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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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省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 价 机 构 : XX 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艳为检验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 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落实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 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 2015 50 号)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 省财政厅委托 XX 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 价组”),按照 XX 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等有关规定,对促进珠江西岸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了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背景。 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 2014 50 号)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约发展,促进国内外先进 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到我省投资建设,重点打造珠江西岸(包括珠海、佛山、中山、 江门、阳江 、肇庆六市及顺德区,以下简称“六市一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为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文件规定“ 2015-2017 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 贴息为主,兼顾以奖代补等方式,突出关键节点,重点支持珠江西岸高端先进、具有 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装备制造业项目落地建设”。 根据省级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 用于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资金包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资金(以下简称珠西专项资金)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本次评价 主 要对珠西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 XX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 的通知(粤财工 2015 219 号)、 XX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XX 省财政厅关 于支持珠江西岸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经信珠西 2015 363 号)、 XX 省财政厅 XX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 2016 362 号)、 XX 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 XX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 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 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 2016 342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珠西专项资金分为省组织实施资金和由省按因素法分配、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和韶关市组织实施的资金(以下简称因素法分配资金),实行分类管理。 XX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省组织实施资金项目的实 施、验收(指股权投资类项目的完工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指 导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和韶关市经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珠江西岸“六 市一区 ”和韶关市经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因素法分配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以 及下达项目计划,负责因素法分配资金项目的实施、验收(指股权投资类项目的完工 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工作,以及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管理分配 到地方的专项资金具体项目。珠西专项资金的范围包括以下 10 个方面的内容。 省组织实施资金包括: ( 1)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生产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或 XX 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 目录标准,且实现销售首台 (套)产品的企业予以事后奖补。 ( 2)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省财政分档次奖励“六市一区”集聚区 所在地人民政府。 珠江西岸“六市一区”组织实施资金包括: ( 1)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对在“六市一区”注册 设立并申报纳税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予以事后奖补。 ( 2)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对在“六市一区”科研机构、企业的重大科研成 果予以奖励。 ( 3)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进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 术装备的企业予以事后奖补。 ( 4)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对 2014 年及以后引进、新建或扩建的具有国内自 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核心关键技术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予以贴息支持。 ( 5)“一事一议”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对符合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 2014 50 号)规定方向的总投资额超 20 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 6)支持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发展。以股权投资、贴息和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序号 地市(区) 计划分配金额(万元) 合计 344625.255 1 珠海 66258.97 2 佛山 87833.62 3 中山 46095.8 4 江门 40679.8 5 阳江 20120 6 肇庆 40088.7 7 顺德区 42988.365 8 省经信委 310 9 省商务厅 250 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项目落地。 ( 7)支持先进装备制 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六市一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公 共服务平台建设予以事后奖补。 ( 8)珠江西岸招商引资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费。 (二)资金概况。 2015、 2016 年省财政分别安排珠西专项资金 344625.255 万元、 280000 万元,截 至 2016 年 4 月已全部下达至各市(区)。根据资金下达文件, 2015 年珠西专项资金下 达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1 2015 年珠西专项资金下达计划表 根据 XX 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XX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 2016 年珠江西岸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因素法分配)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 2015 450 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提前下达 2016 年珠西专项 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项目计划 76284.745 万元,作为 2016 年扶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 发展方向使用。序号 地市(区) 计划分配金额 (万元) 合计 76284.745 1 珠海 8565 2 佛山 24794 3 中山 9978 4 江门 10007 5 阳江 4165 6 肇庆 9522 7 顺德区 9298.745 表 1-2 提前下达 2016 年珠西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项目计划表 根据关于提前 下达 2016 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 资 金 及 省 级 企 业 情 况 综 合 工 作 经 费 的 通 知 ( 粤 财 工 2015 607 号),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提前下 达 2016 年珠西专项资金额度 202815.255 万元。根据关于下达 2016 年 XX 省省级工 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的通知 粤财工 2016 61 号),下达 2016 年珠西专项资金额度 899.995 万元,对于以粤财工 2015 607 号文提前下达资金,按 要求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按规程审定后确定具体项目补 助资金额度,并据实清算。 