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1 - 县委下发加强灾后重建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告 一、各商业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性经营户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树立大局意识,加强价格自律,坚持诚信经营,坚持明码标价,坚持货真价实。 二、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炒作价格,采取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手段变相涨价,以及其它乱涨价、乱加价等行为,如有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市场管理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严厉打击乘灾难之机制假、造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从严、 从快、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即日起,县上成立四个综合执法组,分片负责对全县 25个乡镇市场进行全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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