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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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 绩效评价报告 XX 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18 年 12 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残联指导下,全 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33 项 民生工程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 施办法和市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 案,加强协调督查,拓展宣传渠道,完善保障机制,把握时间节 点,全力推进民生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 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4454 人。 通过宣传、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证 (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卡 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全市符合补助 条件共 5698 人,完成率为 127.92 ,超额 1244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 2.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363 人(其中: 为 279 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 康复训练;为 45 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为 39 名肢体 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全市共完成 1278 人(其中:儿童康复训练 1087 人(含彩票公益金项目 247 人,市级扩面 561 人);假肢矫 - 1 -形器 103 人;辅助器具 88 人),完成率为 352.07%。该项目,经 市政府同意,救助年龄由 0-10 岁,放宽到 0-14 岁,取消贫困条 件,彩金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纳入其中同步实施。 现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 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残联 2017 83 号)、省残联办关于开展 2018 年省贫困残疾人康 复民生工程和精准康复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皖残联办 2018 131 号)和 XX 市 2018 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 精神,参照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的 要求,认真开展 2018 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 评工作,自评得分: 100 分,得分依据详见 XX 市 2018 年度 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文件及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 编”)等。 一、投入(指标分值: 20 分)自评得分( 20 分) (一)项目管理(指标分值: 15 分)自评得分( 15 分) 1. 规划编制与审批(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项目 县编制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的残疾人事业 发展规划经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编制的规划和年 度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满足 以上 1 项得 1 分,未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本指 标不得分。得分依据: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 - 2 -( ( 疾人和全市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 2016 4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 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 2016 111 号)及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通知 淮府 2016 21 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淮 南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淮府 2017 28 号见复印件)(见汇编 P85-P116)。得分: 3 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 5 分)。评分标准:项目 编制了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编制的实施方案 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安徽省 2018 年 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方案中是否设定了明 确的可量化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项目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 定。满足以上 1 项得 1 分,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本指标不得分,实 施方案中未设定绩效目标的两项不得分。得分依据:今年以 来,我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33 项民 生工程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 办法的要求,市残联会同财政、民政、卫生计生、公安、教育 等部门制定出台 XX 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实施办法、 XX 市 2018 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 - 3 -法,对救助条件、内容、标准进行规定,对工作程序进行细化 (见汇编 P88-P116)。得分: 5 分。 3.申报符合性(指标分值: 4 分)。评分标准: 1、申报对象 符合程度: 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100%的,得 2 分;申报对 象符合程度为 95%(含) -100%的,得 1.5 分;申报对象符合 程度为 90%(含) -95%的,得 1 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85% (含) -90%的,得 0.5 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低于 85%的,不 得分。 2、申报材料符合程度: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100%的, 得 2 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95%(含) -100%的,得 1.5 分; 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90%(含) -95%的,得 1 分;申报材料 符合程度为 85%(含) -90%的,得 0.5 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 低于 85%的,不得分。得分依据:各县区严格按照 XX 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 XX 市 2018 年残 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 药费补助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4454 人。通过宣传、申请,村 (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证(困难证明)、残疾 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 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全市符合补助条件共 5698 人,完 成率为 127.92 ,超额 1244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残疾儿 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363 人(其中:为 279 名已 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 4 -为 45 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为 39 名肢体残疾儿童适 配辅具)。全市共完成 1278 人(其中:儿童康复训练 1087 人; 假肢矫形器 103 人;辅助器具 88 人),完成率为 352.07%。市残 联组织专家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安排、转介 到相应机构进行康复 训练。经督查确认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100%;申报材料符合程 度为 100%(见汇编 P1-P4, P345,附件),得分: 4 分 4.审批规范性(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项目县制 定了科学合理的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的得 1 分;对不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的得 1 分; 申报履 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的得 1 分,抽查发现一份 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限。贫困 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为: 1、贫困精神 残疾人药费补助:监 护人或残疾人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批。残疾 儿童抢救性康复:按省残联规定要求并结合当地制定的流程来执 行。