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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前言 1.1 项目由来及特点 危险废物的处理技术,是当前全世界共同 面临的一个十分严重和紧迫的问题。危险废物在处理时有其特 殊性和危险性,处理工艺和技术设备不当,不但处理效果差,而且极易造 成严重二次污染。而以往常用的传统技术方法(填埋、焚烧等),在处理 危险废物时均有不同的缺陷和问题。相比较而言,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本身 具有温度高、热惯量大、工况稳定、气(料)流在窑系统滞留时间长,湍 流强烈、碱性气氛等特点,以及最终水泥熟料产品的有效固化作用,均使 得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处理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时,具有得天独厚的明 显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在欧美等发达国 家相当成熟。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从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对水泥回转窑处置废物进行了研究和实践,目前已 设计、建设了多条处置废物的水泥生产线。近年来,北京水泥厂和上海万 安企业总公司等多家企业利用水泥窑处置过各种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 后水泥窑排放的废气经环境监测中心测试完全达到国家标准,水泥产 品的质量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基于国内外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已取 得的成功经验,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拟在溧阳市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9800 吨 /年危险废物及综合利用 200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处置流程由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预处理、厂内运输、废物投加 、窑内烧成处置等组成,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预处理、贮存等流程在 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以下简称“预处理中心”)进行;危险废物经预处 理达到相关要求后,由有资质运输单位运送至危险废物烧成处置系统所在 厂区(依托溧阳天山水泥厂,以下简称“天山水泥厂区”);废物投加、 窑内烧成处置等流程在天山水泥厂区进行, 废料投加系统依托现有项目污泥进料车间 (以下简称 “废物投加车间” ) ,烧成处置系统依托已建 5000t/d 水泥窑。 在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考虑到 不管综合利用还是协同处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置,其主要工艺均为进入水泥窑烧 成处置;根据常州市及溧阳市环保部门意见, 新增含铜废物 ( HW22)、 含铅废物 ( HW31)、含 酚 废 物( HW39)、含钡废物( HW47)和其他废物( HW49, 900-044-49、 900-045-49 等两类除外),总处理规模不变。公司决 定将项目名称由“溧阳中材环保水泥窑协同处置 9800 吨 /年危险废物及综合利用 200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改成“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以及新增 5 类危险废物类别, 并以新项目名称重新向省固废中心备案, 并于 2013年 11 月 12 日取得关于对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 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备案意见(苏环固 201358 号文)。项目名称和处理类别调整前后,工艺不变,污染防治措施不 变,水泥窑烧成处置总规模不变,因此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变。 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消解溧阳市及周边每年产生的 29800t 危险废物,提高了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本 项目的建成有助于溧阳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 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工 程项目可研阶段应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院接受委托后,经 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 规、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图 1.2-1 评价技术路线图 1.3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结合厂址地区 环境特点、工程特点,重点回答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1)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满足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 ( 2)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 3)本项目运行是否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 4)本项目是否能到达清洁生产的要求; ( 5)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是否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6)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是否能够满足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 7)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可以接受; ( 8)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1.4 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 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周边居民搬迁后、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环境保护法规 2.1.1.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号, 1989 年 12 月 26 日;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2第 74 号公布, 2002 年 8 月 29 日修订,自 200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修订通过,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4 号,自 2000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0 年 4 月 29 日修订通过, 自 200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1996 年 10 月 29 日通过,自 1997 年 3 月 1日起施行;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4 年 12 月 29 日修订通过,自 2005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2第 54 号公布,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2第 77 号公布, 2002 年 10 月 28 日,自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8 年 8 月 29 日通过,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于 2011年 2 月 16 日修订通过,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2009 年 3 月31 日发布, 2009 年 12 月 1 日实施); (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 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 2008 年 6 月 6 日发布, 2008 年 8 月 1 日实施; (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 号, 1998 年 11 月 18 日; ( 16)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 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5 号) , 200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19)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 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 2004746 号; ( 20)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 2010218 号; ( 2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 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35 号;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 2013 年 2 月 16 日; ( 24)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 发改环资 20061864号; ( 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国家环保总局, 