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DB44/T 2523—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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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10 CCS Z 04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523 2024 港口企业 二氧化碳 排放核算 与报告规 范 Specification of 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for port enterprise 2024-06-07 发布 2024-09-07 实施 广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T 2523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核 算范 围.2 5 核 算方 法.3 6 数 据质 量.6 7 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6 附录A(规 范性)直接 二氧化 碳排 放与 间接 二氧 化碳排 放的 排放 因子 参考 值.7 附录B(规 范性)港口 企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样 式.8 参考文 献.13 DB44/T 2523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这些 专利的 责任。本文件 由广 东省 交通 运输 厅提出 并组 织实 施。本文件 由广 东省 交通 运输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水 运工 程分技 术委 员会(GD/TC 133/SC2)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广 东省 交通运 输规 划研 究中 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姚岢、孙志 超、陈振 春、樊清 清、李 梦月、郝 国郡、李 晓路、曾彦 杰。DB44/T 2523 2024 1 港口企业 二氧化 碳排放核 算与报 告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港 口企 业二 氧化碳 排放 的核 算与 报告 方法。本 文 件 适用 于 广东 省 行政区 域 内 港口 企 业装 卸 生产和 辅 助 生产 的 二氧 化 碳排放 的 核 算与 报 告的 编制。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13 煤的 发热 量测 定 方法 GB/T 384 石油 产品 热值 测定法 GB/T 2589 综 合能 耗计 算 通则 GB 17167 用能 单位 能源 计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 通则 GB/T 20901 石 油石 化行 业能源 计量 器具 配备 和管 理要求 GB/T 22723 天 然气 能量 的测定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港口企 业 port enterprise 从事港 口货 物装 卸服 务业 务以及 旅客 运输 服务 业务 的企业。装卸生 产 loading and unloading production 港口企 业进 行的 直接 装卸 生产,包括 装卸 作业、水 平运输 作业、堆 场作 业、自有仓 库作 业、现场 照明和客 运服 务等。辅助生 产 supporting production 港口企 业直 接为 装卸 生产 服务的 其他 生产,包 括港 作船舶 运行、场 区内 铁路 机车运 输、机修、理 货房运行、港 口设 施维 护、集装箱 冷藏 箱保 温、液体 散货罐 区及 管道 保温 与扫 线、口 岸查 验、环保 设 施 运行、给 排水 设施 运行、消 防设施 运行 等。附属生 产 subsidiary production 港口企 业所属 的生 活服务 设施运 行,包 括办 公楼、宿舍、浴室、食堂、洗衣 房、公 务车辆 运行 等。二氧化 碳排 放 CO 2 emission DB44/T 2523 2024 2 在特定 时段 内向 大气 释放 的二氧 化碳。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direct CO 2 emission 港口企 业装 卸生 产和 辅助 生产消 耗燃 料所 产生 的二 氧化碳 排放。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indirect CO 2 emission 港口企 业消 耗的 外购 电力、热力 等的 生产 而造 成的 二氧化 碳排 放。