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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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事:加强 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级财政资金 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受省财政厅委托,我所对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 级财政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 况 (一)资金背景。 XX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 提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就 是要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 XX。坚持节 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坚持可持续发展 ,坚定走生产发 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实现“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的发展目标,我省 加大财政投 入力度,将“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列入 2016 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项目,并且列入 2016 年省 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2016 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 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第八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包括 5 类项目(项目内容和主要目标任务详见表 1-1)。 - 1 -序号 评价项目 项目 简称 主要目标任务 1 35.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 26 元 生态公益林 项目 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 ,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 ,健全完 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 2 36.启动练江流域普宁、潮阳、潮南 3 个纺织印 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园区基 础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保设施主体工程 建设 3 个纺织印 染环保中心 项目 以产业集聚强化工业污染治理,以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改善水环境质量。从而完成练江污染整治“一年有进展, 三年见成效,六年除黑臭”的总体目标。 3 37.对纳入计 划的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按 日处理能力每万吨 1000 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 生态县污水 处理厂项目 支持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在建和新建的污水处理管 网建设、污水管网养护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 4 38.启动 15 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示范县镇村污水处理项 目 指导全省 15 个生活污水采用 PPP 模式处理示范县(市、 区)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污水处理设 施区、县域、镇、村全覆盖。 5 39.全面完成“一县一专场”建设任务,村庄保 洁覆盖面达到 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比例 达到 30%, 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垃圾处理项 目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 理体系和管理长效机制 ,实现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基 本完成全省村庄整治任务。 表 1-1. 2016 年第八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注:评价项目对应 XX 省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 2016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粤府 2016 18 号)附件 3。 - 2 -(二)资金概况。 1.财政资金投入总量。 本次评价对象为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事:加强污 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省级财政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 绩效,包括生态公益林项目、 3 个纺织印染环保中心项目、生态 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示范县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 专项资金共计 231,013.6 万元。 根据资金性质,现场评价时适 当将评价范围延伸至相关市、 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 2.专项资金类型、数目和涉及的主管部门情况。 ( 1)生态公益林项目专项资金 182,313.6 万元,用于将省 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 26 元。专项资金省级业务主 管部门为省林业厅,具体项目实施单位为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 有省级生态公益林分布的县林业部门及相关镇镇政府、行政村村 委会。 ( 2) 3 个纺织印染环保中心项目专项资金 16,000 万元,用 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省级业务主 管部门为省环境保护 厅。 XX 省环境保护厅 XX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治污保 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环 2016 21 号)要求:此项资金由普宁、潮阳、潮南 3 县 - 3 -地方政府根据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2014-2020 年) 安排实施项目,报省环保部门审核后实施。启动练江流域普宁、 潮阳、潮南 3 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是练江流域综合 整治的重点工作,责任主体为当地政府,各县牵头协调部门分别 是普宁市经信局、潮阳区环保局、潮南区环保局。(注: 3 县均未 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资金安排用于 3 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 心建设,也未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方案)。 ( 3)生态县污水处理厂项目专项资金 8,000 万元,用于对 纳入计划的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按日处理能力每万吨 1,000 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为省住建厅,具体组织 和实施单位为乐昌、始兴、和平、龙川、陆河、信宜 6 个县住建、 环保主管部门。 ( 4)示范县镇村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资金 17,000 万元, 用于 启动 15 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为省住建厅,组织实施单位主要为 15 个示范县的住建、环保、 水务部门。 ( 5)垃圾处理项目专项资金 7,700 万元,用于支持粤东西 北地区县级全面完成“一县一专场”建设任务和治污保洁设施建 设,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为省住建厅,具体组织和实施单位为相关 县住建、环卫部门和镇政府、行政村村委会等(专项资金情况见 - 4 -序号 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名称 金额(万元) 1 生态公益林项目 2016 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182,313.6 2 3 个纺织印染环保 中心项目 2016 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练江流域综合 整治资金) 16,000 3 生态县污水处理 厂项目 2016 年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污 染防治减排方向) 8,000 4 示范县镇村污水 处理项目 2016 年省财政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 17,000 5 垃圾处理项目 2016 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 金(治污保洁及垃圾处理方向) 7,700 合计 231,013.6 序号 项目简称 绩效目标 1 生态公益林项 目 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 ,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 ,健全完善生 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补偿性资金发放率达到 100%。加强 管护,有效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开矿、采脂、采石、挖 砂、 取土、打树枝等违规行为,遏制森林火灾和病虫害。 表 1-2)。 表 1-2 2016 年第八件民生实事省级专项资金情况表 (三)绩效目标。 各类项目 2016 年的绩效目标详见表 1-3。 表 1-3.2016 年第八件民生实事绩效目标 - 5 -2 3 个纺织印染 环保中心项目 以产业集聚强化工业污染治理,以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改善 水环境质量。从而完成练江污染整治 “ 一年有进展,三年见 成效,六年除黑臭 ” 的总体目标。(具体详细量化指标参见 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2014-2020 年) 3 生态县污水处 理厂项目 支持龙川县等(共 6 个县)生态发展地区的 9 个县级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 4 示范县镇村污 水处理项目 指导全省 15 个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县(市、区)推进污水处理 设施 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县域、镇、村全 覆盖。到 2016 年度,启动 40%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 目,即 326 座污水处理厂、 3608 公里污水管网和 11802 座农 村污水处理设施。 5 垃圾处理项目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 系和管理长效机制 ,实现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基本完成全 省村庄整治任务。 2016 年度,启动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80% 的建设项目,即 19 座卫生填埋场、 6 座无害化焚烧厂、 64 座 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评价结果 本次现场评价按随机抽样原则,同时考虑抽取资金总额、项 目数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评价小组抽取了 9 个地市 12 个县的 各类项目进行现场 评价,部分项目延伸抽查到镇、行政村,现场 核查金额 42,809.44 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 18.5%,(现场评价 项目详见表 2-1)。由样本推断总体,最终评价结论以现场评价结 - 6 -果为主,兼顾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评和提供自评材料情况, 综合评定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生 态建设)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 74.91 分(综合评分情况 详见附件 3),绩效等级为中。 - 7 -序 号 市县 项 目 生态公益林 项目 3 个纺织印染 环保中心项目 生态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示范县镇村污 水处理项目 垃圾处理项目 市县资金 合计 粤财农 2015 420、 546 号 粤环 2016 21 号 粤建计函 20163482 号 粤建城函 2016 749 号 粤建城函 2015 2312 号 粤财工 2016 87 号 1 翁源县 2578.30 96.09 2674.39 2 五华县 5543.90 5543.90 3 连平县 2827.36 107.30 2934.66 4 蕉岭县 1000.00 1000.00 5 龙川县 2000.00 2500.00 1000.00 5500.00 6 潮阳区 4000.00 4000.00 7 潮南区 6500.00 116.70 6616.70 8 普宁市 5500.00 5500.00 9 潮安区 1000.00 1000.00 10 阳春县 3719.83 81.92 3801.75 11 高州市 3163.87 74.17 3238.04 12 陆河县 1000.00 1000.00 合计 17833.26 16000.00 2000.00 3500.00 3000.00 476.18 42809.44 表 2-1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八件事: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现场评价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 8 -三、主要绩效 在“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总目标的指导下,从国 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出发,专项资金为我省治理环 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 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生态公益林扩面 提质,生态效益得到较好发挥。 2016 年,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基本形成了统一规划、分级管 理、科学经营、严格管护的管理系统。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提高到每亩 26 元,林权纠纷调解工作见成效,各地补偿资金发 放率得到提高,鼓舞了山区林农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 性。生态公益林管理管护工作普遍比较到位,实现了生态公益林 森林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据统计, 2016 年底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提高到 7,212.42 万亩,占国土总 面积的 26.8%,占林业用地的 43.9%,位居全国 前列。在生态公益林的推动下,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加 1.88 个百 分点,达 58.88%;森林蓄积量增加 1.32 亿立方米,生态公益林 占林业用地比例提高 8.9 个百分点,森林储碳总量提高到 3.2 亿 吨,森林生态效益评估总值增加到 13,910 亿元,进一步筑牢了 南粤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全省生态公益林的扩面提质,有利于发 挥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增强净化空气的能力,促进环境保护和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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