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仓储塑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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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塑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一四年四月2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塑料助剂生产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不予公开,包括:2.1.2.2节、产品标准;2.1.3节、项目主要生产设备;2.1.4节、项目水平衡及物料平衡2.2.1节、项目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4月2日31、总则1.1、项目由来我国的塑料助剂行业是随PVC行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同时,随着塑料合成树脂行业的发展,塑料助剂行业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产品品种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塑料助剂行业已成为门类比较齐全、产品品种繁多的重要行业,在技术水平、产品结构、生产规模和科技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均有长足的发展,基本满足了下游行业对塑料助剂产品的需求。目前,我国塑料助剂行业已经形成产值300亿元以上的产业,其中约有50亿元的出口。脂肪塑料助剂产品(包括伯胺、仲胺、叔胺、季铵盐、酰胺、浮选油等)市场应用领域很广,可以满足纺织助剂、油田助剂、流滴剂等行业的高端要求,因此,做大做强高附加值脂肪塑料助剂产品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建设一套20000吨/年塑料助剂类产品生产装置,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反应技术,先进的蒸馏技术生产各种塑料助剂类产品。该项目经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510603130808010174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准予本项目在拟选场址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和分析了该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对拟建厂址的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了所在区域的有关资料,在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厂址周围的环境状况,拟定出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吨塑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2)、国务院国发200715号文“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13)、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14)、国务院令第344号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发改委令第21号 (17)、关于加强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18)、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9)、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20)、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20061号(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22)、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通知环发1999296号文(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51.2.2、评价技术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相关标准(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6)、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7)、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储罐区防火堤设计防火规范(GB50351-2005);(20)、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1993);(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环法200458号);(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国家环保局开发监督司编著;(2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5)、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2.3、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及资料(1)、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0313080801】6017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沱江路与天元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3天元规条字45号);(3)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德市旌环【2013】219号“关于四川兴远翔海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助剂生产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通知;(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评价目的及原则1.3.1、评价目的通过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查清项目拟建厂址周围的环境状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各环节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提出避免或减少污染、防止对环境质量造成破坏的对策和建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为项目选址、布局和工程设计从环境保护角度提供科学依据,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1.3.2、评价原则1)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原则;并结合区域城市发展要素的总体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论述本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的合理性。2)按“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项目特点,重点分析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对周围环的影响。3)从经济、技术角度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保护水资源。1.4、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大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7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量值详见表1-1表1-4。