特殊二 氧化 碳排 放 specific CO 2 emission 港口企 业生 产经 营业 务外 包、附 属生 产、提供 岸电 服务、使用 可再 生能 源发 电、主 营业 务之 外其 他生产经 营活 动所 产生 的二 氧化碳 排放。二氧化 碳排 放因 子 CO 2 emission factor 将二氧 化碳 排放 活动 数据 转换成 二氧 化碳 排放 量时 涉及的 计算 系数。二氧化 碳排 放报 告 CO 2 emission reporting 港口企 业进 行二 氧化 碳排 放相关 信息 的收 集和 数据 管理,并对 二氧 化碳 排放 相关数 据进 行核 算、汇总和报 告。4 核算范 围 一般规 定 港口企 业原 则上 以企 业法 人(或视 同法 人)的 独立 核 算单位 为边 界,特 殊情 况 下须经 相关 部门 审批同意后 进行 报告。组 织边 界可以 通过 企业 成立 时间、规模、经 营范 围、资产 状况,以及 港口 平面 分 布 图和 组 织架 构 图等 进 行辅 助识 别。企 业 组织 边 界识 别结 果 原则 上 应与 本 省能 源统 计 报表 制 度中 规 定的统计边界 基本 一致。对 于港 口企业,应 对在 港区 内开 展的装 卸生 产和 辅助 生产 活动产 生的 二氧 化碳 排 放 相关数据 进行 监测、核算 与 报告。企 业在 报告 期内 存 在生产 经营 业务 外包 时,外包业 务导 致的 排放 暂不 计入港口 企业 二氧 化碳 排放 量,但 企业 须在 排放 报告 中进行 明确 记录 外包 业务 的 相关 情况。企 业在 其 主 营业务之 外进 行其 他生 产经 营活动 时,企业 需对 此部 分 能源消 耗量 进行 报告,但 暂 不核算 成二 氧化 碳排 放。核算边 界 4.2.1 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口企 业主 要包 括以 下的 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a)装卸生 产直 接二 氧化 碳排 放:港口 企业 装卸 作业、水平运 输作 业、堆 场作 业、自 有仓 库作 业、现场照 明和 客运 服务 等装 卸生产 燃料 燃烧 产生 的二 氧化碳 排放。b)辅助生 产直 接二 氧化 碳排 放:港口 企业 港作 船舶 运 行、场区 内铁 路机 车运 输、机 修、理货 房运行、港 口设 施维 护、集装 箱冷藏 箱保 温、液体 散货 罐区及 管道 保温 与扫 线、口岸查 验、环保 设施运行、给 排水 设施 运行、消防 设施 运行 等辅 助生 产燃料 燃烧 产生 的二 氧化 碳排放。4.2.2 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口企 业主 要包 括以 下的 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DB44/T 2523 2024 3 a)外 购 电力 间 接二 氧化 碳 排放:包括 港 口企 业装 卸 生产 和 辅助 生 产外 购电 力 产生 的 二氧 化 碳 排放。b)外 购 热力 间 接二 氧化 碳 排放:包括 港 口企 业装 卸 生产 和 辅助 生 产外 购热 力 产生 的 二氧 化 碳 排放。4.2.3 特殊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口企 业主 要包 括以 下的 特殊二 氧化 碳排 放:a)港口企 业办 公楼、宿 舍、浴 室、食 堂、洗衣 房、公务 车 辆等附 属生 产的 能源 消耗(燃料、电 力、热力等),企业 需对 此部 分能源 消耗 量进 行报 告,但暂不 核算 成二 氧化 碳排 放。b)港口企 业外 包业 务产 生的 能源消 耗(燃料、电 力、热 力等),企 业需 对此 部分 能源消 耗量 进 行报告,但暂 不核 算成 二氧 化碳排 放。c)船舶靠 港使 用岸 电的 用电 量,港口 企业 需对 岸电 使 用量进 行报 告,但 不计 入 企业二 氧化 碳排 放。d)港口企 业利 用光 伏、风 能 等可再 生能 源发 电供 自己 使用,企 业需 对可 再生 能 源发电 量进 行报 告,但不计 入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e)港口企 业在 其主 营业 务之 外进行 其他 生产 经营 活动 时,企 业需 对此 部分 能源 消耗量 进行 报告,但不计 入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4.2.4 主要排 放源 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的 主要 排放源 如表1所 示。