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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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市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 “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 ”的发展思路,为调动全县 “大干工业年 ”的积极性,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工业招商奖、项目建设奖、企业技术改造奖、目标奖、税收贡献奖、上市奖、新进规模企业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节能降耗奖等9 个奖项。 工业招商奖: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不含水电站、矿产开采)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个人进行奖励。其中: 1000 万元以上至 5000 万元以下的按 0.5%奖励;超过5000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0.4%奖励。外来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建工业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1000万元以上至 5000 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 20%奖励给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0 万元(含 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奖励企业,奖金最高不超过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60%,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奖:对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投资 5000 万元以上、投资 1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亿元以上且按期按质竣工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分别奖励项目业主 3万元、 5 万元、 10万元。 企业技术改造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的部分,按当年实际发生利息的 80%对企业进行补助或贴息。贴息期以实际贷款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单个项目贴息最高限额 30 万元。 目标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2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 1 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5 亿元的重点企 业,奖励 2 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 5 万元(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退档再上不予奖励)。 税收贡献奖:年上交税金 500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按增长数地方所得部分的 30%奖励。 上市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总部在芷江注册、由在芷江注册的公司控股的新上市工业企业奖励 200 万元。 新进规模企业奖:每净增 1户规模企业奖励 1万元。 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企业技术创新奖:对新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中国驰 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获得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企业节能降耗奖:对企业年节能量在 1000吨标准煤以上、 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 25 元 /吨标准煤进行奖励(对企业年节能量在 5000 吨标准煤以上、 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分别申报省、国家节能奖励)。 第三条申报和奖励。拟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向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县加速推进新 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属县级奖励的部分,由县财政列支。对符合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规定的,报请市人民政府奖励。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范围为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对象为企业法人。 第五条对服务工业企业的部门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发布前涉及到工业发展奖励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正常调整,以调整后的国家、省、市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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