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1 pH 69 GB3838-2002表1中类水域标准2 COD 203 BOD5 44 石油类 0.055 氨氮 1.06 DO 57 硝酸盐(以N计) 10 GB3838-2002表2表1-2 地下水质量标准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标准来源1 硝酸盐(以N计) 10 GB/T14848-93类标准2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3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4 钴(mg/l) 0.055 氰化物(mg/l) 0.056 氟化物(mg/l) 1.07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8 总细菌数(个/ml) 1009 砷 0.05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 污染物 标准限值(mg/m3) 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 日平均1 SO2 0.50 0.15 GB3095-1996二级标准,修改为2012标准2 PM10 0.153 NOx 0.24 0.12表1-4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4.2、排放标准(1)、废气序号 标准类别 标准值LeqdB(A) 标准来源昼间 夜间1 声环境 65 55 GB3096-2008中3类8燃气导热油炉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标准;其余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二级标准。(2)、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行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类标准。以上污染物排放标准列于表1-5表1-7中。表1-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m) 标准值 标准来源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浓度(mg/m3)燃气导热油炉 烟尘 18 200 / 5 GB16297-1996NOx 18 / /SO2 18 850 /燃气锅炉 烟尘 30 50 / GB13271-2001NOx 30 400 /SO2 30 100 /表1-6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序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1 pH 692 COD 5003 SS 4004 氨氮 -5 石油类 206 BOD5 300标准来源 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见表1-7。9表1-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LAeq:dB噪声限值昼 间 夜 间70 55营运期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执行,标准值如下:表1-8 运营期厂界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LAeq:dB类别 昼间 夜间 依据噪声限值Leq:dB(A) 65 55 (GB12348-2008)3类(4)、生态环境水土流失以不改变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为标准,其中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见表1-9。动植物以不减少区域内濒危珍稀动植物为标准。表1-9 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类 型 级 别 侵蚀模数(t/km2a)I 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 1000 轻度侵蚀 1000-2500 中度侵蚀 2500-5000 强度侵蚀 5000-8000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1.5、评价工作等级1.5.1、环境空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排放量约为302kg/a;NOX排放量约为3590.9kg/a;燃气锅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排放量约为105.5kg/a;NOX排放量约为1254.8kg/a;导热油炉烟气排气筒高18m,出口烟温423k,排气筒内径为0.3m,燃气锅炉烟气排气筒高度为30m,出口烟温483K,排气筒内径为0.3m。厂址所在地海拔高度约474m,项目周围5km以内为平原地形,属于简单地形。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Pmax和D10%两项指标。其中,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的计算方法为Pmax=Cmax/Coi,D10%为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用估算模式进行计算,结果如下:10表1-10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 烟温(k) 排放量(kg/h) 评价标准(mg/m3) 占标率P高度(m) 内径(m)燃气导热油炉 烟尘 18 0.3 423 0.057 0.30 0.50NO2 0.68 0.24 7.35燃气锅炉 烟尘 30 0.3 483 0.019 0.30 0.12NO2 0.24 0.24 2.08按导则(HJ2.22008)的规定,评价工作级别按表1-11划分。表1-1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级别划分(一、二、三级)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 Pmax80%且D105Km二级 其他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项目Pmax最大为7.35%10%,按导则确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1.5.2、水环境根据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评价经过实地考察建议德阳市在石亭江右岸建设一座10000t/d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德阳市石亭江排水区的各类废水,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区域工业企业排水及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废污水,建议采取A/A/O法工艺路线,保证有较强的抗冲击负荷及较好的除磷、脱氮效果。待污水管网全部建成后,规划区生产污水应由各企业自行处理达国家有关各行业污水排放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石亭江”。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因此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经过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本项目外排废水排放量为9.5m3/d(仅为生活污水,小于1000m3/d),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外排至石亭江内。园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在开展前期建设工作,预计在2014年年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本项目预计在2014年11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因11此从建设时序上看本项目外排废水能够排入拟建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石亭江。排污受纳水体石亭江多年平均流量为20.2m3/s,该河段地表水为类水域,评价河段水体功能为排洪、纳污和一般工农业用水。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排水条件及评价要求,本报告仅对废水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进行分析论证,不作地表水定量分析、评价。1.5.3、地下水环境本工程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610-2011)中的I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场地内地下水为埋藏于第四系砂卵石层中的孔隙潜水,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表水下渗、上游地下水和丰水期石亭江河水侧向补给,排泄方式以地下径流为主。场地地下水水位随季节及石亭江河水位变化明显,枯水期水位下降,丰水期水位上升,本次勘察测得场地地下水稳定水位为2.10m(绝对标高约为481.28m),水位年变化幅度约1.502.50米。勘察期间为丰水期(九月末)。根据四川省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及同类地层已有的降水施工经验,场地内砂卵石层渗透系数为k=80100m/d=0.931.1610-1cm/s。场地内岩(土)层分层情况为:经钻探揭露,场地除表层的第四系全新统素填土(Q4ml)外,其下为第四系全新统河流冲洪积形成的粉土、中砂、砾砂、圆砾、卵石(Q4al+pl)组成,自上而下分别为:a、素填土:灰色、灰褐色,松散,稍湿,主要由粘性土组成,密实度、均匀性差,新近堆填,回填时间约330天,全场广泛分布,最大揭露厚度2.60米。b、素填土:灰色、褐色,松散,湿饱和,主要为挖砂后形成的大坑,经人工回填而成,主要由砂卵石组成,局部夹粉土团块,该层靠近废弃水沟的地段颜色多呈褐色,局部地段夹淤泥团块,该层土受场地内挖砂载重车辆碾压影响,密实度、均匀性差异较大,属欠固结土,分布在场地西南侧,厚度0.503.90米。