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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 年 XX 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专 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金补助,共 54 个县 ,其中 2015 年奖补 20 个试点县, 2016 年奖补 34 个试点县。 ( ( 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资金支出效 率和使用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根据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 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 2014 7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组织评价小组,对 2015-2016 年 XX 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专项资金(下 简称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资金) 14254.4 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 “ 三农 ” 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2014 17 号)和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意见 (粤府办发 2015 11 号)等要求, XX 省设立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资金,旨在 通过开展农村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试点工程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帮助农户逐步解决贷 款难问题,二是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贷款、 取款、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 “ 村村 通 ” 工程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投入以地方投入为主,省财政安排奖补 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支持范围包括粤东西北地区(包括惠州市、肇庆市)和江门 市的恩平市、台山市和开平市(其中对台山市和开平市补助 70%)。奖补时间自 2015 年至 2017 年。 (二)资金概况。 1.补助范围 2015 年、 2016 年省委、省政府对实施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项目的试点县给予专项 1 2.资金分配方式 采用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实行 “ 预安排、后清算 ” 制度,资金清算 在下一年度 资金预安排时开展,按照 “ 多退少补、据实清算 ” 的原则进行。 3.资金构成及补助标准 2015-2016 年期间,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资金共 14,254.4 万元,包含 4 个子 项,即对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建设、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农村助农取款 1 2017 年奖补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绩效难以衡量,故暂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基于省金融办的自评材料、评价小组现场考察了 10 个试点县区 的项目,进行绩效 点分别进行奖补。其中奖补县级综合征信中心 51 个,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 /个,共 510 万元,占比总资金的 3.58%;奖补信用村 7,907 个,一次性奖补 1 万元 /个,共 7,907 万元,占比总资金的 55.47%;奖补 11,154 个金融服务站,一次性奖补 0.3 万元 /个, 共 3,346.2 万元,占比总资金的 23.47%;奖补 12,456 个助农取款点,一次性奖补 0.2 万元 /个,共 2,491.2 万元,占比总比金的 17.48%。 (三)项目绩效目标。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开展 信用村评定活动),推动 “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 ” 、 “ 政银保 ” 合作农业贷款、妇 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四项行动,帮助农户逐步解决贷款难问题; 二是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使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 取款、保险等基础金融服务,全面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区域全覆 盖、业务全覆盖、 人群全覆盖。 二、绩效分析 2 分析,现场考察抽样县区数量占全省 54 个试点县区的 18.52%,资金额度占全省总资金 的 21.23%。从分布区域来看, 10 个县区中含粤西地区 5 个县区、粤东地区 5 个县区。 详见下表 2-1。 表 2-1 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抽样县区情况 2 截止现场评价完成前, 54 个县区中,仅有 13 个县区提交了自评材料,详见评价说明。序 号 项目单位(地区) 所属地区 年度 安排资金 (万元) 1 新兴县金融局 粤西 2015 220.5 2 罗定县金融局 粤西 2015 432 3 郁南县金融局 粤西 2015 268.5 4 广宁县金融局 粤西 2016 290.80 5 四会市金融局 粤西 2016 196.30 6 澄海区金融局 粤东 2015 148.5 7 饶平县金融局 粤东 2015 287.5 8 潮安区金融局 粤东 2016 446.00 9 博罗县金融 局 粤东 2016 408.50 10 惠东县金融局 粤东 2016 326.90 抽样地区合计资金 3,025.5 2015 年 -2016 年普惠金融村村通奖补专项资金预安排资金合计 14,254.4 选取样本金额占比 21.23% 依据既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价小组评定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奖 补资金使用整体绩效为 80.88 分。从 9 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看(详见图 1-1), 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方面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 在前期准备、绩效方面尚有提升空 间。