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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安府办发),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年 1 月 1 日至年 12 月 31 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年 7月 15 日至 8月 30 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 送行政处罚案卷 3 宗、行政许可案卷 2 宗,于 8 月 30 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年 8月 31 日至 9月 30 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实行一 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80-89 分为合格, 79分以下为不合格。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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