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XX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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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 年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XX 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龚洁敏 谢星类别 高校 资金 安排(万元) 总计 2015 年 2016 年 重点建设高校 暨南大学 61870 25000 36870 华南农业大学 54880 23000 31880 南方医科大学 53840 23000 30840 华南师范大学 53900 23000 30900 XX 工业大学 54430 23000 31430 重点建设高校小计 278920 117000 161920 为切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为下一步的资金安排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按照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7 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 2017 18 号)的要 求,在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 开展重点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2015 年 4 月, XX 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 XX 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 平大学的意见(粤发 2015 3 号),以超常规的投入力度和改革举措,以服务区域经 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水平大学与高水平学科建 设,力争用五到十 年,建成若干所具有较高水平的大学,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 占有一席之地的特色重点学科,为实现 XX 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 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资金概况。 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015-2016 年省财政厅对入围 XX 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 XX 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名单的通 知(粤办函 2015 325 号)的 5 所重点建设高校(不含中山大学及华南理工大学) 及 7 所高校的 18 个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共补助 349,220 万元(省教育厅评审经费 570 万 元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2015-2016 年分配情况见表 1。 表 1 2015-2016 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安排情况表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广州中医药大学 17750 8200 9550 XX 外语外贸大学 10070 4300 5770 汕头大学 17080 8200 8880 XX 海洋大学 9950 4600 5350 广州大学 5680 2700 2980 广州医科大学 4030 1800 2230 深圳大学 5740 2700 3040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小计 70300 32500 37800 总计 349220 149500 199720 ( (三)绩效目标。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 2015 273 号,以下简称 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具体包括:推动重点建设高校自主创新 能力大幅提升,建成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取得大批原 创性成果,解决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贡献突出;学校学科建设、师 资队伍建设、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 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学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汇聚人才、资金和政策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时效,科研创新能力 大幅提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效果显著。 二、评价结论 通过分析参建高校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情况, 总体上看,高水平大学建设制度建设、学 科建设、国际影响、人才引育及科研服务能 力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反映出专项资金指标考核体系、建设 体系不够完善,建设成效有待提升等情况。据此,综合评定“ 2015-2016 年 XX 省高水 平大学建设资金”绩效得分为 83.50 分,绩效等级为“良” 各绩效指标分析见附件 2,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3)。 三、主要绩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各高校高度重视,在制 度建设、学科实力、人才队伍素质、人才培养质量、自主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得到多方面的发展。 (一)高水平大学建设体制机制障碍有所突破。 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着力破除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不 断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 见等一系列具有创新性、针对性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措施,并大力推动高校学费 收费制度及学分制度改革,在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对外 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意见,有效化解了参建高校的难题,调动了教师队伍、 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新 创业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建高校在体制机制改革上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12 所参建高校在高水平大学建设 期间新制定或修订的制度超过 400 项,占现行制度 10%以上。暨南大学制订暨南大学 高水平大学建设与综合改革方案和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 28 条等,进一 步明确了高水平大学建设具体的改革措施,从组织机构、条件建设等方面对学科建设、 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保障。 XX 外语外贸大学构建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权力运行 机制,制定学校章程,开展了对全校规章制度的专项清理工作,使得内部管理制度更 为完善与协调。 (二)学科实力及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一是学科实力大幅提升。截至 2017 年 3 月,我省 12 所高校共 51 个学科进入 ESI (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学科榜单,较 2015 年增加 15 个,增幅达 42%。在此基础上, 有 11 个学科进入 ESI 可能性高于 80%,我省 ESI 入榜学科数有望在 2017 年内再创新高。 