2006 年 2 月 14 日; ( 2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1277 号); ( 2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 2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 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环办 200951 号; ( 29)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01199 号,自 2001年 12 月 17 日起实施); ( 3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5 号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于 1999 年 5 月 31 日讨论通过,自 1999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 3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408 号令,国务院第 50 次常务会议于 2004 年 5 月 19 日通过,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 ( 32)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急 发改运行 2006 609 号; ( 33)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50 号; ( 3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 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 201119 号; ( 35)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1 26 号;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 36)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 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 2009 38 号; ( 37)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 2010 582号; ( 38)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2123 号; ( 39) 关于印发建材工业 “十二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2011 年 11 月 8 日; ( 40)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 发 201341号。 2.1.1.2 地方有关的法规、规章及政策 (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于 1997 年 7 月 31 日修订通过,自 1997 年 8 月 16 日起施行); ( 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01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 3)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省政府 1993 38 号令; ( 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5)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1998年 6 月; ( 6)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 200329 号; ( 7)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 2012 年 2 月 1 日; ( 8)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05 年 5 月; ( 9)关于印发 的通知 ,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苏环便管 2004 22 号;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 10)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 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苏环科 200716 号; ( 11)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 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 2006 16 号; ( 12)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 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 2006 92 号; ( 13)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 2006 98 号; (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管 2008270 号; ( 1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苏政办发 20139 号; ( 16)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 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 2007 56 号; ( 17)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节能工作的意见,苏政发 201199号; ( 18)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 苏政发 2011119号; ( 19)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07115 号; ( 20)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0992 号; ( 21)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 号, 2012 年 10 月 22 日; ( 22)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环规 20111 号; ( 23)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 74 次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常务会议于 2011 年 7 月 23 日讨论通过,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24)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环控 97143号; ( 25) 关于规范全省医疗及危险废物处置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 (苏发改投资发 20051267 号); ( 26)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规范固体废物 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 200872 号; ( 27)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 2011 71 号); ( 28)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环监 200613 号; ( 29)关于贯彻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管 2008148 号; ( 30)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修订通过, 2012 年 2 月1 日实施); ( 31)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122号; ( 32)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复函 ,苏环函 2012452 号; ( 33)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 2013113 号; ( 3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 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 2013283 号; ( 35)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焚 烧处置设施在线监控的通知 ,苏环办 20125 号。 2.1.2 环评技术规范 (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HJ 2.1-2011);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7)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 ( GB50634-2010) ( 8)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HJ662-2013) ( 9)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 。 2.1.3 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 1)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新型干法 5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 ( 2)江苏天山水泥集团公司溧阳分公司 5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低温余热电站工程( 9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批复; ( 3) 溧阳市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 450t/d 生活垃圾示范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批复; ( 4) 溧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及批复; ( 5)技术咨询合同书; ( 6)备案意见; ( 7)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2.2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评价因子详见表 2.2-1。 