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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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 录1 总论. 3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31.2评价依据. 31.3评价工作等级. 61.4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71.5评价范围. 81.6环境保护目标. 81.7评价执行标准. 131.8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41.9评价时段. 151.10 评价工作程序. 152 工程概况. 172.1 选线现状. 172.2工程建设概况. 172.3工程建设内容. 192.4临时用地情况. 262.5施工进展计划. 273 工程分析. 283.1施工工艺流程. 283.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293.3营运期工程分析. 324 区域环境概况. 394.1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394.2社会环境. 415 环境质量现状. 445.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4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465.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86 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26.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26.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 607 拆迁安置影响评价. 807.1 拆迁概况. 80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I7.2拆迁征地安置方案. 807.3拆迁安置影响分析. 827.4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848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858.1 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 858.2营运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898.3社会环境影响缓解措施. 938.4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93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59.1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评价. 959.2 工程环境投资估算及其效益分析. 969.3 工程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79.4 社会效益分析. 9810 环境管理与监测. 10010.1 环境管理计划. 10010.2 环境监测制度建议. 10210.3环境监理计划. 10310.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511 公众意见调查. 10711.1公众参与依据. 10711.2公众参与原则. 10711.3公众参与对象. 10711.4公众参与目的. 10711.5公众参与方式. 10711.6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1211.7 公众参与小结. 11512 项目产业政策及选线合理性分析. 116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1612.2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11612.3项目选线环境可行性分析. 11712.4 与合肥市排水规划性分析. 11712.5 小结. 11813 评价结论. 12013.1结论. 120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III13.2总体结论. 12313.3要求和建议. 123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0 前 言0.1任务由来随着城市人口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已成为突出的需求之一,它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善,不仅给居民生活、交通带来极大的便利,也使城市的形象完善,改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经济建设带来勃勃生机。为进一步提高合肥市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在合肥市瑶海区建设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项目。0.2项目特点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4m,本次实施宽度为24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全长约695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供电土建、征地拆迁等。拟建项目总投资为6234万元人民币(含拆迁费2874万元)。0.3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此,2013年12月16日,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和县路(长江东路乐水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并于2013年12月20日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一次公示,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至1月16日对项目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现状监测,在报告初稿完成后于并2014年3月6号向合肥市环保局进行了标准申请并于2014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年3月12日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二次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环评单位将报告送至合肥市环保局审查,以期为环保部门的项目审批提供参考。0.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因素主要为:施工期废气(扬尘、沥青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噪声(设备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机动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机动车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0.5评价结论通过对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环境影响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与合肥市的总体规划基本相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地表水环境现状质量总体尚好。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经采取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通过对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能够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能维持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1 总论1.1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1.1 评价目的本次评价目的是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调查,了解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合肥市总体规划和本项目的设计方案,预测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把不利环境影响减缓到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该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部门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1.2指导思想本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在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T19-2011)中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资料和借鉴相关建设项目评价成果,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项目,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预测模型,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与可信。1.2评价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29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2月22日;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质量的若干意见,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12、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1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14、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5、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号文;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752号文;17、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12月;18、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0月31日修订;19、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2月1日;20、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04年9月1日;21、合肥市人民政府,合政【1997】61号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7.04;22、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0月31日修订;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2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合肥市大气防治污染条例,2004.6.30;24、合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04.7.28;25、安徽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8.23;26、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号文:印发的通知;2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2年51号;3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31、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2.4.1;32、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33、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1.30。1.2.2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1)。1.2.3相关规划文件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1、安徽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2、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3、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合肥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2月;4、合肥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8月;5、合肥市城市道路网规划(2006-2020)6、合肥市瑶海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1.2.4项目依据1、关于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立项的函。