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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cindasc 89 生态文明入宪,开启青山绿水新征程 环保行业 2018 年 度 中期 投资策略 2018 年 6 月 25 日 范海波 行业分析师 吴 漪 行业分析师 丁士涛 行业分析师 王 伟 行业分析师 唐伊辰 研究助理 1 号 楼 6 层 研究 开 发中心邮 编: 100031生态文明入宪,开启青山绿水新征程 2018 年 6 月 25 日 生态文明入宪,开启青山绿水新征程。 2018 年 3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增加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方面的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国家根本准则。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将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类、国土空间规划类职责分别统一起来。 大气治理 : 开展蓝天保卫战,钢铁超低排放打响非电领域第一枪 。 为进一步改 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 空气质量 ,”2018-2019 年蓝天 保卫战 ”打响 。生态环境部发布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 差异化政策提升钢企积极性。 水环境治理: 水十条“中期考核”,水务 PPP 量质齐增 。 水源地、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进行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有望提前完成。 PPP 新政优化市场环境,水务 PPP 量质齐增。 固废处臵 :环卫市场化进程迅猛,危废处臵价格上扬 。 2018 年 1-5 月环卫项目落地大幅增加。垃圾焚烧项目进入成熟期 , 龙头企业继续扩张。督查加紧,危废处臵价格上扬。打击“洋垃圾”,国内再生资源产业链亟待发展。 行业投资评级: “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反映了新 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路径的优化升级。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将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类、国土空间规划类职责分别统一起来,解决了“九龙治水”问题。维持环保行业“看好”评级。我们建议关注三条投资主线: 1) 关注从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龙头企业 ; 2)关注从事环卫及产业链一体化业务的龙头企业; 3)关注水环境综合治理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 建议关注的公司 : 龙净环保(“增持” 评级)、启迪桑德(“买入”评级)、碧水源 。 股价催化剂: 环保政策出台;污染事件发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业内公司重组收购频繁 ;签订重大项目合同 。 风险因素: 政策出台和执行力度不达预期; 市场竞争加剧 ; 投资并购整合风险 ; 业内公司存在项目进展和业绩确认不达预期的风险 ; 股价波动风险。本期内容提要 :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 研究 投资策略 环保行业 看好 中性 看淡 上次评级: 看好, 2017.12.6 环保行业 相对沪深 300 表现 目 录 投资聚焦 . 2 生态文明入宪,开启青山绿水新征程 . 3 建设生态文明成为中国根本准则 . 3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组建 . 3 专项行动亮剑,水污染和大气治理是重点 . 4 大气治理:钢铁超低排放打响非电领域第一枪 . 5 “大气十条”一阶段收官,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 5 京津冀秋冬污染攻坚目标达成,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 . 6 钢铁超低排放征求意见,差异化政策提升积极性 . 7 水环境治理:水十条“中期考核”年,水务 PPP 量质 齐增 . 8 水源地、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进行时 . 8 监管给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有望提前完成 . 9 PPP 新政优化市场环境,水务 PPP 量质齐增 . 10 固废处理处臵:环卫市场化迅猛,危废处臵价格上扬 . 16 环卫项目落地大幅增加,市场化迅猛 . 16 垃圾焚烧项目进入成熟期,龙头企业继续扩张 . 18 督查加紧,危废处臵价格上扬 . 20 打击“洋垃圾”,国内再生资源产业链亟待发展 . 21 行业评级与投资主线 . 22 建议关注的公司 . 23 风险因素 . 24 表 目 录 表 1: 2018 年生态环境督查专项行动 . 4 表 2:近几年水体污染事件 . 8 表 3:退库的水务类环保项目 . 11 表 4: 2018 年截至 5 月水务市场 PPP 项目 . 12 表 5: 2018 年 1-5 月环卫项目落地一览(部分) . 17 表 6: 2018 年 1-5 月垃圾焚烧项目落地一览(部分) . 19 表 7:近年来我国推动再 生资源发展的部分政策 . 22 图 目 录 图 1: 2013-2017 年中国重点区域 PM2.5 浓度(单位:微克 /立方米) . 6 图 2: 2013-2017 年中国重点区域 PM10 浓度(单位:微克 /立方米) . 6 图 3:全国黑臭水体治理进程分布 . 10 图 4:全国黑臭水体城市分布 . 10 图 5:财政部第四批环保示范项目投资额环保占比 . 12 图 6:财政部第四批环保示范项目数目环保分类 . 12 图 7: 2018 年 1-5 月环卫项目占比 . 17 图 8: 2017 年固废龙头企业垃圾焚烧规模(吨 /日) . 19 图 9:我国危废产量及处臵缺口情况 . 20 图 10:危废处理途径占比 . 20 图 11:近年来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变化 . 21 图 12:我国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占比 . 21 投资聚焦 关键假设点 环保行业督查专项行动力度不放松, 环保投入持续增加 , PPP 模式可持续 发展 。 有别于大众的认识 如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按期执行, 2019 年将会是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 爆发的一年。 我们认为 : 1) 2016 年开始的供给侧改革使得钢铁行业集中度提高、整体业绩有了很大改善,是非电领域中最适宜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行业; 2) 2017 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调控的严格执行使得意见的差异化激励机制具有吸引力,钢铁企业对烟气处理设施改造的积极性提升。 PPP 新政 对 水环境治理 PPP 影响 有限 。 PPP 新政 、清库行动、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组合拳,有利于行业内真正以水环境治理为主业的建 设 +运营类龙头公司 。目前 PPP 清库基本已经结束 , 2018 年又是“水十条”中期考核年,水环境项目受 PPP 收紧影响 不大 。 我们 认为, PPP 仍将是 水务行业 未来的 主导模式 , 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 将 量质齐增 , 行业市场规模 持续扩大。 