表 2.2-1 评价因子一览表 评价 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PM10、 SO2、 NO2、 HCl、 H2S、 NH3、氟化物、 CO、 Hg、 Cd、 Pb、 As、 Ni、 Cr、Cu、总烃 PM10、 SO2、 NO2、 HCl、氟化物、 H2S、 NH3、 Pb、 Hg、噁二英 SO2、 NOX、 粉尘、 HCl、HF、 H2S、 NH3、 Pb、Hg 噁、二 英 地表水 pH、 DO、 COD、高锰酸盐指数、 BOD5、 COD、 BOD5、氨氮、总磷、 COD、 BOD5、氨氮、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 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预测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 SS 总磷、 SS 地下水 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氰化物、锌、铬、 Cu、铅、镍、砷、汞、氟化物 高锰酸盐指数 / 噪声 等效声级 Leq( A) 等效声级 Leq( A) / 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 生活垃圾的发生量、 综合利用、处理处置量。 危险固废、生活垃圾的发生量 工业固体 废物排放量 土壤 pH、砷、汞、铅、镉、铜、铬、锌、镍 / / 底泥 pH、砷、汞、铅、镉、铜、铬、锌、镍 / / 生态 植物、农田生态等 植物、农田生态等 / 2.2.2 评价标准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 1)地表水 上兴河和上沛河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 具体见表 2.2-2。 表 2.2-2 地表水执行标准 单位: mg/L 污染物名称 类水质标准浓度限值 mg/L 标准来源 pH 6 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DO 5 COD 20 高锰酸盐指数 6 BOD54 氨氮 1.0 总磷 0.2 石油类 0.05 挥发酚 0.005 ( 2)环境空气 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功能区划,评价区为二类区, SO2、 PM10、 NO2、氟化物、 CO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 2012)二级标准; HCl、NH3、 H2S、 Cr、 Hg 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Ni 执行前苏联标准; Pb、 Cd 执行南斯拉夫标准; As 执行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标准; Cu 执行日、美等国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总烃执行以色列标准;二 噁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英类执行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 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见表 2.2-3。 表 2.2-3 环境空气执行标准 单位: mg/m3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 g/m3) 标准来源 SO2年均值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 日均值 150 小时值 500 PM10年均值 70 日均值 150 NO2年均值 40 日均值 80小时值 200 氟化物 * 日均值 7 小时值 20 CO 日均值 4.00( mg/m3) 小时值 10.00( mg/m3) Pb 季均值 1 日均值 0.0007( mg/m3) 南斯拉夫标准 一次值 0.0021( mg/m3) 日均值的 3 倍 NH3一次值 0.20(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TJ36-79) H2S 一次值 0.01( mg/m3) HCl 一次值 0.05( mg/m3) 日均值 0.015( mg/m3) Cr 一次值 0.0015( mg/m3)Hg 日均值 0.0003( mg/m3)一次值 0.001( mg/m3) 取日均值 3 倍 Ni 日均值 0.001( mg/m3) 前苏联标准 Cd 日均值 0.003( mg/m3) 南斯拉夫标准 一次值 0.01( mg/m3) As 日均值 0.003( mg/m3) 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u(烟气尘) 0.1( mg/m3) 日、美等国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 非甲烷总烃 日均值 2.0( mg/m3) 以色列标准 一次值 5.0( mg/m3)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 93)厂界标准 噁二英类 年均值 0.6( pgTEQ/m3) 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注: *: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参考浓度限值; 1mgTEQ/m3=103gTEQ/m3=106ngTEQ/m3 109pgTEQ/m3。 ( 3)环境噪声 本项目预处理中心噪声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 GB3096-2008) 2 类标准,天山水泥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3 类,天山水泥南厂界执行 4a 类,具体标准值见表 2.2-4。 表 2.2-4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 A) )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3 类 65 554a 类 70 55(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应以人群健康 基准值为依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2.2-5。 表 2.2-5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 地下水标准( mg/L) 1 pH (无量纲 ) 6.5-8.52 高锰酸盐指数 3.0 3 锌 1.0 4 砷 0.05 5 汞 0.001 6 铬 0.05 7 铅 0.05 8 镍 0.05 9 铜 1.0 10 氟化物 1.0 11 硝酸盐 20 12 氨氮 0.2 13 氯化物 250 14 氰化物 0.05 ( 5)土壤和底泥 土壤评价标准执行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 6.5-7.5)二级标准,底泥评价标准执行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GB4284-84)(在中性和碱性土壤上 pH6.5),标准值见表 2.2-6 及 2.2-7。 表 2.2-6 土壤评价采用的环境标准限值 mg/kg 类 别 二级标准值 土壤 pH 值 6.5-7.5铜 100 铅 3镉 0.30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类 别 二级标准值 砷 25镍 50锌 250 汞 0.铬 00 表 2.2-7 底泥评价采用的环境标准限值 mg/kg 类 别 二级标准值 土壤 pH 值 7.5 铜 500 铅 1000镉 20砷 75镍 200 锌 1000 汞 15铬 10002.2.2.2 排放标准 ( 1)废水 预处理中心废水参照执行生 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16889 2008)表 3 标准,具体见表 2.2-8。 表 2.2-8 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mg/L) 控制污染物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表 3 排放浓度限值 60 30 8 1.5 20天山水泥厂区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一级排放标准。预处理中心具体见表 2.2-9。 表 2.2-9 污水排放标准 (mg/L) 项目 COD SS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一级标准 100 70 15 1.5 10由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没有总磷标准, 采用江苏省太湖流域总氮、 总磷排放标准 (DB32/191-1996)。 ( 2)废气 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 ( GB50634-2010)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其烟气排放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GB18484-2001)中有关规定。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 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GB30485-2013)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水 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和氨的排放限值按 GB 4915 中的要求执行,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本项目依托的水泥窑为已建企业,现有企业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仍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 2004)表 2 标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HCl、 HF、 Hg、 噁二英、 TOC、Tl+Cd+Pb+As 和 Be+Cr+Sn+Sb+Cu+Co+Mn+Ni+V 等应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GB30485-2013)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总有机碳( TOC)因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增加的浓度不应超过10mg/m3。 