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果园障碍土壤改良技术规程DB3211/T 1074-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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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3 13211镇 江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生 态 果 园 障 碍 土 壤 改 良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f o r o b s t a c l e s o i l i m p r o v e m e n t i n e c o l o g i c a l o r c h a r d2 0 2 4-0 7-0 3 发 布 2 0 2 4-0 8-0 1 实 施镇 江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江 苏 丘 陵 地 区 镇 江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镇 江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镇 江 市 丰 达 植 保 有 限 公 司、江 苏 丘 陵 地 区 镇 江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所、京 口 区 农 业 农村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黄 洁 雪、吉 俄 文、孙 剑、王 晓 琳、吉 沐 祥、邬 劼。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1生 态 果 园 障 碍 土 壤 改 良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生 态 果 园 板 结、酸 化、次 生 盐 渍 化、养 分 不 均 衡、有 害 生 物 积 累 等 障 碍 土 壤 改 良 技 术。本 文 件 适 用 生 态 果 园 的 障 碍 土 壤 改 良。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2 0 2 8 7 农 用 微 生 物 菌 剂N Y/T 3 0 3 4 土 壤 调 理 剂 通 用 要 求N Y/T 3 7 0 4 果 园 有 机 肥 施 用 技 术 指 南D B 3 2/T 2 1 0 8 果 园 生 草 覆 盖 操 作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生 态 果 园 e c o l o g i c a l o r c h a r d依 据 生 态 学 和 系 统 学 原 理,遵 循“整 体、协 调、循 环、再 生、多 样”原 则,因 地 制 宜,采 用 一 系 列生 态 环 境 友 好 的 农 业 技 术,全 面 改 善 生 态 环 境,提 升 精 神 文 化 服 务 功 能,并 获 得 最 大 可 持 续 产 量 优 质 果品 的 果 园。3.2障 碍 土 壤 o b s t a c l e s o i l自 然 或 人 为 因 素 致 使 土 壤 中 产 生 板 结、酸 化、次 生 盐 渍 化、养 分 不 均 衡 和 有 害 生 物 积 累 等 障 碍 因 子,进 而 造 成 土 壤 物 理、化 学 和 生 物 性 质 恶 化、果 品 产 量 和 品 质 下 降 的 土 壤。3.3板 结 土 壤 h a r d e n i n g s o i l具 有 土 壤 孔 隙 度 降 低、硬 度 增 大、通 气 性 降 低、团 粒 结 构 遭 破 坏 等 特 征,并 导 致 果 树 细 根 分 布 于 表层 土 壤,致 使 果 树 吸 收 水 分 和 养 分 能 力 降 低 的 土 壤。3.4酸 化 土 壤 a c i d i f i e d s o i l由 于 自 然 土 壤 酸 化、酸 沉 降 以 及 施 肥 引 起 的 土 壤 p H 值 降 低,酸 度 增 加 至 影 响 果 树 生 长 发 育 的 土 壤。