表1 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的 主要 排放源 范围 排放活动 排放源 能源种类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燃料燃烧排放 装卸生产 煤、天然气、柴油、汽油、燃料油等 辅助生产 煤、天然气、柴油、汽油、燃料油等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 外购电力排放 装卸生产 电 辅助生产 电 外购热力排放 装卸生产 热 辅助生产 热 特殊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消耗排放 附属生产 煤、天然气、柴油、汽油、燃料油、电、热等 能源消耗排放 外包 煤、天然气、柴油、汽油、燃料油、电、热等 能源消耗排放 岸电使用 电 能源消耗排放 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 电 能源消耗排放 主营业务外其他经营活动 煤、天然气、柴油、汽油、燃料油、电、热等 5 核算方 法 核算步 骤 DB44/T 2523 2024 4 港口企 业进 行二 氧化 碳排 放核算 包含 以下 步骤:a)识别核 算范 围;b)收集能 源消 耗量 数据,选 择或实 测燃 料低 位发 热量,选择 排放 因子 数据;c)分别计 算直 接二 氧化 碳排 放、外 购电 力间 接二 氧化 碳排放、外 购热 力间 接二 氧化碳 排放;d)汇总二 氧化 碳排 放量。数据来 源 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核 算和 报告相 关数 据应 符合 以下 要求:港口企 业应 对二 氧化 碳排 放相关 数据 进行 获取,并 按照要 求保 留数 据获 取的 相关证 明文 件,如燃料 采购 发票、技 术机 构检测 报告 等,按 表2 的 规定开 展。数据收 集、处理 与计 算原 则上应 分燃 料种 类进 行。各种燃 料的 低位 发热 量,企业可 采用 附 录A 提 供的 参考值 或者 按 表 2 的 规定 测定。对于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中 的填入 数据,需 要列 出相 关证明 材料、保 存部 门,当存在 数据 缺失等特殊 情况 时,应在 备注 中说明。表2 港口企 业所 需的 监测 数据 来源说 明 范围 监测项目 数据来源 依据标准 监测频次 要求 证明文件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燃料使用量 衡器、流量计等 GB 17167 GB/T 20901 全部统计 按装卸生产、辅助生产对燃料消耗量全部统计并记录 发票、结算凭证、台账等 实测燃料低位发热量 工业分析、发热量分析 GB/T 213 GB/T 384 GB/T 22723 每批次检测一次 每批次检测数据进行加权月平均计算 检测报告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 外购电力使用量 电表 GB 17167 按结算周期全部统计 按装卸生产、辅助生产对电力使用量统计并记录 缴费单、发票、结算单等 外购热力使用量 热力计量表 GB 17167 按结算周期全部统计 按装卸生产、辅助生产对热力使用量统计并记录 缴费单、发票、结算单等 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 口 企 业直 接 二氧 化 碳排放 量 是 核算 边 界内 装 卸生产 和 辅 助生 产 消耗 的 各种化 石 燃 料燃 烧 产生 的二氧化 碳排 放量 之和,按 公式(1)计算:直接=燃烧=(,1 0 6)(1)式中:,第j 类排 放源 第i 类燃 料 的消耗 量,固体 或液 体燃 料 单位 为t,气体 燃料 单位 为104m3;第i 类燃料的低 位发热 量,固体或 液体燃 料单位 为MJ/t,气体燃料单 位为MJ/104m3,企业可以采用 附录A 提供 的参 考 值或者 实测;第i 类燃 料燃 烧的二 氧 化碳排 放因 子,单位 为克 二氧化 碳/兆焦耳(gCO 2/MJ),根 据燃 料 消耗种类 统一 采用 附录A 提 供的参 考值;1 0 6 质 量单 位克 与吨 的转 换系数;DB44/T 2523 2024 5 i 燃料 的种 类,包括 煤、天然 气、柴油、汽 油、燃 料油 等;j 排放 源,包括 装 卸生产、辅 助生 产。化石燃 料燃 烧的 二氧 化碳 排放因 子按 公式(2)计 算:=4412(2)式中:燃料的单位 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克碳/兆焦 耳(gC/MJ),根据燃料 消耗种类统一采用附录A提供的 参考 值;燃料 的碳 氧化 率,以%表示,根 据燃 料消 耗种 类统一 采用 附录A 提供 的 参考值;4412 二 氧化 碳与 碳的 分子 量之比。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5.4.1 外购电 力间 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 口 企 业外 购 电力 产 生的二 氧 化 碳排 放 量是 核 算边界 内 装 卸生 产 和辅 助 生产消 耗 外 购电 力 产生 的二氧化 碳排 放量 之和,按 公式(3)计算:外购电=外购电 电(3)式中:AD 外购电 净外 购电 力的 使用量,单 位为 万千 瓦时(104kWh);EF 电 外购 电力 的 二 氧化碳 排放 因子,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万千 瓦时(tCO 2/104kWh),统一 采用附录A 提供 的参 考值。