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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近三年来,县委始终坚持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 X 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力度,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为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紧密结合县情,认真执行考核制,以县党校和各乡镇党校为阵地,规定考试不合格者当年不能发展入党。三年来全县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45期,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共 3980人次。同时,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年进行一次分类站队,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优胜劣汰 的原则,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发展对象,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四抓标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坚持发展党员 “十 X 大中专毕业生倾斜,为培养选拔“双带 ”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干部打好基础。四是向 35 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倾斜,为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党组织战斗力打好基础。五是向妇女和少数民族倾斜,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和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四)、强化制度抓规范 1、预备党员转正公开答辩制度。要求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上汇报完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后,必须对党支部 和党员提出的党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入党目的进行答辩,讨论决定是否给予按期转正或延期转正。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公开答辩活动,新党员进一步熟悉了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促进了思想、学习和工作,增强了党性锻炼。 2、发展党员公示制。一是明确公示对象。公示的对象重点是发展对象和发展计划。二是明确公 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是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2 - 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等。三是明确公示时间。规定在召开党支部大会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十 X 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如有群众反映,则 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理。推行公示制后,三年内共有 23 名同志受到了处置,其中 8 名同志被暂缓发展, 15 名同志被延长预备期。 3、发展党员工作失察、失实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分别对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分管副书记和党委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具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并规定入党申请人在被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被接受为预备党员期间,出现问题并影响到 新党员质量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违反党章规定,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手段,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 X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着源头不足的问题,同时也面临着农村流动党员增多不好管理的问题。 2、个别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有连续几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造成农牧区党员趋于老化,村党支部后备力量贫乏; 3、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刚刚起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有些滞后。 四、对策建议一是强化领导抓提高。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滞后的问题,在新世纪新阶段一方面必须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从而为企业发展党员创造良好的条件。借助个体- 3 - 私协党组织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党委(工委)管理,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 “源头 ”。为切实解决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偏少和村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一方面在条件 成熟的村党组织,试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即:由村党组织组织本村党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推荐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制度,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面;另一方面,结合农牧民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开展,实行 “一带二 ”的培养措施,确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第三建立并实施 “农牧民党员双向培养制度 ”,即:把农牧民党员培养成科技示范户,把科技示范户培养成党员。增强农牧民党员 “双带 ”能力。三是强化措施攻难关。针对少数村多年未做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应采取有力措施,规定凡是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都列入县 发展党员重点管理单位,要求乡镇党委书记直接包挂,一年之内改变面貌;对班子软弱涣散,问题较多,无力抓发展党员工作村支部,采取先进行整顿,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办法,改变落后面貌;对短时间内无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则选派机关党员干部下村任职;对在发展党员中搞 “关门主义 ”,压制人才的村支部书记,经多次教育仍坚持不改的,要果断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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