2016 年珠西专项资金省级合计安排财政资金 280000.00 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地市 /项目 分方向项目资金下达金额 小计 支持首(台) 套装备的研 发与使用 支持先进 装备制造 业集约集 聚发展 因素法下达 资金 招商引资平台 建设等重点工 作经费及资金 评审管理经费 方向资金 合计 280000 7015.33 80000 190084.665 2900 省经信委 650 / / / 650 省商务厅 250 250 珠海 65507.44 1807.92 30000 33699.52 / 佛山 64745.82 1420.46 10000 51325.36 2000 中山 35662.17 1787.52 10000 23874.65 / 江门 32114.41 / 10000 22114.41 / 阳江 14401.6 / / 14401.6 / 肇庆 30783.69 1292.6 10000 19491.09 / 顺德区 35884.865 706.83 10000 25178.035 / 表 1-3 2016 年珠西专项资金省级资金安排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 2014 50 号)文件,专项资金的总目标为:进一步推动 全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约发 展,促进国内外先进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到我省投资建设,重点打造珠江西岸(包括珠 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六市及顺德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到 2018 年 建设成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经省政府同意, XX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 建设 2016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 2016 42 号)明确 2016 年分阶段目 标为: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 12%,新引进投资额超 1 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项目 200地区 装备制造业增加值 装备制造业投资 新引进项 目数 (个 ) 新开工 超 1亿 元项目 数(个 ) 任务数 (亿元 ) 增速 工作母机 类制造业 增速 任务数 (亿元 ) 增速 超 1 亿元项 目 工作母 机类项 目 珠海 424.8 12% 15% 153.9 20% 39 19 24 佛山 1484.9 12% 15% 570.2 20% 55 28 28 顺德 520.6 12% 15% 116.2 20% 20 10 7 中山 462.5 12% 15% 132.1 20% 38 19 24 江门 289.7 12% 15% 261.7 20% 30 16 19 阳江 49.1 12% 15% 68.3 20% 8 2 3 肇庆 227.9 12% 15% 212.3 20% 30 16 22 合计 2938.9 12% 15% 1398.5 20% 200 100 120 个,推进 120 个投资额超 1 亿元项目新开工建设,装备制造业投资额达到 1398.5 亿元。 表 1-4 2016 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绩效分析 评价组依据既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评定促进珠江西岸先进装 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的整体绩效为 85.15 分。从七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促 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在前期规划、绩效结果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 二级及三级指标得分情况如下所示。三级指标 珠海 佛山 中山 江门 阳江 肇庆 顺德 平均 分 评价 得分 得分率 名称 权重 ( %) 论证决策 7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100.00% 目标设置 7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85.71% 保障措施 6 4.00 5.00 5.00 4.00 5.00 5.00 5.00 4.71 4.71 78.50% 资金到位 4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100.00% 资金支付 5 3.90 3.40 5.00 3.00 5.00 5.00 3.90 4.17 4.00 80.00% 支出规范性 8 7.00 7.00 8.00 8.00 8.00 8.00 7.00 7.57 7.57 94.63% 实施程序 8 7.00 7.00 6.00 7.50 7.00 7.00 7.00 6.93 6.93 86.63% 管理情况 5 3.00 3.00 4.00 4.00 4.00 4.00 4.00 3.71 3.71 74.20% 预算 (成本 ) 控制 5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00.00% 完成数量 4 4.00 4.00 4.00 4.00 3.00 4.00 4.00 3.86 3.86 96.50% 完成进度 3 2.00 1.50 3.00 1.50 3.00 3.00 2.00 2.29 2.29 76.33% 完成质量 3 3.00 3.00 3.00 2.00 2.00 2.00 3.00 2.57 2.57 85.67% 图 2-1 二级指标得分率统计 表 2-1 三级指标得分情况统计装备制造业 增加值增速 5 4.80 4.90 5.00 4.00 0.00 4.10 4.90 3.96 3.96 79.20% 装备制造业 投资额增速 5 5.00 5.00 5.00 5.00 0.00 1.90 5.00 3.84 3.84 76.80% 扶持金额带 动固定资产 投资倍数 5 3.00 3.00 2.00 0.00 5.00 2.00 4.00 2.71 2.71 54.20% 扶持金额实 现销售收入 5 2.00 3.00 3.00 3.00 5.00 4.00 4.00 3.43 3.43 68.60% 股权投资项 目完成情况 5 3.00 4.00 4.00 3.00 4.00 4.00 3.00 3.57 3.57 71.40% 可持续发展 5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00.00% 公共属性 (满意度) 5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00.00% 累计得分 100 83.7 85.8 89.0 81.0 83.0 86.0 88.8 85.33 85.15 85.15% 等级 良 良 良 良 良 良 良 良 良 良 (一)绩效影响分析。 1.前期准备 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专项资金前期准备情 况,指标分值 20 分,评价得分 17.71,得分率为 88.55%。 ( 1)论证决策 该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7.00, 得分率为 100%。 一是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粤府 办 2014 50 号)要求,省财政安排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 贴息为主,兼顾以奖代补等方式,突出关键节点,重点支持珠江西岸高端先进、具有 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装备制造业项目落地建设。资金设立符合政策规定。 二是“六市一区”资金投向基本合理,明确发展方向。资金结构合理。珠西专项资金结合珠西及 XX 省装备制造业特点及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立足市场需求,重点 支持工 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 同时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研发与应用、企业科研、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向支 持企业创新和产品产业化,符合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 2)目标设置 该指标分值 7 分,评价得分 6.0,得分率为 85.71%。 一是项目整体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效益指标仅包含经济效益指标,未设置节能减 排等生态效益指标及促进就业等社会效益指标。根据“六市一区”基础信息表, 各地市(区)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指标不完整,未 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 二是目标设置不够科学,“财政资金投入与固定资产投资比达到 1:2”、“财政资 金投入与销售收入比达到 1:2”、“为 100 家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这三个指标目标值设 置较低,不够科学。各个地市也没有设置这两个指标的具体指标值。 ( 3)保障措施。 该指标分值 6 分,评价得分 4.71,得分率为 78.50%。 一是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人员落实,分工责任基本明确,但是个别地市,如 珠海、江门,人员流动较大,相关人员对前期情况不尽了解,业务交接不够。二是为 规范项目实施 ,省财政厅制定了 XX 省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管理 办法(粤财工 2015 274 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2016 年 11 月 10 日, 省财政厅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 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 2016 362 号)后,为做到以制度管资金,省经信 委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 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 2016 342 号。省级实施细则及管理 办 法基本健全,但“六市一区”在因素法分配资金的评审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因素 法分配资金下达之后,由各地市(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规定了工作 流程,但是各地市(区)具体执行方法各异,申报要求、评审标准、评审流程与评审 质量参差不齐。因素法分配资金的执行缺少更详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支持先 进装备制造业集约集聚发展方向”资金六市一区未制定详细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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