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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 7.0 8 0.1 0CCS B 3 15105四 川 省(泸 州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5/T 7 3 2 0 2 4古 蔺 猕 猴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o f G u l i n k i w i f r u i t2 0 2 4-0 7-3 1 发 布 2 0 2 4-0 9-0 1 实 施泸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1 0 5/T 7 3 2 0 2 4I目 次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产 地 环 境 条 件.15 栽 植.26 棚 架 搭 建.37 土 肥 水 管 理.38 整 形 修 剪.59 花 果 管 理.61 0 病 虫 害 防 治.61 1 果 实 采 收.7D B 5 1 0 5/T 7 3 2 0 2 4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泸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古 蔺 县 农 业 农 村 局、泸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泸 州 市 动 物 疫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陈 桥、徐 慎 祥、赖 谦、郑 海 芳、戴 浩、陈 容、刘 忠 蔺、胡 霞、税 静、吴 娟、汤嘉 秀、孙 臣 明。D B 5 1 0 5/T 7 3 2 0 2 41古 蔺 猕 猴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古 蔺 猕 猴 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产 地 环 境 条 件、栽 植、棚 架 搭 建、土 肥 水 管 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果 实 采 收。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古 蔺 猕 猴 桃 的 生 产 管 理,不 适 合“红 阳”猕 猴 桃。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T 8 3 2 1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所 有 部 分)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试 行)G B 1 9 1 7 4 猕 猴 桃 苗 木G B/T 4 0 7 4 3 猕 猴 桃 质 量 等 级N Y/T 5 1 0 8 猕 猴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D B 5 1/T 3 0 6 9 猕 猴 桃 主 要 病 虫 害 绿 色 防 控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古 蔺 猕 猴 桃 G u l i n k i w i f r u i t符 合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 0 2 1 年 注 册 号 第 4 0 3 9 2 4 1 5 号 公 告 范 围 及 要 求 规 定 的 古 蔺 猕 猴 桃。