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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突出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税),鼓励企业上规模、快发展、多贡献,经研究,制定 2019 年招商引资(税)、税收贡献和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企业、个人。 二、奖励项目及考核依据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1、奖励项目:分别设招商引资奖、招商引税奖、税收贡献奖。 2、考核依据:对照镇下达的工作目标,以企业的账册、报表、台帐及相关部门的反馈资料和有关证照、报告、发票、付款凭证等的复印件(考核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关于招商引资的考核 各村(居)、科室(站所)每年提供有效项目信息不得少于 2 条;当年引进,符合产业和布局规划,招引土地、设备、厂房等实际投入1000 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 2个和服务业项目 1 个。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2、关于招商引税的考核 完成镇交引税任务。党政负责人:党委书记、镇长、党群书记和分管负责人每人 100 万元,其余党政负责人每人 60万元;每村(居)60 万元;财政所 60 万元;垂直管理站所:每单位 30 万元;镇机关科室(站所):科长级(含主持工作)每人 10 万元,副科长级每人8 万元 ,办事员每人 5万元。 3、关于税收贡献的考核 税收贡献奖是指企业当年缴纳的国地税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方能获得该奖项。纳税规模越大奖励标准越高。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4、关于新办私营企业和新增纳税户的考核 新办私营企业是指本年度新办且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本镇辖区内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或增挂户名的不作为新办企业考核。本镇辖区外原有企业变更工商登记注册到我镇并有新的国税开票及税收的作为新办企业考核。 新增纳税户是指上年办理了工商登记但因筹建 等原因而在本年度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办执照并形成开票纳税的企业(含个体户)。 5、关于推进集镇区商业开发的说明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为繁荣集镇经济,改善集镇形象,健全集镇功能,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招引集镇商业开发项目,并协助开发商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形成开发与销售的良性循环。 四、计分办法 1、基本标准分 40 分。招引重大项目(实际投入 1000万元以上)并开工建设 15 分;引税 12 分;新办私营企业 5 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 分;集镇商品房销售 4 分;新增纳税户(含个体户) 3分;二三产台账、报表 1分。按 完成实绩比例计入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基本标准分的 1.5倍(加分除外)。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2、加分项目:与 2019年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加分内容一致。 五、奖励办法 1、招商引资奖:对符合本办法第三项第 1 条条件的 ,如系企业或个人引进的,按当年土地、厂房、设备等实际投入的 2一次性奖励给招商引资人(飞地项目同);如系村(居)引进的,在镇工业集聚区建成的工业项目或在集镇落户建成的服务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 5年内,按企业实缴税收中镇分成的 50%奖励给村(居);在本村落户建成的,按企业实缴税收 中镇分成的 70%奖励给村(居)。 2、招商引税奖:年终按实际引税款的镇财政分成部分的 50%返还给村(居)。未完成镇交引税的,村所得返还款中 80%作村集体收入,2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村所得返还款中 70%作村集体收入, 30%奖励引税有功人员。奖金中 30%奖励村(居)支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7 页 部书记,其余由村提出分配方案报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镇财政打卡发放;垂直站所、机关科室(站所)人员完成镇交引税任务的,由镇奖励各自招引税款镇财政分成的 20%给予有功人员。 3、税收贡献奖:当年国地税净入库数达 100 万元以上且不低于全镇平均增幅的企业,可获得税收贡献奖。 100 300 万元的按增量部分的 2%奖给企业法人代表;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按增量部分的 3%奖给企业法人代表。 (在工业集聚区购买土地、未按协议投入产出纳税的减半奖励) 以上奖励如属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企业,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奖励考核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8 页 考核工作由镇组织经济服务中心(企管站)、财政所等联合进行,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批准。奖金在镇财政列支。 本考核奖励意见由镇经济服务中心(企管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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