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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 新津县普兴镇普兴社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y!gKNSS/zKgs=K3= BME= 1 11 总 则 1.1 建设项目的意义和评价任务的由来 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兴投资”或“公司” ) ,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是成都川宏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1.67 亿元。组织架构完善,下设综合行政部、投资策划部、技术部、工程部、预算部、资产管理部、发展部、农工部、财务部等部门。公司的控股公司 成都川宏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建设、租赁及物业管理等方面,曾成功开发建设成都盐市口。 目前, 普兴镇居民散居住户较多, 居住设施比较简陋, 由于 “5.12汶川地震”灾害,很多房屋受到损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居民的生活和居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区域产业发展,集中居住地和商业娱乐聚集地的建设成为必要。为加快区内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为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 成都市其兴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新津县普兴镇实施“新津县普兴镇普兴社区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集住宅及底部带商业服务网点,独立商业综合体,地下车库,社区活动中心为一体的集中居住社区。 本项目为城镇集中居住社区,位于新津县普兴镇场镇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 98087.9m2,总建筑面积 377482.76m2,容积率 3.11%,绿地率 35.71%,项目主要由 1417F+1(顶楼跃层)高层住宅楼,设一层地下室组成,外加一栋 12 层商业综合楼。 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253 号令要求,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新津县普兴镇普兴社区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委托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作单位:巴中绿叶环评 1 2有限公司) 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 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作下开展该项目环评工作,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房地产产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的有关规定,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国六条”)禁止的别墅类,属允许类,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 新发改投资2010187 号 文同意项目立项并开展工作。因此,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新津县普兴镇,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普兴金华单元控规中(附图 5) 。天府新区成都分区规划提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新津组团是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新材料和物流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新城区。并提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生态田园、绿色低碳等理念。项目所在的普兴镇属于天府新区新津区域中的一部分, 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与规划相符。新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项目规划红线图(见附件 2) ;同时,项目所在地现阶段均为农田,新津县国土资源局以 新津国土资函 20134 号 文同意将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 该项目符合新津县城乡规划及成都天府新区分区规划。 项目所在区域污水主要由普兴污水处理厂 (设计规模 2000 m3/d,衔接段处理水量约 500m3/d) 及红岩污水处理厂 (一期设计规模 10000 m3/d,已于 2013 年投运,现阶段处理水量约 2000m3/d) 进行处置。随着物流园区及天府新区新津区域产业发展一区企业入驻, 普兴污水厂现有规模将不能满足区域废水处置需求,待本项目建成后,普兴污水厂将没有足够 1 3的余量处置本项目废水。区域排水规划现阶段正在逐步进行调整,区域大量生产、生活废水将由红岩污水厂进行处置。目前,新材料园区的截污管道随园区道路建设已基本完成, 距本项目最近截污管道位于项目南侧约 500m 处的“新普路” ,新津县水务局已出文明确项目废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红岩污水处理厂, 由红岩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五号地块南侧场界外有一条 110kV 高压线经过,项目拟建设施距高压导线最近距离约 15m,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 110kV 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 10m 区域,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电力线路保护区,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 1.3 评价目的、原则及评价内容 1.3.1 评价目的 本项目为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问题,但影响很小。为进一步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将针对这些环境影响问题,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达到以下目的: 1)实现项目建设与当地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保护的持续协调发展,即按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本项目的建设。 2)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内容及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环评中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 4)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5)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结合项目特点及对外环境的要求,提出环评要求和建议,避免交叉影响。 