4 产 地 环 境 条 件4.1 气 候 条 件年 平 均 温 度 1 6 2 0,绝 对 最 低 温 度-5 持 续 时 间 6 小 时,1 月 平 均 温 度 5,1 0 的 年 有 效 积 温 5 5 0 0,无 霜 期 2 6 0 d,年 降 雨 量 7 5 0 1 1 0 0,年 日 照 时 数 1 3 0 0 h。4.2 土 壤 条 件以 壤 土、沙 壤 土 为 宜,土 壤 疏 松 肥 沃,有 机 质 含 量 在 1.5%,活 土 层 在 5 0 c m,地 下 水 位 1 m,土 壤 p H 5.5 6.5。其 他 符 合 G B 1 5 6 1 8 的 规 定。4.3 水 质D B 5 1 0 5/T 7 3 2 0 2 42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规 定。4.4 大 气 质 量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规 定。4.5 地 形 地 势平 地 或 坡 度 2 5 的 缓 坡 地,背 风 向 阳。5 栽 植5.1 品 种 与 砧 木 选 择主 栽 品 种 宜 选 择 抗 病 优 质 绿(黄)肉 猕 猴 桃 品 种;砧 木 宜 选 择 美 味 猕 猴 桃,也 可 以 使 用 抗 性 砧 木。配 套 雄 株 宜 选 择 花 粉 量 大,与 主 栽 品 种 亲 和 力 强、花 期 相 近 或 比 主 栽 品 种 花 期 早 1 d 2 d 的 同 倍 性 或 高倍 性 品 种。5.2 雌 雄 株 搭 配雌 雄 株 搭 配 比 例 为(6 8):1。5.3 苗 木 要 求5.3.1 裸 根 嫁 接 苗当 年 生 嫁 接 苗,苗 高 5 0 c m、地 径 1.0 c m、地 上 部 分 4 0 c m 范 围 内 完 全 木 质 化,侧 根 数 4 根、长 度 2 0 c m、粗 度 0.4 c m。嫁 接 口 愈 合 良 好,嫁 接 口 以 上 饱 满 芽 数 量 3 个。5.3.2 营 养 袋 嫁 接 苗当 年 生 营 养 袋 嫁 接 苗,苗 高 6 0 c m、地 径 1.0 c m、地 上 部 分 5 0 c m 范 围 内 完 全 木 质 化。嫁 接 口愈 合 良 好,嫁 接 口 以 上 饱 满 芽 数 量 5 个。苗 木 质 量 符 合 G B 1 9 1 7 4 的 要 求。5.4 栽 植 密 度株 行 距 3 m 4 m 4 m 5 m,统 一 放 线 定 植,种 植 密 度 不 能 超 出 6 0 株/亩。5.5 整 地 改 土5.5.1 坡 地采 取 聚 土 起 堆 方 式 改 土。按 照 株 行 距 确 定 定 植 穴 点 位,挖 直 径 8 0 c m、深 度 4 0 c m 的 定 植 穴。每 穴 施 1 5 k g 2 0 k g 腐 熟 有 机 肥+1 k g 2 k g 过 磷 酸 钙,将 肥 料 与 挖 出 的 泥 土 混 匀 后 回 填,回 填 高 度 比 原地 面 高 出 3 0 c m 4 0 c m,形 成 直 径 1 0 0 c m 的 定 植 堆 用 于 苗 木 定 植。5.5.2 平 地 和 台 地采 用 聚 土 起 垄 方 式 栽 植。起 垄 前 按 每 亩 2 0 0 0 k g 3 0 0 0 k g 的 腐 熟 有 机 肥 量 进 行 全 园 撒 施,用 旋 耕 机将 肥 料 与 表 土 翻 耕 均 匀,深 度 3 0 c m 左 右。平 地 宜 采 用 南 北 行 向,台 地 宜 按 等 高 线 方 向 布 置 行 向,以 利于 机 械 通 行。起 垄 前 按 1/2 行 距 放 线,用 挖 掘 机 将 行 间 2 0 c m 厚 土 壤 堆 放 至 定 植 带 内,形 成 高 3 0 c m 4 0 c m、宽 2.0 m 2.5 m 的 瓦 背 形 垄。