虽然应激上涨的危废处臵价格将在督查行动后有所回落,但 在环保执法趋严、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背景下, 我们 预计危废处臵价格将长期维持高位。 受生态环境部的“清废行动 2018”环保督查影响,危废处臵价格应激上扬 ,我们预计后期将有所回落 。 但 长期来看,固废非法倾倒督查加紧,违法成本大幅提高,正规处理能力又存在 较大缺口,危废处臵行业将持续景气。 推荐逻辑 2018 年 3 月,“生态文明”写入宪法, 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 中国 社会经济发展路径的优化升级。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将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类、国土空间规划类职责分别统一起来 , 解决 了 “九龙治水”问题 。 维持 环保行业 “看好”评级。 我们建议关注三条投资主线: 1) 关注从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龙头企业 ; 2)关注从事环卫及产业链一体化业务的龙头企业; 3)关注水环境综合治理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 市场表现催化剂 环保 政策出台;污染事件发生;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业 内公司重组收购频繁;重大 项目 合同 签订 。 建议关注的公司 龙净 环保(“增持“评级)、启迪桑德(“买入”评级) 、 碧水源 。 风险因素 政策出台和执行力度不达预期; 市场竞争加剧; 投资并购整合风险 ; 业内公司 项目进展和业绩确认不达预期的风险。 生态文明入 宪 , 开启青山绿水新征程 建设生态文明成为中国 根本准则 2018 年 3 月 11 日,十三届中 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调整充实中国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增加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 国方面的内容。“生态文明”、 “推动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等重要表述,被写入宪法 。 “ 生态文明 ” 入宪有利于推动环保法律法规完善、提高执法效率。 中 国现行与环境保护 相 关的法律 法规 , 由不同职能部门起草, 存在内容碎片化、 制度 冲突 、资源与环境分别立法 等问题 , 导致立法、修 法成本高,也使得法律的执行困难。 生态文明入宪赋予国务院总领生态文明建设的职权,有利于 对生态环境实施统一监管、协 同执法,改革 部门间不协调、不联动的弊端,提升监管效率和效能。 “生态文明”入宪,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路径的优化升级。在改革开放的 30 多年快速工业化进程里,中国以土地、资源、劳动力等廉价生产要素吸引外资,不惜牺牲环境 ,遵循近代发达国家普遍经历的“先发展、后治理”路径。然而,粗放的发展方式使得 生态环境退化、资源约束 收紧,雾霾遍布、黑水肆流、垃圾围城,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入宪,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宪法确认,更是对 改善生活环境迫切需求的回应,表明中国正以更成熟的姿态思考和转变国家民族的发展方式。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组建 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 将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类、国土空间规划类 职责 分别统一起来,旨在解决“九龙治水” 问题。 生态环境部于 2018 年 4 月组建。根据 2018 年 3 月 13 日国务院机构 改革方案, 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臵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 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 预计 于 2018 年 6 月组建完成。根据机构改革方案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5 月 7 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主持会议宣布,拟成立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海洋、测绘、综合 6 大部门,下辖 16 司, 探索 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的机制。 专项行动亮剑 , 水污染和大气治理是重点 近 2 年, 原 环保部的重点 专项行动,涉及大气污 染防治、 黑臭水体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打击“洋垃圾”等方面 。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是 2018 年的督查重点。 2018 年 4 月初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 中国 未来三年要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攻坚战。生态环境部组建后,于 2018 年 5 月到 6 月迅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从持续时间和涉及范围来看,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治理专项行动将贯穿 2018 年。 表 1: 2018 年生态环境督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 时间 区域 内容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 18/6-19/4 京津冀“ 2+26”城市、汾渭平原 11 城市、长三角地区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第一阶段 18/6/11-18/8/5 京津冀“ 2+26”城市 4 个轮次,“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第二阶段 18/8/20-18/11/11 京津冀“ 2+26”城市、汾渭平原 11 城市 6 个轮次,排查工业 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 阶段 18/11/12-19/4/28 京津冀“ 2+26”城市、汾渭平原 11 城市、长三角地区 11 个轮次,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18/6 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 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 “清废行动 2018“ 18/5/9-18/5/15 长 江经济带 11 省市 摸排核实 2796 个固体废物堆存点,发现 1308 个堆存点存在问题。分三批对 81 个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8/5-18/12 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 8个省区市的 20 个城市 按照“水十条”要求, 2017 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 60%以上。 