3.5次 生 盐 渍 化 土 壤 s e c o n d a r y s a l i n i z a t i o n s o i l次 生 盐 渍 化 土 壤 指 由 于 地 下 水 位 高、土 壤 缓 冲 能 力 差、降 雨 淋 溶 少、施 肥 过 多、灌 水 不 当 等 引 起 的易 溶 性 盐 分 在 土 壤 表 层 积 累,影 响 果 树 水 分 吸 收 和 生 长 发 育 的 土 壤。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23.6养 分 不 均 衡 土 壤 n u t r i e n t u n b a l a n c e d s o i l由 于 长 期 施 肥 量 与 果 树 生 长 需 求 不 匹 配,养 分 流 失 或 被 土 壤 固 化,使 得 土 壤 中 有 效 必 需 矿 质 元 素 含量 丰 缺 不 一,进 而 影 响 果 树 养 分 吸 收 和 生 长 发 育 的 土 壤。3.7有 害 生 物 积 累 土 壤 p e s t-a c c u m u l a t i n g s o i l由 于 化 肥 农 药 等 化 学 品 的 长 期 过 量 投 入 以 及 果 树 的 单 一 连 作,导 致 土 壤 生 态 环 境 失 衡,有 害 生 物 积累,土 传 病 害 频 发 的 土 壤。4 障 碍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1 板 结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1.1 施 用 有 机 堆 肥以 果 树 修 剪 粉 碎 枝 条、农 作 物 秸 秆、添 加 适 量 畜 禽 粪 便 等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有 机 堆 肥,于 果 实 收 获 后 施用,2 0 0 0 k g/亩 3 0 0 0 k g/亩,补 充 腐 熟 饼 肥、生 物 炭 以 及 中 微 量 元 素 肥。根 域 范 围 开 沟 深 施 3 0 4 0 c m或 撒 施 后 翻 耕,翻 耕 时 应 使 用 轻 型 机 械 在 土 壤 湿 度 较 小 时 进 行。其 他 技 术 环 节 参 照 N Y/T 3 7 0 4。4.1.2 施 用 土 壤 调 理 剂春 季 萌 芽 前 或 果 实 收 获 后,树 盘 撒 施,耕 翻 3 0 c m 4 0 c m。施 用 白 云 石、腐 殖 酸 为 主 的 矿 物 源 土 壤 调 理 剂 2 0 k g/亩 4 0 k g/亩,可 与 有 机 肥 或 化 肥 一 起 施 用。或 施 用 脂 肪 酸 甲 酯 磺 酸 钠、聚 氧 乙 烯 失 水 聚 醇 硬 脂 酸 酯 等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化 学 源 土 壤 调 理 剂 2 k g/亩 3k g/亩,单 独 使 用 时 拌 细 土(7 k g/亩 8 k g/亩)撒 施,也 可 以 与 有 机 肥 或 化 肥 一 起 施 用,不 可 与 碱 性 农药 和 除 草 剂 混 合 施 用。土 壤 调 理 剂 应 符 合 N Y/T 3 0 3 4 规 定。4.1.3 生 草 栽 培采 用 行 间 生 草,草 高 2 0 c m 3 0 c m 时 刈 割,翻 耕 入 土。自 然 生 草 时 应 去 除 深 根 高 杆 的 杂 草,树 盘 1 m内 清 耕。人 工 种 草,适 宜 作 物 或 深 根 绿 肥 草 种 如 油 菜、百 喜 草、三 叶 草、紫 云 英、黑 麦 草、鼠 茅 草、毛叶 苕 子 等。播 种 时 间 和 播 种 量 参 照 D B 3 2/T 2 1 0 8。4.1.4 有 机 质 覆 盖春 末 夏 前,植 株 两 侧 1 m 左 右 范 围 内,采 用 稻 壳、醋 糟、行 间 生 草 刈 割 后 的 青 草 或 秸 杆 等 进 行 树 盘 覆盖。宜 扩 大 到 全 园 覆 盖,覆 盖 厚 度 5 c m 1 0 c m。4.2 酸 化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2.1 施 用 生 理 碱 性 肥 料施 用 草 木 灰、硝 基 复 合 肥、钙 镁 磷 肥、硅 钙 钾 镁 肥 等 碱 性 和 生 理 碱 性 肥 料,不 应 施 用 硫 酸 铵、氯 化铵 等 生 理 酸 性 肥 料。