垄 上 按 株 距 定 植 苗 木。D B 5 1 0 5/T 7 3 2 0 2 435.6 栽 植 时 间裸 根 苗 栽 植 时 间 为 1 1 月 至 翌 年 3 月,营 养 袋 苗 可 周 年 定 植,避 开 夏 季 高 温 天 气。5.7 栽 植 技 术5.7.1 苗 木 技 术嫁 接 苗 在 栽 植 前 解 除 嫁 接 膜,嫁 接 苗 在 嫁 接 部 位 以 上 选 留 一 个 壮 枝 保 留 2 个 3 个 饱 满 芽 短 截,疏 除其 余 分 枝。裸 根 苗 剪 去 破 根、烂 根、多 数 毛 细 根,过 长 根 系 剪 留 2 0 c m 以 内。栽 前 先 用 杀 菌 剂 和 生 根 剂对 根 系 进 行 处 理。5.7.2 定 植将 裸 根 苗 木 根 系 舒 展 放 在 穴 中 央(营 养 袋 嫁 接 苗 取 袋 后 直 接 放 入 穴 中),苗 木 在 穴 内 的 放 置 深 度 以穴 内 土 壤 充 分 下 沉 后,根 颈 部 与 地 面 持 平 为 宜。苗 木 栽 植 后 浇 足 定 根 水,并 用 黑 色 薄 膜、稻 草 或 稗 壳 覆盖 树 盘,如 覆 盖 黑 色 薄 膜,则 5 月 中 旬 去 除 薄 膜,以 防 温 度 过 高 影 响 根 系 生 长。6 棚 架 搭 建6.1“T”型 架沿 行 向 每 隔 6 m 栽 一 个 立 柱,立 柱 全 长 2.5 m,地 上 部 分 长 1.8 m,地 下 部 分 长 0.7 m,横 梁 上 顺 行 架设 5 道 8#热 镀 锌 钢 丝,每 行 末 端 立 柱 外 2.0 m 处 埋 设 一 地 锚 拉 线,地 锚 体 积 不 小 于 0.0 6 m 置 深 度 1 m。6.2 大 棚 架立 柱 的 规 格 及 栽 桩 密 度 同“T”型 架,顺 横 行 在 立 柱 顶 端 架 设 三 角 铁,在 三 角 铁 上 每 隔 5 0 c m 6 0 c m顺 行 架 设 一 道 8#热 镀 锌 钢 丝,每 竖 行 末 端 及 每 横 行 末 端 立 柱 外 2.0 m 处 埋 设 一 地 锚 拉 线,埋 置 规 格 及 深度 同“T”型 架。6.3 遮 阳 网幼 苗 期 盛 夏 可 设 置 遮 阳 网,防 止 阳 光 直 射,降 温、保 湿。7 土 肥 水 管 理7.1 土 壤 管 理7.1.1 扩 穴 改 土每 年 秋 季 结 合 施 基 肥 扩 穴,第 一 年 从 定 植 穴 向 外 扩 穴 深 翻,宽 度 3 0 c m 4 0 c m;第 二 年 接 着 上 年 的深 翻 的 边 沿 向 外 扩 展 深 翻,三 年 内 实 现 全 园 深 翻 一 遍。7.1.2 适 时 中 耕适 时 中 耕 除 草,深 度 5 c m 1 0 c m。7.1.3 树 盘 覆 盖D B 5 1 0 5/T 7 3 2 0 2 44高 温 季 节 来 临 之 前,覆 盖 秸 秆 等,厚 度 为 1 0 c m 1 5 c m,用 土 壤 适 度 压 实,根 茎 部 应 留 出 1 0 c m 1 5 c m 的 空 地。7.1.4 合 理 间 作幼 园 行 间 间 种 大 豆、药 材 等 浅 根 系 低 秆 作 物;成 龄 果 园 行 间 可 种 植 三 叶 草 等 绿 肥 作 物,每 年 刈 割 2次 3 次。距 离 主 干 5 0 c m 以 内 不 宜 间 种 任 何 作 物。7.2 施 肥7.2.1 施 肥 原 则肥 料 的 种 类、质 量 和 使 用 方 法 必 须 符 合 N Y/T 5 1 0 8 规 定。以 有 机 肥 为 主,合 理 施 用 化 肥,有 针 对 性补 充 中、微 量 元 素 肥 料,充 分 满 足 猕 猴 桃 对 各 种 营 养 元 素 的 需 求。推 荐 开 展 测 土 配 方 施 肥,提 倡 使 用 含微 生 物 肥 料。7.2.2 施 肥 时 期7.2.2.1 幼 树(1 年 3 年)定 植 当 年,需 在 萌 芽 后 2 0 d 施 第 一 次 肥,以 后 每 月 追 肥 1 次 2 次(全 年 追 肥 次 数 9 次 1 0 次),秋 季 落 叶 前 施 1 次 基 肥。