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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办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页的首页,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第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第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1、上行文流程 拟稿 部门负责人核稿 办公室负责人把关 主管局领导审阅 局长签发 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 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2、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 部门负责人核稿 办公室负责人把关 主管局领导签发 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 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第八条电子公文中 “部门负责人 ”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办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 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第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第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 “增加附件 ”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 或下级来文,可点击 “增加附件 ”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 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 第十二条关于公文会签 文件如需多个领导会签,已签署意见的领导,要点击 “转交相关领导 ”,向其他领导发送,最后签署意见的领导点击 “送秘书 ”,转交给办公室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办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负责人。 第十三条如果发送错误,在收文者尚未打开 该文件之前,可将该文件收回。 第十四条电子公文收文流程 长垣秘书登记 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 长垣秘书 领导 1领导 2领导 3(直至全部领导阅毕) 长垣秘书 发送至办理部门 发送至长垣秘书 结束。 第十五条局领导阅毕收文后,要将公文发送至 “长垣秘书 ”,而不是发送给具体的办公室人员。 第十六条各部门收文人员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将文件存于本人计算机,为公文的下一步处理做准备,并将收到的文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批办。然后将文件发送至 “长垣秘书 ”,以便办公室人员能够及时将该文件发布到电子政务首页。否则,文件将滞留本部门而无 法得到发布。对不及时处理电子公文的各部门收文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工作差错列入本部门年终考核。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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