第一阶段 18/5-18/6 由南至北分 3 批现场督察, 15 个工作日出清单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 18/9-18/10 整改巡查 第三阶段 18/11-18/12 约谈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8-19 全国 2018 年底前,全部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和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2019 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 第一批 18/5/20-18/ 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其他省 该行动还对 2016 2017 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6/2 份地级及以上城市 头看”督查。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 2018 全国 2018/3/26 审议通过 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查行动 2018 全国 2017 年年底起禁止废弃塑胶、纸类、废弃炉渣与纺织品进口; 2018 年年底起禁止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 16 种废金属、化学废品的进口; 2019 年底起禁止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 16 个品种固体废物的进口。 “绿盾 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2018 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 对 469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 847 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对“绿盾 2017” 整改情况“回头看”。 “绿盾 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 17/7-17/12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调查处理涉及 446 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 2.08 万个,关停取缔违法企业 2460 多家。 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 17/7 全国 共检查企业 1792 家,对 1074 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 60%。 大气治理:钢铁超低排放打响非电领域第一枪“大气十条”一阶段收官,空气质量整体改善2013 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条措施,明确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根据原环保部公告,截至 2017 年底,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完成一期指标,“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2017 年,全国 74 个重点城市 PM2.5 平均浓度为 48 微克 /立方米,相对于 2013 年的 72 微克 /立方米下降 33.3%; 2017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 PM2.5 平均浓度分别为 64.6 微克 /立方米, 44.7 微克 /立方米, 34.8 微克 /立方米,相较 2013年分别下降 39.2%, 33.3%, 26.0%,超额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具体指标。2017 年,北京市的 PM2.5 平均浓度为 57 微克 /立方米,相较 2013 年年均浓度下降 36.0%,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 60 微克 /立方米左右的指标。图 1: 2013-2017 年中国重点区域 PM2.5 浓度(单位:微克 /立方米) 图 2: 2013-2017 年中国重点区域 PM10 浓度(单位:微克 /立方米) 0204060801001202013 2014 2015 2016 2017全国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2013 2014 2015 2016 2017全国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京津冀秋冬污染攻坚 目标达成 , 持续 开展蓝天保卫战 虽然我国 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继续 改善,但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 5 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 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和 2017 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细则 要求,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 2+26”城市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通报 指出,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 2+26”城市 PM2.5 平均浓度为 78 微克 /立方米 , 同比下降 25.0%,重污染天数为 453天,同比下降 55.4%,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下降 15%的改善目标。 为 进一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及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 2018 年 6 月 7 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 2018-2019 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 。 本次强化督查从 2018 年 6 月 11 日开始,持续到 2019 年 4 月 28 日结束 , 共动用约 1.8 万人(次) 。生态环境部将对“ 2+26”城市总体安排 200 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 11 个城市总体安排 90个左右的督查组。第一阶段有 200 多个督查组;第二、三 阶段有 290 多个督查组;还预留了 100 多个特别机动组。 强化督查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工业炉窑整治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运输结构及方式调整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等。 2018 年 6 月 11 日,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正式开始, 200 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185 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 1544 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的 193 家企业(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占比为 12.5%。 