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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服务公开承诺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环保局服务公开承诺 一、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时限。 市环保局 9 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具备受理条件的办理时限分别为: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报告书专家评审完结后 5 个工作日、报告表 5 个工作日、登记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不包括向社会公示时间。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5个工作日内完成。 4、污染物(水、大气)排放许可证核发 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排污申报登记 5个工作日内完成。 6、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5个工作日内完成。 7、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5个工作日内完成。 8、转移固体废物出市贮存处置许可 5个工作日内完成。 9、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许可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二、其他服务承诺。 1、排污费征收实行 “五公开 ”、 “四告知 ”。即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数额、收费程序;告知征收依据、征收标准、计算方法、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 环保局服务公开承诺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2、环境信访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所有环境信访投诉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查处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或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3、污染源排污申报监测和监督性环境监测 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六项禁令 ”和 “六个不准 ”,发现有违反 “两次终结 ”制度、承办部门 “两头受理 ”、拖延办事时限、乱收费和随意减免费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效能办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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