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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2018 年 12 月)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残联指导下,全市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市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调督查,拓展宣传渠道,完善保障机制,把握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民生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4454 人。通过宣传、申请,村(社区)、乡镇(街 道)、县(区)以低保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全市符合补助条件共 5698人,完成率为 127.92,超额 1244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 2.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363 人(其中:为279 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 45 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为 39 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全市共完成 1278 人(其中:儿童康复训练 1087 人(含彩票公益金项目 247 人,市级扩面 561 人); 假肢矫形器 103 人;辅助器具 88 人),完成率为 352.07%。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救助年龄由 0-10 岁,放宽到 0-14 岁,取消贫困条件,彩金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纳入其中同步实施。 现根据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残联 201783 号)、省残联办关于开展 2018 年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和精准康复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皖残联办 2018 131号)和淮南市 2018 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精神,参照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 程绩效评价指标的要求,认真开展 2018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自评得分: 100 分,得分依据详见淮南市 2018 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文件及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等。 一、投入(指标分值: 20 分)自评得分( 20 分) (一)项目管理(指标分值: 15 分)自评得分( 15 分) 1. 规划编制与审批(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项目县编制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经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编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 展规划的要求。满足以上 1项得 1分,未编制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本指标不得分。得分依据: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和全市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 2016 4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 2016 111 号)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淮府 2016 21 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淮南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 康进程规划纲要(淮府 2017 28 号见复印件)(见汇编 P85-P116)。得分: 3 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 5 分)。评分标准:项目编制了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编制的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编制的实施方案符合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方案中是否设定了明确的可量化的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和项目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满足以上 1 项得 1 分,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本指标不得分,实施方案中未设定绩效目标 的两项不得分。得分依据:今年以来,我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 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市残联会同财政、民政、卫生计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制定出台淮南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淮南市 2018 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对救助条件、内容、标准进行规定,对工作程序进行细化(见汇编 P88-P116)。得分: 5 分。 3.申报符合性(指标分值: 4 分)。评分标准: 1、申报对象符合程度: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100%的,得 2 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95%(含) -100%的,得 1.5 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90%(含)-95%的,得 1 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85%(含) -90%的,得 0.5分;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低于 85%的,不得分。 2、申报材料符合程度: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100%的,得 2 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95%(含) -100%的,得 1.5 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90%(含)-95%的,得 1 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85%(含) -90%的,得 0.5分;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低于 85%的,不得分。得分依据:各县区严格按 照淮南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淮南市 2018 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4454 人。通过宣传、申请,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全市符合补助条件共 5698 人,完成率为 127.92,超额 1244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省下达目标任务 363 人(其中:为 279 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 、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 45 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为 39 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具)。全市共完成 1278 人(其中:儿童康复训练 1087 人;假肢矫形器 103 人;辅助器具 88 人),完成率为 352.07%。市残联组织专家开展检查评估,及时安排、转介到相应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经督查确认申报对象符合程度为 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 100%(见汇编 P1-P4, P345,附件),得分: 4 分 4.审批规范性(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项目县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的得 1 分;对不符 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的得 1 分; 申报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的得 1 分,抽查发现一份申报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限。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为: 1、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监护人或残疾人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批。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按省残联规定要求并结合当地制定的流程来执行。得分依据:各县区严格按照淮南市 2018 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办法、淮南市 2018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其中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监护人或本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填写申请表,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监护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明等材料。