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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人民银行公文写作方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使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发 (2019)23 号 ),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库 (1)条 第二条人民银行公文 (包括电报,下同 )是人民银行在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金融规章及政策、措施,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行办公厅是人民银行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并指导各分支机构的公文处理工作,各分支机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的管理工作。办公厅 (室 )设立文秘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 (立卷 )、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第七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机关各司局、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 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文种和类别 第八条人民银行公文文种主要包括 (一 )命令 (令 ) 适用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发布金融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 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六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七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 )函 (复函 ) 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构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平级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宜。 (十二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三 )稽 核检查意见书 适用于人民银行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稽核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但不涉及行政处罚。 (十四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人民银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五 )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 适用于人民银行向系统内被检查单位作出内审检查结论、处理决定并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提出要求。 第九条人民银行的公文类别 (一 )行发文 总行机关的行发文主要有人民银行令、银发、银函、银复、银传、银报等公文字号。 1令:用于依据法律法规或经国务院授权发布金融规章以及公布重要事 项。令按年编号,格式为 “中国人民银行令 年第 号 ”。 2银发:用于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工作;向分支机构布置工作,向金融机构提出监管要求等。银发字公文中包括请示、报告、决定、公告、通行、通知、通报、意见、稽核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种。 3银函:用于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及各金融机构商洽工作、回复意见等。银函公文文种为函。 4银复:用于对各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请示的回复。银复公文文种为批复。 5银任:用于人民银行人事任免事项。银任文种为通知。 6银报:专用于向中央、国务院领 导同志个人请示、报告工作,汇报、说明情况,银报公文包括请示、报告、意见等文种。 7银传:用于以电报形式发送的紧急公文。文种包括通知、意见等。鉴于人民银行已建立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及公文代转送制度,对只发送人民银行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文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件,一般不使用传真电报发文方式。 8银内审结:用于人民银行向系统内被检查单位作出内审结论、处理决定并提出要求。文种为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 (二 )办公厅发文 办公厅发文是行发文的补充形式。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况: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机关或系统的内部管理办 法、规定及其修订补充;开展专项检查、上报有关资料等事务性工作的通知;印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转发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与国务院各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商洽工作、征求意见或回复意见;向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出的关于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筹建、金融机构增资意向等的批复;对总行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股东变更、副职任职资格等的批复;对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规章、政策等咨询的回复;各类会议及培训班通知;总行机关内部确需以公文形式处理的事项等。 办公厅发文的公文字号有: 1银办发。文种包括通知、请示、报告、通报等 。 2银办函。文种包括函、批复等。 3厅便函。 (三 )司局发文 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各司局、部门可向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行属企事业单位 (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布置的金融服务类业务的司局还包括省会城市中心支行 )对口处室发文。司局发文适用于:布置仅限于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本司局业务范围内办理的事务性工作,如专项调查、上报数据等;仅要求分行、营业管理部、行属企事业单位对口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专业会议、培训班通知;印发司局专业会议纪要、司局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等。其中专业会议、培训班通知,专业会议纪要,司局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以及司局发文 中涉及敏感问题要事先签报行领导审核批准。 对少数特别事项,经总行授权,部分司局可以对分行、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发文,但需事先签报行领导批准。 司局发文原则上只编一个公文类别字号。 (四 )其他发文 总行机关的其他发文主要包括: 1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发文,包括银党、银党任和银党信三种,其中银党任专用于党内人事任免事项,银党信专用于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处理的信访举报案件查实情况的报告,银党信需注明签发人; 2中共中国人民银行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文; 3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办公室发文; 4中国人民银 行保密委员会、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发文; 5中国人民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发文; 6共青团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发文; 7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发文。 (五 )行政复议类法律文书 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7 页 人民银行行政复议类法律文书按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参照本条规定规范本单位的发文类别、字号。 第三章公文的格式 第十条人民银行公文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内部发送、印发 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 )密级划分。对涉及保密事项的公文,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秘密范围和管理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一览表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标注在稿头纸的右上角。其中 “绝密 ”、 “机密 ”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 )紧急程度。对涉及紧急事宜的公文,应根据公文送达的时间要求在稿头纸的右上角标注紧急程度。紧急程度等级分为 “特急 ”、 “急件 ”两级,其中电报分为 “特提 ”、 “特急 ”、 “加急 ”、 “平急 ”四级。 公文紧急程度的确定由主办单位提出意见,办公厅 (室 )确认。 (三 )发文机关标识。 标明公文制发机关的字样,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 )发文字号。公文字号一般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党委发文、党委办公室发文、行发文 (除银内审结由内审部门编号外 )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8 页 及办公厅 (室 )发文由办公厅 (室 )统一编号,除办公厅 (室 )外的内设机构发文由内设机构文书部门参照行、厅 (室 )发文编号样式自行编号。 (五 )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 “请示 ”应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 )标题。公文标题应准确、简炼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正确注 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一般由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介词 “关于 ”、 “对 ”,内容摘要,文种词四部分构成。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 )阅知范围。公文的阅知范围包括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和内部发送单位。 1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即需按照公文内容答复事项、办理工作的单位,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2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或主送机关的相关领导或管理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3公文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或抄送机关时,主送机关或抄送机关应按级别高低或与公文内容联系的紧密程度顺序排列。 4中国人民银行令不确定主抄送机关,只确定分送范围。 5内部发送单位为公文制发机关内部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单位。内部发送单位按办公厅 (室 )、主办单位、会签单位及其他需要阅知单位的顺序排列。 (八 )附件。公文的附件是指随公文正文发出的文字材料及表格。公文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9 页 如有附件,应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 )印章。公文除 “会议纪要 ”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 )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负责 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 )公文如有附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 )主题词。主题词是用于文献的分类和检索的标识符号。标引公文主题词,所选用的词目应是金融类公文主题词表 (银办发 (1999)45号文 )中规定使用的,书写形式应与词表中的词形相一致。上行文应按照上级机关规定的主题词表及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 )文字从左到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 第十一条公文中各组成 部分的标识规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文格式执行。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 (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公文的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人民银行 公文写作方法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0 页 发文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第十五条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其中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应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 关行文,必要时应同时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其中,总行机关报中共中央的文件如需国务院知道,主送单位应写 “中共中央、国务院 ”;报国务院的文件如需中共中央知道,主送单位应写 “国务院并报中共中央 ”。 第十六条行文规格要恰当,并遵循 “明来明复,密来密复 ”的原则。 第十七条在人民银行职权范围内,可以与同级政府部门相互行文,但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地方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八条除办公厅 (室 )外,人民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的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九条联合行文 (一 )人民银行可以 与同级政府部门、同级人民社团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可以与下一级政府联合行文,也可以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联合行文。 (二 )人民银行原则上不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联合行文 (党委、纪委、监察局、工会除外 )。 (三 )各司局及分支机构各处室 (办公室除外 )作为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不得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或部门的内部机构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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