c、粉土:褐色,松散,湿饱和,局部夹团状粘性土、细砂,具摇震反应,干强度低,韧性低,全场广泛分布,层厚约0.302.20米。总计岩土层厚度为3.408.7米.由以上可以判定区域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根据导则表2判定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按照导则表3判定为不敏感;工程不取地下水,污水排水量约为11.02m3/d,且污水水质按照导则表5判定为简单。12基于以上基本要件,根据导则表6,本工程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具体判级见表1-12。表1-12 按照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三级 弱 不易 不敏感 小 简单综合以上判断,本工程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4、声环境本工程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包括空压机、导热炉风机、燃气锅炉等设备。项目选址属规划的工业用地区,属GB3096-2008中的3类区,按HJ2.4-2009的“5.2.4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的3类、4类地区,或者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由于项目位于德阳市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内,周边200m范围内主要为工矿企业,无学校、医院以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少,因此,本次声环境评价等级按三级评价。1.5.4、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助剂的生产,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内有液氨、氢气、甲醇、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均不在所列名录内,厂区内最大储存量均未超过临界量,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区域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判据见表1-12),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13表1-13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识别表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1.5.5、生态环境项目拟建地受人类活动影响深远,周围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建设对区域生物群落的物种多样性及生物量减少等方面影响很小;对地表水理化性质改变亦不明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本次评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从简。1.6、评价时段和评价范围1.6.1、评价时段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1.6.2、评价范围1)施工期建设处及其边界外200米以内的区域。2)营运期工程营运期评价范围见下表。表1-14 营运期评价范围环境要素 评 价 范 围地表水环境 石亭江,项目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3km的河段。地下水 20km2环境空气 以废气排放口为中心直径不小于5km的圆所围绕的范围。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环境风险 事故情况下项目周围3km范围的大气环境1.7、评价重点根据拟建工程特征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以及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等综合分析,确定评价重点:在深入进行工程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基础上,重点分析“三废”污染防治事故排放应急措施有效性和可靠性;营运期对保护14目标的影响及控制措施分析;重视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的论证分析。1.8、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8.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1.8.1.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活动是厂区建设,施工期影响大多为短期的、局部的,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影响可恢复。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如下:1)自然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民工生活废水、建筑弃碴、弃土排放等,造成环境影响。2)社会环境影响交通运输带来影响。1.8.1.2 营运期1)自然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包括烟尘、SO2、NOX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外排废水,对石亭江的影响。(3)项目泵机、风机、空压机等噪声设备对厂区周围声环境的影响。2)社会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增加工业产值,对区域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1.8.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见表1-15。15表1-15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筛选表时段 环境因子设施 生态环境 自然环境 社会经济环境动植物 水土流失 景观 噪声 水体 大气 固废物 工业 农业 人均收入施 工期 厂区及其它设施建设 -1L -1R +2R -3R -1L -2L -1L +3R -3L +3R营 运期 生产车间 -1L -1L -3L -2L -2L +3L +3L空压机等辅助工程 -1L -3L -1L +3L +3L供水、供电、供气设施 -1L +3L -1L +3L +3L储运设施 -1L -3R -1L -1R -1R +3L +3L注:表中1、2、3表示影响程度大、中、小,R、L表示可逆或不可逆,+、-表示有利或不利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确定本次评价因子列于表1-16。表1-16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环境要素 评价类别 评价因子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 SO2、NH3、PM10、CO、TVOC影响预测 SO2、PM10、TVOC地下水 现状评价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氰化物、氟化物、砷、钴、细菌总数声环境 现状评价 Leq(A)影响预测固体废物 影响分析 白土渣、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生态环境 影响分析 动植物、水土流失、景观环境风险 影响分析1.8.3、总量控制因子废气:SO2、NOX废水:CODCr、氨氮、石油类固体废物:工业固废1.9、控制污染与环境保护目标1.9.1、控制污染的目标1)不因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拟选址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下降;对项目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能妥善解决。162)确保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并满足“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3)杜绝项目生产事故性排放,保护周围水、空气及土壤环境。1.9.2、项目外环境关系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内,处于德阳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周围5km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等敏感点。项目选址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沱江路北侧,项目南面紧邻园区规划道路(沱江路),隔沱江路为园区规划的复合肥企业待建空地;项目东面紧邻四川旌阳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北面为金路集团石墨烯生产项目待建空地;项目西面约500米处为石亭江;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拟选厂址周围800米范围内均为工业园区的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周围800米范围内无住户等环境敏感点存在。