊断和站控系统诊断-6 实时数据库服务器与操作员站通讯诊断、各个有线及无线通讯站点通讯状态诊断-7 诊断结果实时显示并进行存储-8 运行工艺监视 可显示的全部画面目录,可以在此画面上直接调用所需画面 9 站点的工艺变量、全线工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视-10 显示站点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以采集的数据为依据,实时显示在对应工艺图的相应位置-11 使用图形、数字两种方式显示阀门的开关状态-12 工艺流程图中应标有主要参数值、设备运行状态、报警提示-14 续表 5.3.6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3 运行工艺监视 站点的主要设备(阀门、仪表等)的规格、型号应在工艺流程上进行标识-14 工艺控制 满足日常运行与紧急抢险时对设备的远程控制,使设备按预先设定的参数运行-15 报警管理 所有参数应进行报警分类分级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系统中各参数的报警限值-16 分类分级报警应采用多种显示、查询的方式,方便用户定位报警-17 事件及日志管理 操作中的各个事件以列表的方式进行展示-18 重要设备的操作、重要参数的修改进行自动记录,以便于进行管理及事故分析-5.4 工程 管理 系统 5.4.1 工程 管理系 统应 能 满足燃 气工程 从立 项至 验 收全闭 环数 字化交付,及对 施工 过程 进 行质量、安全、合规 监管 的需要;系统 设计应符 合现 行国 家标 准 城 镇燃气 输配 工程 施工 及验 收标准 GB/T 51455 相关 要求。5.4.2 工 程管 理系 统具 备项 目 管理、工序 管理、安全 管 理、资 料管理、工程 台账 等功 能,以 及支持 施工 现场 的数 据采 集、视频 终端 接入及监 管等 功能。5.4.3 工程管理系统应 支 持电脑端、移动终端的数 据录入或采集,工单录 入或 工序 拍照 方式。5.4.4 工 程管 理系 统的 功能 应 符合表 5.4.4 的规 定。15 表 5.4.4 工程管理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项目管理 依据工程概况进行项目立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类型、施工地址、工程阶段、人员信息等-2 对项目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和资源安排,基于计划和资源安排进行任务流转-3 工序管理 依据工程概况设置工序管控内容和报验标准,参考标准对施工工序作业情况进行采集和报验,对报验情况进行确认-4 工序报验和确认采用手机端进行便捷操作和移动审核-5 安全管理 施工作业中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场景进行合规性留痕和管理-6 对工程中涉及的危险作业进行管理,包括危险作业手续和作业过程的管控-7 危险作业环节进行视频监管,施工过程进行直播和回放-8 资料管理 对施工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管理,包括工程资料的上传、储存、下载、查看-9 视频监管 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对施工作业进行视频直播,支持视频存储和回放-10 工程台账 项目管理、工序管理、安全管 理、资料管理等功能数据自动生成报表,支持对报表进行查询、统计和导出-11 核心报表和数据可支持手机端查询-16 5.5 客户 服务 系统 5.5.1 客户服务系统应 实 现以燃气终端客户为中心,覆盖从开户、过户、销户、户内 维修、安全检 查、充值、计费 缴 费等场 景的 全生命周期 的管 理。5.5.2 客户 服务 系统 建设 包含企 业侧、用户 侧两 类角 色的应 用场 景功 能,企业 侧宜 具备 客户信 息 管理、服务 管理、安检 管 理、计 量管理、呼叫 中心 管理、隐 患 闭环跟 踪管 理等 功能,用 户侧宜 具备 线上服务窗 口功 能。5.5.3 客户 服务 系统 应支 持电脑 端、移动 终端 数据 录入或 采集,宜支持智 能设 备的 关联 应用。5.5.4 客户 服务 系统 应具 备客户 服务 管理 的基 础数 据分析、偏差 示险及闭 环处 置的 能力。5.5.5 用 于支 持客 户服务 系统的 智能 终端设 备应 与 整体燃 气工 程同时设 计、安装 及验 收。5.5.6 客户 服务 系统 应具 备用气 数据 异常 自动 分析 功能,同时 示险用户和 供气 企业。5.5.7 客户 服务 系统 的功 能应符 合表 5.5.7 的规 定(其中各 模块 中宜支持按照民用户/工商户不同的用户类型分别进行相应内容管理)。