6)环境现状评价收集现有合理、可用的监测资料,不足部分进行补充现状监测。 7)本环评按最终规模进行评价,并考虑分期的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及环保措施。 1 41.3.2 评价原则 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重点在于施工期,提出污染防治的措施及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1.3.3 评价内容 依照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应包括: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6)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7)开展公众参与; 8)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9)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编制依据 1.4.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 ; 9)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10)国务院令第 591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国发 200539 号文) ; 1 512)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3)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522 号文) ; 14)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5)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126 号文) 。 1.4.2 评价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1)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T2.32.3-93)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T2.4-2009)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 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 1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文件 环发( 2001)56 号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 1.4.3 项目相关资料 1)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文件 新发改投资2010187号; 2)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新津国土资函20134号; 3)成都市环保局 “关于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新津县普兴镇普兴社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批复”成环建复2013145号; 4)项目现状监测报告; 1 65)项目环评委托书; 6) 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水文、气象资料等; 8)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1.5 项目外环境关系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场镇西北侧,位于牧马山干渠南侧,主要水体功能为农灌;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地块进行建设,大致可分为东北、西南两部分。其中场地东北部分共三个地块,呈西北 东南向排列,由西北向东南依次编号为五号、四号、一号地块 (二、三号地块为远期规划用地,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三个地块东北侧为规划道路,牧马山干渠从规划道路北侧流经,该区域为农村环境,区域内散居住户较多,其中最近的农户距本项目五号地块西北角约 50m,一号地块东面与普兴镇场镇相邻,距普兴小学约 100m;项目场地西南部分两个地块为预留用地范围。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2。 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岷江,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及商户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布置于“新普路”的市政污水管网送入红岩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后排入岷江。 1.6 评价标准 评价执行标准已由成都市环保局成环评 2013145 号确认, 环评标准如下。 1.6.1 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中的类水域标准。 表 1.6.1-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 mg/L 序号 污 染 物 类水域标准 2 高锰酸盐指数 6 6 3 化学需氧量 (CODCr) 20 20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4 4 5 石 油 类 0.05 0.05 6 氨氮 (NH3-N) 1.0 1.07 粪大肠菌群(个 /L) 10000 10000 1 72)环境空气 SO2、 NO2、 TSP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评价因子标准限值见表 1.6.1-2。 表 1.6.1-2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单位: mg/Nm3污 染 物 名 称 SO2NO2TSP 取值时间 1 小时平均值 0.50 0.24 / 日平均值 0.15 0.12 0.30 年平均值 0.06 0.08 0.20 3)声环境 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6.1-3。 表 1.6.1-3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 dB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 类区 60 504)地下水 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中中的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1.6.1-4。 表 1.6.1-4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 mg/L 指 标 水质评价标准 pH 6.58.5CODMn 3.0 氨 氮 0.2 铁 0.3 锰 0.1 1.6.2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 项目所产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污水预处理池出水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1.6.2-1。 