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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轻型客车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U'y!+<"zKN+8S=B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轻型客车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报告书中不涉及商业机密,予以全文公示。 1-1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的由来 1994 年 5 月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川汽集团或川汽)组建成立,2002 年 9 月川汽被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兼并重组, 同年被列为四川省、成都市 “十一五 ”规划重点发展的汽车制造企业,成为四川省内唯一同时拥有客车整车(含底盘)及越野车生产权的企业。 2003 年响应市委市府“东调”规划和“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号召,川汽从原位于市区内一环路南四段 19 号高升桥厂址整体搬迁至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北京路 625 号)并进行技术改造。 2004 年 5 月, 川汽集团先期投资 5000 万元进行生产基地一期工程 (搬迁改造)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年产 1200 辆 6-12m 中型客车生产线建设。同年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 2004复字 275”号文对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工程(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由于一期脱脂工艺取消,磷化为人工涂刷,因此一期已经建成的前处理:包括脱脂、磷化、清洗和烘干炉,和为前处理配套的燃气锅炉等有关设施未投入使用,故 2010 年 12 月 28 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验 2010069”号文对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工程(搬迁改造)项目进行了阶段验收。 2007 年 11 月,川汽集团开始实施二期搬迁改造项目(轻型客车也即乘用车生产线的搬迁) ,但由于当时的环评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及审批权限的判断失误,造成川汽集团二期(轻型客车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环评工作搁置至今。 2010 年 6 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汽车生产企业投资和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工信部装200993 号)等有关规定,在关于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技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 “此类项目不是新建汽车整车项目,也不属于除汽车整车以外需由国家核准的项目” 。并要求川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补办项目环评手续,力争早日达产达效。 2012 年 3 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川经信产业函 2012252 号” 关于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函中,再次明确该 1-2项目是: 按照成都市政府对工业企业胡志刚入园发展统筹规划进行的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是对提升乘用车产品工艺、质量水平,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升级换代,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通过更新改造原有工艺设备方式,自筹资金 3 亿元对老厂区年产 30000 辆轻型客车(乘用车)产能的生产线实施异地搬迁改造,总产能、产品类别等均未发生变化。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补办项目的环评手续,为推动地方汽车产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为此, 2012 年 4 月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补评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即赴现场进行了踏勘、资料收集,同时川汽公司委托甘肃国信润达分析测试中心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以及厂区污染源进行了监测。现我院按照补评工作特点,依据环评导则和相关要求,完成了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轻型客车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呈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1.2.1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 1)本项目为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改 )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即属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允许类建设项目。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经信产业函【2012】252 号”出具的关于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函中确认: “川汽公司是按照成都市政府对工业企业集中入园发展统筹规划进行的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 ( 2)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 )中,与整车生产相关有如下提法: 第一章 “政策目标 ”第四条: “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 ” 第三章 “技术政策 ”第七条: “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引进技术的产品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要 ” 1-3第四章 “结构调整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汽车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实现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战略重组的目标是支持汽车生产企业以资产重组方式发展大型汽车企业集团,鼓励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式结成企业联盟,形成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企业联盟、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 2002 年 9 月,四川富临实业集团重组川汽,经过一系列的资源整合,重新定位乘用车领域,并加大引入国内外先进设备和生产技术,增大了川汽在乘用车市场的竞争实力,开启了四川汽车工业和川汽新野马的新旅程。作为四川汽车工业的一面旗帜,如今的野马汽车已同时拥有客车整车 (含底盘 )、越野车 (也即小型乘用车)的 生产能力,产品包括 8 大系列 56 个品种。同时,四川汽车工业集团与颐中(青岛)运输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合作,合作的内容就是建乘用车生产线,在坚持自主开发的同时,还与东风电动车公司、南京安氏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公司、院校建立了多种模式的合作关系。根据“川经信产业函【 2012】 252 号文”本项目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 3)结合 200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国汽车工业产能过剩,要求加快结构调整,其总体要求为“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扶优汰劣、标本兼治,保持汽车工业平稳发展”。 汽车工业结构调整主要任务为: “各地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要把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当前发展和调整的主线,注重依靠市场机制,推动联合和兼并重组。