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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手续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 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手续 一、领表、填表(申请人户籍的居民) 申请人到各自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样,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审批表(复印 3 份 A4纸)、 “低收入城镇居民基本住房、收入状况调查表 ”(复印 1份 A4 纸),根据家庭情况真实、准确填写以上两表。 二、初审 自申请人交回申请表 7 个工作日之内,社区居委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行政、事业或大型企业等)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确定申请人否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行政、事业或大型企业等)签章通过。 三、复审 自申请人将申请表交回办事 15个工作日之内,办事综治办对 “申请表 ”所填内容(包括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有关证明材料逐一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办事审批小组,经审批小组通过。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手续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 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四、公示 经办事审批小组通过,对所有申请人在各居委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 天。 五、报表 公示期满后,有办事统一报区政府。 备注: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集中复印在一张纸上),申请人所在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及其他家庭成员页复印件,如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结婚证复印件,现居住房有房本的需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各 2 份 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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