定 植 后 1 年 2 年,需 从 萌 芽 前 1 0 d 施 第 一 次 肥,以 后 每 月 追 肥 1 次 2次(全 年 追 肥 次 数 7 次 8 次),秋 季 落 叶 前 施 一 次 基 肥。7.2.2.2 成 龄 树(4 年)每 年 施 肥 4 次 5 次。第 一 次 为 萌 芽 肥,在 芽 萌 动 时 施 入。第 二 次 为 花 前 肥,在 开 花 前 1 5 d 2 0d 施 入。第 三 次 为 壮 果 肥,在 谢 花 后 1 5 d 2 0 d 施 入。第 四 次 为 品 质 肥,在 谢 花 后 6 0 d 7 0 d 施 入。第五 次 为 基 肥,在 采 果 后 至 落 叶 前 施 入。7.2.3 施 肥 方 法7.2.3.1 土 壤 施 肥可 采 用 开 沟 施 肥(环 状 沟 施、条 沟 施、放 射 状 沟 施、穴 施)、土 面 撒 施 等 方 法。幼 龄 园 因 根 系 分 布范 围 窄,建 议 采 取 开 沟 施 肥。土 面 撒 施 通 常 用 于 成 龄 园 生 长 季 节 追 肥,宜 选 用 缓 释 肥。7.2.3.2 叶 面 追 肥选 用 适 宜 的 水 溶 性 大 量 元 素 肥 料 或 水 溶 性 中 微 量 元 素 进 行 叶 面 喷 施,可 结 合 病 虫 害 防 治 同 时 进 行。叶 面 追 肥 浓 度 通 常 为 0.1%0.3%,高 温 干 旱 期 应 酌 情 降 低 使 用 浓 度。叶 面 追 肥 最 好 在 晴 天 的 上午 1 0:0 0 前 或 下 午 4:0 0 后,以 利 于 叶 片 吸 收。叶 面 追 肥 种 类 参 照 D B 5 1/T 3 4 1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7.2.4 肥 料 用 量7.2.4.1 幼 树(1 年 3 年)全 年 施 用 氮、磷、钾 肥 比 例 以 1 0:3:5 为 宜。每 株 树 年 施 纯 氮 2 5 0 g、纯 磷 7 5 g、纯 钾 1 2 5 g。其 中,基 肥 中 氮、磷、钾 用 量 占 全 年 施 肥 总 量 的 2 0%,生 长 季 节 追 肥 占 8 0%。幼 树 施 肥 重 在 勤 施、薄 施,在 7 月 底 以 前 追 肥 以 氮 为 主,需 占 全 年 施 氮 总 量 的 6 0%;8 月 初 以 后 追 肥 以 磷、钾 为 主,均 占 全 年 施磷、钾 总 量 的 6 0%。猕 猴 桃 根 系 对 尿 素 较 敏 感,土 壤 追 施 氮 肥 时 浓 度 不 能 超 过 0.5%。D B 5 1 0 5/T 7 3 2 0 2 457.2.4.2 成 龄 树(4 年)全 年 施 用 氮、磷、钾 肥 比 例 以 1 0:6:8 为 宜。每 株 树 年 施 纯 氮 6 0 0 g、纯 磷 3 6 0 g、纯 钾 4 8 0 g。其中:萌 芽 肥 施 纯 氮 3 0%、纯 磷 1 0%、纯 钾 1 0%。花 前 肥 施 纯 氮 3 0%、纯 磷 2 0%、纯 钾 3 0%,适量 补 充 硼 肥、镁 肥、硫 肥。壮 果 肥 施 纯 氮 2 0%、纯 磷 2 0%、纯 钾 2 0%,适 量 补 充 钙 肥。品 质 肥 施 纯氮 1 0%、纯 磷 2 0%、纯 钾 3 0%,适 量 补 充 钙 肥。基 肥 施 纯 氮 1 0%、纯 磷 3 0%、纯 钾 1 0%。8 整 形 修 剪8.1 整 形采 用 单 主 干 上 架,在 主 干 上 架 面 4 0 c m 左 右 选 留 两 根 主 蔓,分 别 沿 中 心 钢 丝 左 右 伸 展,主 蔓 的 两侧 每 隔 3 0 c m 左 右 留 一 结 果 母 枝,结 果 母 枝 与 行 向 呈 直 角 固 定 在 架 面 上。