图 2-1 项目二级评级指标得分率 (一)前期准备。 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论证决策的 合理性、项目绩效 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障措施的健全性,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 得分 16.73 分,得分率为 83.65%。 1.论证决策。 该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6.81 分,得分率为 97.29%。总体而言,专项资金设立 符合我省通过开展普惠金融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政策,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金的申报、评审、核定过程比较规范。评价发现,各试点 县的申报项目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抽查的罗定市、潮安区 10 个县(区、市) 中,有惠东县、博罗县、潮安区 3 个县区 未提供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难以表明资金分 配的合理性。 2.目标设置。 该指标主要考察目标设定依据是否充分、目标是否与预算资金匹配,目标是否包 含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有明确的衡量标准以及目标的量化程度,指 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4.57 分,得分率为 65.29%。 专项资金设立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绩效目标。用的监控措施,抽查的 10 个县区中有 2 个 未制定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等规范 各县区基本能按照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 的意见等文件设定整体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工作目标,且整体目标与资金预算基本匹 配,但均存在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不充分、目标完成程度缺少衡量标准和量化指标不足 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应作为绩效目标设定依据的 XX 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建 设检查验收标准( 2015、 2016 年)对于大部分验收指标未提 出量化的衡量标准,不 利于各县区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如 “ 县级综合征信中心验收标准 ” 要求 “ 有办公场 所 ” 、 “ 有人员 ”“ 有设备 ” ,但仅要求 “ 有 ” ,未提出指标要达到的程度。而且, 省级部门的验收要求局限于四项平台本身,未对市、县级政府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要 求,如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完成达标比例(达到一定比例,方能获得奖补资金),较 大程度上使得各县区间工作进度、绩效不均衡。(详见存在问题)。二是项目缺少涉 农贷款额度增量、涉农贷款增长速度、涉农贷款农户户数增长等效果指标,难以保障 项目实施效果。 3.保障措施。 该指标主要考察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合理、监管措施及风险控制是否有效合理,指 标分值 6 分,评价得分 5.35 分,得分率为 89.17%。专项资金主要由省财政厅会同省金 融办监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对奖补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做 出明确要求,不利于资金的安全保障和高效使用(详见存在问题)。从各县区来看, 大部分县区的金融部门制定了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部分县区还建立 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比较合理、有效的跟踪监管措施,但是也有部分县(区) 未制定关于 专项资金使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未对下拨至镇级的经费提出保障专款专 3 性文件。 (二)项目实施。 该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两个方面考察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指标分值 30.00 分,评价得分 26.96 分,得分率为 89.87%。 4.资金管理 3 罗定市与郁南县未提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文件,同属云浮市的新兴县提供了新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普惠金融村 村通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 通知(新财 2016 56 号)。率较高,但有少部分县区预安排资金与实际所需资金差距较大,且资金支出率较低 , 单位名称 项目年度 安排金额(万元) 到位资金 实际支出 结余情况 预安排 新兴县 2015 220.5 +4.2 224.7 224.7 0 郁南县 2015 268.5 +5.1 273.6 273.6 0 罗定市 2015 432 +8.3 440.3 427.8 12.5 广宁县 2016 268 +22.8 290.8 149.90 140.9 四会市 2016 192 +4.3 192 0 192 博罗县 2016 507 -98.5 408.5 84.60 323.9 该指标主要考察资金安排情况(是否足额、及时),资金使用效率、支出规范性 和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 14 分,评价得分 12.18 分,得分率 87.00%。 ( 1)资金足额到位。省财厅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11 月预安排了 2015 年、 2016 年的专项资金给各 地市(省直管县),抽查的各地市、县(区)财政局均能足额 划拨资金给项目单位。 ( 2)部分年度资金支出滞后。截至 2017 年 6 月,大部分抽查县区的资金使用效 4 如 5 个 2016 年试点县平均资金使用效率为 14.45%,有 3 个县(区)资金支付率为 0。 详见下表 2-2: 表 2-2 现场勘验县区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4 限于自评材料提交不全、资金数据核实难度大、时间紧迫,现从现场抽查的 10 个县(区)说明专项资金的安排、 到位、实际使用情况。截止 2017 年 6 月,四会市、潮安区、惠东县均未有资金发生。形式,对项目质量的现场跟踪监管与指导有缺失。 