5.4.2 外购热 力间 接二 氧化 碳排 放 港 口 企 业外 购 热力 产 生的二 氧 化 碳排 放 量是 核 算边界 内 装 卸生 产 和辅 助 生产消 耗 外 购热 力 产生 的二氧化 碳排 放量 之和,按 公式(4)计算:外购热=外购热 热(4)式中:AD 外购热 外购 热力 的使 用量,单位 为百 万千 焦(GJ);EF 热 外购 热力 的 二 氧化碳 排放 因子,单位 为 吨二氧 化碳/百万 千焦(tCO 2/GJ),统 一采 用附录A 提供 的参 考值。排放总 量 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总 量等于 核算 边界 内直 接二 氧化碳 排放、间 接二 氧化 碳排放 之和,即 化石 燃料燃烧、消 耗外 购电 力、消耗外 购热 力的 排放 之和,按公 式(5)计算:=直接+间接=燃烧+外购电+外购热(5)式中:E 港口 企业 二氧 化 碳排放 总量,单 位为 吨二 氧化碳(tCO 2);E 直接 港口 企业 直接 二 氧化碳 排放 量,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tCO 2);E 间接 港口 企业 间接 二 氧化碳 排放 量,单位 为吨 二氧化 碳(tCO 2);DB44/T 2523 2024 6 E 燃烧 燃料 燃烧 产生 的 二氧化 碳排 放量,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tCO 2);E 外购电 外 购电力 产生 的 二氧化 碳排 放量,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tCO 2);E 外购热 外 购热力 产生 的 二氧化 碳排 放量,单 位为 吨二氧 化碳(tCO 2)。6 数据质 量 港口企 业应 采取 下列 质量 管理措 施,确保 二氧 化碳 排放数 据真 实可 靠:a)建立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核 算和报 告的 规章 制度,包 括负责 机构 和人 员、工作 流程和 内容、工 作周期和 时间 节点 等;指定 专人负 责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核算 和报 告工 作;b)建立健 全的 二氧 化碳 排放 和能源 消耗 的台 账记 录;c)建立健 全的 企业 二氧 化碳 排放参 数的 监测 计划。具 备条件 的企 业,对 企业 二 氧化碳 排放 量影 响较大的 参数,如 化石 燃料 的低位 发热 量,应按 规定 定期实 施监 测;d)建立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内部 审核 制度;e)建立文 档的 管理 制度,保 存、维 护二 氧化 碳排 放核 算和报 告的 文件 和有 关数 据资料;所 有数 据资料及 其证 明文 件在 报告 期结束 后至 少保 存十 五年。7 二氧化 碳排 放报 告 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模板 如附 录B 所示,二 氧 化碳排 放报 告应 至少 包括 以下内 容:a)封面,包括 企业 名称、报 告 期、编制日 期,企业 在进 行 二氧化 碳排 放报 告时 以自 然年为 统计 期;b)港口企 业概 况,包括 企业 基本信 息、二氧 化碳 排放 信息管 理负 责人 与联 系人、企业 组织 边界 信息;c)二氧化 碳排 放核 算汇 总表,包 括燃 料燃 烧直 接二 氧 化碳排 放量 及占 比、外 购 电力和 热力 间接 二氧化碳 排放 量及 占比、二 氧化碳 排放 总量;d)二氧化 碳排 放核 算表,包 括燃料 燃烧 直接 二氧 化碳 排放应 报告 分燃 料品 种的 消耗量,对应 的 相关参数 的量 值及 来源,计 算二氧 化碳 排放 量;外 购 电力和 热力 间接 二氧 化碳 排放应 报告 外购 的电力和 热力 的消 耗量,计 算二氧 化碳 排放 量;附属 生产、外包、提 供岸 电服 务、使 用可 再生 能源发电、主 营业 务外 其他 经营活 动应 报告 的能 源消 耗量;e)数据质 量管 理,包 括企 业 二氧化 碳排 放核 算和 报告 的规章 制度 及执 行情 况、二氧化 碳排 放和 能源消耗 的台 账记 录和 保存 情况、证 明数 据真 实性 和 准确性 的佐 证资 料、对 历 年数据 进行 比较 分析、数 据质 量管 理其 他措 施;f)其他说 明,包括 企业 在统 计期内 采取 的节 能减 碳措 施、企 业运 作情 况说 明、数 据汇总 的流 程、企业统 计期 内组 织边 界及 报告范 围的 变更 说明、其 他需要 说明 的情 况;g)报告真 实性 说明。DB44/T 2523 2024 7 A A 附录A(规范 性)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与 间接 二氧化 碳排 放的 排放 因子 参考值 A.1 直接二 氧化 碳排 放与 间接 二氧化 碳排 放的 排放 因子 参考值 见 表A.1。