表 5.5.7 客户服务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客户信息管理 客户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进行管理(开户/过户/销户)-2 客户基本信息管理-3 客户关系结构管理-客户用气设备信息(设备安装日期、品牌型号)-17 续表 5.5.7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4 业务交互历史信息的查询、导出(如表计/缴费/抄表/安检/维修等记录)-5 服务管理 抄表管理-6 计费缴费管理-7 维修服务管理-8 安检作业管理(包含对隐患的管理、可根据客户类型细化管理)-9 抢险管理-10 燃气表管理 客户燃气设施设备的基本信息管理(如设备类型、使用寿命、到期日期等)-11 定检管理-12 设备到期示险及逾期提醒-13 使用有远传控制功能的物联设备-14 具备长期未用气自动关阀功能-14 具备通过对物联设备传输数据进行分析异常用气预警功能-15 呼叫中心管理 客户来电咨询、电话回访、投诉受理、抢险受理、业务预约、业务催 办、知识库管理-16 智能语音客服、智能在线客服-17 线上服务窗口 在线缴费、电子账单、电子发 票、自助抄表、业务预约、停气通知、网点导航、燃气宣传等-18 5.6 管网 运营 系统 5.6.1 管 网运 营系 统应满 足城镇 管道 燃气企 业管 道 及附属 设施 运营业务 的管 理,提高 运营 业务作 业质 量、管控 作业 安全风 险的 管理需要。5.6.2 管网 运营 系统 应具 备对管 网巡 检、第三 方施 工、设 备维 修维护、隐 患管 理、泄漏 检测 及防腐 层检 测等 业务 的管 理功能。5.6.3 管 网运 营系 统应支 持移动 端设 备的作 业留 痕 及轨迹 数据 采集,可 考虑 智能 设备 与移 动端设 备关 联与 应用。5.6.4 管网 运营 系统 的功 能应符 合表5.6.4 的规 定。表 5.6.4 管网运营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管网巡检管理 与地理信息系统打通数据及地图服务,保障 地理信 息系 统中的 管 道及附属设备(调压设 备、阀门等)数据同步更新-2 巡检计划 制定、巡线 路线、人 员位置及巡检任 务完成 情况 可视等 功 能,实现管网巡线计划的制定、分派、执行、监管-3 支持针对 巡检过 程中 发现的 第 三方施工、隐患、故障进行快捷上报-4 有巡检完 成情况、人 员在线 情 况等数据统计分析功能-5 巡检任务 未及时 完成 能示险 并 能够处置闭环-6 第三方 施工管理 发现第三 方施工 可及 时上报 并 记录三方信息,有派单、转 办的功 能,并关联影响管 段且在 地图 上显示 第 三方施工点的位置-19 续表 5.6.4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7 第三方 施工管理 日常监护 多次上 报功 能,并 记 录现场情况(包 括但不 限于 施工进 度、与管道距离、现场照片等)-8 第三方施工工单统计分析及导出-9 具有摄像 头监控 施工 的企业 应 满足视频的智能 识别(人员 或车辆 闯 入、大型机械)功能,并能 将识别 内 容进行示险及时 派单给 人员 前往现 场 进行施工的监管-10 设备维修维护 有设备的 基础台 账并 及时更 新 数据的功能,包 括但不 限于 调压设 备、阀门设备等设 备及名 称、位置等 地 理信息系统基本属性信息-11 根据设备 的台账 信息,通过 规 则制定计划(维护开始时间、维护结束时间、维护人、维护周 期)按照周 期 自动生成任务的功能-12 设备维护 作业应 具备 现场维 护 反馈记录填写、设备基本信息查看功能-13 具有物联 设备企 业宜 考虑维 保 作业反馈中压力数据自动传输功能-14 阀门井维 护作业,满 足有限 空 间作业流程化管 控功能,系 统实现 环 节管控及作业留痕-15 具有物联 设备监 控能 力的企 业,宜满足物联异 常的告 警条 件设置,触发告警后能够进行告警的及时发现、确认、处置的闭环管理-20 续表 5.6.4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6 隐患管理 隐患的上 报、处 理、跟踪及 统 计分析等能力-17 对隐患的 类型、地址、现场 照 片、详细情况进行填报的能力-18 针对隐患 分级,在地 图上显 示 隐患的位置及类型的能力-19 泄漏检测及防腐层检测 管网泄漏 及防腐 层检 测进行 计 划的制定、分派、执行和监管等能力-20 埋地管线 检测记 录及 信息管 理 功能,针对检测 出的疑 似泄 漏点进 行 快速定位上报-21 使用检漏 仪、防 腐层 检测仪 等 智能设备进行泄漏、防腐层检测条件的企业,宜具备数据实时上传的功能-22 针对检测 发现异 常的 情况,应 按照隐患的闭环管理进行处置-5.7 厂站 管理 系统 5.7.1 厂站 管理 系统 适用 于燃气 企业 厂站,包含 门 站、储配 站、加气站、调压 站等 生产 运营 业务的 管理。5.7.2 厂 站管 理系 统应 具备 监 测预 警、隐 患治 理、巡 检 管理、应急处置、视频 监管、设 备管 理、人 员管 理、交接 班管 理、作 业管 理、台账管 理、周界 防护、输 配调度 等功 能。5.7.3 厂站管 理系 统的 功能 应 符合表 5.7.3 的规 定。