表 1.6.2-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污染物 pH CODcrBOD5SS 动植物油 NH3-N 三级标准 6 9 500 300 400 100 - 1 82)大气污染物 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 1.6.2-2。 表 1.6.2-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监控点 浓度 TSP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S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0 NO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3)噪 声 项目区域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中 2 类区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6.2-3。 表 1.6.2-3 项目场界噪声执行标准 标准类别 等效声级 LAeq(dB) 昼间 夜间 2 类 60 50 本项目施工期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标准,标准限值见表 1.6.2-4。 表 1.6.2-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执行的标准与级别 标准值 dB(A) 适用条件 昼间 夜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523-2011) 70 55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1.7 评价等级 1.7.1 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仅为进出车辆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 发电机尾气、 项目内住户厨房产生的少量燃烧废气和油烟及垃圾房臭气等,排放方式均为间断性排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 HJ2.22008)的技术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 1.7.2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的施工噪声,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除;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水泵、抽排风机和发电机等设备噪声,车辆行驶噪声,其噪声值在 65 90dB( A)之间,评价区域为声环境质 1 9量标准 ( GB 3096-2008)规定的 2类标准区域,又经隔声、减振与一定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噪声的贡献值远小于 3dB( A) ,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中有关评价级别划分的原则,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7.3 地表水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及营运期所排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量合计约 1337m3/d, 主要为生活污水, 污水复杂程度为简单、且不直接进入地表水;本项目受纳水体是岷江,评价河段多年平均流量 336m3/s(枯期流量为 40m3/s) ,属大河;地表水属类水域。项目污水经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红岩污水处理厂, 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岷江。根据导则,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7.4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本项目为类建设项目。项目营运期废水量合计约 1337m3/d,水量“中” ,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复杂程度为“简单” 、且不直接进入地表水;参照区域地质勘测资料,区内粘性土层分布连续,单层厚度 1.21.8m,包气带饱和渗透系数 2.5 10-51.2 10-7,包气带防污性能“中” ;项目拟建区域地下水与地表水有一定联系,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中” ;区内无集中式引用水源地,仅有少量散居农户取水井,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有关规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7.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拟建场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建设中因占用土地、开挖施工等将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区域现状生 1 10态环境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低,无珍稀濒危保护陆生动物、植物的自然分布,因此在采取占地补偿措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 HJ19-2011) ,本次评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从简。 1.7.6 环境风险评价 项目属于非工业类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仅备用发电机房存放少量柴油,风险评价从简。 1.8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8.1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施工期( 2014-2016 年)和运营期( 2016 年后) 。 1.8.2 评价范围 1)施工期 拟建项目选址边界外 200m 内区域。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评价范围见表 1.8.2-1。 表 1.8.2-1 营运期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 价 范 围 地表水环境 岷江及项目所在地牧马山干渠及支渠河段 环境空气 拟建项目区域及外围 200 范围内。 声 环 境 厂界及外围 200m 范围内。 生态环境 项目范围内区域。 