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1.9.3、环境保护目标1)施工期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2)营运期营运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大气:厂址周边5k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即天元中学及天元镇、天龙寺,共约2万人。地表水:保护石亭江评价河段水质。噪声:厂界附近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环境空气:(1)天元镇及天元中学:位于厂址N方位,距离约3.0km。(2)天龙寺:位于厂址N方位,距离约1.5km。具体见表1-1。(3)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除上述保护对象外,为天元中学及天元镇、天龙寺,共约2万人。环境风险:与环境空气、地表水保护目标一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7。17表1-1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 名 称 位置 涉及人口 保护级别地表水 石亭江 厂址西面500m / 满足GB3838-2002中类水域准地下水 工业区 厂周围 / 满足GB/T14848-93中类标准环境空气 天元镇(含天元中学) 厂界西北方约3.0km 约6000人 满足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天龙寺 北面约1.5km 约10人声环境 周边环境 200m范围内 / 满足GB3095-2008中2类区标准环境风险 天元镇 厂界北面方约3.0km 约6000人天龙寺 北面约1.5km 约10人石亭江 厂址西面500m /1.10、评价工作程序本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及计算;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其主要技术路线详见图1-1。18周围自然社会环境调查 项目周围污染源调查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大气、地表水、噪声监测 土壤、地下水监测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环保措施评述 环境法规、标准 综合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报告书编制 专家评审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总量控制分析 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否定 环境监控、管理计划 厂址可行性分析 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公众参与 环境风险评价 报告书修改 通过 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工程分析 开展现状调查 接受委托 环评公示(第一次) 环评公示(第二次) 现有厂区污染现状调查 图1-1环评工作程序框图191.1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内(沱江路以北,天元路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5.5亩。本项目属于化工企业,因此,该项目的选址应该遵循化工企业的选址规范进行,按照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表1-18与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厂址选择的符合性对照表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的选址要求 本工程具体情况 符合性分析化工企业的厂址选址应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认真收集拟建地区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区域规划等基础资料,进行多方案论证、比较,选定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交通方便、符合环保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方案 本工程所选厂址处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内,其选址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多方案比选,所选厂址处交通便捷,总体上符合环保和安全卫生要求 符合选择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采用可靠技术方案,避开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等比较发育的地区 拟选厂址处属于抗震设防的VII区域,该区域无断层、滑坡、泥石流及地下溶洞等潜在危害因素,地质结构相对稳定 符合厂址应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的威胁。凡可能受江、河、湖、海或山洪威胁的化工企业场地高程设计,应符合国家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洪、排涝措施 拟选厂址处不受洪水和内涝的威胁,该处处于工业园区内,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该园区须按照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 符合化工企业之间、化工企业与其它工矿企业、交通线路、商埠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规定 设计中已经充分考虑 符合化工企业的厂址选择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按工厂生产类型及安全卫生要求与城镇、村庄和工厂居住区保持足够的间距 该选址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符合德阳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下一步周围单位布局提出了要求和限制 总体符合化工企业厂址必须考虑当地风向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方向 该址处于德阳市主城区的主导风侧下风向 总体上符合厂区具体定位应与当地现有规划的交通线路、车站、港口进行顺利合理联结。厂前区尽量靠近公路干道;铁路、索道和码头应在厂后、侧部位,避免不同方式的交通线路平面交叉 拟选厂址处交通便捷,周边有国道108线、G5高速公路、宝成铁路,以及德阳火车站等对外联系交通设施。 符合1)、工程拟选厂址处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内,该园区的产业定位发展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电子线缆、化工等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工业进园区”的思想及该园区规划,从表1-18知,该选址符合化工企业一般选址20条件;2)、区域交通便捷,工程建成后由于产品外运量较大,运输条件也将是工程建设的制约性因素之一,在本次环评拟选定区域范围内有成绵高速公路、国道108线、宝成铁路等国家骨干交通线。公路及铁路的便将为本项目产品的外运提供十分便利的交通条件;3)、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中关于环境敏感因素的界定原则。经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周围1km范围内无无大型公园、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军事管理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等,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物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目前主要为园区待建空地,距本项目最近的居民楼距离约800m以上(距本项目最近的居民楼为天元镇居民住宅楼,距离约为3km,位于本项目的北方),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石亭江约500m。4)、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业供水均通过市政给水满足,不抽取地下水,项目建设通过地下水影响周围企业的可能较小,且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渗等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也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的相关要求,与周围外环境也是相容的。