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2 0C C S B 0 5张 家 口 市 地 方 标 准DB1307马 铃 薯 原 原 种 田 间 检 测 技 术 规 程2 0 2 4-0 8-1 2 发 布 2 0 2 4-0 9-1 2 实 施张 家 口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张 家 口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张 家 口 市 农 业 科 学 院、河 北 工 程 大 学、农 业 农 村 部 薯 类 产 品 质 量 检 验 测 试 中 心(张家 口)、蔚 县 农 业 农 村 局、张 家 口 市 农 业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支 队、张 家 口 绿 农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崇 礼 区 农业 农 村 局、沽 源 县 农 业 农 村 局、赤 城 县 农 业 农 村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籍 立 杰、马 恢、肖 长 新、张 瑞 玖、张 耀 辉、刘 栋、任 德 志、李 双 东、安 倩 倩、程 静、田 佳、方 爱 国、王 莉 红、赵 冀、田 国 联、李 爱 红、辛 梅、刘 兴 中、曹 非、梁 翰 博、孟 兆 军、徐 海利、闫 海 莉、赵 丽 平。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1马 铃 薯 原 原 种 田 间 检 测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马 铃 薯 原 原 种 田 间 检 测 中 检 测 内 容、检 测 方 法、实 验 室 验 证、检 测 报 告 等 规 范。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马 铃 薯 原 原 种 的 田 间 检 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1 8 1 3 3 马 铃 薯 种 薯G B/T 2 9 3 7 7 马 铃 薯 脱 毒 种 薯 级 别 与 检 验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脱 毒 苗经 检 测 确 认 不 带 马 铃 薯 X 病 毒(P V X)、马 铃 薯 Y 病 毒(P V Y)、马 铃 薯 S 病 毒(P V S)、马 铃 薯 卷叶 病 毒(P L R V)、马 铃 薯 M 病 毒(P V M)、马 铃 薯 A 病 毒(P V A)、马 铃 薯 纺 锤 块 茎 类 病 毒(P S T V d)的种 苗。3.2原 原 种用 脱 毒 苗 在 防 虫 网 室、温 室 或 其 他 隔 离 条 件 下 生 产 出 的 符 合 G B 1 8 1 3 3 质 量 标 准 的 种 薯。3.3品 种 纯 度品 种 在 特 征 特 性 方 面 典 型 一 致 的 程 度,用 本 品 种 的 数 量 占 供 检 样 品 数 量 的 百 分 率 表 示。3.4种 薯 批种 苗 来 源 相 同、同 一 品 种、同 一 种 植 区 域、同 一 定 植 时 间、同 一 管 理 和 繁 育 方 案 的 马 铃 薯 原 原 种 为同 一 种 薯 批。4 检 测 内 容4.1 登 记 基 本 信 息调 查 待 检 原 原 种 繁 育 的 基 础 信 息,包 括:种 植 主 体 名 称、电 话、地 址、品 种、种 植 面 积、定 植 日 期等,登 记 信 息 按 附 录 A 执 行。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24.2 田 间 检 测 内 容田 间 检 测 以 目 测 为 主,检 测 内 容 包 括:品 种 纯 度,病 毒 病(P V X、P V Y、P V S、P V M、P V A、P L R V、P S T V d),病 害(早 疫 病、晚 疫 病、黑 痣 病、疮 痂 病、粉 痂 病)。5 检 测 方 法5.1 时 期原 原 种 生 产 进 行 次 田 间 检 测,分 别 在 组 培 苗 定 植 后 4 0 d 5 0 d 和 收 获 前 1 5 d 2 0 d。5.2 田 间 检 测 范 围 和 数 量检 测 范 围 覆 盖 全 部 田 间 检 测 区 域,目 测 检 查 一 次,目 测 不 能 确 诊 的 非 正 常 植 株 或 组 织 器 官 应 采 集 样品 进 行 实 验 室 检 测。田 间 检 测 区 内,采 用 型、型、梅 花 型 等 取 样 方 法,每 亩 随 机 抽 检 5 个 点,每 个点 取 样 数 量 1 0 0 株。5.3 植 株 检 测 部 位每 株 检 测 整 株、叶 片、花、茎、根 和 块 茎。5.4 检 测 顺 序检 测 按 照 先 整 体、后 局 部 的 顺 序,检 测 顺 序 为 整 株、叶 片、花、茎、根、块 茎。先 目 测 植 株 长 势 是否 一 致,株 型、叶 型、叶、花 色 和 茂 盛 程 度、薯 型、薯 皮、薯 肉 颜 色 是 否 存 在 差 异,是 否 存 在 品 种 混 杂;再 检 测 病 害 症 状,拔 出 植 株,检 测 根 部 和 块 茎,并 沿 茎 基 部 横 切 和 纵 切 观 察。按 附 录 B 记 录 检 测 结 果。6 实 验 室 验 证对 田 间 检 测 发 现 可 疑 症 状 的 样 品,需 取 样 并 带 回 实 验 室 检 测 验 证。进 行 样 品 采 集 时,记 录 时 间、地点、品 种、样 品 号、症 状 和 待 检 测 病 害 名 称,并 拍 照 记 录。病 毒 和 类 病 毒 病 取 样 部 位 为 从 上 往 下 数 的 第三 个 侧 枝,真 菌 和 细 菌 病 取 样 部 位 为 发 病 部 位,送 往 实 验 室 检 测。按 附 录 C 记 录 检 测 结 果。7 检 测 报 告田 间 检 测 完 成 后,结 合 生 产 基 础 信 息 和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对 目 测 结 果 进 行 修 正,区 分 侵 染 性 病 害 和 非侵 染 性 病 害,排 除 药 害、肥 水、气 候、机 械 损 伤 等 影 响。按 G B 1 8 1 3 3、G B/T 2 9 3 7 7 规 定 的 田 间 检 测 参数 出 具 田 间 检 验 报 告,检 验 报 告 按 附 录 D 样 式 出 具。所 有 检 测 结 果 应 提 供 给 农 业 种 薯 管 理 部 门 或 种 薯 生产 者。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3附 录 A(规 范 性)田 间 检 测 基 本 信 息 表N o:受检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检验地点 品种名称 种植面积定植日期 检测样品区个数 样本量/株用肥名称 用肥量 用肥时间用药名称 用药量 用药时间检验单位 检验员 检测时间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4附 录 B(规 范 性)田 间 检 测 记 录 表(目 测)N o:样品区编号检验时间样区内株数混杂株数各类病株数检验员P V X P V Y P V S P V M P V A P L R V P S T V d 早疫病 晚疫病 黑痣病 疮痂病 粉痂病1234567891 0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5附 录 C(规 范 性)实 验 室 检 测 记 录 表N o:样品区编号检验时间样品株数混杂株数各类病株数检验员P V X P V Y P V S P V M P V A P L R V P S T V d 早疫病 晚疫病 黑痣病 疮痂病 粉痂病123456789D B 1 3 0 7/T 4 6 5 2 0 2 46附 录 D(规 范 性)田 间 检 验 报 告 样 表N o:受检单位 品种名称检验地点 种苗来源检验区个数 样品区个数样本量/株 取样总株数/株检验员 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检测项目 病株率/%检测项目 病株率/%P V X 早疫病P V Y 晚疫病P V S 黑痣病P V M 疮痂病P V A 粉痂病P L R V 混杂株P S T V d检测结论签发日期:年 月 日检测意见批 准:审 核:制 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