1.9 评价因子 1.9.1 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大 气: TSP、 PM10、 SO2、 NO2共 4 项; 地表水: pH、 CODcr、 BOD5、 NH3-N、 SS、挥发酚、氯化物、总磷共 9 项; 地下水: pH、 CODMn、 NH3-N、铁、锰共 5 项; 噪 声:区域噪声 1 111.9.2 影响评价因子 大 气: TSP、 PM10地表水: CODcr、 NH3-N 噪 声:噪声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废商业包装材料、建筑废渣等 1.10 评价重点 本项目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 根据拟建工程特征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综合分析,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确定评价重点为: 1)施工期噪声、扬尘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2)施工期水土流失及其他生态影响; 2)营运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居民生活油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3)从环保角度,对营运期会所将入住的餐饮提出要求; 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拟建场地及周围环境状况,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周围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是否符合成都天府新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普兴金华单元控规要求等,分析本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1.11 环境保护目标 1.11.1 环境空气 以普兴镇场镇区域、普兴小学、普兴中学等附近的单位及住户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 1.11.5-1。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11.2 声环境 以普兴镇场镇区域、普兴小学、普兴中学 等附近的单位及住户为声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 1.11.5-1。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 1 12境质量标准 2 类区标准要求。 1.11.3 地表水环境 保护岷江评价河段水质,评价河段下游 10km 无特定保护目标。 1.11.4 地下水环境 保护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水质及农户水井。 1.11.5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11.5-1。 表 1.11.5-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距项目距离 方位 备注 保护级别 地表水 岷江, 无特定保护目标 2.5km S 项目受纳水体 GB3838-2002 中类水域标准 地下水 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水质,保护目标为周围农户水井 50m300m N/NW 约 20 口 GBT/14848-93中类标准 声环境 项目周围 300m 内住户 50m300m NW/N 约 80 人 GB3096-2008 中的 2 类区标准 环境空气 普兴镇场镇 20m S 约 4000 人 GB3095-1996 中的二级标准 普兴小学 100m E 约 650 人 普兴中学 200m SE 约 750 人 散居农户 50-300m NW/N 约 80 人 2-12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新津县普兴镇普兴社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 建 建设单位: 成都其兴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新津县普兴镇。拟建场地所在区域地较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项目抗震防烈度为 9 度。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 2。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2.2.1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 98087.9m2,总建筑面积 377482.76m2,其中住宅278906.82 m2,商业建筑 23176.27 m2,配套设施建筑 2612.39m2,地下室 70130.41m2,停车位 2178 个(地上停车位 652 个,地下停车位1526 个) 。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2.2.1-1。 表 2.2.1-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项 目 计量单位 数值 1 净用地面积 m298087.92 居住户数 户 3503 其中:一人户 户 476 二人户 户 1769 三人户 户 180 四人户 户 78 3 居住人数(每户按 3 人计算) 人 7866 4 总建筑面积 m2377482.76 5 (按功能分) 住宅楼建筑面积2278906.82商业建筑面积223176.27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m22612.39地下室面积270130.41 底层架空建筑面积22470.586 总建筑密度 % 26.117 容积率(计算不包括地下面积) % 3.11 8 绿地率 % 35.719 停车泊位 辆 2178 地下停车泊位 辆 1526 地上停车泊位 辆 652 2-22.2.2 建设内容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拟建 21 栋高层建筑,主要包括: 1 栋独栋商业综合楼( 7#楼, 12 层) ; 20 栋住宅楼( 14F17F+1F,其中 +1F 为含一层跃层式设计楼层,三个地块各设地下车库一层) 。本项目在各地块地下车库负一层均设置柴油发电机房、设备间等。 商业综合楼的主要功能是为小区住户、 附近住户及外来差旅人员提供集中、便捷的住宿、娱乐设施,包括棋牌室、健身室、茶室、配套餐饮等。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商业的业态规划为休闲餐饮、休闲娱乐和社区服务型商业。目前, 7#商业综合楼引入的商户具体性质及设施配置暂未确定,故本次环评仅对商业用房的功能、布局做初步的产污分析及评价, 同时对后期商业的引入提出准入限制和管理要求。 待引入商户性质及设备、 设施确认后, 须另行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项目如要引进商业项目(如餐饮) ,须在确保污染物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小区的居民不产生污染影响的前提下方能入驻。 入驻行业限制性要求如下: 1)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53 号)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 本项目所有的商业用房严禁引进污染较强的企业、 行业 (不得涉及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 ; 2)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53 号)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 紧邻居民住宅层的商业用房严禁引入餐饮, 即 8#、 9#、 15#、18#、 19#、 22#楼的 1F 底层商业用房,严禁引入餐饮; 3) 餐饮的引入须满足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HJ 554-2010)第 4.2.3 条的规定, “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9m”。