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docx

返回 相关 举报
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协作配合。建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协作、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协作。 2、突出重点。提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汇总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综合研究后向区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3、整合创新。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建设,实现建设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健全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分析新农村建设的进展及运行情况,讨论需要协调的问题,并按分工处理。对需要上报区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事宜做好预案研究。 2、督促检查制度。以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督促检查主体,重点新农办办公室工作规定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督促检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动态、工作进度及发展趋势。 3、信息联络制度。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驻村指导组、各责任部门工作组保持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信息。各牵头责任部门及驻村指导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区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信息。 4、工作报告制度。以简报形式定期向区委 、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区协调领导小组、驻村指导组、各责任部门、相关各街道和村通报建设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区协调领导小组。 5、工作调查研究制度。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查研究制度,向区协调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