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发展能力、自主品牌产品和具有规模优势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集团加快发展; 汽车生产企业要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促进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生产;要注重自主开发产品,推动自主创新,改善产品结构,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 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客车生产、乘用车生产、发动机生产的股份公司,引进的是英国罗孚的技术和设备,目前拥有独立品牌产品及配套发动机研发中心。其产品销路好、产能利用率高。因此,迁建项目满足汽车结构调整中 “区别对待、扶优汰劣 ”的调整原则,属国家和各级政府积极扶持企业;迁建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高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提升企业的发展空间、扩大企业规模效益,项目建设符合 1-4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修改 )中的允许类 ,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国家发改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1.2.2 该项目于区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成都市及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 年) 中明确 “龙泉:龙泉驿区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重要的机械及电子工业发展基地 ”。而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分区规划( 20032020 年) ,龙泉驿区城市规划概况为 “龙泉驿区是成都市主城区的东部分中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市现代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是我市东部生态屏障,发展休闲度假为主的城市新区 ”。 迁建项目位于成都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北京路 625 号,厂址距成都市规划的中心城区边界(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约 5.6km,距龙泉驿城区边缘约2.0km,不在成都市及龙泉驿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迁建项目在川汽公司厂区已征(一期搬迁时已经将地征得)建设,不涉及新征地,用地性质属成都市及龙泉驿区分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成都市及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 ( 2)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简介 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 是以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 ”和长远发展作为定位和目标进行规划的,在其功能规划中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和 19 个区县级战略功能区。战略功能区是以产业功能区为主导、综合配套的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产业功能的空间载体,将按照 “西部第一、全国一流 ”的标准,着力发展高端产业。 本项目所在的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确定的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该功能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范围为西至绕城高速路,东至东二路,南至成渝高速铁路,北至成南高速路 (不含洛带镇镇区及成渝高速路两侧规划生态绿地 ),面积约 161km2,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北区 62km2,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 北至成南高速, 南至成安渝高速, 东至洛带、东二路和洪安镇西侧;南区 99km2,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 1-5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2011 年以“成环建函【 2011】 25 号”出具了对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 3)本项目与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定位的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产业定位系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本项目为乘用车生产,其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以及环保部门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函等有关要求的符合性见下表 1-1。 表 1-1 项目与功能区规划、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相关符合性 项目 规划、规划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产业定位 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 项目系汽车整车制造项目,属功能区鼓励发展的产业。 产业布局 与功能分区 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重点发展中高端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汽车及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应用研发、共性技术研发等汽车研发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居住、购物、休闲娱乐、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生活配套服务业。 项目位于功能区南部研发制造功能片区,为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符合功能区产业布局与功能分区要求。 水资源制约 解决方案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节水利用,加快推行再生水利用步伐,走循环经济。 项目采取了多项节水措施 (详见 “清洁生产 ” 生产企业应明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去向及安全处置方式,强化对固废产生源的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废的产生量。 固废制约 解决方案 针对固废,企业应按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危险废物应进行封闭包装,制定安全运输、管理机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或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或混入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中。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尽量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对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处置,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并制定了安全运输、管理机制。卫生防护 距离 为了减少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对区域内学校、居住等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应按照 汽车制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5-2000)要求,对功能区汽车整车制造项目油漆车间周围设置 5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在 5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有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国家已颁布 18075.1-2012 标准代替GB18075-2000 标准,按照要求,本环评以项目涂装车间边界划定 4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物。