本项目商业楼与住宅楼最近距离约17m,满足规范要求。 2-3入驻行业管理要求如下: 1)项目 7#楼预计引入饮食业单位入驻,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HJ 554-2010)规定,饮食业单位须设置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本项目将预留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孔位,预设内置排烟烟道。 内置烟道的设置须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 (箱 )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 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台面, 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宜取1.81.9m,罩口面风速不应小于 0.6 m/s; 油烟气排风水平管道宜设坡度, 坡向集油、 放油或排凝结水处,且与楼板的间距不应小于 0.1m,管道应密封无渗漏;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风量及设备配套空间应与其规模相适应; 放置油烟净化设备的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 1.5m,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其相邻的设备、 墙壁、 柱、 板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45m; 油烟净化装置应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 同时须满足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 20m; 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以及“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 15m 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 15m 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 15m”的要求。 本项目在 7#商业综合楼内的预留烟道排口位于楼顶西侧(楼高约 42.3m,烟道排口高度大于 15m) ,距最近住宅楼距离约 35m,满足规范要求。 2)项目 7#楼将引入餐饮业,须设置隔油池,餐饮废水须进入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方可进入本项目内普通生活污水管网。 本项目未设置地埋式隔油池, 采取预留地面式隔油设施安装间的方式,隔油设施的选用应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2-4含油污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 0.5h; 池内水流速度不宜大于 0.005m/s; 池内分隔宜取二档三格; 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容积不宜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宜小于 0.6m; 与隔油池相连的管道均应防酸碱、耐高温; 选用的隔油器设计符合 CJ/T295 规定。 同时,按规范要求隔油设施不应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 3)按规范要求,项目 7#楼引入饮食业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设在室外的鱼缸专用气泵等产噪设备应采取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噪声较大的专用机房应采取吸声、隔声措施,产噪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4) 饮食业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存放,分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 CJJ 27 的要求。 餐厨垃圾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 饮食业单位宜根据自身条件配置易腐烂垃圾生化处理机。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应妥善处置,可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面积不宜小于 1m2,短边长度不宜小于 0.6m。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不宜设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 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出口宜设在次要街道,并便于清理和转运。 5)项目在售房时,应告知购房者商业用房的业态定位。 6)积极听取小区内外居民的意见,及时告知。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情况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见表 2.2.2-1。 2-5表 2.2.2-1 项目组成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序号 工程名称 位置 建设内容、规模 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一 主体工程 1 纯住宅楼 包括高层住宅1#6#楼、 10#、14#、 16#、 17#、20#、 21#楼 为 14F17F+1 的纯住宅楼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施工扬尘; 装修废气; 施工噪声;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水土流失; 生态破坏。 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餐饮油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2 商住楼 商住楼包括8#、 9#、 12#、13#、 15#、 18#、19#、 22#楼 商住楼 1F 为小区配套商业用房,主要有小超市、理发店等,禁止引入餐饮业,1F 以上均为住宅楼 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餐饮油烟、商业噪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3 商业楼 7# 楼全部( 1F12F) 7#楼为配套商业综合楼,包括餐饮、商户等 二 辅助及公用工程等(附属工程) 1 机动车位 地面停车位 652 个,地下停车位 1526 个。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施工扬尘; 装修废气; 施工噪声;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水土流失; 生态破坏。 汽车尾气 车辆噪声 2 给排水设施 给排水管网 项目内部 给排水管网系统 / 生活污水预处理池 项目内部 污水预处理池 污水、污泥 2 供电及 通讯 变配电室 地下室 变配电系统 噪声、发电机尾气 发电机房 地下室 备用柴油发电机 3 供气设施 燃气管网 项目内部 燃气管网 / 4 暖通设施 风机房 地下室 风机及管道等 风机噪声 空调 项目内部 居民、商业用房均采用单体空调。 