合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2年3月21日;2、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函,2013年12月15日;3、关于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3月10日;1.3评价工作等级1.3.1地表水评价等级本项目施工期可能影响水体的污染主要为施工场地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量少、成分简单;建成运营后,废水主要为地表径流,其水量较小,水质简单,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导则要求,确定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的工程施工以及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沥青油烟,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对外环境的影响也将消除。项目竣工后,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对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7项目区和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导则要求,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3.3环境噪声评价等级根据合肥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拟建项目选址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期设备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相关规定,因此本评价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1.3.4生态环境评价等级拟建项目选址区域为城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单一,不在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内,工程带来的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影响区内生物量或物种多样性的锐减;工程占地长度小于50k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4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1.4.1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包括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4.2工程分析主要包括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统计及污染源源强的确定等。1.4.3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主要包括施工期对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工程污染防治对策。1.4.4营运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8分析营运期的交通噪声,进行环境噪声污染趋势分析,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提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1.5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及影响预测评价范围见表1-1。表1-1 环境现状监测及影响预测评价方法表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环境空气 现状监测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影响分析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地表水环境 现状监测 二十埠河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1500m共2000m的范围影响分析 二十埠河环境噪声 现状监测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影响预测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生态影响 现状监测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区域及道路沿线动土范围影响预测社会环境 现状调查 合肥市瑶海区影响分析 合肥市瑶海区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合肥市瑶海区1.6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环境保护目标为:(1)保护周围水体水质,废水达标排放,使其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其目前的使用功能。(2)保护周围敏感点,使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且不因本项目的建设降低现有的功能类别。(3)保护周围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使其不受到本项目的影响,敏感点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9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如下: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0表1-2 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建筑与道路中心线/红线的距离 环境特征 现状照片 敏感点和线路的位置关系 建筑结构及年代 建筑物层数 桩号范围 敏感点长度(m) 评价范围内规模(人) 大气保护级别 声环境保护级别1 新海家园 左侧 42/30 侧向拟建道路 钢筋混凝土结构2009年左右 11、18层高层住宅楼为主 K0+60-K0+420 360 约900户(约2700人) 二级 2类2 三塘村 右侧 24/12 侧向拟建道路 砖混结构 2层为主 K0+140-K0+240 100 60户(约200人) 二级 2类三塘村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建筑与道路中心线/红线的距离 环境特征 现状照片 敏感点和线路的位置关系 建筑结构及年代 建筑物层数 桩号范围 敏感点长度(m) 评价范围内规模(人) 大气保护级别 声环境保护级别3 大通路小学新海分校 右侧 34/22 面向拟建道路 钢筋混凝土结构2009年左右 5、6层为主 K0+300-K0+440 140 教师60人,学生500人 二级 2类4 乐水苑 左侧 32/20 侧向拟建道路 钢筋混凝土结构2013年 11层为主 K0+540-K0+680 140 200户左右(约600人) 二级 2类大通路小学乐水苑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2表1-3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 规模 环境功能地表水环境 二十埠河 N 1400m 小型河流 GB3838-2002中类表1-4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保护对象 位置 主要影响因素 备注沿线植被 全线 主要是道路占地的影响 不涉及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31.7评价执行标准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合肥市环保局对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本次评价执行以下标准。1.7.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本地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区,项目环境空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数值见表1-5。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g/m3污染因子 环境质量标准 依 据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均SO2 500 150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SP - 300 200PM10 - 150 70NO2 200 80 40CO 4 10 mg/m3 -(2)地表水:按合肥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二十埠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6。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项目 V类水质标准 标准来源pH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COD 40BOD5 10氨氮 2.0石油类 1.0(3)声环境:拟建项目为城市支路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为2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7。表1-7 声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Aeq:dB(A)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2类 居住、商业 60 501.7.2污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排放执行标准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4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朱砖井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8。 表1-8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项目 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 69COD 300SS 160BOD5 140NH3-N 30(2)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见表1-9。 表1-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昼间 夜间70 55(3)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表1-10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m3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依据标准监控点 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NO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TSP 1.0沥青烟 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1.8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1、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包括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工程分析主要包括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统计及污染源源强的确定等。3、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5主要包括施工期对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工程污染防治对策。4、营运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分析营运期的交通噪声,进行环境噪声污染趋势分析,提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提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1.9评价时段本次评价时段包括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施工期和建成后的营运期。建设期:2014年4月2014年9月,约6个月;营运期:选择2015年、2021年和2029年分别作为代表预测评价近期、中期和远期。1.10 评价工作程序和县路(新安江路乐水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6图1-3 评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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