表A.1 直接 二氧 化碳 排放 与间 接 二氧化 碳排 放的 排放 因子 参考值 排放类型 能源名称 低位发热量 排放因子 单位 参考值 单位 参考值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无烟煤 兆焦耳/吨 27 631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94.44 烟煤 兆焦耳/吨 23 736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89.00 褐煤 兆焦耳/吨 15 250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98.56 汽油 兆焦耳/吨 44 800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67.91 柴油 兆焦耳/吨 43 330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72.59 燃料油 兆焦耳/吨 41 816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75.82 液化石油气(LPG)兆焦耳/吨 50 179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61.81 液化天然气(LNG)兆焦耳/吨 51 498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54.98 天然气 兆焦耳/万立方米 389 310 克二氧化碳/兆焦耳 55.54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 电力 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 6.379a 热力 吨二氧化碳/百万千焦 0.10b a 实际报告时,电力排放因子采用最新发布的广东省数据;b 实际报告时,热力排放因子采用最新发布的广东省数据。A.2 常见化 石燃 料特 征参 数参 考值及 参考 折标 准煤 系数 见表 A.2。表A.2 常见 化石 燃料 特征 参数 参 考值及 参考 折标 准煤 系数 能源名称 单位热值碳含量(克碳/兆焦耳)碳氧化率(%)参考折标准煤系数 单位 参考值 无烟煤 27.40 94 千克标准煤/千克 0.9428 烟煤 26.10 93 千克标准煤/千克 0.7143 褐煤 28.00 96 千克标准煤/千克 0.4286 汽油 18.90 98 千克标准煤/千克 1.4714 柴油 20.20 98 千克标准煤/千克 1.4571 燃料油 21.10 98 千克标准煤/千克 1.4286 液化石油气(LPG)17.20 98 千克标准煤/千克 1.7143 液化天然气(LNG)15.30 98 千克标准煤/千克 1.7572 天然气 15.30 99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1.3300 氢气 千克标准煤/千克 4.8512 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0.4361 电力 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0.1229 热力 千克标准煤/兆焦耳 0.0341 DB44/T 2523 2024 8 B B 附录B(规范 性)港口企 业二 氧化 碳排 放报 告样式(港口企业名称)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港口企业 名称(单 位公章):报告期:XXXX 年度 编制日期:DB44/T 2523 2024 9 表B.1 港口 企业 概况 企 业基本信 息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二 氧化碳排 放信息 管理负 责人与 联系人 姓名 二氧化碳排放管理负责人/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 负责人 联系人 企 业组织边 界信 息c 指标名称 本期值 上年同期值 变化率(%)年吞吐量(万 吨或万人)a 生产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b 生产综合能源单耗(吨标准煤/万吨或吨标准煤/万人)a(1)企业组织概况(成立时间、主要经营活动、规模、所有权结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 司情况、营运现状等)(2)企业设施设备信息(包括主要装卸生产、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的数量、功率、能源类型和运行情况等)(3)有关企业组织边界的其它补充信息(如生产经营业务外包情况等)(4)相关附件明细(如营业执照、组织架构等)a港 口货物吞吐量选择万吨、单位吞吐量能耗选择吨标准煤/万吨,客运选择万人、单位吞吐量能耗选择吨标准煤/万人;b各 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统一采用附录A 提供的参考值;c表 格中填写简要内容,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之后。