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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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自领结婚证之日起,全体女同志按照计生工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新婚申报:新婚登记当天,带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个人 1 寸照片一张,到局计生办(政工科)上报新婚,并填写信息卡,建立个人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二、一胎准生证查体:新婚登记后怀孕前(越早越好),夫妻双方到计生站进行 “一胎准生证 ”查体,需要夫妻双方带各自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合影一张,带 275 元空腹到县计生服务站查体。查体后材料单独放好,孩子出生、报户口时需要用到。 三、孕情申报:怀孕 40 多天报局计生办孕情,报末次月经时间第一天。 四、新生儿申报:孩子出生当天上报孩子相应情况(孩子出生时间、性别、体重、身长、分娩方式、接生大夫及出生医院)至局计生办,填写 “出生人口详细信息统计表 ”。孩子户口跟女方落户。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五、节育措施申报:顺产三个月内、剖腹产六个月内,到县计生服务站或县医院上环,开具上环证明材料报局计生办。如果因身体原因不宜上环者,到县计生服务站开具 “不宜上环证明 ”。(证明信有效期 3个月) 六、季度查体:新婚登记后,育龄女同志按照政府计生办的要求,每季度到计生站进行 孕情查体,务必按时前去,若有紧急事情,可延期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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