另外,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沱江路与天元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3天元规条字45号),明确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1.1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按照国务院国发【2005】40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之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经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510603130808010174号)备案登记。项目在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的化工区内建设,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沱江路与天元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3天元规条字45号),明确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11.14、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分析1.14.1与拓展区规划的符合性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属于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规划区(集中发展区)建设的意见中部署的十个产业功能区之一,面积14.4平方公里,拓展区规划范围分为两块:一块位于德天铁路以南,二环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北的区域,总面积6.6km2;另一块位于石亭江以东北,宝成铁路和新河以西,沱江路以南的区域,总面积7.8km2。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产业定位为:规划发展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电子线缆、化工等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和新型材料为主的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下游配套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根据园区规划,鼓励入园的行业为:凡符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文件德市旌府函200856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同意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产业规划的批复中规定的机械制造加工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电子线缆和化工产业,并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同时结合规划区的实际情况、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灾后重建需要,将下述项目也列为鼓励类项目:1、属于规划区园区企业的技改、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及污染物总量减排性项目;2、属于德阳市主城区“腾笼换鸟”及“退二进三”,且清洁生产水平整体提高的项目;3、规划区内配套的基础设施、环保设施项目;4、列入国家及省级各部门确定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清单且与规划区规划相容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的化工园区内,故项目的建设符合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功能分区,符合园区规划。1.14.2 项目与拓展区规划环评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中划定的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我院于2011年编制完成了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建函2010126号“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按照已批复的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的:22规划园区的产业定位:发展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电子线缆、化工等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和新型材料为主的产业体系,积极发展下游配套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本项目既是新材料产品项目,也属于化工领域内的项目,因此符合规划的产业定位。规划园区允许入区的行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划定,对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又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能够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二级标准及以上水平的行业项目,又与本区域规划(德阳市产业规划、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发展总体规划)相关联的项目,属于本区域允许进入的项目。限制和拒绝进入园区的行业:根据对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的区位特征和区域环境情况的调查,对其提出如下限制要求: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界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2)、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3)、禁止引入单位产品取、排水量大、水的循环使用率及重复使用率低的项目;严格限制大气污染物严重,能耗高的企业;4)、限制废水T-P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审慎引入有NH3-N排放的企业项目。严禁引入以磷矿石为原料的磷酸、磷酸盐企业。规划园区清洁生产门槛: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先进水平。本工程属于化工项目,且项目建设地址处于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内规划的化工园区内;从项目的建设内容、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水耗及单位产品的排污量看,本项目建设均符合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川环建函2010126号“关于印发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相关要求,不属于限制和拒绝入园区的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同时本项目经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了沱江路与天台山路交23汇处东北角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1天元规条字52号),明确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因此,工程选址符合规划要求。1.5、项目与外环境关系的相容性分析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内,处于德阳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周围5km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等敏感点。项目选址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拓展区沱江路以北。项目南面紧邻园区规划道路(沱江路),隔沱江路为园区规划的复合肥生产企业待建空地;项目东面紧邻四川旌阳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北面为金路集团石墨烯生产项目待建空地;项目西面约500米处为石亭江;项目周围800米范围内无住户等环境敏感点存在。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南面约1km处为南塔化工厂(主要进行合成氨项目的生产),本项目与南塔化工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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