4.2.2 施 用 土 壤 调 理 剂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3春 季 萌 芽 前 或 果 实 收 获 后,树 盘 撒 施,耕 翻 1 0 c m 2 0 c m。施 用 富 含 硅 钙 镁 等 元 素 的 钾 长 石、白 云石、麦 饭 石、石 灰 石、磷 矿 石、沸 石、硅 藻 土 等 为 主 要 成 分 的 矿 物 源 土 壤 调 理 剂 4 0 k g/亩 8 0 k g/亩,可 以 与 有 机 肥 或 化 肥 一 起 施 用。或 施 用 贝 壳、牡 蛎 壳 等 有 机 源 土 壤 调 理 剂 6 0 k g/亩 1 0 0 k g/亩,可 以与 有 机 肥 或 化 肥 一 起 施 用。4.2.3 生 草采 用 行 间 生 草,如 紫 云 英、黑 麦 草、苕 子、黄 花 苜 蓿、肥 田 萝 卜 等。适 期 刈 割 后 翻 耕 入 土。4.3 次 生 盐 渍 化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3.1 施 用 农 用 微 生 物 菌 剂施 用 巨 大 芽 孢 杆 菌、解 淀 粉 芽 孢 杆 菌、地 衣 芽 孢 杆 菌 等 农 用 微 生 物 菌 剂。固 体 菌 肥 2 0 k g/亩 6 0 k g/亩 与 有 机 基 肥 混 施,在 距 离 主 干 至 少 5 0 c m 环 施,翻 入 土 中 后 浇 水 保 湿;液 体 菌 肥(剂)1 0 m L/株 3 0 m L/株,可 与 腐 殖 酸、黄 腐 酸 钾、海 藻 肥 等 混 合 后 灌 根,或 随 滴 灌 施 入。菌 剂 2 k g/亩 6 k g/亩 与 有 机 物 料配 施,如 米 糠、饼 肥 等 有 机 物 料 8 0 1 0 0 k g/亩 混 合 后 施 用 在 根 周 5 0 c m 8 0 c m 范 围,随 后 加 水 保 湿 后用 稻 壳 等 生 物 质 覆 盖 避 光。农 用 微 生 物 菌 剂 应 符 合 G B 2 0 2 8 7 规 定。4.3.2 施 用 土 壤 调 理 剂草 炭 于 春 季 萌 芽 前 或 果 实 收 获 后,树 盘 撒 施,耕 翻 1 0 c m 2 0 c m。施 用 量 为 2 0 k g/亩 4 0 k g/亩,可 以 与 有 机 肥 一 起 施 用。聚 天 冬 氨 酸 于 春 季 萌 芽 期,4 0 0 g/亩 5 0 0 g/亩,稀 释 后 灌 根。4.3.3 间 作间 作 能 吸 收 土 壤 过 剩 盐 分 的 植 物,如 洋 姜,收 获 后 将 整 个 植 株 移 出 果 园。4.3.4 生 草 栽 培全 园 生 草,选 择 耐 盐 草 种 或 品 种,如 高 羊 茅,黑 麦 草。草 高 2 0 c m 3 0 c m 时 刈 割,翻 耕 入 土。4.4 养 分 不 均 衡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4.1 测 土 配 方 施 肥依 据 土 壤 养 分 检 测 结 果,补 充 缺 乏 的 矿 质 元 素,并 且 增 施 有 机 肥 2 0 0 0 k g/亩 3 0 0 0 k g/亩。4.4.2 间 作 吸 肥 作 物依 据 需 肥 特 性 差 异 选 择 间 作 农 作 物,如 氮 素 过 量 可 间 作 玉 米、菠 菜,磷 素 过 量 可 间 作 油 菜、大 豆、蚕 豆,钾 素 过 量 可 间 作 甘 薯,适 期 收 获 或 刈 割 还 田。4.5 有 害 生 物 积 累 土 壤 改 良 技 术4.5.1 施 用 微 生 物 菌 剂施 用 枯 草 芽 孢 杆 菌、地 衣 芽 孢 杆 菌、胶 冻 样 类 芽 孢 杆 菌、解 淀 粉 芽 孢 杆 菌、侧 孢 短 芽 孢 杆 菌、巨 大芽 孢 杆 菌、哈 茨 木 霉 菌、贝 莱 斯 芽 孢 杆 菌 等 农 用 微 生 物 菌 剂。施 用 方 式 同 5.3.1。4.5.2 间 作 抑 菌 作 物D B 3 2 1 1/T 1 0 7 4 2 0 2 44长 期 连 作 果 园 伴 有 土 壤 有 害 生 物 积 累 时,间 作 能 分 泌 抗 菌 物 质 的 作 物,如 葱、蒜、洋 葱、韭 菜、茼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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