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docx

返回 相关 举报
2018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 1 - 县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20 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 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 2 - 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 20xx年 1月 5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