得分依据:各县区严格按照 XX 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 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 XX 市 2018 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 复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其 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监护人或本人到户籍所在乡 镇(街道)申报,填写申请表,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 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 行 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条件 - 5 -的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项目。监护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明等材料。乡镇(街道) 初审后报送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 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录入时需监护人选择康 复机构,并将材料报送市残联),录入后,各康复机构对申报本 机构进行康复的儿童进行审核,同意接收后,市残联根据 申报材 料进行复审,及时安排、转介到相应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经督查 确认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合理程度为 100%(见汇编 P88-P116, P291-P310,附件)。得分: 3 分 (二)资金落实(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截至评价日, 资金到位率:在 100%(含)以上的,得 3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 点扣 0.2 分,扣完为止。得分依据:根据省、市民生工程资金筹 措有关规定,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进 行 预算,并下发关于下达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等资金的通 知,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实际补助 5698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其中:省级承担 356.32 万元,市级 配套 33.264 万元,县区级承担 180.216 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训 练项目资金,全市参加康复训练 1087 人,康复训练补贴资金共 1378.5 万元其中:省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79 人,补贴标准 - 6 - 每人 1.2 万元,共计 334.8 万元(其中:省级 承担 267.84 万元, 市级配套 66.96 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任务 247 人,补贴 标准每人 1.5 万元,共计 370.5 万元;各区共扩面 344 人,补 贴标准每人 1.2 万元,共计 412.8 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两县共 扩面 217 人,补贴标准每人 1.2 万元,共计 260.4 万元由县级财 政承担)。会同财政局制发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 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民生工程项目 顺利提供条件,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在 100%( 含)以上 (见汇编 P211-P279)。得分: 3 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截至评 价日,资金到位及时率:在 100%(含)以上的,得 2 分,每降 低 1 个百分点扣 0.2 分,扣完为止。得分依据:截至评价日前, 资金到位及时率:在 100%(含)以上(见汇编 P239-P279)。得 分: 2 分 二、过程(指标分值: 40 分)自评得分( 40 分) (一)项目管理(指标分值: 30 分)自评得分( 30 分) 1.目标责任书(指标分值: 1 分)。评分标准:市 、县、 乡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 理责任是否落实。满足以上 1 项得 0.5 分,未提供目标责任书本 指标不得分。得分依据:市政府与市残联、市残联与县区残联签 订了 XX 市 2018 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见汇编 P42-P84)。 - 7 -得分: 1 分 2.机制建设与运行(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项目 县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 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项目县建立的残疾人康复工 作 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并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满足以上 1 项 得 1 分,未提供社会力量参与的相关资料,该子项不得分。得分 依据:市残联会同财政、民政、卫计、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整 充实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席机制,适时协调解决问 题。市残联专门成立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 体负责民生工程实施工作, 6 次召开调度会(或协调会),通过 调度会(或协调会)有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见汇编 P37-P43, P193-P210)。得分: 2 分 3.宣传到位情况(指标分值: 2 分) 。评分标准:项目县政 府或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 非常到位得 2 分,基本到位得 1 分,不到位不得分。得分依据: 为提高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市残联制定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充 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同时采取印发惠残民生工程宣 传提纲等方式,共印发宣传材料 2 万份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 围(见汇编 P117-P127)。得分: 2 分 4.康复对象管理(指标分值: 9 分)。评分标准:项目通 过民生工程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批;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 - 8 -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残疾儿童真 实在训。未在民生工程管理系统申报审批的,发现一例扣 1 分; 未按政策及时调整的,发现一例扣 1 分;儿童训练虚假,发现一 例扣 2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通过安徽省残联民生 工程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及审批工作,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 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见附件)。 得分: 9 分 5.档案管理合规性(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康复 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 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且一人一档。满足以上 1 项得 1 分,未提供项目档案的本指标不 得分,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未做到一人一档的,发现一起 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市残联、康复机构建 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 一档。得分: 2 分 6.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指标分值: 9 分)。评分标准: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残联与辖区内定点康复机构、机构与残疾 儿童家庭分别签订协议书;残联与机构各自责任明确并得到落 实;机构安全制度明确,措施落实 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 康复教学训练质量符合要求;教学康复场地符合要求;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设备、器材配备、玩教具配备符合要 求;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以上管理不规范的,每项扣 1 分, - 9 -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全市 11 家定点康复机构管理规 范,达到 9 项要求(见汇编 P280-P345),得分: 9 分 7.验收规范性(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年度项目 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总结、上报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验收资料完整、规范的得 1 分,每出现一项不规范或不完整的 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市残联制发关于开 展 2018 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 知(淮残联 2018 83 号),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 总结。得分: 2 分 8.资料报送情况(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有关单 位资料提供是否及时,得 1.5 分;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准确,得 1.5 分。得分依据: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 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 补助项目。监护人或本人到户籍所在 乡镇(街道)申报,填写申请表,乡镇(街道)、县(区)以低 保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 行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条 件的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残疾儿童抢救性康 复项目。监护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明等材料。乡镇(街道) 初审后报送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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