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872-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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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CCS Z60 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8722024 代替 DB 31/8722015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 2024-08-05发布 2024-10-01实施 发 布 DB 31/872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 5 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6 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7 污染物监测要求.6 8 达标判断要求.8 9 实施与监督.8 附录 A(资料性)等效排气筒排放速率计算方法.9 附录 B(规范性)固定污染源废气 含三甲苯的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10 参考文献.14 DB 31/872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1/872201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DB31/872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删除了即用状态印刷用油墨VOCs含量限值要求(见 2015 版的 4.1、表 1);增加了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中苯系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收严了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见4.1、表1);增加了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要求(见4.1.2、4.1.3);增加了燃烧装置NOx、SO2排放要求及氧含量相关规定(见4.2.4、表 2);增加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见5.1、表 3);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见5.2);删除了企业边界无组织控制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控制限值要求(见 2015版的4.4、表 3);更改了污染物监测要求(见7,2015版的 5);增加了达标判定要求(见8);更改了实施与监督要求(见9,2015版的 6);更改了资料性附录A,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B(见附录 A,附录B,2015版附录 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校初、修光利、杨超、李凯骐、宋钊、张钢锋、裴冰、羌宁、叶建锋、徐萍、方奕。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年首次发布为DB31/8722015;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 31/8722024 III 引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引导印刷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对DB31/872201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本文件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月日批准。DB 31/8722024 1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边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印刷生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新建从事印刷生产的企业及印刷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9851 印刷技术术语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41616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DB 31/8722024 2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1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106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 HJ 1089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24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HJ 124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HJ 1261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HJ 128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3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HJ 13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DB 31/102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1/T 310003 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416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印刷 printing 使用模拟或数字的图像载体将呈色剂/色料(如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复制过程。来源:GB/T 9851.12008,2.1 印刷生产 printing production 指从事印刷以及印前的排版、制版、显影、涂布,印后的上光、覆膜、复合、烫箔糊盒、装订等表面整饰生产活动。印刷工业 printing industry GB/T 47542017中规定的书、报刊印刷(C2311)、本册印刷(C231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以及其他从事印刷生产活动的工业。来源:GB 416162022,3.1,有修改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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