地下水防治 对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的项目及区域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 项目全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能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风险防范 入驻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对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能有效确保环境安全。清洁生产 入功能区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其中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 (涂装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项目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达到清洁生产水平二级及以上;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达清洁生产一级水平。 1-6由表 1-1 可见,本项目系乘用车汽车整车制造,属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鼓励发展的产业。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及定位要求。 1.3 评价目的和原则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 253 号令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环境,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 “保护环境 ”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 ”的环境管理方针,实现项目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本项目为补办环评手续,故本环评将从补办环评手续和项目生产特点出发,从 “区域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论证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通过评价,了解现阶段生产状况下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查清生产厂区是否存在环境问题,并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行之有效的污染物治理整改措施,为企业长足的发展以及维持区域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作出保障。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1996.10.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2.2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6.29;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 1998第 253 号令; 12、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环发【 2001】 4 号文件; 1-71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 2004 年 1 月) ; 14、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 (2005)39 号文; 1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改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 号; 1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本)修订解读 (国家发改委) ; 17、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 ); 18、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05】 152 号(2005.12.16); 19、 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川环发【 2006】 1 号 );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344 号令) (28); 21、 危险废物收集 储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1.4.2 有关规范与技术文件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2.3-93);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 ( HJ19-2011) ; 7、 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2004);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 9、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1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 200628 号) ;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环办 2013103 号。 1.4.3 与本项目相关的依据文件 1、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函 (川经信产业函【 2012】 252 号) ; 2、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搬迁技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 3、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汽车工业股份公司二期搬迁改造工程项目 (轻型客车线)执行环境标准的批复 (成环建复 2011259 号) ; 1-84、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成经管委规 编号 2003.08) ; 5、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建函【 2011】 25 号)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 年 8 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228 批)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工程(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成环建 2004复字 275 号) ; 8、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对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工程(搬迁改造)项目通过阶段验收(成环建验 2010069 号)及验收小组意见; 9、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10、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11、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 1.5 评价因子 1.5.1 现状监测及评价因子 地表水: pH、 CODCr、 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磷酸盐、锌、镍、亚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甲苯、二甲苯,共计 14 项指标。 地下水: pH、 CODMn、 NH3-N、氯化物、 Cu、 Fe、 Mn、 Ni、 Zn、总大肠菌群,共计 10 项。 空气环境: PM2.5、 PM10、 SO2、 NO2、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TVOC,共 9 项。 声环境:环境噪声 1.5.2 影响评价因子 地表水环境: CODCr、氨氮 空气环境:二甲苯及卫生防护距离 声环境:厂界噪声 固体废弃物:磷化渣、废矿物油、废金属料等生产固废处置 环境风险:溶剂贮存、使用的环境风险。 1-91.6 评价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及标准限值 1.6.1.1 环境空气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 SO2、 NO2、 PM2.5、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苯、二甲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TJ36-79)标准; TVOC 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 GB/T18883-2002) ,见下表。 