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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土地整治一期、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67号二O一四年三月I目 录目 录.I前 言.I第1章 总论.11.1项目背景.11.2 编制依据.2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确定.61.4评价目的、指导思想和评价原则.91.5评价工作重点与评价等级.101.6评价范围.131.7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标准.131.8评价时段.151.9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重点.16第2章 建设项目概况.182.1项目名称及工程性质.182.2拆旧区位置及范围.182.3规划目标.202.4工程规模.202.5建设必要性.212.6土地存在的问题.222.7 主要技术指标.222.8工程建设内容.242.9拟复垦地块的基本情况.262.10工程设计.302.11工程总体布局.332.12公用工程.352.13施工组织设计.352.14 土地整治后概况.372.15新农村建设.38第3章 评价区域环境概况.393.1自然环境概况.393.2社会环境概况.41第4章 工程分析.454.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454.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49第5章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53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535.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565.3声环境现状调查.585.4 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59第6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61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616.2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16.3 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及评价结论.76第7章 污染防治对策分析.797.1 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797.2营运期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建议.83第8章 水土保持.888.1方案编制原则和目标.888.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98.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89II8.4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908.5施工方法.908.6水土流失防治对策.918.7结论.92第9章 选址论证.939.1 项目选址方案.939.2 项目区建设选址合理性分析.939.3 项目区与周边地区相互影响分析.999.4 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999.5 小结.99第10章 拆迁安置方案.10110.1本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10110.2本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10110.3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法.10210.4本项目土地权属调整.10310.5本项目建设拆迁安置方案.104第11章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0611.1事故源预案的识别.10611.2项目区环境管理信息系统.10811.3 营运期环境风险预防措施.110第12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112.1环境效益.11112.2社会效益.11112.3生态效益.11212.4经济效益.11212.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14第13章 环境监测与管理.11513.1环境管理规划.11513.2环境监控系统.115第14章 公众参与.11714.1公众参与的作用和目的.11714.2公众参与的方式.1171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1814.4调查结果分析.122第15章 评价结论.12415.1结论.12415.2建议.127I前 言1、项目特点蜀山区南岗镇土地整治项目是合肥市“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水源地、庐江汤池、新桥国际机场周边”三大区域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政府2012年工作报告和第37号专题会议精神,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实施“三大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落实“三化同步”战略的重要部署,是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任务,是当前奋力推进“新跨越、进十强”的重要举措。2012年7月,蜀山区水源地土地整治被列为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大项目”和保护水源生态环境的重要部署,加快农村城市化,统筹城乡发展,2012年10月蜀山区与高新区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地籍不变、指标挂钩、整体搬迁、统一复垦”的原则,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整体搬迁南岗镇董铺水库水源地及北部农业区村庄居民点,统一规划建设安置点,全面实施村庄土地复垦。实施范围总面积约16.8平方公里,涉及南岗镇鸡鸣、双塘、梁墩3个村50个村民组,约6700人;复垦村庄建设用地约2000亩。目前,第一、二批次挂钩项目已获省政府批复(皖政挂201285号),批准使用挂钩指标约1000亩。本次项目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三块,包括拆迁工程、复垦工程及建新工程。其中拆迁各类房屋面积38.33万平方米、复垦面积2103亩、建新工程总建筑面积46.55万平方米。(上述工程包括一期、二期项目内容)2、前期工作情况该项目于2013年9月10日和11月18日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3783号、20131045号文备案,建新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46096m2,建筑面积约465531m2,总投资14.72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保法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制度。为此,2013年12月,合肥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合肥市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土地整治一期、二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进行现场踏勘后,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后,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II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计算和核实项目排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对于项目区景观、居住质量的影响;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环保设计提供科学依据。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技术评价路线见下图。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表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3)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4)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5)III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6)施工期环境影响;(7)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8)水土保持。合肥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合肥市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土地整治一期、二期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当地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注:本项目二期工程批复是对一期工程的补充,且整个项目工程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因此,一期、二期按一个项目进行评价。1第1章 总论1.1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核心主题,以切实保护水库水源水质,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政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当地实际,有力结合生态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合肥市拟对董铺和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地、庐江汤池、新桥国际机场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以保护耕地资源红线、饮用水源安全温泉、保护机场净空安全,实现“万顷良田、碧水蓝天”伟大目标。合肥市水源保护区及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区见下图:图1 水源保护区范围图为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合肥市蜀山区董铺水库水源保护地土地整治项目作为三大项目之一,是合肥市落实“三化同步”战本项目拆迁复垦区2略部署,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土地整治为契机,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水源保护区零散村庄拆并规划建设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村新镇,实现农民集中居住,生活废弃物统一处理,将极大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保护地下水资源。1.2 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12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2月28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4月29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年10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改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4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9月1日;(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 1998年11月1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4月1日生效;(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改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2月29日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0)安徽省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1)国发(96)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2)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3)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1129号“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3策建设规划(2011年11月1日实施);(14)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88号文;(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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