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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 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 划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为评价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使用绩效,考核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衡量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 2015 50 号)关于预算 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 2004 1 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组”),组织开展了 2015-2016 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补助专项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历来被高度重视。 2014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 25 条意见,旨在切实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指导精神,扶持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5 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 意见粤办发 2015 11 号),要求加大对我省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决定 2015-2017 年省每年新增安排 7 个民族乡各 200 万元,按专项资金管理,用于提高民族乡统筹发 展能力。 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一是改善生产生活 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 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危房;二是培训少数民族 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三是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 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四是少数民族特色村 寨保护与发展;五是支持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评价对象。 考虑本专项资金实际实施情况,经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专项资金主管部门)、 评价组三方协商,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 2015-2016 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 助专项 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以下简称“省级民族乡补助资金”),共计 2,800 万元(其 中,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各 1,400 万元),评价基准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各民族 乡补助资金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 1。序号 民族乡 资金安排 年度 年度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1 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2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3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4 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5 连州市瑶安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6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7 阳山县秤架瑶族乡 2015 年 200 400 2016 年 200 合计 2,800 2,800 表 1 2015-2016 年广东省各民族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二、绩效分析 评价组依据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定 2015-2016 年 省级少数民族地 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的整体绩效得分为 72.7 分(详见附件 2)。各 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如图 1 所示。图 1 各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 (一)绩效影响分析。 1.目标设置 目标设置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15 分 ,平均得分 11.0 分 ,得分率为 73.3%,其中目标设 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 3 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比 78.0%、 70.0%和 72.0%。多 数民族乡能够按照专项资金决策意 图并联系本乡少数民族群众客观实际需要设置了相 对明确、合理的目标,对产出数量和成本等指标进行了量化。但是目标设置普遍较为 笼统,未能做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安排,缺少质量目标,目标细化反映不充分,可 衡量性欠缺。如连州瑶安瑶族乡的开发区巷道建设项目,其“本年度目标”及“总目 标”均为诸如“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的定性描述。 此类形式,不能满足目标设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的要求,也不利于目标完成 情况的考核和评估。 2.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5 分 ,平均得分 3.9 分 ,得分率为 78.0%,其中预期产出 指标和预期效果指标两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别为 83.3%和 70.0%。 各民族乡基本对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做出了量化反映,如怀集下帅乡饮用水建设 工程项目制定了数量明确的供水人口数、供水规模等指标。但项目实施预期效果指标 普遍不够清晰,部分民族乡仅在基础信息补充表或项目安排表中做了简要的预期效益 分析,却也偏笼统模糊。 3.资金管理2015 年度 资金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各市财 政局时间 2015 年 4 月 9 日 粤财农 2015 136 号 惠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龙 门县财 政局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 惠财农 2015 112 号 河源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东 源县财政局时间 2015 年 5 月 11 日 河财农 2015 107 号 清远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 州市财政局时间 2015 年 6 月 30 日 清财农 2015 118 号 2016 年度 资金 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各市财 政局时间 2015 年 11 月 30 日 粤财农 2015 582 号 惠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龙 门县财政局 时间 2016 年 2 月 25 日 惠财农 2016 29 号 河源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东 源县财政局时间 2016 年 2 月 18 日 河财农 2016 28 号 清远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 州市财政局时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清财农 2015 317 号 资金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18 分 ,平均得分为 10.6 分 ,得分率 58.9%。其 4 个三级 指标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支付和支出规范性得分率分别为 77.5%、 65.0%、 35.0% 和 68.3%。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各地将专项资金多投向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于扶持带动当地具有一定资 源优势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 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少。 第二,非财政省直管县地区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根据广东省中央和省级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补助市县项目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至相关 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 部门在收到省拨资金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用款单位”,在实 际核查中发现有关市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不及时,具体情况如下表 2: 表 2 现场评价地区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第三,资金支出率低。