表 1-2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单位: mg/Nm3项 目 PM2.5PM10NO2SO2甲苯 苯 二甲苯 TVOC 日平均 0.075 0.15 0.08 0.15 / 0.8 / / 1 小时平均 / / 0.20 0.50 / / / / 一次值 / / / / 0.6 2.4 0.3 / 8 小时均值 / / / / / / / 0.6 执行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 前苏联 TJ36-79 GB/T18883-2002 1.6.1.2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见下表。 表 1-3 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 目 pH CODcr BOD5NH3-N 石油类 总磷 LAS 浓度限值( mg/l) 6 9 20 4 1.0 0.05 0.2 0.2 项 目 铁 锰 锌 镍 苯 甲苯 二甲苯浓度限值( mg/l) 0.3 0.1 1.0 0.02 0.01 0.7 0.5类 别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中类水域 1.6.1.3 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类标准。评价因子见下表。 表 1-4 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 目 CODMnNH3-N Zn Fe Mn Ni 浓度限值( mg/l) 3.0 0.2 1.0 0.3 0.1 0.05 类 别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中类 1.6.1.3 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 表 1-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标准值 dB(A) 执行的标准与级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GB3096-2008 3 类区 65 55 项目区域 1-101.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6.2.1 大气污染物 项目生产主要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及焊装废气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表 2 的二级标准。 项目天然气燃气锅炉烟气等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71-2001)中时段相应标准。见下表。 表 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排放参数 单位 排放值 排放标准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12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3.5 焊装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 GB13297-1996)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120 15m kg/h 1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75m kg/h 352 非甲烷 总烃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4.0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70 15m kg/h 1.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75m kg/h 35.2 二甲苯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1.2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40 15m kg/h 3.1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75m kg/h 56.25 甲苯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2.4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12 15m kg/h 0.5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75m kg/h 10.5 喷漆废气排气筒及烘干废气排气筒 苯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 GB13297-1996) 排放浓度 mg/Nm350 烟尘 烟气黑度 / 1 级 SO2排放浓度 mg/Nm3100 燃气锅炉 NOx 排放浓度 mg/Nm340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时段( GB13223-2003) 2)水污染物 本工程的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进入经开区管网,最终经成龙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排入陡沟河,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见下表。 表 1-7 废水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单位: mg/L 排放标准 pH CODCrBOD5SS NH3-N 石油类 磷酸盐 69 500 300 400 - 30 - 总锌 总锰 总镍 LAS 总磷 GB8978-1996中三级 5.0 5.0 1.0 20 - 注:上述标准中, pH 无量纲。 1-113)噪 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的 3类标准。 表 1-8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标准 标准值 dB(A) 执行的标准与级别 昼 间 夜 间 适用条件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 65 55 工业用地区域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均外协、外售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 GB18599-2001) 。危废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标准。 1.7 评价等级 1.7.1 环境空气 项目生产主要大气污染源是为喷漆车间及总装补漆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等;项目使用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燃料,仅排放少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分析,项目喷漆车间二甲苯排放量约为 0.873kg/h,总装补漆间二甲苯排放量约为 0.072kg/h。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2.2-2008)规定的评价工作级别的划分原则和方法,按如下模式计算出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及其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制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Pi=Ci/Coi100% 式中: Pi-第 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 mg/m3; Coi-第 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mg/m3。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见表 1-9: 表 1-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 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 10%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采用 HJ/T2.22008 推荐的 SCREEN3 模型计算,计算结果为: 1-12二甲苯:项目喷漆车间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 0.07%;总装补漆间二甲苯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 0.72%,占标率 10%的最远距离 D10%: 0 m (所有筛选点的占标率均低于 10%),最大占标率 Pmax<10%,评价等级 : 三级 根据导则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7.2 水环境 1.8.2.1 地表水 项目纳污水体为陡沟河,该河年平均流量为 4.5m3/s、属小河;无饮用水功能,属类水域。