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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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土地市场运作,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水平,更好地发挥土地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区(包括天宁、钟楼、戚墅堰、新北、武进区)土地市场统一运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出让计划编制 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区房地产发展形势,结合经营性开发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的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市区土地供应区位和供应量,会商各区政府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分武进区、新北区和中心城区三部分编制并分别控制,各区域超过供地计划总量出让土地,必须另行报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应建立各区域经营性用地出让统计表,对出让总量进行动态统计和情况通报。 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二、统一出让方案审批 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 一律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新北、武进区按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规范编制供地方案,报所在区政府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供地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三、统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信息 市区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在市级以上媒体上进行公告。经营性用地出让公告必须在日报、土地市场网上刊登,竞争性强的地块应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公告。 所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后,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公开的 场所公布成交结果,公布的内容包括成交地块座落、面积、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等。 四、统一组织经营性用地出让活动 天宁、钟楼、戚墅堰区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活动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土地平台运作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实施。 新北、武进区城区(区本级)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乡镇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由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地块出让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一律按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断提高土地出让的公开透明度。要广泛开展土地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要严 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操作,不断规范和优化土地公开出让行为,土地出让方案一律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土地出让合同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为方便操作,武进、新北区的土地出让合同可由市国土局委托所在的区国土分局签订,加盖市国土资源局印章。土地出让后要严格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各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出让地块的正常开发建设。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及时交付土地,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同时确保政府的各项承诺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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