钢铁超低排放征求意见,差异化政策提升积极性 我国的大气污染从源头来看,可分为三类:一 是工业源,包括以火电为主的燃煤电厂以及钢铁和水泥生产的非电领域, 是大气污染中最主要的排放源 ;二是生活源,主要是居民散煤燃烧、餐饮业所造成的污染; 三是流动源,主要为机动车、非道路交通工具和机械设备的气体排放。 2015 年全国 39.6 亿吨煤炭消费总量中, 电力 行业 耗煤量约为 50%, 另一半 由 非电工业领域 消耗,但 目前 非电 行业 的除尘 、 脱硫、脱硝治理较 电力行 业相差甚远。 在我国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中,非电行业占比达到57.66%,甚至要高于电力行业的废气排放量。面对 仍然严重的 大气污染, 非电行业的 烟气治理 与 改造 行动迫在眉睫。 2018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 发布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 : 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 2020 年底前完成钢铁产能改造 4.8 亿吨, 2022 年底前完成 5.8 亿吨, 2025 年底前完成改造 9 亿吨左右。 新建 (含搬迁 )钢铁项目要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 2020 年 10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2 年底前,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基本完成;到 2025 年底前,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力争实现超低排放。 意见 对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控制标准相当于火电超低排放标准 :烧结机 烟气、球团焙烧烟气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35、 50 毫克 /立方米,其他污染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每立方米 10 毫克、 50 毫克、 150 毫克。同时,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 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 80%以上,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意见 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赋予了差异化的 政策 : 重点推进粗钢产能 200 万吨及以上的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全面完成或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省级政府 对电价 实行加价,加价标准不高于每千瓦时 0.1 元。 对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 减免绿色货运增值税。 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加大 秋冬 季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不予限产或少限产。 我们认为 : 1) 2016 年开始的供给侧改革使得钢铁行业集中度提高、整体业绩有了很大改善 , 是非电领域中最适宜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行业 ; 2) 2017 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调控的严格执行使得意见的 差异化 激励机制具有吸引力,钢铁企业对烟气处理设施改造的积极性提升 ; 3) 正式文件发布尚待时日,按 意见稿,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改造期限十分紧张, 如按期执行 , 2019 年将会是 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 爆发的一年。 水环境 治理: 水十条“中期考核” 年 , 水 务 PPP 量质 齐增 水源地、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进行时 根据“水十条”的目标, 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水十条”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定的目标为:到 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高于 93%;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 (劣于 V 类 )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左右,长 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2018 年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涉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 8 个省 20 个城市,开展督查工作。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督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后续还将开展问题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 5 月 -6 月,督查组将分三批对全国 36 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 月 -10 月,对问 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 10 月 -12 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同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也如火如荼地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规定, 原环保 部、水利部联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 。 计划在 2019 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水源地、黑臭水体整治行动的同步展开切实地解决水务环境问题,进一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表 2: 近几 年水体污染事件 时间 事 件 2018/6/13 云南昭通市敷衍整改垃圾污染问题久拖不决,垃圾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 2018/6/11 广东清远市黑臭水体整治弄虚作假周边居民叫苦不迭。 2018/6/4 黑龙江哈尔滨市西泉眼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 2018/5/7 南宁 8.6 公里河道现上百排污口多条河被黑臭攻陷。 2018/4/2 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 ,违法生产,污水直排。 2018/3/31 河北省宁晋县农灌井水质变红,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2017/11/22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海水污染。 2017/6/20 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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