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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推动 “森林 ”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的决定、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决定开展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人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统计范围 全区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民团体 ,驻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二、上报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把年 12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周岁以上的适龄公民 (男性公民到60周岁,女性公民到 55 周岁,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 )人数,参加义务植树的形式等事项认真填写在本通知所附的年度义务植树统计表中。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于 12月 31日前将该表报送所在街道林业职能部门,各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街道汇总后,于 1 月 12 日前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林业局);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单位,于 12 月 31 日前直接将人员统计表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林业局)。过期不报,视为尽劳,到时直接参加年 植树活动,植树节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绿化委员办公室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义务植树的参加形式 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我区全民义务植树可采取 “尽劳 ”和 “以资代劳 ”两种形式。 “尽劳 ”是指由区绿化委员会按每人每年义务植树 3至 5棵或者两个工日的劳动量安排义务植树任务。交通工具、劳动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以资代劳 ”是指缴纳以资代劳费。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按照规定缴纳以资代劳费。 ”的规定,以资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代劳费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每人每年 30元的标准缴纳。 (二)关于义务植树工作的奖惩制度 根据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在义务植树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或区绿化委员会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本单位适龄公民人数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未据实报送本单位适龄公民人数的,按照少报人数应交纳以资代劳费的二到三倍处以罚款。 ” (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本通知发送到中央、省、市驻街道单位及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并按规定时间搞好统计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区林业局负责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通知发送和全区统计表的汇总工作。 (四)各单位要不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造林绿化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风尚。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冠名权的形式营造自己的标志林,充分发挥绿化带头示范作用。如有意愿请提前与林业局联系。 林业局全民义务植树人员统计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本通知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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