Cd 和 Pb 等应执行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GB18484-2001)表 3 中相应的排放限值。具体见表 2.2-10。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具体见 2.2-11。 表 2.2-10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1 颗粒物 50/20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 2 SO2200/1003 NOX800/3204 氨 /8 5 Cd 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01) 6 Pb 1.0 7 HCl 1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 GB30485-2013) 8 HF 1 9 Hg 0.05 10 噁二英 0.1 ngTEQ/m311 Tl+Cd+Pb+As 1.0 12 Be+Cr+Sn+Sb+Cu+Co+Mn+Ni+V 0.5 注: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915-2013) /前为现有企业标准实施后第一阶段执行标准限值, /后为现有企业标准实施后第二阶段执行标准限值。 表 2.2-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mg/m3)标准来源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非甲烷总烃 120 20 17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 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 建项目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 2.2-12 和表 2.2-13。 表 2.2-12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mg/m3) 序号 污染物 浓度限值 1 NH31.52 H2S 0.06 3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表 2.2-1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量, kg/h 1 NH320 8.7 2 H2S 20 0.583 臭气浓度 20 4000(无量纲) 水泥浸出毒性特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1996)具体见表 2.2-14。 表 2.2-14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 序号 项目 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 mg/L 1 有机汞 不得检出 2 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 0.05 3 铅(以总铅计) 3 4 镉(以总镉计) 0.3 5 总铬 10 6 六价铬 1.5 7 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 50 8 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 50 9 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 0.1 10 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100 11 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镍计) 10 12 砷及其化合物(以总砷计) 1.5 13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50 14 氰化物(以 CN-计) 1.0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 GB50295-2008)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见表2.2-15。 表 2.2-15 GB50295-2008 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表 元素 GB50295-2008 熟料中重金属含量( mg/kg) As 40 Cd 1.5 Cr 150 Cu 100 Hg 未检出 Ni 100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Pb 100 Zn 5( 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11)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2.2-16。 表 2.2-1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11)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70 55营运期:营运期预处理中心噪声排放标 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天山水泥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天山水泥南厂界执行 4a 类。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2.2-17。 表 2.2-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B( 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60 503 65 554a 70 55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3.1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评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及工程所 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所排污染物量、 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具体见表 2.3-1。 表 2.3-1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专题 等级判据 等级确定环境空气 预处理中心其中 Pi最大的危险废物卸料车间和预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的H2S, 其 Pi=4.223%, 未超过 10%, 按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 HJ/T2.2-2008) ,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三级 (预处理中心) 天山水泥厂区选择粉尘、 SO2、 NO2、 HF、 HCl、 Cr、 Pb、 Hg、 Cd 和二 噁 英等为主要污染物,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max10(最大为 NOXPmax3.76) ,且项目排放二 噁 英类, Hg 等,属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污染物,评价等级提高一级,按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HJ/T2.2-2008) ,最终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二级 (天山水泥厂区)地表水 预处理中心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2t/d。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16889 2008)中表 3 要求后,再通过溧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的长 7km、管径为 300mm 的管道排入上兴河。 三级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29800 吨 /年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9 专题 等级判据 等级确定天山水泥厂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2.16t/d。 经处理后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一级标准后排入上沛河。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判断,确定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噪声 预处理中心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规定的 2 类区;根据导则, “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 GB3096 规定的 1类、 2 类地区, 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 3dB( A) 5dB( A) (含 5dB( A) ) ,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 ”。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二级 (预处理中心) 天山水泥厂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3 类区域,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 3dB(A)) ,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评价等级为三级。 三级 (天山水泥厂区)固废 本次环评固体废弃物只作影响分析。 / 土壤 本次环评土壤只进行现状评价。 / 地下水 预处理中心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周边没有地下水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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