本次现场核查的地区,预算安排总金额为 1,600 万元,经 核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已支出金额合计 486.60 万元,支出率为 30.41%。资金支 出情况详见表 3。 表 3 现场评价地区资金支出情况表序 号 民族乡 资金安排 年度 预算安排金额 (万元)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年度支 出率 总支 出率 1 东源县漳溪畲族乡 2015 年 200.00 80.00 40.00% 20.00% 2016 年 200.00 0.00 0.00% 2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 2015 年 200.00 73.95 36.98% 19.99% 2016 年 200.00 6.00 3.00% 3 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 乡 2015 年 200.00 80.00 40.00% 20.00% 2016 年 200.00 0.00 0.00% 4 连州市瑶安瑶族乡 2015 年 200.00 199.50 99.75% 61.66% 2016 年 200.00 47.15 23.58% 合计 1600.00 486.60 - 30.41% 备注: 1、资金统计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 2、支出率 =实际支出金额 /预算安 排金额 *100%。 第四,支出规范性方面,普遍存在报账制资金请款审批表审核意见不齐全问题, 未见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各项目实施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资 金进行专账核算,但普遍仅专账核算到专项,未能核算到项目。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教 育创强工程项目支出 80 万元,采用先行垫付再申请补助资金冲销垫付款的方式支付, 但未见垫资审批相关手续材料。 4.事项管理 事项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12 分 ,平均得分为 8.5 分 ,得分率 70.8%,其 2 个三级 指标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得分率分别为 68.8%和 75.0%。 专项资金事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未能及时 公示;一些小而杂的项目因未达到公开招投标的标准而采用邀标或商务谈判方式确定 供应商,但却未能保留谈判过程佐证材料;部分工程类项目,如连州瑶安瑶族乡的环 山公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程、镇区路灯建设等小型项目,未能善用工程监理,存在过 程管理失控的可能性; 部分地区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不规范,或没有相关部门的签章, 或没有验收结论,或没有验收时间,导致存在质量隐患。 本专项资金虽建立有相关管理办法,省民宗委也于 2016 年通过印发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进行专项审计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但总体而言,各级相关部门对专项 资金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自查工作仍然不足。 (二)绩效表现分析。 1.经济性 经济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5 分,平均得分 5 分,得分率 100.0%。本专项资金预算 (成 本 )控制良好,未见超支现象。 2.效率性 效率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10 分 ,平均得分为 6.8 分 ,得分率 68.0%。存在的主要问 题: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工作对风险分析及风险规避措施安排不足,以至风险发生导致 项目工期延长,如怀集县下帅乡饮用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动工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工期 90 天,但因对天气原因、产出质量等 风险规避措施安排不足等原因导致直到 2017 年 7 月 24 日现场评价时仍未验收。二是 一些小而杂的项目缺乏第三方质量监控,部 分项目未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难以获得 有效保障。 3.效果性 效果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30 分 ,平均得分为 22.1 分 ,得分率 73.7%,各三级指标得 分情况如图 2 所示: 图 2 效果性三级指标得分情况 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给民族乡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效益。一是项目资金多用于民生项目,包括修建乡村饮水工程、公路、农村亮化等设施,改善当地教育、医 疗卫生条件等,受益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事项得到 较为明显的改善。如蓝田瑶族乡将资金用于曲尺头至社前路口路灯亮化、乌妮夫河文 体广场段河堤等工程。曲尺头至社前路口段道路位于圩镇中心,长约 1600 米。亮化工 程实施后,道路两旁新安装了 53 座太阳能路灯,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的照明问题,见 图 3。乌妮夫河文体广场段在项目实施前河滩杂草丛生、河道堵塞,每逢雨季常导致农 田受到水浸。河堤工程实施后,建成了 75 米的河堤,河道得到清理,河堤两岸建设了 挡墙和护栏,提升了防洪能力,美化了圩镇环境,具有良好的长期效益,见图 4。 图 3 曲尺头至社前路口路灯效果 图 4 乌妮夫河文体广场段河堤效果图 二是保护和发展了民族乡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蓝田瑶族乡、瑶安瑶族乡等地将专 项资金投入到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方面,通过兴建、修缮一批少数民族特色建筑、 文体广场、民族广场、生态画廊等,从软硬件设施方面丰富了少数民族元素,保护传 承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如瑶安瑶族乡乡百里画廊旅游建设项目,建设环山公路沿线 村装饰画 10 幅,环山公路瑶族特色观光亭 6 个,种植色块林 300 亩,以及修建了一批 驿站文化休闲木屋。既能够打造出有乡土气息的瑶族品牌,利用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民 族特色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业,又能更好传承和保护瑶族“长鼓舞”和“坐歌堂”等传 统文化。其中两个施工点施工前后效果对比见图 5-1 到图 5-4。图 5-1 豺狗庙施工点施工前 图 5-3 竹海施工点施工前 图 5-2 豺狗庙施工点施工后 图 5-4 竹海施工点施工后 三是总体而言,专项资金后续人员机构安排、环境、政策制度等能够得到有效保 障,取得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效益。但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等极个别地区当地“土政策” 对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制约,后续需改进。另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 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和创收能力的资金有限,效益一般。 4.公平性 公平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 5 分 ,平均得分为 4.8 分 ,得分率 96.0%。本次评价共发放 满意度调查问卷 185 份,回收有效问卷 178 份。从调查结果看,受访群众对民族乡补 助资金总体满意度良好,选择满意占 80.90%,较满意占 17.98%,一般占 1.12%。 三、综合评价 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和材料审核分析结果,评价组认 为, 2015-2016 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的实施,改善了民族乡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丰富了民族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 利于民族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助力于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我省民族 团结和谐,取 得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专项资金实施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解 决。综合衡量, 2015-2016 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民族乡补助资金 ) 使用绩效的评价得分为 72.7 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中”(详见附件 2)。 四、主要绩效 (一)改善了民族乡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我省大部分民族乡自然地理条件、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条件比较落后。省级 每年安排的民族乡补助资金与当地基层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修建乡 村饮水工程、公路、农村美化亮化等设施,改善当地教育、医疗 卫生条件等,受益人 口约 3.67 万人。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环山公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新建 50 处水泥混凝土错车位、多处安全防护挡土墙、清理塌方约 1400 立方米、疏通路沟 20 公里和割铲路边杂草约 50 公里,改变了原公路没有错车位、路面狭窄、塌方、杂草 长至路面等状况,消除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惠及公路沿线 3 个瑶族行政村、 17 个自 然村共 640 户约 2500 人。其他绩效情况详见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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