乡镇(街道)初审后报送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录入时需监护人选择康复机构 ,并将材料报送市残联),录入后,各康复机构对申报本机构进行康复的儿童进行审核,同意接收后,市残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及时安排、转介到相应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经督查确认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合理程度为 100%(见汇编 P88-P116, P291-P310,附件)。得分:3 分 (二)资金落实(指标分值: 5 分)自评得分( 5 分)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在 100%(含)以上的,得 3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0.2分,扣完为止。得分依据:根据省、市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有关规定,市 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并下发关于下达 2018 年贫困残疾人康复等资金的通知,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实际补助 5698 人,发放资金 569.8 万元(其中:省级承担 356.32万元,市级配套 33.264万元,县区级承担 180.216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资金,全市参加康复训练 1087 人,康复训练补贴资金共 1378.5 万元其中:省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79人,补贴标准每人 1.2 万元,共计 334.8 万元(其中:省级承担 267.84万元,市级配套 66.96 万元;中央彩 票公益金项目任务 247 人,补贴标准每人 1.5 万元,共计 370.5 万元;各区共扩面 344 人,补贴标准每人 1.2 万元,共计 412.8 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两县共扩面217 人,补贴标准每人 1.2 万元,共计 260.4 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会同财政局制发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民生工程项目顺利提供条件,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在 100%(含)以上(见汇编 P211-P279)。得分: 3 分 2.资金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及时率:在 100%(含)以上的,得 2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0.2 分,扣完为止。得分依据:截至评价日前,资金到位及时率:在 100%(含)以上(见汇编 P239-P279)。得分: 2 分 二、过程(指标分值: 40 分)自评得分( 40 分) (一)项目管理(指标分值: 30 分)自评得分( 30 分) 1.目标责任书(指标分值: 1 分)。评分标准:市、县、乡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满足以上 1 项得 0.5 分,未提供目标责任书本指标不得分。得分依据:市政府与市残联、市残联与县区残联签订了淮南市 2018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见汇编 P42-P84)。得分: 1 分 2.机制建设与运行(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项目县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主导、残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项目县建立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并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满足以上 1 项得 1 分,未提供社会力量参与的相关资料,该子项不得分。得分依据:市残联会同财政、民政、卫计、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整充实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联席机制,适时协调解决问题。市残联专门成立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 体负责民生工程实施工作, 6 次召开调度会(或协调会),通过调度会(或协调会)有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见汇编 P37-P43, P193-P210)。得分: 2 分 3.宣传到位情况(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项目县政府或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残疾人康复政策宣传非常到位得 2 分,基本到位得 1 分,不到位不得分。得分依据:为提高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市残联制定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同时采取印发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提纲等方式,共印发宣传材料 2 万份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见汇编 P117-P127)。得分: 2 分 4.康复对象管理(指标分值: 9 分)。评分标准:项目通过民生工程软件网上申报及审批;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残疾儿童真实在训。未在民生工程管理系统申报审批的,发现一例扣 1 分;未按政策及时调整的,发现一例扣 1 分;儿童训练虚假,发现一例扣 2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通过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及审批工作,对康复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按程序对康复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见附件)。得分: 9 分 5.档案管理合规性(指标分值: 2 分 )。评分标准: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满足以上 1 项得 1 分,未提供项目档案的本指标不得分,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未做到一人一档的,发现一起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市残联、康复机构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得分: 2 分 6.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指标分值: 9 分)。评分标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残联与辖区内定点康复机构、机构与残疾儿童家庭分别签订协议书;残联与机构各自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机构安全制度明确, 措施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康复教学训练质量符合要求;教学康复场地符合要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设备、器材配备、玩教具配备符合要求;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以上管理不规范的,每项扣 1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得分依据:全市 11 家定点康复机构管理规范,达到 9 项要求(见汇编P280-P345),得分: 9 分 7.验收规范性(指标分值: 2 分)。评分标准:年度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总结、上报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验收资料完整、规范的得 1 分,每出现一项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扣 0.5 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得分依据:市残联制发关于开展 2018 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淮残联 2018 83号),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予以总结。得分: 2 分 8.资料报送情况(指标分值: 3 分)。评分标准:有关单位资料提供是否及时,得 1.5 分;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得 1.5 分。得分依据:制定贫困残疾人康复申报审批程序,其中: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监护人或本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填写申请表,乡镇(街道)、县(区)以低保证(困难证明)、残疾人证(精神类)、住院(门诊)证明、银行 卡等佐证材料为依据,开展初审、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监护人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困难证明等材料。乡镇(街道)初审后报送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信息录入安徽省残联民生工程管理系统(录入时需监护人选择康复机构,并将材料报送市残联),录入后,各康复机构对申报本机构进行康复的儿童进行审核,同意接收后,市残联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及时安排、转介到相应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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