8.2 修 剪8.2.1 冬 季 修 剪8.2.1.1 结 果 母 选 留结 果 母 枝 优 先 选 留 生 长 强 壮 的 发 育 枝 和 结 果 枝,其 次 选 留 生 长 中 等 中 庸 的 枝 条,在 缺 乏 枝 条 时 适 量选 留 短 枝 填 空;结 果 母 枝 尽 量 选 用 距 离 主 蔓 较 近 的 枝 条,选 留 的 枝 条 根 据 生 长 状 况 修 剪 到 饱 满 芽 处。8.2.1.2 更 新 修 剪尽 量 选 留 从 原 结 果 母 枝 基 部 发 出 或 直 接 着 生 在 主 蔓 上 的 枝 条 作 结 果 母 枝,将 前 一 年 的 结 果 母 枝 回 缩到 更 新 枝 位 附 近 或 完 全 疏 除 掉。每 年 全 树 至 少 二 分 之 一 的 结 果 母 枝 进 行 更 新,两 年 内 全 部 更 新 一 遍。8.2.1.3 培 养 预 备 枝未 留 做 结 果 母 枝 的 枝 条,如 果 着 生 位 置 靠 近 主 蔓,剪 留 2 芽 3 芽 为 下 年 培 养 更 新 枝,其 他 枝 条全 部 疏 除,同 时 剪 除 病 虫 枝、清 除 病 僵 果 等。8.2.1.4 留 芽 数 量修 剪 完 毕 后 结 果 母 枝 的 有 效 芽 数 大 致 保 持 在 3 0 个/3 5 个/架 面,将 所 留 的 结 果 母 枝 均 匀 地 分 散开 固 定 在 架 面 上。8.2.2 夏 季 修 剪8.2.2.1 抹 芽从 萌 芽 期 开 始 抹 除 着 生 位 置 不 当 的 芽,一 般 主 干 上 基 部 萌 发 的 潜 伏 芽 均 应 疏 除,但 着 生 在 主 蔓 上 可培 养 作 为 下 年 更 新 枝 的 芽 应 根 据 需 要 保 留。抹 芽 在 生 长 前 期 大 致 每 周 左 右 进 行 一 次。8.2.2.2 疏 枝当 新 梢 上 花 序 开 始 出 现 后 及 时 疏 除 细 弱 枝、过 密 枝、病 虫 枝、双 芽 枝 及 不 能 用 作 下 年 更 新 枝 的 徒 长枝 等,结 果 母 枝 上 每 隔 1 5 c m 2 0 c m 保 留 一 个 结 果 枝,每 平 方 米 架 面 保 留 正 常 结 果 枝 1 0 根 1 2 根。8.2.2.3 摘 心D B 5 1 0 5/T 7 3 2 0 2 46幼 树 待 主 干 枝 长 至 6 0 c m 时 第 一 次 摘 心,使 其 抽 发 大 量 二 次 枝,抹 除 主 干 上 离 地 面 1 5 c m 范 围 的 所 有萌 芽。当 二 次 枝 长 至 4 0 c m 时 保 留 3 4 片 叶 进 行 重 摘 心。挂 果 树 花 前 7 天 左 右 对 结 果 枝 和 发 育 枝 适 当 摘 心;坐 果 后 5 d 7 d 对 结 果 枝 留 7 8 片 叶 摘 心;作 为 更 新 枝 培 养 的 营 养 枝 或 结 果 枝 不 摘 心。8.2.2.4 绑 蔓新 梢 长 到 3 0 c m 4 0 c m 开 始 绑 蔓,使 新 梢 在 架 面 上 分 布 均 匀,每 隔 2 周 3 周 全 园 检 查、绑 缚 一 遍。花 果 管 理。9 花 果 管 理9.1 疏 蕾花 蕾 长 至 豌 豆 大 时 开 始 疏 蕾。去 侧 花 蕾、畸 形 蕾、病 虫 危 害 蕾;疏 除 少 叶 或 无 叶 花 蕾;在 一 个 结 果枝 上,疏 除 基 部 花 蕾 和 顶 部 花 蕾,保 留 中 部 的 花 蕾。9.2 人 工 辅 助 授 粉9.2.1 雄 花 采 集上 午 露 水 干 后,从 雄 株 上 人 工 采 集 含 苞 待 放 的“铃 铛 花”,或 刚 开 放 的 花。9.2.2 取 花 药 及 爆 粉推 荐 使 用 花 药 脱 离 机 快 速 获 取 花 药 并 在 恒 温 箱 中 爆 粉。爆 粉 温 度 控 制 在 2 5 2 8,时 间 1 0 h 1 2 h。花 粉 爆 出 后,可 用 干 燥 玻 璃 瓶 收 集 并 密 闭 后 置 于 3 5、黑 暗 条 件 下 保 存(最 长 1 个 月)。9.2.3 授 粉 时 间初 花 期、盛 花 期、末 花 期 各 授 1 次。