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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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实质;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严格 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履职尽责抓好贯彻实施和执行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1 月 18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 月 23 日,中央和省、市又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廉政准则做出安排部署, 3月 4 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自觉遵守廉 政准则的表率。 一、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 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 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 “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 ”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成克杰、陈良宇、黄瑶、段义和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 “紧箍咒 ”,更是“安全网 ”。一方面,廉政准则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 “紧箍咒 ”,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党员 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 2019 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 3743 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 764 人,其中有 17 位省部级高官先后 “落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马 ”,( 2019 年 “落马 ”的副部级以上官员名单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陈少勇、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宗衡、全国人大常委 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天津市市委原常委皮黔生、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康日新、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委书记王华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陈绍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孙瑜、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 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既有国务院部委官员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地方行政首长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陈少勇、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 市长许宗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也有人大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宗衡、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政协广东省政协原主席、省委原副书记陈绍基、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公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法院系统高官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有金融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证监会原副主席王益、国企高管中国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原总经理康日新,甚至还有纪检系统自身的蛀虫中共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纪检 委书记王华元。据媒体报道,这 17 位省部级高官这一数字也足以刷新改革开放 31 年以来高级官员落马的年度纪录 据公开资料统计, 2019年至 2019 年的 5 年间,共有 35 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 7人,而 2019 年一年就有 17 位省部级高官落马。 2019年这 17 位落马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的特点:一般学历高,且大多有基层经历;另一方面,落马贪官大多有情妇。与此同时,群众举报、网络监督等已经成为反腐的重要渠道。 (一 )多半是研究生,高学历本应具备更高的修养,包括政治修养,但是他们的学历不能代表他们的人格和素养,根本谈不上高素质 的修养。 (二 )多来自基层,17 名落马官员中多从基层干起,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和福建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二人为中小学老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则为工人或技术人员。许多腐败官员原本是贫寒出身,从基层干起,很能体贴民生疾苦,但是随着权力的扩张、地位的提高,思想、信念、作风都会悄然发生变化,从廉洁自律的好官变成了肆无忌惮、贪污腐败的坏官。它说明在一个长期的权力比较大的特殊环境中任何个人及品行都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与监督,特别是应当建立预防腐败 的制度,大力提倡新闻监督、群众监督。 (三 )多人养情妇,在这些落马和判刑的高官中,有不少高官流连于声色犬马,包养情人、 “二奶 ”,甚至嫖宿娼妓。在有情妇的人中,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一人有 13 名情妇,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军嫖妓过百。新华社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曾经报道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 95%都有 “情妇 ”;腐败案件 60%以上与“情妇 ”有关。 “某市反贪局一位领导表示:在侦破贪污案件中,找到了情人,一般就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的确凿证据。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就是被他的 11 人 情妇告状团 给扳倒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的媒体传 言是:他有 “四个情妇都是有夫之妇 ”,并以 “给这些情妇及她们的丈夫工程项目作为交换的代价 ”,此次出事 “就是未能满足其中某个情妇老公的胃口,被招到深圳,交纳了 300 余万元,仍被暴打一顿,并且最后被举报出来 ”,这 17 位省部级高官中明确有情妇的 6 人、不明确的 6 人、无情妇的 5 人。有关专家指出,高官多陷于 “桃色门 ”的漩涡之中,因此将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败斗争体系是必要之举。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 “落马 ”,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 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 “试行 ”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 ;去掉 “试行 ”二字使之 “转正 ”,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 “转正 ”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只要一道道 “咒语 ”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 了一道道 “安全网 ”。廉政准则共有 52 个 “不准 ”,犹如 52 根带电的 “高压线 ”,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 “危险 ”与 “安全 ”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 “死亡线 ”;自觉遵守,那就是 “安全网 ”。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 “安全 ”。 二、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内容实质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 “禁止 ”,并详细列出 52 种“不准 ”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 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7 页 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 )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 )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 )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 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 )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 )私存私放公款; (四 )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 )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 )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8 页 贴、奖金等; (七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 )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 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 )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 (企业 )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 )个人在国 (境 )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9 页 (五 )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 )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 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上来。 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国家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但搞经济建设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特别重要的一条,是领导干部不能直接干预和插手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但是,从近些年暴露出的腐败案件中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插手房地产开发等干预市场经济 活动并以此谋取私利等违规现象突出,廉政准则如何作出规定? 廉政准则第七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 )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关于廉政准则党课辅导材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0 页 项; (三 )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 )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 )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 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严禁为 “身边人 ”谋取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公职,权力是公权。一定要公私分明,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公权私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 “身边人 ”谋求利益的行为,廉政准则有哪些明确的 要求? 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 )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 (境 )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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