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浦 东 新 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 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XX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 日 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 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 评价委托单位:航头镇人民政府 评价中介机构(盖章): XX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签字): 目录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5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 5 (二)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 . 6 (三)组织管理和实施情况 . 8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9 二、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 10 (一)评价工作目的 . 10 (二) 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 10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2 三、评价结论与指标分析 . 14 (一)评价结论 . 14 (二)绩效指标分析 . 15 四、业绩和经验、主要问题、建议和措施 . 22 (一)业绩和经验 . 22 (二)主要问题 . 23 (三)建议和措施 . 23 附件 1:基础表 . 25 附件 2: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 38 附件 3:访谈分析报告 . 43 附件 4:绩效评价方案 . 47 1 摘要 根据浦东新区推进村级综合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航头镇实施村资分离改革措施,即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职责定位上分开,村民委员会不再承担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责;在管理组织上分设,通过选举产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村集体资产的出资人管理村集体资产,村民委员会不再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在管理费用上分开,村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费用由财政与村集体共同承担,其费用预算的核定与使用纳入镇统一管理范围。伴随着这种政策的实施,航头镇各级村组织收入锐减甚至没有什么收入,为保障航头镇13 个村级组织的运营,航头镇经济管理 事务中心通过航头镇 13 个村组织运行的财政补贴,巩固党在农村集体的领导,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夯实农村经济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农村的生活水平,实现航头镇经济的整体发展。 一、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完成情况、范围和起止日期。 项目已经完成 完成对航头镇 13 个村级组织的考核评分 、完成对13 个村级组织运行费的补贴发放、完成航头镇 2016 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完成航头镇 13 个村级组织正常运营;项目实施的范围为航头镇梅园村、果园村 13 个村级组织,项目实施时间为 2016 年 1月到 2016年 12 月。 二、预算安排和实际支出情况 航头镇 2016 年扶持村级组织运行总预算为 964.78万元,其中航头镇财政资金 796.15万元,两个项目为扶持村级组织为 600万元,转移支付 196.15 万元; 2015 年结余资金 168.63 万元,实际执行882.39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 91.46%。项目结余资金 82.39万元,结余资金仍留在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的账务上,未返还航头镇财政,留着 2017年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用。 三、评价目的、委托关系、评价结论过程和依据、评价得分和等2 级、主要绩效。 为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 ,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进而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依据 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管理办法(浦财督绩 201548 号) 文件, 受航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XX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 项目 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得分为 85.66 分,绩效评级为“良”。主要绩效为: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 完成对 13 个村级组织考核评分、13 个村级组织运行费补贴发放、完成航头镇 2016 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保障航头镇 13 个村级组织的运营。 四、主要业绩与经验 1.保障航头镇村级组织的运营,避免基层组织的瘫痪 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在航头镇村级组织所属的企业改制,权属改革收入锐减后,通过向航头镇财政申请补助村级组织补助资金每村 45万元、航头镇 2016 年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168.68万元,航头镇村级组织使用这些经费进行 修筑道路、办公、环卫、保洁、保绿、独生子女补贴的发放,工资补贴等, 保障了航头镇 13 个村级组织 的运营,避免航头镇村级组织由于经费缺乏陷入瘫痪境界,巩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控制力。 2.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航头镇农村经济的发展 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通过对航头镇 13 个村级组织的运行费用补贴,促使航头镇村级组织可以全力代领航头镇各村村民进行经济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农村,促进航头镇 13 个村域经济的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在航头镇经济综合管理中心冗余 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项目总预3 算 964.78万元,其中 168.63万元为该项目 2015年结余,航头镇财政资金 796.15万元,实际执行 882.39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 91.46%。82.39万元财政资金留在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的账上,造成财政总预算执行率不高。 2.缺乏对村级组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 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将资金拨付给航头镇村级组织的账户上,仅保留会计凭证的审核方式上,不仅缺少对资金使用用途的法律法规的制度性约束,更缺少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六、相关建议和措施 1.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是 现阶段 绩效预算编制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与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项目绩效目标相适应。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年度资金需求编制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项目的预算,避免上年资金结余到下年或项目资金在本部门冗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资金使用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条:政府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及时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依法纠正违反预算的行为。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要为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营费用补贴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负责,建议航头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制定村级补助资金的相关使用规章制度,加强对各村级组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用途进行监管。 4 5 浦东新区 2016 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 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 XX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的 委托,对浦东新区 2016年度航头镇扶持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为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村级组织,作为农村的基层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集中政治建设中都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组织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会、调解会、计划生育协会等。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是不断解决自身问题的客观需要,发展农村经济,关键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 是农村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国家政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村民自治的载体,是双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村级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扶持村级组织的运营是加快农村发展不二选择。 航头镇位于浦东新区西南部,和奉贤区、闵行区接壤,素有浦东“金三角”之称。航头镇面积 60 平方公里,辖梅园村、果园村、丰桥村等 13 个村级组织,在中国普遍取消农业税和浦东新区推进村级综合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实施村资分离改革措施:村民委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