空调废热空气 5 固废收集 处理设施 垃圾桶 项目内部 隔 70m 设垃圾筒。 生活垃圾、恶臭 污水、夏季蚊蝇 垃圾集中收集点 项目内部 1#地块东侧、 4#地块东北角、 5#地块西北角均设垃圾中转房 6 绿化、景观 项目内部 总绿地面积 4806.72m2。 / 2.3 投资预算、资金筹措及建设进度 本项目总投资为 9.4 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项目计划从 2014 年初开始动工修建(目前尚未动工) ,整个项目的施工总工期为三年( 2014 年到 2016 年) 。 2.4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4.1 给水、排水 本项目位于新津县普兴镇场镇西北侧,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已有完善的市政供排水管网,位于项目南侧约 500m 处的“新普路”已有新材料园区建成的截污管道,并预留有市政给、排水管网接入口。本项目生活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分别单独设置。 2-61)给 水 本项目水源为城市自来水, 拟每区接入两根口径为 DN150mm 的给水引入管,供水水压为 0.30Mpa。经水表井后分别与小区管网相连接,形成环状给水管网。 低层由室外环网直接供水,高层由变频加压设备供水。所有泵类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2)排 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雨 水:采用相对集中、就近排放的原则排至雨水沟及雨水井。本项目将在区域范围内布置完善的雨水管道,同时并入市政雨水管网。室外雨水汇集后根据地形就近排入雨水管网。 污 水:项目所在区域污水主要由普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00m3/d,现阶段处理水量约 500m3/d)及红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规模 10000 m3/d,已于 2013 年投运,现阶段处理水量约 2000m3/d)进行处置。随着物流园区企业入驻,普兴污水厂现有规模将不能满足区域废水处置需求,待本项目建成后,普兴污水厂将没有足够的余量处置本项目废水。区域排水规划将逐步进行调整,大量生产、生活废水将进入红岩污水厂进行处置。目前,新材料园区区域的截污管道随园区道路建设已基本完成, 新津县水务局已出文明确项目废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红岩污水处理厂,由红岩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每日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为约 1337m3/d。 生活污水均为重力流排出,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配套建设的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4.2 消 防 本项目按二类住宅建筑进行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设计, 自动灭火系统,以地下车库为标准按中危险级级进行设计。在各栋住宅楼 2-7顶均设有高位水箱(有效容积 18 m3)一个,提供室内消防用水。 本项目室外采用生活、消防合一制供水管网,消防为二路供水,给水至红线内经水表后与本工程室外环状供水管相联接,且表后设“倒流防止器 ”。在室外分别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消防车使用。室外消火栓距建筑外墙540m 之间,距水泵结合器 40m,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 120m,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m。 项目总平面设计充分考虑消防要求,满足防火间距,本项目建筑物间距及相邻建筑物间的间距均满足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物北侧临街面为消防主扑救面,环建筑四周布置有 6m 宽车道,消防车可通过项目内车道对建筑物各个面进行扑救。 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见表 2.4.2-1。 表 2.4.2-1 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 序号 消防系统名称 消防用水量标准(L/S) 火灾延续时间(h) 一次灭火用水量(m3) 备注 1 室内消火栓系统 15 2 108 由消防水箱及城市管网供给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0 1 108 3 室外消火栓系统 25 2 180 城市管网供 4 合计 396 2.4.3 供 电 1)供电设备 本项目施工及远期 10kV 电源电缆线路由项目附近已有市政电网引入,考虑到供电半径等建设因素,本项目各地块各自设置配电室,变压器最大装机容量为 5000KVA,总装机容量为 10500KVA;室外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力电缆(高压电缆采用 YJV-8.7/15kV,低压电缆采用 YJV-0.6/1kV) ,变配电房高压配电屏采用中置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或高压环网柜。 项目备用电源采用自启动式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电压为0.38/0.22kV。在项目每个地块地下室层内设一间柴油发电机房,均设柴油发电机一台,机组容量分别为 1#地 200kW、 4#地块 250kW、 5# 2-8地块 250kW,当 10kV 市电失电后,发电机在 30S 内自动启动向项目供电;火灾应急时仅作消防设备的备用电源。发电机组与市电机械闭锁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2)柴油发电机排烟、消声减振及备用柴油的储存 项目专门设置了柴油发电机设置竖井,与其他排风系统分离。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机电设备,并减振、降噪措施。 本项目各地块储存的备用柴油量约为 50L,用全封闭钢桶储存;备用柴油由钢桶保存,存放于单独的备用柴油储存间内;环评要求:备用柴油储存间内不能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质,且保持柴油储存间内通风、透气。 2.4.4 暖通设计 1)空调设计 本项目仅在商业综合楼的负一层设备间设置一间水冷式中央空调设备间供该栋商业楼使用, 其余楼栋均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分体式空调。空调冷却水经雨水管收集排放。 2)通风设计 地下车库:按照建筑防火分区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有直接对外的车库出入口的分区尽可能利用车道出入口自然进风, 否则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气流组织为上送上排。 地下一层设备用房: 根据使用功能及建筑防火分区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排分系统,以消除设备用房内余热余湿。房间补风利用与车库相邻隔墙上风口实现,必要时设置专用的机械补风系统。 所有进排风井升出地面 1.2m 以上,风口面积为风井断面积的1.2-1.5 倍。 屋顶电梯机房设有轴流风机进行强制排气或另设分体空调。 公共卫生间:设机械排风系统。 通风设计主要数据见表 2.2.4-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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