经调查,陡沟河成龙水质净化厂下游 20km 范围内无城市、村镇及单位的饮用水源取水口及工业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建成后,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共 45.84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Cr、氨氮、磷、石油类、镍,废水属中等复杂程度。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三级标准后,送园区成龙水质净化厂(园区污水厂)最终处理,目前该污水厂尚有足够富余处理能力;最终废水达城镇污水厂一级 B 标后排入陡沟河(该河在污水厂下游约 22.5km 汇入府河) 。按导则,根据项目及受纳水体具体情况,地表水评价工作级别确定为三级评价。 1.7.2.2 地下水 本项目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中的类项目,其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情况见下表 1-10。 表 1-10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 项目 本项目情况 分级 包气带 防污性能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简阳幅 ,项目所在地出露地层属新生界第四系上更新统冰水堆积层,场地地下基础之下第一岩 (土 )层为鲜棕黄色粘土,含钙质结核,渗透系数 1.210-6 6.010-5cm/s 中 含水层 易污染特征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不属于潜水含水层且包气带岩性渗透性强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 不易 地下水环境 敏感程度 项目所在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项目污水 排放强度 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水排放量为 45.84m3/d 小 污水水质 复杂程度 项目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类型数 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 6 中等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中表 6“类建设项 1-13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 。 1.7.3 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规定的 3 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且受项目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声学环境评价为三级评价 。 1.7.4 生态环境 川汽公司位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在川汽现厂区内已经全部实施完成,不存在构建筑建设以及土石方挖填等,厂区周围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无珍稀动植物分布 ,植被以绿化植物和行道树为主。本环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从简。 1.7.5 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生产过程所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中,汽油以及漆料、稀释剂中的甲苯、二甲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9)中的易燃液体。项目所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且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敏感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 1.8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8.1 评价时段 本项目评价时段为营运期。 1.8.2 评价范围 工程营运期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 1-11 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 价 范 围 地表水:陡沟河,成龙水质净化厂排口上游 500m 至下游 10km 的河段。 水环境 地下水:项目区域 20km2范围 环境空气 以废气排放口为中心周围 2.52.5km2范围。 声 环 境 厂界外 200m 范围。 环境风险 事故情况下项目周围 3km 范围的大气环境。 1-141.9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9.1 控制污染目标 ( 1)不因项目建设导致项目建设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对项目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能妥善解决。 ( 2)确保项目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 ( 3)杜绝项目生产事故性排放,保护周围水、空气及土壤环境。 1.9.2 环境保护目标 1)项目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 270 亩(现有厂区、不新征地) ,厂区西北距成都市中心城区边界约 5.6km、距龙泉驿大面镇及西博苑距离约 2.7km,东北距龙泉驿城区边界距离约 2.0km,东南距东山国际新城组团(以及该组团周边的万亩观光果园)距离约3.1km。 项目厂址占地呈正方形分布,北邻建材园支路,隔路与国家建材工业成都建材设计院(集信集团)相望,西面以龙二环路为界,隔路是龙腾工业城,东面紧邻联虹钼业,南临龙工南路,隔路为光明玻璃等企业。 经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周围 500m 范围无住户分布。项目厂区周边多为一些已建、在建或待建的同类性质的企业,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环境关心点主要有位于厂区西北面约 2000m的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该学校主要为经开区汽车企业培训技工,距离项目涂装车间约2300m) ,厂西北面约 1.51.8km 的铁二局青台山职防院,厂址西北面约 1200m 有汇源食品厂以及北面约 500m 的龙丰食品厂。 项目废水受纳水体为陡沟河,项目废水经厂内废水站预处理后由园区管网收集送入成龙水质净化厂(为园区污水厂,位于厂址西面约 2.4km) ,最终达标排入陡沟河(该河系岷江二级支流,府河一级支流;项目废水在污水厂下游约 22.5km在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汇入府河) 。项目所在园区已形成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经调查,陡沟河成龙水质净化厂排口下游 20km 河段范围内无城市、村镇及单位饮用水取水口及工业用水取水口。项目外环境关系以及水系见附图。 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陡沟河评价河段水质,成龙水质净化厂排口上游 500m 至下游 10km 1-15的河段。 地下水:保护厂区周围 20km 范围内的地下水不因本项目造成水质污染。 噪 声:保护厂界周围 200m 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和社会关注目标见表 1-12。 表 1-12 环境保护目标及 3km 范围内主要社会关注点一览表 保护 类别 名 称 相对本 项目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 m) 距涂装车间最近距离( m) 环境基本特征 保护 级别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NW 2000 2300 学校, 300 人 铁二局青台山职防院 NW 600 1000 医院, 200 人 龙泉驿城区 NE 2000 2200 居住,约 10 万人 汇源食品厂 NW 1200 1350 企业,约 200 人 环境 空气 龙丰食品厂 N 500 700 企业,约 200 人 二级声环境 厂界 200m 范围内的声环 3 类区 地表水 陡沟河 W / / / 类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NW 2000 2300 学校, 300 人 铁二局青台山职防院 NW 600 1000 医院, 200 人 龙泉驿城区 NE 2000 2200 居住,约 10 万人 汇源食品厂 NW 1200 1350 企业,约 200 人 环境 风险 龙丰食品厂 N 500 700 企业,约 200 人 项目周围3.0km的范围 1.10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10.1 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现有工程各类污染源进行调查,核实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并分析其达标情况; 2)分析项目各类污染源及源强,算清新老污染源的 “三本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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