其中,受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补助的 12 所高校中共有 10 所高校,共计 26 个学科入榜, 较 2015 年的 13 个增加 100%,实现翻番, 汕头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XX 医科大学等 4 所高校在 ESI 入榜学科上实现零的突破,详细情况见表 2。在 2016 年 QS 亚洲大学排名中,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进入前 300 强。 其中,暨南大学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启动后,从 2015 年的榜单外( 300 名以外)飞跃至 2016 年的 195 名。二是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多所参建高校已与世界名校建立合作学 院、联合实验室,依托这些合作机构,深度强化了对外交流。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7 年 3 月, 各参建高校共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超过 100 场次,承担国际合作科 研项目超过 100 个。序 号 高校 进入 ESI 学科数 入榜学科变动 率 2015 年 2017 年 ESI 学科 数 ESI 学科 数 潜力学科 数 合计 36 51 11 41.67% - 教育部直属高 校合计 23 25 3 8.70% 1 中山大学 17 18 1 5.88% 2 华南理工大学 6 7 2 16.67% - 其他参建高校 合计 13 26 8 100.00% 3 华南示范大学 4 5 2 25.00% 4 南方医科大学 1 3 1 200.00% 5 暨南大学 4 7 1 75.00% 6 华南农业大学 2 2 2 0.00% 7 XX 工业大学 1 1 1 0.00% 8 汕头大学 0 2 0 - 9 深圳大学 1 3 1 200.00% 10 广州医科大学 0 1 0 - 11 广州中医药大 学 0 1 0 - 12 XX 医科大学 0 1 0 - 表 2 XX 省高校 ESI 学科数对比表( 2015-2017) (三)人才引育成效明显。 一是人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参建高校贯彻落实高水平大学 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从聘用、考核、退出、薪酬、岗位分类管理等方面深化 人事制度改革,使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整体活力 进一步提升。截至 2016 年底,根据不完全统计,参建高校共新增国家级人才 426 人,较 2015 年人数基本翻番; 新增省级人才 350 人,较 2015 年增长超过 50%。新增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 4 个,省部 级教学科研团队 82 个。二是人才培育质量不断提升。参建高校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学生创新活力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 2016 年,我省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获奖项目数位 居全国前列;我省硕士招 生计划总规模增幅近 10%,博士招生计划总规模增幅达 7%。 (四)科研创新、科研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参建高校以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科研创新,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2016 年,参建高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 1959 项,较 2015 年增长 18.7%;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29 项,总 经费达 4.33 亿元;获省应用型科技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99 项,占全省项目 总数的 62%。二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参建 高校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强 化与我省经济实体合作,有效提高我省核心竞争力。如:华南农业大学开展探索“温 氏模式”,以“四个一工程”、“五个捆绑”理念,协助温氏集团产值逐年提升;华南师 范大学与肇庆市政府、大北农科技集团等多个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产业研究 院、示范基地,深入合作开展项目研究,服务地方产业的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 2015-2016 年高水平大学建设,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但仍有一些情况应予以重视和关注,以免制约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的实现和高 等教 育的发展。此外,在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粤审教调报 2017 29 号)中 已披露的情况本报告将不再赘述。 (一)专项资金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阶段性目标达成与终极目标实现的一致性有待深化。 根据建设实施方案,省教育厅通过制定阶段性指标考核各参建高校的建设成效。 参建高校因此承受激烈的立项竞争和较大的风险压力,为了达到阶段性目标,容易采 取一些短期行为,从不同方面“凑”指标(如:高校为完成建设任务,短期内多设专 业,重复投入,在非主干学科引进国家级、省级人才),造成建设绩效分散, 影响长远 目标达成。 2.考核指标缺乏细化的分类支持,差异化指引不够清晰。 评价小组了解到,尽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指标设置清晰,量化程度高,能较公平 地考核参建高校的建设成果,但深入调查发现,考核指标细化分类支持考虑仍不充分, 不利于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激励效果。由于参建高校建设需求不尽相同,使用同一尺度衡量其成果,难免存在偏颇,使参建高校容易忽略原有优势、特色资源,趋向快速 高产项目。具体而言,考核指标对不同建设定位、学科构成、人才输出类型的高校制 定的相同的建设目标所产生的 激励和压力程度不均衡。主要体现为:一是理工农医学 科指标较多;二是未充分考虑不同学科获得成果的周期、难度等的差异;三是体现参 建高校特色指引不足,未能指引地方高校突出自身特色,一定程度趋使其与部属高校 进行同质竞争。 (二)建设体系仍需完善,建设成效有待提升。 1.统筹推进力度不足。 一是全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协调力度不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 除高等教育领域外,仍涉及人事、税务、科研、住房、政府采购、海关、质检、国土 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仅省教育厅将难以全面推进工作。二是在个别高校在 项目推进过 程中统筹力度不足,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产出。如:华南师范大学通过成立高水 平大学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但是,由于建设办公室 挂靠规划处及学术委员会的定位,使其缺少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职能,也一定程度 上致使华南师范大学较现场评价其他高校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低。 2.学科建设成果仍待进一步优化。 评价发现,省市高校建设的学科较为集中,在大部分学科领域仍不够突出,特色 建设力度不够,发展状况与省委省政府提升整体水平的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 一是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 产出的 ESI 学科较集中,受专项资金补助的高校在大部 分学科领域中仍不够拔尖。截至 2017 年 3 月,剔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入榜的 10 所高 校仅占 22 类学科中的 9 类学科,在其余的 13 类学科影响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特色建设不够突出。由于省、市属高校在各方面资源与部属高校存在较大的 差距,也直接导致省、市属高校难以与部属高校在综合性建设方面直接竞争。本次评 价发现,参建高校仍偏重视综合性大学建设,而未能充分将自身的特色发展融入到高 水平大学建设中,使得高校的学科、院系设置覆 盖面过广,特色专业尤其是具有我省 社会经济生态特色的专业未能得到充分凸显,教育资源投入变得紧张。 3.人才引进需要进一步规范。 