21 表5.7.3 厂站管理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要求 应选项 可选项 1 监测预警 具备对燃气泄漏、设备运行数据、周边环境等异常情况的实时监测预警的功能-2 具备对监测预警的通知、处置、查询、解除等功能-3 隐患治理 具备隐患发现、上报、整改、验收等功能-4 巡检管理 具备记录巡检时间、人员、路线、巡检项等功能-5 应急处置 具备应急预案查看、演练、资源调度、分级响应等功能-6 视频监管 具备视频实时预览和历史回放的功能-7 支持视频智能分析,异常行为报警功能-8 设备管理 具备设备及其主要零配件的资产管理、检修记录、更换记录等功能-9 支持预测和诊断设备早期故障和异常情况的功能-10 具备特种设备及配件的检定提醒及台帐记录的功能-11 人员管理 具备人员管理功能,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年龄、工种、资质、培训情况等-12 支持访客的线上申请、审核等功能-13 交接班管理 具备交接班人员排班、线上交班、待办事项等功能-22 续表 5.7.3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要求 应选项 可选项 14 作业管理 具备作业活动申请、审核、报备功能,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类型、内容、时间等-15 台账管理 具备工艺运行、巡检、设备、隐患、员工证件、访客、站内档案等台账功能-16 周界防护 具备记录人员出入情况功能,内容包括入侵检测、语音告警、远程喊话、影像留存等-17 输配调度 具备生产输配调度管理功能,内容包括工艺参数调度监控-5.8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 5.8.1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 应满足 信息 管理、实 时监 控、配 送管 理和人员管 理等 需要。5.8.2 瓶 装燃 气管 理系统 设计应 遵循 数据库 系统 的 可靠性、先 进性、开 放性、可 扩展 性、标准性 和经 济性 的基 本原 则。5.8.3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 的功能 应 符合表 5.8.3 的规定:表 5.8.3 瓶装燃气管理系统的功能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1 信息管理 具备对储配站、供应站、从业人 员、配送车辆、气 瓶档案、客 户及 监控视频等信息录入及查看功能-2 具备对气瓶的 充装记录、验 记录、流转轨迹、配 送位置和入 户安 检等记录及备份的功能-23 续表 5.8.3 序号 功能模块 功能说明 应选项 可选项 3 信息管理 具备统计储配 站、送气工、配 送车辆、客户信息、气瓶销售 数量 和气瓶库存记录等主要运营数据的功能-4 具备对应客户 的供用气合 同扫 描存储功能-5 合同、客户信 息与气瓶配 送录 入信息关联功能-6 实时监控 具备对储配站 重点部位的 视频 监控实时在线查询的功能-7 配送管理 用户信息不全 时应无法完 成后 续配送录入操作-8 人员管理 具备划分系统 管理人员的 信息、权限等功能-5.8.4 瓶装 燃气 管理 系统 应符合 下列 规定:1 建立科学有效的瓶装燃 气管理系统的整体方案,制定明确的目标,有 完善 的管 理制 度并严 格执 行;2 建立健全瓶装燃气管理系统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做好信息采集、集成、整合、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3 通过气瓶产权置换、实 名制信息登记、电子标 签 和视频监控 等 手段,建立 气瓶 流转全 过 程、可 追溯 的信 息管理 系 统,并 实现与监管 部门 的实 时数 据交 互。5.8.5 瓶装 燃气 经营 企业 的气瓶、员 工、车 辆和 用户 等信息 应实 时上传更 新至 信息 管理 系统。5.8.6 气瓶 投入 使用 前应 加装电 子标 签。电子 标签 的 功能和 使用 应符合下 列规 定:24 1 电子标签的读写性能和封装方式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备制造业制造过程射 频识别第 1 部分电子标签 技术要求及应用规范 GB/T 32830.1 的 规定;2 电子 标签 应防 腐、耐用、耐高 温;3 电子标签应绑定气瓶档 案信息,包括注册登记 信 息、检验信息、流转 信息 和末 次充 装信息 等;4 固定在气瓶瓶体上的电 子标签应安装牢固。若 标 签被剥离则不得 转移 到其 他气 瓶上 重复使 用;5 气瓶电子标签所包含的 信息应完整并及时更新,在扫描录入新的 内容 前应 保留 上一 条信息。5.8.7 气瓶 信息 采集 设备 的功能 和使 用应 符合 下列 规定:1 采集设备的功能和性能 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 装备制造业制造过程射频识别第 2 部分:读写器技术要求及应用规范GB/T 32830.2 的规 定;2 进行扫码的手持采集设 备应具有数据储存及传 输 的功能,在易燃 易爆 场所 使用 的采 集设备 应通 过防 爆认 证;3 采集设备宜具有离线工 作能力,在离线工作方 式 下,从电子标签 中读 取的 信息 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