授 粉 宜 在 中 午 1 2 点 以 前 进 行,避 免 雨 天 授 粉。9.2.4 授 粉 方 式 及 方 法推 荐 使 用 授 粉 器 进 行 干 粉 喷 授。将 花 粉(可 使 用 自 己 采 集 的 花 粉,也 可 以 购 买 商 品 花 粉)和 石 松 粉(或 干 淀 粉)按 照 重 量 比 1:5 1:1 0 混 匀 后 对 准 开 放 的 雌 花 柱 头 进 行 喷 授。9.3 疏 果谢 花 后 7 d 1 0 d 开 始,疏 除 畸 形 果、伤 果、病 虫 果,根 据 结 果 枝 的 长 度 和 强 弱 调 整 留 果 数 量。短 果枝 留 2 个 3 个 果,中 果 枝 留 3 个 4 个 果,长 果 枝 留 4 个 5 个 果。成 龄 园 每 平 方 米 架 面 留 果 3 5 个 4 0 个。1 0 病 虫 害 防 治坚 持 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按 照 病 虫 害 发 生 的 特 点,以 农 业 防 治 为 基 础,综 合 利 用 理 化 诱 控、生 物、化 学 等 防 治 措 施。充 分 采 用 生 物 防 治 措 施,合 理 科 学 使 用 化 学 防 治 技 术,有 效 控 制 病 虫 危 害。1 0.1 农 业 防 治D B 5 1 0 5/T 7 3 2 0 2 47因 地 制 宜,选 用 抗 病 虫 品 种,通 过 合 理 的 水、肥、修 剪 等 栽 培 管 理 措 施,增 强 树 势,提 高 树 体 抗 逆能 力,营 造 不 利 于 病 虫 孳 生 蔓 延 的 果 园 小 气 候。采 取 剪 除 病 虫 枝,清 除 枯 枝 落 叶 和 病 僵 果,刮 除 树 干 裂皮,深 翻 树 盘 等 措 施,杀 灭 病 虫 残 体,减 少 侵 染 源,抑 制 病 虫 害 发 生。1 0.2 理 化 诱 控根 据 害 虫 生 物 学 特 性,在 园 内 使 用 糖 醋 液、粘 虫 板、诱 虫 灯、防 虫 网 及 树 干 缠 草 等 方 法 诱 杀 害 虫,采 取 人 工 捕 捉 的 办 法 防 治 斑 衣 蜡 蝉、椿 象 等 害 虫。1 0.3 生 物 防 治保 护 和 利 用 天 敌,以 虫 治 虫,采 取 助 育 和 人 工 饲 放 天 敌 控 制 害 虫,利 用 昆 虫 性 外 激 素 诱 杀 或 干 扰 成虫 交 配,选 用 有 益 微 生 物 及 其 代 谢 产 物 控 制 或 杀 灭 害 虫。1 0.4 化 学 防 治加 强 病 虫 监 测 预 报,掌 握 果 园 病 虫 害 发 生 情 况。根 据 病 虫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和 危 害 特 点,选 择 使 用 生 物源 农 药、矿 物 源 农 药、中 毒 低 毒 有 机 合 成 农 药,禁 止 使 用 剧 毒、高 毒、高 残 留 农 药。根 据 保 护 天 敌 和 安全 性 原 则,合 理 选 择 农 药 种 类、施 用 时 间 和 施 用 方 法。注 意 不 同 作 用 机 理 农 药 的 交 替 使 用 和 合 理 混 用,严 格 控 制 农 药 安 全 生 产 间 隔 期。具 体 使 用 方 法 及 用 药 按 照 D B 5 1/T 3 0 6 9 的 规 定 执 行。1 1 果 实 采 收1 1.1 采 收 条 件干 物 质 含 量 1 5%、可 溶 性 固 形 物 6.5%时 采 收。1 1.2 采 收 方 法选 择 晴 天 早 晚 天 气 凉 爽 时 或 多 云 天 气 进 行 采 收。采 收 时 采 收 者 先 剪 指 甲、戴 手 套,宜 使 用 专 用 的 猕猴 桃 采 收 布 袋,轻 拿 轻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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