10 个县区中有 4 个县区 未提供市、 安全(跟踪)监管, 10 个县区中有 7 个县区 未提供资金跟踪监管佐证材料;二是部分 惠东县 2016 420 -93.1 326.9 0 326.9 澄海区 2015 148.5 0 148.5 148.5 0 潮安区 2016 184.125 +261.875 184.125 0 184.125 饶平县 2015 225.9 0 225.9 225.9 0 合计 2,866.525 - 2,715.325 1,535 1,180.325 注:安排资金包括清算后应安排的资金,到位资金指实际到本级财政的资金,实 际支出指本级财政划拨给项目单位的奖补资金。 ( 3)资金支出规范。如上所述,除个别县(区)未使用资金外,其余县区均能按 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XX 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 2015 34 号)、 XX 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 2016 86 号)等规定使用资金, 会计核算能做到专账核算、会计凭证规范齐全。 5.项目管理 该指标主要从申报审核、跟踪监 管、复核验收、信息公开管理等方面考察项目实 施程序的规范性。指标分值 16.00 分,评价得分 14.78 分,得分率为 93.24%。 ( 1)申报审核程序规范。各县(区)均能按照省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镇(街) 及时申报,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后,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申报信 息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汇总后提交给市级金融部门审核;市级部门在审核、汇总后, 提交省金融办金融部门审核、汇总;省金融办再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在审核 后,要求省金融办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方办理预算下达和资 金拨付手续。 ( 2)跟踪监管工作不扎实。一是资金下达给镇(街)后,当地财政部门缺少资金 5 县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管多采用要求镇街向县级金融部门报送进度表(月报表)的 6 县级金融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监管措施对项目实施质量跟踪监管的书面记录。 5 6 7 个县区分别为潮安区、澄海区、饶平县、惠东县、郁南县、罗定市、广宁县。 4 个县区分别为澄海区、潮安区、郁南县、罗定市。( 3)部分验收复核流于形式,无实质意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省级 部门开展全省验收前,县级金融部门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 XX 省农村普惠金融 试点跟踪督办工作方案(粤金函 2014 817 号)相关建设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市级 金融工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调研发现部分县区存在验收不 严格、不规范现象。潮州市饶平县的樟溪镇锡坑村与浮滨镇麦园村的金融服务站验收 评分表无自评得分,该市潮安区沙溪镇前陇二村的信用村建设、助农取款服务点以及 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验收表在未出具各项分的情况下却有合计分,表现出自评有 很大的随意性。汕头市缺少验收复核的书面材料。 ( 4)信息公开工作比较规范。各地均能通过镇(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宣传 信用村建设、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等普惠金融 “ 村村通 ” 相关政策知识,提升了 群众获取金融服务信息的便捷性。 (三)绩效表现分析。 6.经济性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的情况下,项 目资金预 算控制的情况。指标分值 5 分,评价得分 4.50 分,得分率为 90.00%。项目资 金安排实行 “ 预安排、后清算 ” 制度(资金清算在下一年度资金预安排时开展,按照 “ 多退少补、据实清算 ” 的原则进行)。截至 2017 年 6 月,抽查的 10 个县(区)已 预安排资金 2,866.525 万元,清算后,省财厅收回资金 191.6 万元,需增补 306.575 万元,其中已增补 40.4 万元,还需增补潮安区的 261.875 万元、四会市的 4.3 万元, 小计 266.175 万元(详见表 1-1),表明个别县区控制资金支出不超预算的能力有待提 升。 7.效率性 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数量及质量情况。指标分值 10 分, 评价得分 10 分,得分率 100%。截止 2017 年 6 月,抽查的 10 个县区均完成了省级部门 验收,并通过了验收。申报、审核、复核总结等各项工作均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要求的进度按时完成。 8.效果性 该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30 分,评价得分 17.90 分,得分率为 59.67%。 ( 1)经济效益方面:总体而言,抽样县(区)的平均农户人均增收( 2016 年相比 7 年相比 2015 年增长 5.79%)却低于 GDP 增长速度, “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 ” 、 “ 政 银保 ” 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四项行动(下简 称四项行动)在解决涉农贷款难问题上的作用微弱,有待持续提升。主要问题有:一 是四项行动相关贷款占比当地涉农总贷款平均水平极低,均不到 5%。其中,农村产权 抵押担保贷款平均占比 2.26%,最高的饶平县为 14.99%, 8 个县区低于平均值 8; “ 政 9 10 11 为 46.93%,未实现预期目标值 50%。 12三是 “ 三农 ” 直接融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 13 农 ” 直接融资活动。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方面,除广宁县、潮安区未提供数据外,其余 8 个县区的平均增长率 13.95%,最高的饶平县为 124.22%,最低负 37.89%,增长率低于 14 ( 2)社会效益方面:整体而言,项目开展的四项平台、四项行动对于提升农村金 融服务水平起到了政策导向作用,特别是助农取款点、乡村金 融服务站的建设帮助农 7 8 据 2016 年 XX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粤东和粤西 GDP 增长率为 7.4%和 7.3%。 澄海区、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广宁县、四会市、惠东县、博罗县等 8 个县区均低于平均水平,其中澄海区 未开展此项工作,按 0 计算。 9 新兴县、郁南县、广宁县、惠东县、博罗县、潮安区、饶平县等 7 个县区低于平均水平,其中郁南县、广宁县、 饶平县未开展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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