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docx

返回 相关 举报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 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 “低门槛、宽准入、严监管 ”的政策,鼓励各类资本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现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增设分支机构,调整投资入股条件和比例,拓宽银行业务功能,简化公司治理,加快促进农村地区构建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 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防范可能引发新的风险,对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实施严格、动态和盯住式的审慎监管,要求其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满足审慎监管规定,并将根据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情况,适时采取递进管措施,以及时分类处置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是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这 项政策发布后引起了国内外的积极反响,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踊跃申请参与。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 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内蒙古、吉林和湖北等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配套的管理规定等制度办法已经颁布,试点地区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截至目前,已有 5 家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核准开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