DB44/T 2523 2024 10 表B.2 二氧 化碳 排放 核算 表 范围 排放活动 排放源 能源种类 能源消耗量b 实测低位发热量c(兆焦耳/单位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吨)备注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燃料燃烧排放 装卸生产 汽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液化天然气(吨)天然气(万立方米)a 辅助生产 汽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液化天然气(吨)天然气(万立方米)a 间 接二氧化碳排放 外购电力排放 装卸生产 电(万千瓦时)/辅助生产 电(万千瓦时)/外购热力排放 装卸生产 热(百万千焦)/辅助生产 热(百万千焦)/特殊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消耗排放 附属生产 换算为吨标煤/暂不核算成二氧化碳排放 外包 换算为吨标煤/暂不核算成二氧化碳排放 岸电使用 电(万千瓦时)/不计入二氧化碳排放 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 电(万千瓦时)/不计入二氧化碳排放 主营业务外其他经营活动 换算为吨标煤/不计入二氧化碳排放 a需填写所有能源种类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b需提供对应能源消耗量 的相关证明文件,附于本表之后;c如选择实测燃料低位发热量,需提供各批次燃料的检测报告;如不实测,应统一采用附录A 提供的参考值。DB44/T 2523 2024 11 表B.3 二氧 化碳 排放 核算 汇总 表 范围 排放活动 排放源 二氧化碳排放量(吨)占总排放量百分比(%)直接二氧化碳排放 燃料燃烧排放 装卸生产 辅助生产 间接二氧化碳排放 外购电力排放 装卸生产 辅助生产 外购热力排放 装卸生产 辅助生产 总排放量(吨)100%表B.4 数据 质量 管理(1)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 及执行情况,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2)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台账记录和保存情况,证明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佐证资料(3)对近5 年数据进行比较分 析,判断数据合理性(4)数据质量管理其他措施 表B.5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情 况(1)企业在统计期内采取的节能减碳措施(2)企业运作情况说明(如生产规模信息、停产检修等,或者是搬迁计划等未来预测)(3)数据汇总的流程(如从哪些部门收集数据,如何统一汇总形成最终的数据)(4)企业统计期内组织边界及报告范围的变更说明(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DB44/T 2523 2024 12 表B.6 报告 真实 性说 明 声明 本报告 真实、可 靠,如报 告中的 信息 与实 际情 况不 符,本 企业 将承 担相 应的 法律责 任。特此声 明。法定代 表人(或 授权 代表):(单位 公章)年 月 日 DB44/T 2523 2024 13 参考文 献 1 GB/T 21339-2020 港 口能 源消耗 统计 及分 析方 法 2 国家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办 公厅.省级 温室 气体 清单 编 制指南(试 行).2011 年 3 国家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应 对气候 变化 司.2005 中国 温 室气体 清单 研究.科 学出 版 社.2014 年 4 广东省 统计 局.能源 统计 报 表制度(2022 年 统计 年报 和2023 年定 期报 表).2023 年 5 国家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2010 年中 国区 域及 省级 电网 平均二 氧化 碳排 放因 子.2013 年 6 世界资 源研 究所.能 源消 耗 引起的 温室 气体 排放 计算 工具指 南(2.0 版).2012 年 7 广东省 生态 环境 厅.广东 省 企业(单位)二 氧化 碳排 放信息 报告 指南.2023 年 DB44/T 2523 2024 14 广东省地方标 准 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 放核 算与报告规范 DB44/T 25232024*广东省 标准 化研 究院 组织 印刷 广州市 海珠 区南 田 路563 号 1304 室 邮政编 码:510220 电话:020-84250337 DB44/T 25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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