建设实施方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对参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上有硬性的指标要求。但在人才的引进渠道及标准上未能为参建高校给予充分的指引。高水平大 学建设资金下达后, 参建高校资金的相对充裕,购买力有所提高,使相关人才形成卖 方市场,议价能力提高,流动性增强。若规范性措施不能及时出台,将导致人才的引 进成本高于其实际价值,使得已实际存在的“哄抬薪资、只 看帽子、不看业绩、不为 所用、但求所有”的情况有所恶化。特别需要指出,各类人才在省内高校或科研机构 间的流动,于我省建设高水平大学意义甚微,尤其从欠发达地区机构引入人才将严重 影响我省科研、教育发展生态,削弱欠发达地区高校实力,不利于我省高等教育全面 均衡发展,专项资金不应予以支持。 4.建设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教学科研能力建设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高端教学科研设备主要 依赖进口,但进口产品的购置流程较繁杂,需要经过前期论证、计划审批、政府采购、 签订合同、备货、报关、到货验收等环 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进口产品的购置进度。 同时,各类项目所采购设备繁多,采购量大,使得事务性工作加重,专项资金支出周 期变长,项目效益表现有所延迟。另一方面,电商直购等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的额度 却有限,难以满足需求高水平大学建设采购的需求。 五、相关建议 (一)深化高校领域综合改革。 高水平大学建设是我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环节,也是我省高等教 育发展上的一项长期工作,要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集聚改革动力,释放创新活力, 深入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和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着力破解推 进高水平大学建 设面临的认识误区与制度障碍,推动政府管理改革与高校创新发展的有机互动与协同 并进,发挥重点高校重点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全省高等教育质量。具体而 言,在任务落实过程中,仍需各业务部门统一思想,强化沟通,深入指导,合力推进 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一是建议省政府建立以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高水平大学建设部 门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二是建议强化省内跨 地域、跨学校、跨学科交流,在省级层面集中优势力量,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拔尖学科、 培养创新人才,避免重复投 入与同质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目标体系。培养各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优秀人才,是省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根本目的 和长期任务,高水平大学建设短期内既要在科研等关键指标上有所突破,更要牢固确 立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建议在制订完善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时,将一流人才 培养确立为核心内容纳入其中,把高校的一流学科、一流科研、一流成果转化为一流 的育人资源,形成适应、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深化高水平大学特色建设。 大 学特色是大学在长期发展与历史沿革中凝练形成的被外界广泛认同的一种特 性,体现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甚至“舍我其谁”的办学优势格局。参建高校 较部属高校而言,资源相对缺乏,难以与其直接进行综合竞争。因而应避免同质竞争, 实施错位、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学科及地域优势,凝练学校特色,将有限的资 源投向优势、特色学科,强化产学研合作,弥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才供给的空白点, 以拓展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拓宽经费来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高水平大学建设,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的 资金支持。建议省政府 在继续加大投入的同时,要着力优化投入的渠道与方式,出台更有效的税收减免、奖 励补偿、贴息贷款等政策,更多地鼓励和促进高校跨行业、跨国界与企业加强合作, 争取更多的企业合同科研经费,以及社会人士的捐赠,各地政府要结合区域经济与社 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打牢基础,补 齐短板,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引领下的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推动高等教育“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 附件 1.2015-2016 年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绩效评 价说明 2.2015-2016 年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绩效指标分析 3.2015-2016 年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附件 1 2015-2016 年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说明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衡量确权补助资金绩效,检测确权补助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 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 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完善 政策提供参考。 二、评价原则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确权补助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 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 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确权补助资金项 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 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评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3 月 29 日。 三、评价依据 (一 )省委、省政府文件 1. 中共 XX 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 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 2015 3 号); 2.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 XX 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建设 学科项目名单的通知(粤办函 2015 325 号); 3.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 XX 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 2015 34 号); (二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 4. XX 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 2004 1 号); 5. XX 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 2015 273 号); 6. XX 省高水平大学 建设实施方案(粤教研函 2015 21 号) 7.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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